三國志卷三十五 蜀書五 諸葛亮傳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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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感純言深至,遂然諾之。

    今曹氏篡漢,天下無主,大王劉氏苗族,紹世而起,今即帝位,乃其宜也。

    士大夫隨大王久勤苦者,亦欲望尺寸之功如純言耳。

    」先主於是即帝位,策亮為丞相曰:「朕遭家不造,奉承大統,兢兢業業,不敢康寧,思靖百姓,懼未能綏。

    於戲!丞相亮其悉朕意,無怠輔朕之闕,助宣重光,以照明天下,君其勖哉!」亮以丞相錄尚書事,假節。

    張飛卒後,領司隸校尉。

    〔一〕 〔一〕 蜀記曰:晉初扶風王駿鎮關中,司馬高平劉寶、長史滎陽桓隰諸官屬士大夫共論諸葛亮,于時譚者多譏亮託身非所,勞困蜀民,力小謀大,不能度德量力。

    金城郭沖以為亮權智英略,有踰管、晏,功業未濟,論者惑焉,條亮五事隱沒不聞於世者,寶等亦不能復難。

    扶風王慨然善沖之言。

    臣松之以為亮之異美,誠所願聞,然沖之所說,實皆可疑,謹隨事難之如左:其一事曰:亮刑法峻急,刻剝百姓,自君子小人鹹懷怨歎,法正諫曰:「昔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據一州,初有其國,未垂惠撫;且客主之義,宜相降下,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

    」亮答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

    秦以無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濟。

    劉璋暗弱,自焉已來有累世之恩,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

    蜀土人士,專權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

    所以緻弊,實由於此。

    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榮恩並濟,上下有節。

    為治之要,於斯而著。

    」難曰:案法正在劉主前死,今稱法正諫,則劉主在也。

    諸葛職為股肱,事歸元首,劉主之世,亮又未領益州,慶賞刑政,不出於己。

    尋沖所述亮答,專自有其能,有違人臣自處之宜。

    以亮謙順之體,殆必不然。

    又雲亮刑法峻急,刻剝百姓,未聞善政以刻剝為稱。

    其二事曰:曹公遣刺客見劉備,方得交接,開論伐魏形勢,甚合備計。

    稍欲親近,刺者尚未得便會,既而亮入,魏客神色失措。

    亮因而察之,亦知非常人。

    須臾,客如廁,備謂亮曰;「向得奇士,足以助君補益。

    」亮問所在,備曰:「起者其人也。

    」亮徐歎曰:「觀客色動而神懼,視低而忤數,姦形外漏,邪心內藏,必曹氏刺客也。

    」追之,已越牆而走。

    難曰:凡為刺客,皆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也。

    劉主有知人之鑒,而惑於此客,則此客必一時之奇士也。

    又語諸葛雲「足以助君補益」,則亦諸葛之流亞也。

    凡如諸葛之儔,鮮有為人作刺客者矣,時主亦當惜其器用,必不投之死地也。

    且此人不死,要應顯達為魏,竟是誰乎?何其寂蔑而無聞!
章武三年春,先主於永安病篤,召亮於成都,屬以後事,謂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

    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貞之節,繼之以死!」先主又為詔敕後主曰:「汝與丞相從事,事之如父。

    〔一〕」建興元年,封亮武鄉侯,開府治事。

    頃之,又領益州牧。

    政事無巨細,鹹決於亮。

    南中諸郡,並皆叛亂,亮以新遭大喪,故未便加兵,且遣使聘吳,因結和親,遂為與國。

    〔二〕 〔一〕 孫盛曰:夫杖道扶義,體存信順,然後能匡主濟功,終定大業。

    語曰弈者舉棋不定猶不勝其偶,況量君之才否而二三其節,可以摧服強鄰囊括四海者乎?備之命亮,亂孰甚焉!世或有謂備欲以固委付之誠,且以一蜀人之志。

    君子曰,不然;苟所寄忠賢,則不須若斯之誨,如非其人,不宜啟篡逆之塗。

    是以古之顧命,必貽話言;詭偽之辭,非託孤之謂。

    幸值劉禪闇弱,無猜險之性,諸葛威略,足以檢衛異端,故使異同之心無由自起耳。

    不然,殆生疑隙不逞之釁。

    謂之為權,不亦惑哉! 〔二〕 亮集曰:是歲,魏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尚書令陳群、太史令許芝、謁者僕射諸葛璋各有書與亮,陳天命人事,欲使舉國稱藩。

    亮遂不報書,作正議曰:「昔在項羽,起不由德,雖處華夏,秉帝者之勢,卒就湯鑊,為後永戒。

    魏不審鑒,今次之矣;免身為幸,戒在子孫。

    而二三子各以耆艾之齒,承偽指而進書,有若崇、竦稱莽之功,亦將偪于元禍苟免者邪!昔世祖之創跡舊基,奮羸卒數千,摧莽彊旅四十餘萬於昆陽之郊。

    夫據道討淫,不在眾寡。

    及至孟德,以其譎勝之力,舉數十萬之師,救張郃於陽平,勢窮慮悔,僅能自脫,辱其鋒銳之眾,遂喪漢中之地,深知神器不可妄獲,旋還未至,感毒而死。

    子桓淫逸,繼之以篡。

    縱使二三子多逞蘇、張詭靡之說,奉進驩兜滔天之辭,欲以誣毀唐帝,諷解禹、稷,所謂徒喪文藻煩勞翰墨者矣。

    夫大人君子之所不為也。

    又軍誡曰:『萬人必死,橫行天下。

    』昔軒轅氏整卒數萬,制四方,定海內,況以數十萬之眾,據正道而臨有罪,可得幹擬者哉!」
三年春,亮率眾南征,〔一〕其秋悉平。

    軍資所出,國以富饒,〔二〕乃治戎講武,以俟大舉。

    五年,率諸軍北駐漢中,臨發,上疏曰: 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

    誠宜開張聖(德)〔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

    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若有作姦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禕、董允等,此皆良實,志慮忠純,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

    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然後施行,必能裨補闕漏,有所廣益。

    將軍向寵,性行淑均,曉暢軍事,試用於昔日,先帝稱之曰能,是以眾議舉寵為督。

    愚以為營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陳和睦,優劣得所。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

    先帝在時,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靈也。

    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之臣,願陛下親之信之,則漢室之隆,可計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於南陽,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顧臣於草廬之中,諮臣以當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馳。

    後值傾覆,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閒,爾來二十有一年矣。

    〔三〕先帝知臣謹慎,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來,夙夜憂歎,恐託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故五月渡瀘,深入不毛。

    〔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當獎率三軍,北定中原,庶竭駑鈍,攘除姦兇,興復漢室,還于舊都。

    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至於斟酌損益,進盡忠言,則攸之、禕、允之任也。

    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之效;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

    〔若無興德之言,則〕責攸之、禕、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陛下亦宜自謀,以諮諏善道,察納雅言,深追先帝遺詔。

    臣不勝受恩感激,今當遠離,臨表涕零,不知所言。

     遂行,屯于沔陽。

    〔五〕 〔一〕 詔賜亮金鈇鉞一具,曲蓋一,前後羽葆鼓吹各一部,虎賁六十人。

    事在亮集。

     〔二〕 漢晉春秋曰:亮至南中,所在戰捷。

    聞孟獲者,為夷、漢所服,募生緻之。

    既得,使觀於營陳之閒,問曰:「此軍何如?」獲對曰:「向者不知虛實,故敗。

    今蒙賜觀看營陳,若祇如此,即定易勝耳。

    」亮笑,縱使更戰,七縱七禽,而亮猶遣獲。

    獲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復反矣。

    」遂至滇池。

    南中平,皆即其渠率而用之。

    或以諫亮,亮曰:「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欲使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夷、漢粗安故耳。

    」 〔三〕 臣松之案:劉備以建安十三年敗,遣亮使吳,亮以建興五年抗表北伐,自傾覆至此整二十年。

    然則備始與亮相遇,在敗軍之前一年時也。

     〔四〕 漢書地理志曰:瀘惟水出牂牁郡句町縣。

     〔五〕 郭沖三事曰:亮屯于陽平,遣魏延諸軍并兵東下,亮惟留萬人守城。

    晉宣帝率二十萬眾拒亮,而與延軍錯道,徑至前,當亮六十裡所,偵候白宣帝說亮在城中兵少力弱。

    亮亦知宣帝垂至,已與相偪,欲前赴延軍,相去又遠,回跡反追,勢不相及,將士失色,莫知其計。

    亮意氣自若,敕軍中皆臥旗息鼓,不得妄出菴幔,又令大開四城門,埽地卻灑。

    宣帝常謂亮持重,而猥見勢弱,疑其有伏兵,於是引軍北趣山。

    明日食時,亮謂參佐拊手大笑曰:「司馬懿必謂吾怯,將有彊伏,循山走矣。

    」候邏還白,如亮所言。

    宣帝後知,深以為恨。

    難曰:案陽平在漢中。

    亮初屯陽平,宣帝尚為荊州都督,鎮宛城,至曹真死後,始與亮於關中相抗禦耳。

    魏嘗遣宣帝自宛由西城伐蜀,值霖雨,不果。

    此之前後,無復有於陽平交兵事。

    就如沖言,宣帝既舉二十萬眾,已知亮兵少力弱,若疑其有伏兵,正可設防持重,何至便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