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二十五 魏書二十五 辛毗楊阜高堂隆傳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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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也。

    」是日,帝幸上方,隆與卞蘭從。

    帝以隆表授蘭,使難隆曰:「興衰在政,樂何為也?化之不明,豈鐘之罪?」隆曰:「夫禮樂者,為治之大本也。

    故簫韶九成,鳳皇來儀,雷鼓六變,天神以降,政是以平,刑是以錯,和之至也。

    新聲發響,商辛以隕,大鐘既鑄,周景以弊,存亡之機,恆由斯作,安在廢興之不階也?君舉必書,古之道也,作而不法,何以示後?聖王樂聞其闕,故有箴規之道;忠臣願竭其節,故有匪躬之義也。

    」帝稱善。

     遷侍中,猶領太史令。

    崇華殿災,詔問隆:「此何咎?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隆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惟率禮脩德,可以勝之。

    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

    』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為災。

    』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

    上天降鑒,故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意。

    昔太戊有桑穀生於朝,武丁有雊雉登於鼎,皆聞災恐懼,側身脩德,三年之後,遠夷朝貢,故號曰中宗、高宗。

    此則前代之明鑒也。

    今案舊占,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宮室為誡。

    然今宮室之所以充廣者,實由宮人猥多之故。

    宜簡擇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罷省其餘。

    此則祖己之所以訓高宗,高宗之所以享遠號也。

    」詔問隆:「吾聞漢武帝時,柏梁災,而大起宮殿以厭之,其義雲何?」隆對曰:「臣聞西京柏梁既災,越巫陳方,建章是經,以厭火祥;乃夷越之巫所為,非聖賢之明訓也。

    五行志曰:『柏梁災,其後有江充巫蠱(也)衛太子事。

    』如志之言,越巫建章無所厭也。

    孔子曰:『災者脩類應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

    』是以聖主睹災責躬,退而脩德,以消復之。

    今宜罷散民役。

    宮室之制,務從約節,內足以待風雨,外足以講禮儀。

    清埽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立作,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

    豈可疲民之力,竭民之財!實非所以緻符瑞而懷遠人也。

    」帝遂復崇華殿,時郡國有九龍見,故改曰九龍殿。

     陵霄闕始構,有鵲巢其上,帝以問隆,對曰:「詩雲『維鵲有巢,維鳩居之』。

    今興宮室,起陵霄闕,而鵲巢之,此宮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

    天意若曰,宮室未成,將有他姓制禦之,斯乃上天之戒也。

    夫天道無親,惟與善人,不可不深防,不可不深慮。

    夏、商之季,皆繼體也,不欽承上天之明命,惟讒諂是從,廢德適欲,故其亡也忽焉。

    太戊、武丁,睹災竦懼,祗承天戒,故其興也勃焉。

    今若休罷百役,儉以足用,增崇德政,動遵帝則,除普天之所患,興兆民之所利,三王可四,五帝可六,豈惟殷宗轉禍為福而已哉!臣備腹心,苟可以繁祉聖躬,安存社稷,臣雖灰身破族,猶生之年也。

    豈憚忤逆之災,而令陛下不聞至言乎?」於是帝改容動色。

     是歲,有星孛于大辰。

    隆上疏曰:「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

    將營宮室,則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

    今圜丘、方澤、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廟之制又未如禮,而崇飾居室,士民失業。

    外人鹹雲宮人之用,與興戎軍國之費,所盡略齊。

    民不堪命,皆有怨怒。

    書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輿人作頌,則嚮以五福,民怒籲嗟,則威以六極,言天之賞罰,隨民言,順民心也。

    是以臨政務在安民為先,然後稽古之化,格于上下,自古及今,未嘗不然也。

    夫采椽卑宮,唐、虞、大禹之所以垂皇風也;玉臺瓊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

    今之宮室,實違禮度,乃更建立九龍,華飾過前。

    天彗章灼,始起於房心,犯帝坐而幹紫微,此乃皇天子愛陛下,是以發教戒之象,始卒皆於尊位,殷勤鄭重,欲必覺寤陛下;斯乃慈父懇切之訓,宜崇孝子祗聳之禮,以率先先下,以昭示後昆,不宜有忽,以重天怒。

    」 時軍國多事,用法深重。

    隆上疏曰:「夫拓跡垂統,必俟聖明,輔世匡治,亦須良佐,用能庶績其凝而品物康乂也。

    夫移風易俗,宣明道化,使四表同風,回首面內,德教光熙,九服慕義,固非俗吏之所能也。

    今有司務糾刑書,不本大道,是以刑用而不措,俗弊而不敦。

    宜崇禮樂,班敘明堂,修三雍、大射、養老,營建郊廟,尊儒士,舉逸民,表章制度,改正朔,易服色,布愷悌,尚儉素,然後備禮封禪,歸功天地,使雅頌之聲盈于六合,緝熙之化混于後嗣。

    斯蓋至治之美事,不朽之貴業也。

    然九域之內,可揖讓而治,尚何憂哉!不正其本而救其末,譬猶棼絲,非政理也。

    可命群公卿士通儒,造具其事,以為典式。

    」隆又以為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自古帝王所以神明其政,變民耳目,故三春稱王,明三統也。

    於是敷演舊章,奏而改焉。

    帝從其議,改青龍五年春三月為景初元年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從地正也。

     遷光祿勳。

    帝愈增崇宮殿,彫飾觀閣,鑿太行之石英,采穀城之文石,起景陽山於芳林之園,建昭陽殿於太極之北,鑄作黃龍鳳皇奇偉之獸,飾金墉、陵雲臺、陵霄闕。

    百役繁興,作者萬數,公卿以下至于學生,莫不展力,帝乃躬自掘土以率之。

    而遼東不朝。

    悼皇後崩。

    天作淫雨,冀州水出,漂沒民物。

    隆上疏切諫曰: 蓋「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

    然則士民者,乃國家之鎮也;穀帛者,乃士民之命也。

    穀帛非造化不育,非人力不成。

    是以帝耕以勸農,後桑以成服,所以昭事上帝,告虔報施也。

    昔在伊唐,世值陽九厄運之會,洪水滔天,使鯀治之,績用不成,乃舉文命,隨山刊木,前後歷年二十二載。

    災眚之甚,莫過於彼,力役之興,莫久於此,堯、舜君臣,南面而已。

    禹敷九州,庶士庸勳,各有等差,君子小人,物有服章。

    今無若時之急,而使公卿大夫並與廝徒共供事役,聞之四夷,非嘉聲也,垂之竹帛,非令名也。

    是以有國有家者,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嫗煦養育,故稱「愷悌君子,民之父母」。

    今上下勞役,疾病兇荒,耕稼者寡,饑饉薦臻,無以卒歲;宜加愍卹,以救其困。

     臣觀在昔書籍所載,天人之際,未有不應也。

    是以古先哲王,畏上天之明命,循陰陽之逆順,矜矜業業,惟恐有違。

    然後治道用興,德與神符,災異既發,懼而脩政,未有不延期流祚者也。

    爰及末葉,闇君荒主,不崇先王之令軌,不納正士之直言,以遂其情志,恬忽變戒,未有不尋踐禍難,至於顛覆者也。

     天道既著,請以人道論之。

    夫六情五性,同在於人,嗜欲廉貞,各居其一。

    及其動也,交爭于心。

    欲彊質弱,則縱濫不禁;精誠不制,則放溢無極。

    夫情之所在,非好則美,而美好之集,非人力不成,非穀帛不立。

    情苟無極,則人不堪其勞,物不充其求。

    勞求並至,將起禍亂。

    故不割情,無以相供。

    仲尼雲:「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由此觀之,禮義之制,非苟拘分,將以遠害而興治也。

     今吳、蜀二賊,非徒白地小虜、聚邑之寇,乃據險乘流,跨有士眾,僭號稱帝,欲與中國爭衡。

    今若有人來告,權、(備)〔禪〕並脩德政,復履清儉,輕省租賦,不治玩好,動咨耆賢,事遵禮度。

    陛下聞之,豈不惕然惡其如此,以為難卒討滅,而為國憂乎?若使告者曰,彼二賊並為無道,崇侈無度,役其士民,重其徵賦,下不堪命,籲嗟日甚。

    陛下聞之,豈不勃然忿其困我無辜之民,而欲速加之誅,其次,豈不幸彼疲弊而取之不難乎?苟如此,則可易心而度,事義之數亦不遠矣。

     且秦始皇不築道德之基,而築阿房之宮,不憂蕭牆之變,而脩長城之役。

    當其君臣為此計也,亦欲立萬世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