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二十四 魏書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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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輕侮之,而光事誕愈謹。

    終於尚書令。

    追贈司空。

     孫禮字德達,涿郡容城人也。

    太祖平幽州,召為司空軍謀掾。

    初喪亂時,禮與母相失,同郡馬台求得禮母,禮推家財盡以與台。

    台後坐法當死,禮私導令踰獄自首,既而曰:「臣無逃亡之義。

    」徑詣刺奸主簿溫恢。

    恢嘉之,具白太祖,各減死一等。

     後除河間郡丞,稍遷滎陽都尉。

    魯山中賊數百人,保固險阻,為民作害;乃徙禮為魯相。

    禮至官,出俸穀,發吏民,募首級,招納降附,使還為閒,應時平泰。

    歷山陽、平原、平昌、琅邪太守。

    從大司馬曹休征吳於夾石,禮諫以為不可深入,不從而敗。

    遷陽平太守,入為尚書。

     明帝方修宮室,而節氣不和,天下少穀。

    禮固爭,罷役,詔曰:「敬納讜言,促遣民作。

    」時李惠監作,復奏留一月,有所成訖。

    禮徑至作所,不復重奏,稱詔罷民,帝奇其意而不責也。

     帝獵於大石山,虎趨乘輿,禮便投鞭下馬,欲奮劍斫虎,詔令禮上馬。

    明帝臨崩之時,以曹爽為大將軍,宜得良佐,於床下受遺詔,拜禮大將軍長史,加散騎常侍。

    禮亮直不撓,爽弗便也,以為揚州刺史,加伏波將軍,賜爵關內侯。

    吳大將全琮帥數萬眾來侵寇,時州兵休使,在者無幾。

    禮躬勒衛兵禦之,戰於芍陂,自旦及暮,將士死傷過半。

    禮犯蹈白刃,馬被數創,手秉枹鼓,奮不顧身,賊眾乃退。

    詔書慰勞,賜絹七百匹。

    禮為死事者設祀哭臨,哀號發心,皆以絹付亡者家,無以入身。

     徵拜少府,出為荊州刺史,遷冀州牧。

    太傅司馬宣王謂禮曰:「今清河、平原爭界八年,更二刺史,靡能決之;虞、芮待文王而了,宜善令分明。

    」禮曰:「訟者據墟墓為驗,聽者以先老為正,而老者不可加以榎楚,又墟墓或遷就高敞,或徙避仇讎。

    如今所聞,雖臯陶猶將為難。

    若欲使必也無訟,當以烈祖初封平原時圖決之。

    何必推古問故,以益辭訟?昔成王以桐葉戲叔虞,周公便以封之。

    今圖藏在天府,便可於坐上斷也,豈待到州乎?」宣王曰:「是也。

    當別下圖。

    」禮到,案圖宜屬平原。

    而曹爽信清河言,下書雲:「圖不可用,當參異同。

    」禮上疏曰:「管仲霸者之佐,其器又小,猶能奪伯氏駢邑,使沒齒無怨言。

    臣受牧伯之任,奉聖朝明圖,驗地著之界,界實以王翁河為限;而鄃以馬丹候為驗,詐以鳴犢河為界。

    假虛訟訴,疑誤臺閣。

    竊聞眾口鑠金,浮石沈木,三人成巿虎,慈母投其杼。

    今二郡爭界八年,一朝決之者,緣有解書圖畫,可得尋案擿校也。

    平原在兩河,向東上,其間有爵隄,爵隄在高唐西南,所爭地在高唐西北,相去二十餘裡,可謂長歎息流涕者也。

    案解與圖奏而鄃不受詔,此臣軟弱不勝其任,臣亦何顏屍祿素餐。

    」輒束帶著履,駕車待放。

    爽見禮奏,大怒。

    劾禮怨望,結刑五歲。

    在家期年,眾人多以為言,除城門校尉。

     時匈奴王劉靖部眾彊盛,而鮮卑數寇邊,乃以禮為并州刺史,加振武將軍,使持節,護匈奴中郎將。

    往見太傅司馬宣王,有忿色而無言。

    宣王曰:「卿得并州,少邪?恚理分界失分乎?今當遠別,何不懽也!」禮曰:「何明公言之乖細也!禮雖不德,豈以官位往事為意邪?本謂明公齊蹤伊、呂,匡輔魏室,上報明帝之託,下建萬世之勳。

    今社稷將危,天下兇兇,此禮之所以不悅也。

    」因涕泣橫流。

    宣王曰:「且止,忍不可忍。

    」爽誅後,入為司隸校尉,凡臨七郡五州,皆有威信。

    遷司空,封大利亭侯,邑一百戶。

    禮與盧毓同郡時輩,而情好不睦。

    為人雖互有長短,然名位略齊雲。

    嘉平二年薨,諡曰景侯。

    孫元嗣。

     王觀字偉臺,東郡廩丘人也。

    少孤貧勵志,太祖召為丞相文學掾,出為高唐、陽泉、酇、任令,所在稱治。

    文帝踐阼,入為尚書郎、廷尉監,出為南陽、涿郡太守。

    涿北接鮮卑,數有寇盜,觀令邊民十家已上,屯居,築京候。

    時或有不願者,觀乃假遣朝吏,使歸助子弟,不與期會,但敕事訖各還。

    於是吏民相率不督自勸,旬日之中,一時俱成。

    守禦有備,寇鈔以息。

    明帝即位,下詔書使郡縣條為劇、中、平者。

    主者欲言郡為中平,觀教曰:「此郡濱近外虜,數有寇害,雲何不為劇邪?」主者曰:「若郡為外劇,恐於明府有任子。

    」觀曰:「夫君者,所以為民也。

    今郡在外劇,則於役條當有降差。

    豈可為太守之私而負一郡之民乎?」遂言為外劇郡,後送任子詣鄴。

    時觀但有一子而又幼弱。

    其公心如此。

    觀治身清素,帥下以儉,僚屬承風,莫不自勵。

     明帝幸許昌,召觀為治書侍禦史,典行臺獄。

    時多有倉卒喜怒,而觀不阿意順指。

    太尉司馬宣王請觀為從事中郎,遷為尚書,出為河南尹,徙少府。

    大將軍曹爽使材官張達斫家屋材,及諸私用之物,觀聞知,皆錄奪以沒官。

    少府統三尚方禦府內藏玩弄之寶,爽等奢放,多有幹求,憚觀守法,乃徙為太僕。

    司馬宣王誅爽,使觀行中領軍,據爽弟羲營,賜爵關內侯,復為尚書,加駙馬都尉。

    高貴鄉公即位,封中鄉亭侯。

    頃之,加光祿大夫,轉為右僕射。

    常道鄉公即位,進封陽鄉侯,增邑千戶,并前二千五百戶。

    遷司空,固辭,不許,遣使即第拜授。

    就官數日,上送印綬,輒自輿歸裡舍。

    薨于家,遺令藏足容棺,不設明器,不封不樹。

    諡曰肅侯。

    子悝嗣。

    鹹熙中,開建五等,以觀著勳前朝,改封悝膠東子。

     評曰:韓暨處以靜居行化,出以任職流稱;崔林簡樸知能;高柔明於法理;孫禮剛斷伉厲;王觀清勁貞白:鹹克緻公輔。

    及暨年過八十,起家就列;柔保官二十年,元老終位:比之徐邈、常林,於茲為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