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二十八 魏書二十八 王毌丘諸葛鄧鍾傳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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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淩字彥雲,太原祁人也。
叔父允,為漢司徒,誅董卓。
卓將李傕、郭汜等為卓報仇,入長安,殺允,盡害其家。
淩及兄晨,時年皆少,踰城得脫,亡命歸鄉裡。
淩舉孝廉,為發幹長,〔一〕稍遷至中山太守,所在有治,太祖辟為丞相掾屬。
〔一〕 魏略曰:淩為長,遇事,髡刑五歲,當道掃除。
時太祖車過,問此何徒,左右以狀對。
太祖曰;「此子師兄子也,所坐亦公耳。
」于是主者選為驍騎主簿。
文帝踐阼,拜散騎常侍,出為兗州刺史,與張遼等至廣陵討孫權。
臨江,夜大風,吳將呂範等船漂至北岸。
淩與諸將逆擊,捕斬首虜,獲舟船,有功,封宜城亭侯,加建武將軍,轉在青州。
是時海濱乘喪亂之後,法度未整。
淩布政施教,賞善罰惡,甚有綱紀,百姓稱之,不容於口。
後從曹休征吳,與賊遇於夾石,休軍失利,淩力戰決圍,休得免難。
仍徙為揚、豫州刺史,鹹得軍民之歡心。
始至豫州,旌先賢之後,求未顯之士,各有條教,意義甚美。
初,淩與司馬朗、賈逵友善,及臨兗、豫,繼其名跡。
正始初,為征東將軍,假節都督揚州諸軍事。
二年,吳大將全琮數萬眾寇芍陂,淩率諸軍逆討,與賊爭塘,力戰連日,賊退走。
進封南鄉侯,邑千三百五十戶,遷車騎將軍、儀同三司。
是時,淩外甥令狐愚以才能為兗州刺史,屯平阿。
舅甥並典兵,專淮南之重。
淩就遷為司空。
司馬宣王既誅曹爽,進淩為太尉,假節鉞。
淩、愚密協計,謂齊王不任天位,楚王彪長而才,欲迎立彪都許昌。
嘉平元年九月,愚遣將張式至白馬,與彪相問往來。
淩又遣舍人勞精詣洛陽,語子廣。
廣言:「廢立大事,勿為禍先。
」〔一〕其十一月,愚復遣式詣彪,未還,會愚病死。
〔二〕二年,熒惑守南鬥,淩謂:「鬥中有星,當有暴貴者。
」〔三〕三年春,吳賊塞塗水。
淩欲因此發,大嚴諸軍,表求討賊;詔報不聽。
淩陰謀滋甚,遣將軍楊弘以廢立事告兗州刺史黃華,華、弘連名以白太傅司馬宣王。
宣王將中軍乘水道討淩,先下赦赦淩罪,又將尚書廣東,使為書喻淩,大軍掩至百尺逼淩。
淩自知勢窮,乃乘船單出迎宣王,遣掾王彧謝罪,送印綬、節鉞。
軍到丘頭,淩面縛水次。
宣王承詔遣主簿解縛反服,見淩,慰勞之,還印綬、節鉞,遣步騎六百人送還京都。
淩至項,飲藥死。
〔四〕宣王遂至壽春。
張式等皆自首,乃窮治其事。
彪賜死,諸相連者悉夷三族。
〔五〕朝議鹹以為春秋之義,齊崔杼、鄭歸生皆加追戮,陳屍斲棺,載在方策。
淩、愚罪宜如舊典。
乃發淩、愚冢,剖棺,暴屍於所近市三日,燒其印綬、朝服,親土埋之。
〔六〕進弘、華爵為鄉侯。
廣有志尚學行,死時年四十餘。
〔七〕 〔一〕 漢晉春秋曰:淩、愚謀,以帝幼制於彊臣,不堪為主,楚王彪長而才,欲迎立之,以興曹氏。
淩使人告廣,廣曰:「凡舉大事,應本人情。
今曹爽以驕奢失民,何平叔虛而不治,丁、畢、桓、鄧雖並有宿望,皆專競于世。
加變易朝典,政令數改,所存雖高而事不下接,民習于舊,眾莫之從。
故雖勢傾四海,聲震天下,同日斬戮,名士減半,而百姓安之,莫或之哀,失民故也。
今懿情雖難量,事未有逆,而擢用賢能,廣樹勝己,修先朝之政令,副眾心之所求。
爽之所以為惡者,彼莫不必改,夙夜匪解,以恤民為先。
父子兄弟,並握兵要,未易亡也。
」淩不從。
臣松之以為如此言之類,皆前史所不載,而猶出習氏。
且制言法體不似於昔,疑悉鑿齒所自造者也。
〔二〕 魏書曰:愚字公治,本名浚,黃初中,為和戎護軍。
烏丸校尉田豫討胡有功,小違節度,愚以法繩之。
帝怒,械繫愚,免官治罪,詔曰「浚何愚」!遂以名之。
正始中,為曹爽長史,後出為兗州刺史。
魏略曰:愚聞楚王彪有智勇。
初東郡有訛言雲:「白馬河出妖馬,夜過官牧邊鳴呼,眾馬皆應,明日見其跡,大如斛,行數裡,還入河中。
」又有謠言:「白馬素羈西南馳,其誰乘者朱虎騎。
」楚王小字朱虎,故愚與王淩陰謀立楚王。
乃先使人通意於王,言「使君謝王,天下事不可知,願王自愛」!彪亦陰知其意,答言「謝使君,知厚意也。
」 〔三〕 魏略曰:淩聞東平民浩詳知星,呼問詳。
詳疑淩有所挾,欲悅其意,不言吳當有死喪,而言淮南楚分也,今吳、楚同占,當有王者興。
故淩計遂定。
〔四〕 魏略載淩與太傅書曰:「卒聞神軍密發,巳在百尺,雖知命窮盡,遲於相見,身首分離,不以為恨,前後遣使,有書未得還報,企踵西望,無物以譬。
昨遣書之後,便乘船來相迎宿丘頭,旦發於浦口,奉被露布赦書,又得二十三日況,累紙誨示,聞命驚愕,五內失守,不知何地可以自處?僕久忝朝恩,歷試無效,統禦戎馬,董齊東夏,事有闕廢,中心犯義,罪在三百,妻子同縣,無所禱矣。
不圖聖恩天覆地載,橫蒙視息,復睹日月。
亡甥令狐愚攜惑群小之言,僕即時呵抑,使不得竟其語。
既人已知,神明所鑒,夫非事無陰,卒至發露,知此梟夷之罪也。
生我者父母,活我者子也。
」又重曰:「身陷刑罪,謬蒙赦宥。
今遣掾送印綬,頃至,當如詔書自縛歸命。
雖足下私之,官法有分。
」及到,如書。
太傅使人解其縛。
淩既蒙赦,加怙舊好,不復自疑,徑乘小船自趣太傅。
太傅使人逆止之,住船淮中,相去十餘丈。
淩知見外,乃遙謂太傅曰:「卿直以折簡召我,我當敢不至邪?而乃引軍來乎!」太傅曰:「以卿非肯逐折簡者故也。
」淩曰:「卿負我!」太傅曰:「我寧負卿,不負國家。
」遂使人送來西。
淩自知罪重,試索棺釘,以觀太傅意,太傅給之。
淩行到項,夜呼掾屬與決曰:「行年八十,身名並滅邪!」遂自殺。
幹寶晉紀曰:淩到項,見賈逵祠在水側,淩呼曰:「賈梁道,王淩固忠于魏之社稷者,唯爾有神,知之。
」其年八月,太傅有疾,夢淩、逵為癘,甚惡之,遂薨。
〔五〕 魏略載:山陽單固,字恭夏,為人有器實。
正始中,兗州刺史令狐愚與固父伯龍善,辟固,欲以為別駕。
固不樂為州吏,辭以疾。
愚禮意愈厚,固不欲應。
固母夏侯氏謂固曰:「使君與汝父久善,故命汝不止,汝亦故當仕進,自可往耳。
」固不獲已,遂往,與兼治中從事楊康並為愚腹心。
後愚與王淩通謀,康、固皆知其計。
會愚病,康應司徒召詣洛陽,固亦以疾解祿。
康在京師露其事,太傅乃東取王淩。
到壽春,固見太傅,太傅問曰:「卿知其事為邪?」固對不知。
太傅曰:「且置近事。
問卿,令狐反乎?」固又曰無。
而楊康白,事事與固連。
遂收捕固及家屬,皆繫廷尉,考實數十,固故雲無有。
太傅錄楊康,與固對相詰。
固辭窮,乃罵康曰:「老庸既負使君,又滅我族,顧汝當活邪!」辭定,事上,須報廷尉,以舊皆聽得與其母妻子相見。
固見其母,不仰視,其母知其慚也,字謂之曰:「恭夏,汝本自不欲應州郡也,我強故耳。
汝為人吏,自當爾耳。
此自門戶衰,我無恨也。
汝本意與我語。
」固終不仰,又不語,以至於死。
初,楊康自以白其事,冀得封拜,後以辭頗參錯,亦并斬。
臨刑,俱出獄,固又罵康曰:「老奴,汝死自分耳。
若令死者有知,汝何面目以行地下也。
」 〔六〕 幹寶晉紀曰:兗州武吏東平馬隆,託為愚家客,以私財更殯葬,行服三年,種植松柏。
一州之士愧之。
〔七〕 魏氏春秋曰:廣字公淵。
弟飛梟、金虎,並才武過人。
太傅嘗從容問蔣濟,濟曰:「淩文武俱贍,當今無雙。
廣等志力,有美於父耳。
」退而悔之,告所親曰:「吾此言,滅人門宗矣。
」魏末傳曰:淩少子字明山,最知名,善書,多技藝,人得其書,皆以為法。
走向太原,追軍及之,時有飛鳥集桑樹,隨枝低卬,舉弓射之即倒,追人乃止不復進。
明山投親家食,親家告吏,乃就執之。
毌丘儉字仲恭,河東聞喜人也。
父興,黃初中為武威太守,伐叛柔服,開通河右,名次金城太守蘇則。
討賊張進及討叛胡有功,封高陽鄉侯。
〔一〕入為將作大匠。
儉襲父爵,為平原侯文學。
明帝即位,為尚書郎,遷羽林監。
以東宮之舊,甚見親待。
出為洛陽典農。
時取農民以治宮室,儉上疏曰:「臣愚以為天下所急除者二賊,所急務者衣食。
誠使二賊不滅,士民飢凍,雖崇美宮室,猶無益也。
」遷荊州刺史。
〔一〕 魏名臣奏載雍州刺史張既表曰:「河右遐遠,喪亂彌久,武威當諸郡路道喉轄之要,加民夷雜處,數有兵難。
領太守毌丘興到官,內撫吏民,外懷羌、胡,卒使柔附,為官效用。
黃華、張進初圖逆亂,扇動左右,興志氣忠烈,臨難不顧,為將校民夷陳說禍福,言則涕泣。
于時男女萬口,鹹懷感激,形毀髮亂,誓心緻命。
尋率精兵踧脅張掖,濟拔領太守杜通、西海太守張睦。
張掖番和、驪靬二縣吏民及郡雜胡棄惡詣興,興皆安卹,使盡力田。
興每所歷,盡竭心力,誠國之良吏。
殿下即位,留心萬機,苟有毫毛之善,必有賞錄,臣伏緣聖旨,指陳其事。
」 青龍中,帝圖討遼東,以儉有幹策,徙為幽州刺史,加度遼將軍,使持節,護烏丸校尉。
率幽州諸軍至襄平,屯遼隧。
右北平烏丸單于寇婁敦、遼西烏丸都督率眾王護留等,昔隨袁尚奔遼東者,率眾五千餘人降。
寇婁敦遣弟阿羅槃等詣闕朝貢,封其渠率二十餘人為侯、王,賜輿馬繒綵各有差。
公孫淵逆與儉戰,不利,引還。
明年,帝遣太尉司馬宣王統中軍及儉等眾數萬討淵,定遼東。
儉以功進封安邑侯,食邑三千九百戶。
正始中,儉以高句驪數侵叛,督諸軍步騎萬人出玄菟,從諸道討之。
句驪王宮將步騎二萬人,進軍沸流水上,大戰梁口,梁音渴。
宮連破走。
儉遂束馬縣車,以登丸都,屠句驪所都,斬獲首虜以千數。
句驪沛者名得來,數諫宮,〔一〕宮不從其言。
得來歎曰:「立見此地將生蓬蒿。
」遂不食而死,舉國賢之。
儉令諸軍不壞其墓,不伐其樹,得其妻子,皆放遣之。
宮單將妻子逃竄。
儉引軍還。
六年,復征之,宮遂奔買溝。
儉遣玄菟太守王頎追之,〔二〕過沃沮千有餘裡,至肅慎氏南界,刻石紀功,刊丸都之山,銘不耐之城。
諸所誅納八千餘口,論功受賞,侯者百餘人。
穿山溉灌,民賴其利。
〔一〕 臣松之按東夷傳:沛者,句驪國之官名。
〔二〕 世語曰:頎字孔碩,東萊人,晉永嘉中大賊王彌,頎之孫。
遷左將軍,假節監豫州諸軍事,領豫州刺史,轉為鎮南將軍。
諸葛誕戰于東關,不利,乃令誕、儉對換。
誕為鎮南,都督豫州。
儉為鎮東,都督楊州。
吳太傅諸葛恪圍合肥新城,儉與文欽禦之,太尉司馬孚督中軍東解圍,恪退還。
初,儉與夏侯玄、李豐等厚善。
揚州刺史前將軍文欽,曹爽之邑人也,驍果麤猛,數有戰功,好增虜獲,以徼寵賞,多不見許,怨恨日甚。
儉以計厚待欽,情好歡洽。
欽亦感戴,投心無貳。
正元二年正月,有彗星數十丈,西北竟天,起于吳、楚之分。
儉、欽喜,以為己祥。
遂矯太後詔,罪狀大將軍司馬景王,移諸郡國,舉兵反。
迫脅淮南將守諸別屯者,及吏民大小,皆入壽春城,為壇於城西,歃血稱兵為盟,分老弱守城,儉、欽自將五六萬眾渡淮,西至項。
儉堅守,欽在外為遊兵。
〔一〕 〔一〕 儉、欽等表曰:「故相國懿,匡輔魏室,歷事忠貞,故烈祖明皇帝授以寄託之任。
懿戮力盡節,以寧華夏。
又以齊王聰明,無有穢德,乃心勤盡忠以輔上,天下賴之。
懿欲討滅二虜以安宇內,始分軍糧,克時同舉,未成而薨。
齊王以懿有輔己大功,故遂使師承統懿業,委以大事。
而師以盛年在職,無疾託病,坐擁彊兵,無有臣禮,朝臣非之,義士譏之,天下所聞,其罪一也。
懿造計取賊,多舂軍糧,克期有日。
師為大臣,當除國難,又為人子,當卒父業。
哀聲未絕而便罷息,為臣不忠,為子不孝,其罪二也。
賊退過東關,坐自起眾,三征同進,喪眾敗績,歷年軍實,一旦而盡,緻使賊來,天下騷動,死傷流離,其罪三也。
賊舉國悉眾,號五十萬,來向壽春,圖詣洛陽,會太尉孚與臣等建計,乃杜塞要險,不與爭鋒,還固新城。
淮南將士,衝鋒履刃,晝夜相守,勤瘁百日,死者塗地,自魏有軍已來,為難苦甚,莫過於此。
而師遂意自由,不論封賞,權勢自在,無所領錄,其罪四也。
故中書令李豐等,以師無人臣節,欲議退之。
師知而請豐,其夕拉殺,載屍埋棺。
豐等為大臣,帝王腹心,擅加酷暴,死無罪名,師有無君之心,其罪五也。
懿每歎說齊王自堪人主,君臣之義定。
奉事以來十有五載,始欲歸政,按行武庫,詔問禁兵不得妄出。
師自知姦慝,人神所不祐,矯廢君主,加之以罪。
孚,師之叔父,性甚仁孝,追送齊王,悲不自勝。
群臣皆怒而師懷忍,不顧大義,其罪六也。
又故光祿大夫張緝,無罪而誅,夷其妻子,并及母後,逼恐至尊,彊催督遣,臨時哀愕,莫不傷痛;而師稱慶,反以歡喜,其罪七也。
陛下踐阼,聰明神武,事經聖心,欲崇省約,天下聞之,莫不歡慶;而師不自改悔,脩復臣禮,而方徵兵募士,毀壞宮內,列侯自衛。
陛下即阼,初不朝覲。
陛下欲臨幸師舍以省其疾,復拒不通,不奉法度,其罪八也。
近者領軍許允當為鎮北,以廚錢給賜,而師舉奏加辟,雖雲流徙,道路餓殺,天下聞之,莫不哀傷,其罪九也。
三方之守,一朝闕廢,多選精兵,以自營衛,五營領兵,闕而不補,多載器杖,充聚本營,天下所聞,人懷憤怨,訛言盈路,以疑海內,其罪十也。
多休守兵,以占高第,以空虛四表,欲擅彊勢,以逞姦心,募取屯田,加其復賞,阻兵安忍,壞亂舊法。
合聚諸藩王公以著鄴,欲悉誅之,一旦舉事廢主。
天不長惡,使目腫不成,其罪十一也。
臣等先人皆隨從太祖武皇帝征討兇暴,獲成大功,與高祖文
叔父允,為漢司徒,誅董卓。
卓將李傕、郭汜等為卓報仇,入長安,殺允,盡害其家。
淩及兄晨,時年皆少,踰城得脫,亡命歸鄉裡。
淩舉孝廉,為發幹長,〔一〕稍遷至中山太守,所在有治,太祖辟為丞相掾屬。
〔一〕 魏略曰:淩為長,遇事,髡刑五歲,當道掃除。
時太祖車過,問此何徒,左右以狀對。
太祖曰;「此子師兄子也,所坐亦公耳。
」于是主者選為驍騎主簿。
文帝踐阼,拜散騎常侍,出為兗州刺史,與張遼等至廣陵討孫權。
臨江,夜大風,吳將呂範等船漂至北岸。
淩與諸將逆擊,捕斬首虜,獲舟船,有功,封宜城亭侯,加建武將軍,轉在青州。
是時海濱乘喪亂之後,法度未整。
淩布政施教,賞善罰惡,甚有綱紀,百姓稱之,不容於口。
後從曹休征吳,與賊遇於夾石,休軍失利,淩力戰決圍,休得免難。
仍徙為揚、豫州刺史,鹹得軍民之歡心。
始至豫州,旌先賢之後,求未顯之士,各有條教,意義甚美。
初,淩與司馬朗、賈逵友善,及臨兗、豫,繼其名跡。
正始初,為征東將軍,假節都督揚州諸軍事。
二年,吳大將全琮數萬眾寇芍陂,淩率諸軍逆討,與賊爭塘,力戰連日,賊退走。
進封南鄉侯,邑千三百五十戶,遷車騎將軍、儀同三司。
是時,淩外甥令狐愚以才能為兗州刺史,屯平阿。
舅甥並典兵,專淮南之重。
淩就遷為司空。
司馬宣王既誅曹爽,進淩為太尉,假節鉞。
淩、愚密協計,謂齊王不任天位,楚王彪長而才,欲迎立彪都許昌。
嘉平元年九月,愚遣將張式至白馬,與彪相問往來。
淩又遣舍人勞精詣洛陽,語子廣。
廣言:「廢立大事,勿為禍先。
」〔一〕其十一月,愚復遣式詣彪,未還,會愚病死。
〔二〕二年,熒惑守南鬥,淩謂:「鬥中有星,當有暴貴者。
」〔三〕三年春,吳賊塞塗水。
淩欲因此發,大嚴諸軍,表求討賊;詔報不聽。
淩陰謀滋甚,遣將軍楊弘以廢立事告兗州刺史黃華,華、弘連名以白太傅司馬宣王。
宣王將中軍乘水道討淩,先下赦赦淩罪,又將尚書廣東,使為書喻淩,大軍掩至百尺逼淩。
淩自知勢窮,乃乘船單出迎宣王,遣掾王彧謝罪,送印綬、節鉞。
軍到丘頭,淩面縛水次。
宣王承詔遣主簿解縛反服,見淩,慰勞之,還印綬、節鉞,遣步騎六百人送還京都。
淩至項,飲藥死。
〔四〕宣王遂至壽春。
張式等皆自首,乃窮治其事。
彪賜死,諸相連者悉夷三族。
〔五〕朝議鹹以為春秋之義,齊崔杼、鄭歸生皆加追戮,陳屍斲棺,載在方策。
淩、愚罪宜如舊典。
乃發淩、愚冢,剖棺,暴屍於所近市三日,燒其印綬、朝服,親土埋之。
〔六〕進弘、華爵為鄉侯。
廣有志尚學行,死時年四十餘。
〔七〕 〔一〕 漢晉春秋曰:淩、愚謀,以帝幼制於彊臣,不堪為主,楚王彪長而才,欲迎立之,以興曹氏。
淩使人告廣,廣曰:「凡舉大事,應本人情。
今曹爽以驕奢失民,何平叔虛而不治,丁、畢、桓、鄧雖並有宿望,皆專競于世。
加變易朝典,政令數改,所存雖高而事不下接,民習于舊,眾莫之從。
故雖勢傾四海,聲震天下,同日斬戮,名士減半,而百姓安之,莫或之哀,失民故也。
今懿情雖難量,事未有逆,而擢用賢能,廣樹勝己,修先朝之政令,副眾心之所求。
爽之所以為惡者,彼莫不必改,夙夜匪解,以恤民為先。
父子兄弟,並握兵要,未易亡也。
」淩不從。
臣松之以為如此言之類,皆前史所不載,而猶出習氏。
且制言法體不似於昔,疑悉鑿齒所自造者也。
〔二〕 魏書曰:愚字公治,本名浚,黃初中,為和戎護軍。
烏丸校尉田豫討胡有功,小違節度,愚以法繩之。
帝怒,械繫愚,免官治罪,詔曰「浚何愚」!遂以名之。
正始中,為曹爽長史,後出為兗州刺史。
魏略曰:愚聞楚王彪有智勇。
初東郡有訛言雲:「白馬河出妖馬,夜過官牧邊鳴呼,眾馬皆應,明日見其跡,大如斛,行數裡,還入河中。
」又有謠言:「白馬素羈西南馳,其誰乘者朱虎騎。
」楚王小字朱虎,故愚與王淩陰謀立楚王。
乃先使人通意於王,言「使君謝王,天下事不可知,願王自愛」!彪亦陰知其意,答言「謝使君,知厚意也。
」 〔三〕 魏略曰:淩聞東平民浩詳知星,呼問詳。
詳疑淩有所挾,欲悅其意,不言吳當有死喪,而言淮南楚分也,今吳、楚同占,當有王者興。
故淩計遂定。
〔四〕 魏略載淩與太傅書曰:「卒聞神軍密發,巳在百尺,雖知命窮盡,遲於相見,身首分離,不以為恨,前後遣使,有書未得還報,企踵西望,無物以譬。
昨遣書之後,便乘船來相迎宿丘頭,旦發於浦口,奉被露布赦書,又得二十三日況,累紙誨示,聞命驚愕,五內失守,不知何地可以自處?僕久忝朝恩,歷試無效,統禦戎馬,董齊東夏,事有闕廢,中心犯義,罪在三百,妻子同縣,無所禱矣。
不圖聖恩天覆地載,橫蒙視息,復睹日月。
亡甥令狐愚攜惑群小之言,僕即時呵抑,使不得竟其語。
既人已知,神明所鑒,夫非事無陰,卒至發露,知此梟夷之罪也。
生我者父母,活我者子也。
」又重曰:「身陷刑罪,謬蒙赦宥。
今遣掾送印綬,頃至,當如詔書自縛歸命。
雖足下私之,官法有分。
」及到,如書。
太傅使人解其縛。
淩既蒙赦,加怙舊好,不復自疑,徑乘小船自趣太傅。
太傅使人逆止之,住船淮中,相去十餘丈。
淩知見外,乃遙謂太傅曰:「卿直以折簡召我,我當敢不至邪?而乃引軍來乎!」太傅曰:「以卿非肯逐折簡者故也。
」淩曰:「卿負我!」太傅曰:「我寧負卿,不負國家。
」遂使人送來西。
淩自知罪重,試索棺釘,以觀太傅意,太傅給之。
淩行到項,夜呼掾屬與決曰:「行年八十,身名並滅邪!」遂自殺。
幹寶晉紀曰:淩到項,見賈逵祠在水側,淩呼曰:「賈梁道,王淩固忠于魏之社稷者,唯爾有神,知之。
」其年八月,太傅有疾,夢淩、逵為癘,甚惡之,遂薨。
〔五〕 魏略載:山陽單固,字恭夏,為人有器實。
正始中,兗州刺史令狐愚與固父伯龍善,辟固,欲以為別駕。
固不樂為州吏,辭以疾。
愚禮意愈厚,固不欲應。
固母夏侯氏謂固曰:「使君與汝父久善,故命汝不止,汝亦故當仕進,自可往耳。
」固不獲已,遂往,與兼治中從事楊康並為愚腹心。
後愚與王淩通謀,康、固皆知其計。
會愚病,康應司徒召詣洛陽,固亦以疾解祿。
康在京師露其事,太傅乃東取王淩。
到壽春,固見太傅,太傅問曰:「卿知其事為邪?」固對不知。
太傅曰:「且置近事。
問卿,令狐反乎?」固又曰無。
而楊康白,事事與固連。
遂收捕固及家屬,皆繫廷尉,考實數十,固故雲無有。
太傅錄楊康,與固對相詰。
固辭窮,乃罵康曰:「老庸既負使君,又滅我族,顧汝當活邪!」辭定,事上,須報廷尉,以舊皆聽得與其母妻子相見。
固見其母,不仰視,其母知其慚也,字謂之曰:「恭夏,汝本自不欲應州郡也,我強故耳。
汝為人吏,自當爾耳。
此自門戶衰,我無恨也。
汝本意與我語。
」固終不仰,又不語,以至於死。
初,楊康自以白其事,冀得封拜,後以辭頗參錯,亦并斬。
臨刑,俱出獄,固又罵康曰:「老奴,汝死自分耳。
若令死者有知,汝何面目以行地下也。
」 〔六〕 幹寶晉紀曰:兗州武吏東平馬隆,託為愚家客,以私財更殯葬,行服三年,種植松柏。
一州之士愧之。
〔七〕 魏氏春秋曰:廣字公淵。
弟飛梟、金虎,並才武過人。
太傅嘗從容問蔣濟,濟曰:「淩文武俱贍,當今無雙。
廣等志力,有美於父耳。
」退而悔之,告所親曰:「吾此言,滅人門宗矣。
」魏末傳曰:淩少子字明山,最知名,善書,多技藝,人得其書,皆以為法。
走向太原,追軍及之,時有飛鳥集桑樹,隨枝低卬,舉弓射之即倒,追人乃止不復進。
明山投親家食,親家告吏,乃就執之。
毌丘儉字仲恭,河東聞喜人也。
父興,黃初中為武威太守,伐叛柔服,開通河右,名次金城太守蘇則。
討賊張進及討叛胡有功,封高陽鄉侯。
〔一〕入為將作大匠。
儉襲父爵,為平原侯文學。
明帝即位,為尚書郎,遷羽林監。
以東宮之舊,甚見親待。
出為洛陽典農。
時取農民以治宮室,儉上疏曰:「臣愚以為天下所急除者二賊,所急務者衣食。
誠使二賊不滅,士民飢凍,雖崇美宮室,猶無益也。
」遷荊州刺史。
〔一〕 魏名臣奏載雍州刺史張既表曰:「河右遐遠,喪亂彌久,武威當諸郡路道喉轄之要,加民夷雜處,數有兵難。
領太守毌丘興到官,內撫吏民,外懷羌、胡,卒使柔附,為官效用。
黃華、張進初圖逆亂,扇動左右,興志氣忠烈,臨難不顧,為將校民夷陳說禍福,言則涕泣。
于時男女萬口,鹹懷感激,形毀髮亂,誓心緻命。
尋率精兵踧脅張掖,濟拔領太守杜通、西海太守張睦。
張掖番和、驪靬二縣吏民及郡雜胡棄惡詣興,興皆安卹,使盡力田。
興每所歷,盡竭心力,誠國之良吏。
殿下即位,留心萬機,苟有毫毛之善,必有賞錄,臣伏緣聖旨,指陳其事。
」 青龍中,帝圖討遼東,以儉有幹策,徙為幽州刺史,加度遼將軍,使持節,護烏丸校尉。
率幽州諸軍至襄平,屯遼隧。
右北平烏丸單于寇婁敦、遼西烏丸都督率眾王護留等,昔隨袁尚奔遼東者,率眾五千餘人降。
寇婁敦遣弟阿羅槃等詣闕朝貢,封其渠率二十餘人為侯、王,賜輿馬繒綵各有差。
公孫淵逆與儉戰,不利,引還。
明年,帝遣太尉司馬宣王統中軍及儉等眾數萬討淵,定遼東。
儉以功進封安邑侯,食邑三千九百戶。
正始中,儉以高句驪數侵叛,督諸軍步騎萬人出玄菟,從諸道討之。
句驪王宮將步騎二萬人,進軍沸流水上,大戰梁口,梁音渴。
宮連破走。
儉遂束馬縣車,以登丸都,屠句驪所都,斬獲首虜以千數。
句驪沛者名得來,數諫宮,〔一〕宮不從其言。
得來歎曰:「立見此地將生蓬蒿。
」遂不食而死,舉國賢之。
儉令諸軍不壞其墓,不伐其樹,得其妻子,皆放遣之。
宮單將妻子逃竄。
儉引軍還。
六年,復征之,宮遂奔買溝。
儉遣玄菟太守王頎追之,〔二〕過沃沮千有餘裡,至肅慎氏南界,刻石紀功,刊丸都之山,銘不耐之城。
諸所誅納八千餘口,論功受賞,侯者百餘人。
穿山溉灌,民賴其利。
〔一〕 臣松之按東夷傳:沛者,句驪國之官名。
〔二〕 世語曰:頎字孔碩,東萊人,晉永嘉中大賊王彌,頎之孫。
遷左將軍,假節監豫州諸軍事,領豫州刺史,轉為鎮南將軍。
諸葛誕戰于東關,不利,乃令誕、儉對換。
誕為鎮南,都督豫州。
儉為鎮東,都督楊州。
吳太傅諸葛恪圍合肥新城,儉與文欽禦之,太尉司馬孚督中軍東解圍,恪退還。
初,儉與夏侯玄、李豐等厚善。
揚州刺史前將軍文欽,曹爽之邑人也,驍果麤猛,數有戰功,好增虜獲,以徼寵賞,多不見許,怨恨日甚。
儉以計厚待欽,情好歡洽。
欽亦感戴,投心無貳。
正元二年正月,有彗星數十丈,西北竟天,起于吳、楚之分。
儉、欽喜,以為己祥。
遂矯太後詔,罪狀大將軍司馬景王,移諸郡國,舉兵反。
迫脅淮南將守諸別屯者,及吏民大小,皆入壽春城,為壇於城西,歃血稱兵為盟,分老弱守城,儉、欽自將五六萬眾渡淮,西至項。
儉堅守,欽在外為遊兵。
〔一〕 〔一〕 儉、欽等表曰:「故相國懿,匡輔魏室,歷事忠貞,故烈祖明皇帝授以寄託之任。
懿戮力盡節,以寧華夏。
又以齊王聰明,無有穢德,乃心勤盡忠以輔上,天下賴之。
懿欲討滅二虜以安宇內,始分軍糧,克時同舉,未成而薨。
齊王以懿有輔己大功,故遂使師承統懿業,委以大事。
而師以盛年在職,無疾託病,坐擁彊兵,無有臣禮,朝臣非之,義士譏之,天下所聞,其罪一也。
懿造計取賊,多舂軍糧,克期有日。
師為大臣,當除國難,又為人子,當卒父業。
哀聲未絕而便罷息,為臣不忠,為子不孝,其罪二也。
賊退過東關,坐自起眾,三征同進,喪眾敗績,歷年軍實,一旦而盡,緻使賊來,天下騷動,死傷流離,其罪三也。
賊舉國悉眾,號五十萬,來向壽春,圖詣洛陽,會太尉孚與臣等建計,乃杜塞要險,不與爭鋒,還固新城。
淮南將士,衝鋒履刃,晝夜相守,勤瘁百日,死者塗地,自魏有軍已來,為難苦甚,莫過於此。
而師遂意自由,不論封賞,權勢自在,無所領錄,其罪四也。
故中書令李豐等,以師無人臣節,欲議退之。
師知而請豐,其夕拉殺,載屍埋棺。
豐等為大臣,帝王腹心,擅加酷暴,死無罪名,師有無君之心,其罪五也。
懿每歎說齊王自堪人主,君臣之義定。
奉事以來十有五載,始欲歸政,按行武庫,詔問禁兵不得妄出。
師自知姦慝,人神所不祐,矯廢君主,加之以罪。
孚,師之叔父,性甚仁孝,追送齊王,悲不自勝。
群臣皆怒而師懷忍,不顧大義,其罪六也。
又故光祿大夫張緝,無罪而誅,夷其妻子,并及母後,逼恐至尊,彊催督遣,臨時哀愕,莫不傷痛;而師稱慶,反以歡喜,其罪七也。
陛下踐阼,聰明神武,事經聖心,欲崇省約,天下聞之,莫不歡慶;而師不自改悔,脩復臣禮,而方徵兵募士,毀壞宮內,列侯自衛。
陛下即阼,初不朝覲。
陛下欲臨幸師舍以省其疾,復拒不通,不奉法度,其罪八也。
近者領軍許允當為鎮北,以廚錢給賜,而師舉奏加辟,雖雲流徙,道路餓殺,天下聞之,莫不哀傷,其罪九也。
三方之守,一朝闕廢,多選精兵,以自營衛,五營領兵,闕而不補,多載器杖,充聚本營,天下所聞,人懷憤怨,訛言盈路,以疑海內,其罪十也。
多休守兵,以占高第,以空虛四表,欲擅彊勢,以逞姦心,募取屯田,加其復賞,阻兵安忍,壞亂舊法。
合聚諸藩王公以著鄴,欲悉誅之,一旦舉事廢主。
天不長惡,使目腫不成,其罪十一也。
臣等先人皆隨從太祖武皇帝征討兇暴,獲成大功,與高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