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二十 魏書二十 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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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文帝世,又獨不王。

    太和元年,徙封聊城公,其年為王。

    詔曰:「昔象之為虐至甚,而大舜猶侯之有庳。

    近漢氏淮南、阜陵,皆為亂臣逆子,而猶或及身而復國,或至子而錫土。

    有虞建之於上古,漢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敘親親之厚義也。

    聊城公茂少不閑禮教,長不務善道。

    先帝以為古之立諸侯也,皆命賢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獨不王茂。

    太皇太後數以為言。

    如聞茂頃來少知悔昔之非,欲脩善將來。

    君子與其進,不保其往也。

    今封茂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後下流之念。

    」六年,改封曲陽王。

    正始三年,東平靈王薨,茂稱嗌痛,不肯發哀,居處出入自若。

    有司奏除國土,詔削縣一,戶五百。

    五年,徙封樂陵,詔以茂租奉少,諸子多,復所削戶,又增戶七百。

    嘉平、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戶。

     文皇帝九男:甄氏皇後生明帝,李貴人生贊哀王協,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朱淑媛生東武陽懷王鑒,仇昭儀生東海定王霖,徐姬生元城哀王禮,蘇姬生邯鄲懷王邕,張姬生清河悼王貢,宋姬生廣平哀王儼。

     贊哀王協,早薨。

    太和五年追封諡曰經殤公。

    青龍二年,更追改號諡。

    三年,子殤王尋嗣。

    景初三年,增戶五百,并前三千戶。

    正始九年薨。

    無子。

    國除。

     北海悼王蕤,黃初七年,明帝即位,立為陽平縣王。

    太和六年,改封北海。

    青龍元年薨。

    二年,以琅邪王子贊奉蕤後,封昌鄉公。

    景初二年,立為饒安王。

    正始七年,徙封文安。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五百戶。

     東武陽懷王鑒,黃初六年立。

    其年薨。

    青龍三年賜諡。

    無子。

    國除。

     東海定王霖,黃初三年立為河東王。

    六年,改封館陶縣。

    明帝即位,以先帝遺意,愛寵霖異於諸國。

    而霖性麤暴,閨門之內,婢妾之間,多所殘害。

    太和六年,改封東海。

    嘉平元年薨。

    子啟嗣。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六千二百戶。

    高貴鄉公髦,霖之子也,入繼大宗。

     元城哀王禮,黃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為國。

    三年,改為京兆王。

    六年,改封元城王。

    太和三年薨。

    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禮後。

    六年,改封梁王。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五百戶。

     邯鄲懷王邕,黃初二年封淮南公,以九江郡為國。

    三年,進為淮南王。

    四年,改封陳。

    六年,改封邯鄲。

    太和三年薨。

    五年,以任城王楷子溫嗣邕後。

    六年,改封魯陽。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四百戶。

     清河悼王貢,黃初三年封。

    四年薨。

    無子。

    國除。

     廣平哀王儼,黃初三年封。

    四年薨。

    無子。

    國除。

     評曰: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號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義廢。

    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一〕 〔一〕 袁子曰:魏興,承大亂之後,民人損減,不可則以古始。

    於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無其實。

    王國使有老兵百餘人,以衛其國。

    雖有王侯之號,而乃儕為匹夫。

    縣隔千裡之外,無朝聘之儀,鄰國無會同之制。

    諸侯遊獵不得過三十裡,又為設防輔監國之官以伺察之。

    王侯皆思為布衣而不能得。

    既違宗國藩屏之義,又虧親戚骨肉之恩。

    魏氏春秋載宗室曹冏上書曰:「臣聞古之王者,必建同姓以明親親,必樹異姓以明賢賢。

    故傳曰『庸勳親親,昵近尊賢』;書曰『克明俊德,以親九族』;詩雲『懷德維寧,宗子維城』。

    由是觀之,非賢無與興功,非親無與輔治。

    夫親親之道,專用則其漸也微弱;賢賢之道,偏任則其弊也劫奪。

    先聖知其然也,故博求親疏而並用之;近則有宗盟藩衛之固,遠則有仁賢輔弼之助,盛則有與共其治,衰則有與守其土,安則有與享其福,危則有與同其禍。

    夫然,故能有其國家,保其社稷,歷紀長久,本枝百世也。

    今魏尊尊之法雖明,親親之道未備。

    詩不雲乎,『鶺鴒在原,兄弟急難』。

    以斯言之,明兄弟相救於喪亂之際,同心於憂禍之間,雖有鬩牆之忿,不忘禦侮之事。

    何則?憂患同也。

    今則不然,或任而不重,或釋而不任,一旦疆埸稱警,關門反拒,股肱不扶,胸心無衛。

    臣竊惟此,寢不安席,思獻丹誠,貢策朱闕。

    謹撰合所聞,敘論成敗。

    論曰:昔夏、殷、周歷世數十,而秦二世而亡。

    何則?三代之君,與天下共其民,故天下同其憂。

    秦王獨制其民,故傾危而莫救。

    夫與民共其樂者,人必憂其憂;與民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

    先王知獨治之不能久也,故與人共治之;知獨守之不能固也,故與人共守之。

    兼親疏而兩用,參同異而並建。

    是以輕重足以相鎮,親疏足以相衛,并兼路塞,逆節不生。

    及其衰也,桓、文帥禮;苞茅不貢,齊師伐楚;宋不城周,晉戮其宰。

    王綱弛而復張,諸侯傲而復肅。

    二霸之後,浸以陵遲。

    吳、楚憑江,負固方城,雖心希九鼎,而畏迫宗姬,姦情散於胸懷,逆謀消於唇吻;斯豈非信重親戚,任用賢能,枝葉碩茂,本根賴之與?自此之後,轉相攻伐;吳并於越,晉分為三,魯滅於楚,鄭兼於韓。

    暨于戰國,諸姬微矣,惟燕、衛獨存,然皆弱小,西迫彊秦,南畏齊、楚,憂懼滅亡,匪遑相恤。

    至於王赧,降為庶人,猶枝幹相持,得居虛位,海內無主,四十餘年。

    秦據勢勝之地,騁譎詐之術,征伐關東,蠶食九國,至於始皇,乃定天位。

    曠日若彼,用力若此,豈非深固根蔕不拔之道乎?易曰;『其亡其亡,繫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