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二十四 魏書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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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即位,賜爵關內侯,轉光祿勳、司隸校尉。
屬郡皆罷非法除過員吏。
林為政推誠,簡存大體,是以去後每輒見思。
散騎常侍劉劭作考課論,制下百僚。
林議曰:「案周官考課,其文備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遲,此即考課之法存乎其人也。
及漢之季,其失豈在乎佐吏之職不密哉?方今軍旅,或猥或卒,備之以科條,申之以內外,增減無常,固難一矣。
且萬目不張舉其綱,眾毛不整振其領。
臯陶仕虞,伊尹臣殷,不仁者遠。
五帝三王未必如一,而各以治亂。
易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太祖隨宜設辟,以遺來今,不患不法古也。
以為今之制度,不為疏闊,惟在守一勿失而已。
若朝臣能任仲山甫之重,式是百辟,則孰敢不肅?」 景初元年,司徒、司空並缺,散騎侍郎孟康薦林曰:「夫宰相者,天下之所瞻效,誠宜得秉忠履正本德仗義之士,足為海內所師表者。
竊見司隸校尉崔林,稟自然之正性,體高雅之弘量。
論其所長以比古人,忠直不回則史魚之儔,清儉守約則季文之匹也。
牧守州郡,所在而治,及為外司,萬裡肅齊,誠台輔之妙器,袞職之良才也。
」後年遂為司空,封安陽亭侯,邑六百戶。
三公封列侯,自林始也。
〔一〕頃之,又進封安陽鄉侯。
〔一〕 臣松之以為漢封丞相邑,為荀悅所譏。
魏封三公,其失同也。
魯相上言:「漢舊立孔子廟,褒成侯歲時奉祠,辟雍行禮,必祭先師,王家出穀,春秋祭祀。
今宗聖侯奉嗣,未有命祭之禮,宜給牲牢,長吏奉祀,尊為貴神。
」制三府議,博士傅祗以春秋傳言立在祀典,則孔子是也。
宗聖適足繼絕世,章盛德耳。
至於顯立言,崇明德,則宜如魯相所上。
林議以為「宗聖侯亦以王命祀,不為未有命也。
周武王封黃帝、堯、舜之後,及立三恪,禹、湯之世,不列于時,復特命他官祭也。
今周公已上,達於三皇,忽焉不祀,而其禮經亦存其言。
今獨祀孔子者,以世近故也。
以大夫之後,特受無疆之祀,禮過古帝,義踰湯、武,可謂崇明報德矣,無復重祀於非族也。
」〔一〕 〔一〕 臣松之以為孟軻稱宰我之辭曰:「以予觀夫子,賢於堯舜遠矣。
」又曰:「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者也。
」斯非通賢之格言,商較之定準乎!雖妙極則同,萬聖猶一,然淳薄異時,質文殊用,或當時則榮,沒則已焉,是以遺風所被,寔有深淺。
若乃經緯天人,立言垂制,百王莫之能違,彜倫資之以立,誠一人而已耳。
周監二代,斯文為盛。
然於六經之道,未能及其精緻。
加以聖賢不興,曠年五百,道化陵夷,憲章殆滅,若使時無孔門,則周典幾乎息矣。
夫能光明先王之道,以成萬世之功,齊天地之無窮,等日月之久照,豈不有踰於群聖哉?林曾無史遷洞想之誠,梅真慷慨之志,而守其蓬心以塞明義,可謂多見其不知量也。
明帝又分林邑,封一子列侯。
正始五年薨,諡曰孝侯。
子述嗣。
〔一〕 〔一〕 晉諸公贊曰:述弟隨,晉尚書僕射。
為人亮濟。
趙王倫篡位,隨與其事。
倫敗,隨亦廢錮而卒。
林孫瑋,性率而疏,至太子右衛率也。
初,林識拔同郡王經於民伍之中,卒為名士,世以此稱之。
高柔字文惠,陳留圉人也。
父靖,為蜀郡都尉。
〔一〕柔留鄉裡,謂邑中曰:「今者英雄並起,陳留四戰之地也。
曹將軍雖據兗州,本有四方之圖,未得安坐守也。
而張府君先得志於陳留,吾恐變乘閒作也,欲與諸君避之。
」眾人皆以張邈與太祖善,柔又年少,不然其言。
柔從兄幹,袁紹甥也,〔二〕在河北呼柔,柔舉宗從之。
會靖卒於西州,時道路艱澀,兵寇縱橫,而柔冒艱險詣蜀迎喪,辛苦荼毒,無所不嘗,三年乃還。
〔一〕 陳留耆舊傳曰:靖高祖父固,不仕王莽世,為淮陽太守所害,以烈節垂名。
固子慎,字孝甫。
敦厚少華,有沈深之量。
撫育孤兄子五人,恩義甚篤。
琅邪相何英嘉其行履,以女妻焉。
英即車騎將軍熙之父也。
慎歷二縣令、東萊太守。
老病歸家,草屋蓬戶,甕缶無儲。
其妻謂之曰:「君累經宰守,積有年歲,何能不少為儲畜以遺子孫乎?」慎曰:「我以勤身清名為之基,以二千石遺之,不亦可乎!」子式,至孝,常盡力供養。
永初中,螟蝗為害,獨不食式麥,圉令周彊以表州郡。
太守楊舜舉式孝子,讓不行。
後以孝廉為郎。
次子昌,昌弟賜,並為刺史、郡守。
式子弘,孝廉。
弘生靖。
〔二〕 謝承後漢書曰:幹字元才。
才志弘邈,文武秀出。
父躬,蜀郡太守。
祖賜,司隸校尉。
案陳留耆舊傳及謝承書,幹應為柔從父,非從兄也。
未知何者為誤。
太祖平袁氏,以柔為(管)〔菅〕長。
縣中素聞其名,奸吏數人,皆自引去。
柔教曰:「昔邴吉臨政,吏嘗有非,猶尚容之。
況此諸吏,於吾未有失乎!其召復之。
」鹹還,皆自勵,鹹為佳吏。
高幹既降,頃之以并州叛。
柔自歸太祖,太祖欲因事誅之,以為刺奸令史;處法允當,獄無留滯,辟為丞相倉曹屬。
〔一〕太祖欲遣鍾繇等討張魯,柔諫,以為今猥遣大兵,西有韓遂、馬超,謂為己舉,將相扇動作逆,宜先招集三輔,三輔苟平,漢中可傳檄而定也。
繇入關,遂、超等果反。
〔一〕 魏氏春秋曰:柔既處法平允,又夙夜匪懈,至擁膝抱文書而寢。
太祖嘗夜微出,觀察諸吏,見柔,哀之,徐解裘覆柔而去。
自是辟焉。
魏國初建,為尚書郎。
轉拜丞相理曹掾,令曰:「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
撥亂之政,以刑為先。
是以舜流四兇
屬郡皆罷非法除過員吏。
林為政推誠,簡存大體,是以去後每輒見思。
散騎常侍劉劭作考課論,制下百僚。
林議曰:「案周官考課,其文備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遲,此即考課之法存乎其人也。
及漢之季,其失豈在乎佐吏之職不密哉?方今軍旅,或猥或卒,備之以科條,申之以內外,增減無常,固難一矣。
且萬目不張舉其綱,眾毛不整振其領。
臯陶仕虞,伊尹臣殷,不仁者遠。
五帝三王未必如一,而各以治亂。
易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太祖隨宜設辟,以遺來今,不患不法古也。
以為今之制度,不為疏闊,惟在守一勿失而已。
若朝臣能任仲山甫之重,式是百辟,則孰敢不肅?」 景初元年,司徒、司空並缺,散騎侍郎孟康薦林曰:「夫宰相者,天下之所瞻效,誠宜得秉忠履正本德仗義之士,足為海內所師表者。
竊見司隸校尉崔林,稟自然之正性,體高雅之弘量。
論其所長以比古人,忠直不回則史魚之儔,清儉守約則季文之匹也。
牧守州郡,所在而治,及為外司,萬裡肅齊,誠台輔之妙器,袞職之良才也。
」後年遂為司空,封安陽亭侯,邑六百戶。
三公封列侯,自林始也。
〔一〕頃之,又進封安陽鄉侯。
〔一〕 臣松之以為漢封丞相邑,為荀悅所譏。
魏封三公,其失同也。
魯相上言:「漢舊立孔子廟,褒成侯歲時奉祠,辟雍行禮,必祭先師,王家出穀,春秋祭祀。
今宗聖侯奉嗣,未有命祭之禮,宜給牲牢,長吏奉祀,尊為貴神。
」制三府議,博士傅祗以春秋傳言立在祀典,則孔子是也。
宗聖適足繼絕世,章盛德耳。
至於顯立言,崇明德,則宜如魯相所上。
林議以為「宗聖侯亦以王命祀,不為未有命也。
周武王封黃帝、堯、舜之後,及立三恪,禹、湯之世,不列于時,復特命他官祭也。
今周公已上,達於三皇,忽焉不祀,而其禮經亦存其言。
今獨祀孔子者,以世近故也。
以大夫之後,特受無疆之祀,禮過古帝,義踰湯、武,可謂崇明報德矣,無復重祀於非族也。
」〔一〕 〔一〕 臣松之以為孟軻稱宰我之辭曰:「以予觀夫子,賢於堯舜遠矣。
」又曰:「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者也。
」斯非通賢之格言,商較之定準乎!雖妙極則同,萬聖猶一,然淳薄異時,質文殊用,或當時則榮,沒則已焉,是以遺風所被,寔有深淺。
若乃經緯天人,立言垂制,百王莫之能違,彜倫資之以立,誠一人而已耳。
周監二代,斯文為盛。
然於六經之道,未能及其精緻。
加以聖賢不興,曠年五百,道化陵夷,憲章殆滅,若使時無孔門,則周典幾乎息矣。
夫能光明先王之道,以成萬世之功,齊天地之無窮,等日月之久照,豈不有踰於群聖哉?林曾無史遷洞想之誠,梅真慷慨之志,而守其蓬心以塞明義,可謂多見其不知量也。
明帝又分林邑,封一子列侯。
正始五年薨,諡曰孝侯。
子述嗣。
〔一〕 〔一〕 晉諸公贊曰:述弟隨,晉尚書僕射。
為人亮濟。
趙王倫篡位,隨與其事。
倫敗,隨亦廢錮而卒。
林孫瑋,性率而疏,至太子右衛率也。
初,林識拔同郡王經於民伍之中,卒為名士,世以此稱之。
高柔字文惠,陳留圉人也。
父靖,為蜀郡都尉。
〔一〕柔留鄉裡,謂邑中曰:「今者英雄並起,陳留四戰之地也。
曹將軍雖據兗州,本有四方之圖,未得安坐守也。
而張府君先得志於陳留,吾恐變乘閒作也,欲與諸君避之。
」眾人皆以張邈與太祖善,柔又年少,不然其言。
柔從兄幹,袁紹甥也,〔二〕在河北呼柔,柔舉宗從之。
會靖卒於西州,時道路艱澀,兵寇縱橫,而柔冒艱險詣蜀迎喪,辛苦荼毒,無所不嘗,三年乃還。
〔一〕 陳留耆舊傳曰:靖高祖父固,不仕王莽世,為淮陽太守所害,以烈節垂名。
固子慎,字孝甫。
敦厚少華,有沈深之量。
撫育孤兄子五人,恩義甚篤。
琅邪相何英嘉其行履,以女妻焉。
英即車騎將軍熙之父也。
慎歷二縣令、東萊太守。
老病歸家,草屋蓬戶,甕缶無儲。
其妻謂之曰:「君累經宰守,積有年歲,何能不少為儲畜以遺子孫乎?」慎曰:「我以勤身清名為之基,以二千石遺之,不亦可乎!」子式,至孝,常盡力供養。
永初中,螟蝗為害,獨不食式麥,圉令周彊以表州郡。
太守楊舜舉式孝子,讓不行。
後以孝廉為郎。
次子昌,昌弟賜,並為刺史、郡守。
式子弘,孝廉。
弘生靖。
〔二〕 謝承後漢書曰:幹字元才。
才志弘邈,文武秀出。
父躬,蜀郡太守。
祖賜,司隸校尉。
案陳留耆舊傳及謝承書,幹應為柔從父,非從兄也。
未知何者為誤。
太祖平袁氏,以柔為(管)〔菅〕長。
縣中素聞其名,奸吏數人,皆自引去。
柔教曰:「昔邴吉臨政,吏嘗有非,猶尚容之。
況此諸吏,於吾未有失乎!其召復之。
」鹹還,皆自勵,鹹為佳吏。
高幹既降,頃之以并州叛。
柔自歸太祖,太祖欲因事誅之,以為刺奸令史;處法允當,獄無留滯,辟為丞相倉曹屬。
〔一〕太祖欲遣鍾繇等討張魯,柔諫,以為今猥遣大兵,西有韓遂、馬超,謂為己舉,將相扇動作逆,宜先招集三輔,三輔苟平,漢中可傳檄而定也。
繇入關,遂、超等果反。
〔一〕 魏氏春秋曰:柔既處法平允,又夙夜匪懈,至擁膝抱文書而寢。
太祖嘗夜微出,觀察諸吏,見柔,哀之,徐解裘覆柔而去。
自是辟焉。
魏國初建,為尚書郎。
轉拜丞相理曹掾,令曰:「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
撥亂之政,以刑為先。
是以舜流四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