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三十 魏書三十 烏丸鮮卑東夷傳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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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騎穿代郡及馬城塞入害長吏,漢遣度遼將軍鄧遵、中郎將馬續出塞追破之。

    鮮卑大人烏倫、其至鞬等七千餘人詣遵降,封烏倫為王,其至鞬為侯,賜采帛。

    遵去後,其至鞬復反,圍烏丸校尉於馬城,度遼將軍耿夔及幽州刺史救解之。

    其至鞬遂盛,控弦數萬騎,數道入塞,趣五原(寧貊)〔曼柏〕,攻匈奴南單于,殺左奧鞬日逐王。

    順帝時,復入塞,殺代郡太守。

    漢遣黎陽營兵屯中山,緣邊郡兵屯塞下,調五營弩帥令教戰射,南單于將步騎萬餘人助漢擊卻之。

    後烏丸校尉耿曄將率眾王出塞擊鮮卑,多斬首虜,於是鮮卑三萬餘落,詣遼東降。

    匈奴及北單于遁逃後,餘種十餘萬落,詣遼東雜處,皆自號鮮卑兵。

    投鹿侯從匈奴軍三年,其妻在家,有子。

    投鹿侯歸,怪欲殺之。

    妻言:「嘗晝行聞雷震,仰天視而電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產,此子必有奇異,且長之。

    」投鹿侯固不信。

    妻乃語家,令收養焉,號檀石槐,長大勇健,智略絕眾。

    年十四五,異部大人蔔賁邑鈔取其外家牛羊,檀石槐策騎追擊,所向無前,悉還得所亡。

    由是部落畏服,施法禁,〔平〕曲直,莫敢犯者,遂推以為大人。

    檀石槐既立,乃為庭於高柳北三百餘裡彈汗山啜仇水上,東西部大人皆歸焉。

    兵馬甚盛,南鈔漢邊,北拒丁令,東卻夫餘,西擊烏孫,盡據匈奴故地,東西萬二千餘裡,南北七千餘裡,罔羅山川、水澤、鹽池甚廣。

    漢患之,桓帝時使匈奴中郎將張奐征之,不克。

    乃更遣使者齎印綬,即封檀石槐為王,欲與和親。

    檀石槐拒不肯受,寇鈔滋甚。

    乃分其地為中東西三部。

    從右北平以東至遼,(遼)〔東〕接夫餘、〔濊〕貊為東部,二十餘邑,其大人曰彌加、闕機、素利、槐頭。

    從右北平以西至上谷為中部,十餘邑,其大人曰柯最、闕居、慕容等,為大帥。

    從上谷以西至燉煌,西接烏孫為西部,二十餘邑,其大人曰置鞬落羅、日律推演、宴荔遊等,皆為大帥,而制屬檀石槐。

    至靈帝時,大鈔略幽、并二州。

    緣邊諸郡,無歲不被其毒。

    (嘉)〔熹〕平六年,遣護烏丸校尉夏育,破鮮卑中郎將田晏,匈奴中郎將臧旻與南單于出鴈門塞,三道並進,徑二千餘裡征之。

    檀石槐帥部眾逆擊,旻等敗走,兵馬還者什一而己。

    鮮卑眾日多,田畜射獵,不足給食。

    後檀石槐乃案行烏侯秦水,廣袤數百裡,停不流,中有魚而不能得。

    聞汗人善捕魚,於是檀石槐東擊汗國,得千餘家,徙置烏侯秦水上,使捕魚以助糧。

    至于今,烏侯秦水上有汗人數百戶。

    檀石槐年四十五死,子和連代立。

    和連材力不及父,而貪淫,斷法不平,眾叛者半。

    靈帝末年數為寇鈔,攻北地,北地庶人善弩射者射中和連,和連即死。

    其子騫曼小,兄子魁頭代立。

    魁頭既立後,騫曼長大,與魁頭爭國,眾遂離散。

    魁頭死,弟步度根代立。

    自檀石槐死後,諸大人遂世相襲也。

     軻比能本小種鮮卑,以勇健,斷法平端,不貪財物,眾推以為大人。

    部落近塞,自袁紹據河北,中國人多亡叛歸之,教作兵器鎧楯,頗學文字。

    故其勒禦部眾,擬則中國,出入弋獵,建立旌麾,以鼓節為進退。

    建安中,因閻柔上貢獻。

    太祖西征關中,田銀反河間,比能將三千餘騎隨柔擊破銀。

    後代郡烏丸反,比能復助為寇害,太祖以鄢陵侯彰為驍騎將軍,北征,大破之。

    比能走出塞,後復通貢獻。

    延康初,比能遣使獻馬,文帝亦立比能為附義王。

    黃初二年,比能出諸魏人在鮮卑者五百餘家,還居代郡。

    明年,比能帥部落大人小子代郡烏丸修武盧等三千餘騎,驅牛馬七萬餘口交市,遣魏人千餘家居上谷。

    後與東部鮮卑大人素利及步度根三部爭鬥,更相攻擊。

    田豫和合,使不得相侵。

    五年,比能復擊素利,豫帥輕騎徑進掎其後。

    比能使別小帥瑣奴拒豫,豫進討,破走之,由是懷貳。

    乃與輔國將軍鮮于輔書曰:「夷狄不識文字,故校尉閻柔保我於天子。

    我與素利為讎,往年攻擊之,而田校尉助素利。

    我臨陳使瑣奴往,聞使君來,即便引軍退。

    步度根數數鈔盜,又殺我弟,而誣我以鈔盜。

    我夷狄雖不知禮義,兄弟子孫受天子印綬,牛馬尚知美水草,況我有人心邪!將軍當保明我於天子。

    」輔得書以聞,帝復使豫招納安慰。

    比能眾遂彊盛,控弦十餘萬騎。

    每鈔略得財物,均平分付,一決目前,終無所私,故得眾死力,餘部大人皆敬憚之,然猶未能及檀石槐也。

     太和二年,豫遣譯夏舍詣比能女婿鬱築鞬部,舍為鞬所殺。

    其秋,豫將西部鮮卑蒲頭、洩歸泥出塞討鬱築鞬,大破之。

    還至馬城,比能自將三萬騎圍豫七日。

    上谷太守閻志,柔之弟也,素為鮮卑所信。

    志往解喻,即解圍去。

    後幽州刺史王雄并領校尉,撫以恩信。

    比能數款塞,詣州奉貢獻。

    至青龍元年,比能誘納步度根,使叛并州,與結和親,自勒萬騎迎其累重於陘北。

    并州刺史畢軌遣將軍蘇尚、董弼等擊之,比能遣子將騎與尚等會戰於樓煩,臨陳害尚、弼。

    至三年中,雄遣勇士韓龍刺殺比能,更立其弟。

     素利、彌加、厥機皆為大人,在遼西、右北平、漁陽塞外,道遠初不為邊患,然其種眾多於比能。

    建安中,因閻柔上貢獻,通市,太祖皆表寵以為王。

    厥機死,又立其子沙末汗為親漢王。

    延康初,又各遣使獻馬。

    文帝立素利、彌加為歸義王。

    素利與比能更相攻擊。

    太和二年,素利死。

    子小,以弟成律歸為王,代攝其眾。

     書稱「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

    其九服之制,可得而言也。

    然荒域之外,重譯而至,非足跡車軌所及,未有知其國俗殊方者也。

    自虞暨周,西戎有白環之獻,東夷有肅慎之貢,皆曠世而至,其遐遠也如此。

    及漢氏遣張騫使西域,窮河源,經歷諸國,遂置都護以總領之,然後西域之事具存,故史官得詳載焉。

    魏興,西域雖不能盡至,其大國龜茲、于寘、康居、烏孫、疏勒、月氏、鄯善、車師之屬,無歲不奉朝貢,略如漢氏故事。

    而公孫淵仍父祖三世有遼東,天子為其絕域,委以海外之事,遂隔斷東夷,不得通於諸夏。

    景初中,大興師旅,誅淵,又潛軍浮海,收樂浪、帶方之郡,而後海表謐然,東夷屈服。

    其後高句麗背叛,又遣偏師緻討,窮追極遠,踰烏丸、骨都,過沃沮,踐肅慎之庭,東臨大海。

    長老說有異面之人,近日之所出,遂周觀諸國,采其法俗,小大區別,各有名號,可得詳紀。

    雖夷狄之邦,而俎豆之象存。

    中國失禮,求之四夷,猶信。

    故撰次其國,列其同異,以接前史之所未備焉。

     夫餘在長城之北,去玄菟千裡,南與高句麗,東與挹婁,西與鮮卑接,北有弱水,方可二千裡。

    戶八萬,其民土著,有宮室、倉庫、牢獄。

    多山陵、廣澤,於東夷之域最平敞。

    土地宜五穀,不生五果。

    其人麤大,性彊勇謹厚,不寇鈔。

    國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馬加、牛加、豬加、狗加、大使、大使者、使者。

    邑落有豪民,名下戶皆為奴僕。

    諸加別主四出,道大者主數千家,小者數百家。

    食飲皆用俎豆,會同、拜爵、洗爵,揖讓升降。

    以殷正月祭天,國中大會,連日飲食歌舞,名曰迎鼓,於是時斷刑獄,解囚徒。

    在國衣尚白,白布大袂,袍、蔥,履革鞜。

    出國則尚繒繡錦罽,大人加狐狸、狖白、黑貂之裘,以金銀飾帽。

    譯人傳辭,皆跪,手據地竊語。

    用刑嚴急,殺人者死,沒其家人為奴婢。

    竊盜一責十二。

    男女淫,婦人妒,皆殺之。

    尤憎妒,已殺,屍之國南山上,至腐爛。

    女家欲得,輸牛馬乃與之。

    兄死妻嫂,與匈奴同俗。

    其國善養牲,出名馬、赤玉、貂狖、美珠。

    珠大者如酸棗。

    以弓矢刀矛為兵,家家自有鎧仗。

    國之耆老自說古之亡人。

    作城柵皆員,有似牢獄。

    行道晝夜無老幼皆歌,通日聲不絕。

    有軍事亦祭天,殺牛觀蹄以占吉兇,蹄解者為兇,合者為吉。

    有敵,諸加自戰,下戶俱擔糧飲食之。

    其死,夏月皆用冰。

    殺人徇葬,多者百數。

    厚葬,有槨無棺。

    〔一〕 〔一〕 魏略曰:其俗停喪五月,以久為榮。

    其祭亡者,有生有熟。

    喪主不欲速而他人彊之,常諍引以此為節。

    其居喪,男女皆純白,婦人著布面衣,去環珮,大體與中國相彷彿也。

    
夫餘本屬玄菟。

    漢末,公孫度雄張海東,威服外夷,夫餘王尉仇台更屬遼東。

    時句麗、鮮卑彊,度以夫餘在二虜之間,妻以宗女。

    尉仇台死,簡位居立。

    無適子,有孽子麻餘。

    位居死,諸加共立麻餘。

    牛加兄子名位居,為大使,輕財善施,國人附之,歲歲遣使詣京都貢獻。

    正始中,幽州刺史毌丘儉討句麗,遣玄菟太守王頎詣夫餘,位居遣大加郊迎,供軍糧。

    季父牛加有二心,位居殺季父父子,籍沒財物,遣使簿斂送官。

    舊夫餘俗,水旱不調,五穀不熟,輒歸咎於王,或言當易,或言當殺。

    麻餘死,其子依慮年六歲,立以為王。

    漢時,夫餘王葬用玉匣,常豫以付玄菟郡,王死則迎取以葬。

    公孫淵伏誅,玄菟庫猶有玉匣一具。

    今夫餘庫有玉璧、珪、瓚數代之物,傳世以為寶,耆老言先代之所賜也。

    〔一〕其印文言「濊王之印」,國有故城名濊城,蓋本濊貊之地,而夫餘王其中,自謂「亡人」,抑有(似)〔以〕也。

    〔二〕 〔一〕 魏略曰:其國殷富,自先世以來,未嘗破壞。

     〔二〕 魏略曰:舊志又言,昔北方有高離之國者,其王者侍婢有身,王欲殺之,婢雲:「有氣如雞子來下,我故有身。

    」後生子,王捐之於溷中,豬以喙噓之,徙至馬閑,馬以氣噓之,不死。

    王疑以為天子也,乃令其母收畜之,名曰東明,常令牧馬。

    東明善射,王恐奪其國也,欲殺之。

    東明走,南至施掩水,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度,魚鱉乃解散,追兵不得渡。

    東明因都王夫餘之地。

    
高句麗在遼東之東千裡,南與朝鮮、濊貊,東與沃沮,北與夫餘接。

    都於丸都之下,方可二千裡,戶三萬。

    多大山深谷,無原澤。

    隨山谷以為居,食澗水。

    無良田,雖力佃作,不足以實口腹。

    其俗節食,好治宮室,於所居之左右立大屋,祭鬼神,又祀靈星、社稷。

    其人性兇急,善寇鈔。

    其國有王,其官有相加、對盧、沛者、古雛加、主簿、優台丞、使者、皁衣先人,尊卑各有等級。

    東夷舊語以為夫餘別種,言語諸事,多與夫餘同,其性氣衣服有異。

    本有五族,有涓奴部、絕奴部、順奴部、灌奴部、桂婁部。

    本涓奴部為王,稍微弱,今桂婁部代之。

    漢時賜鼓吹技人,常從玄菟郡受朝服衣幘,高句麗令主其名籍。

    後稍驕恣,不復詣郡,于東界築小城,置朝服衣幘其中,歲時來取之,今胡猶名此城為幘溝漊。

    溝漊者,句麗名城也。

    其置官,有對盧則不置沛者,有沛者則不置對盧。

    王之宗族,其大加皆稱古雛加。

    涓奴部本國主,今雖不為王,適統大人,得稱古雛加,亦得立宗廟,祠靈星、社稷。

    絕奴部世與王婚,加古雛之號。

    諸大加亦自置使者、皁衣先人,名皆達於王,如卿大夫之家臣,會同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