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二十 魏書二十 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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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皇帝二十五男:卞皇後生文皇帝、任城威王彰、陳思王植、蕭懷王熊,劉夫人生豐愍王昂、相殤王鑠,環夫人生鄧哀王沖、彭城王據、燕王宇,杜夫人生沛穆王林、中山恭王袞,秦夫人生濟陽懷王玹、陳留恭王峻,尹夫人生範陽閔王矩,王昭儀生趙王幹,孫姬生臨邑殤公子上、楚王彪、剛殤公子勤,李姬生穀城殤公子乘、郿戴公子整、靈殤公子京,周姬生樊安公均,劉姬生廣宗殤公子棘,宋姬生東平靈王徽,趙姬生樂陵王茂。
豐愍王昂字子脩。
弱冠舉孝廉。
隨太祖南征,為張繡所害。
無子。
黃初二年追封,諡曰豐悼公。
三年,以樊安公均子琬奉昂後,封中都公。
其年徙封長子公。
五年,追加昂號曰豐悼王。
太和三年改昂諡曰愍王。
嘉平六年,以琬襲昂爵為豐王。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二千七百戶。
琬薨,諡曰恭王。
子廉嗣。
相殤王鑠,早薨,太和三年追封諡。
青龍元年,子愍王潛嗣,其年薨。
二年,子懷王偃嗣,邑二千五百戶,四年薨。
無子,國除。
正元二年,以樂陵王茂子陽都鄉公竦繼鑠後。
鄧哀王沖字倉舒。
少聰察岐嶷,生五六歲,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
時孫權曾緻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訪之群下,鹹莫能出其理。
沖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稱物以載之,則校可知矣。
」太祖大悅,即施行焉。
時軍國多事,用刑嚴重。
太祖馬鞍在庫,而為鼠所齧,庫吏懼必死,議欲面縛首罪,猶懼不免。
沖謂曰:「待三日中,然後自歸。
」沖於是以刀穿單衣,如鼠齧者,謬為失意,貌有愁色。
太祖問之,沖對曰:「世俗以為鼠齧衣者,其主不吉。
今單衣見齧,是以憂戚。
」太祖曰:「此妄言耳,無所苦也。
」俄而庫吏以齧鞍聞,太祖笑曰:「兒衣在側,尚齧,況鞍縣柱乎?」一無所問。
沖仁愛識達,皆此類也。
凡應罪戮,而為沖微所辨理,賴以濟宥者,前後數十。
〔一〕太祖數對群臣稱述,有欲傳後意。
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親為請命。
及亡,哀甚。
文帝寬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
」〔二〕言則流涕,為聘甄氏亡女與合葬,贈騎都尉印綬,命宛侯據子琮奉沖後。
二十二年,封琮為鄧侯。
黃初二年,追贈諡沖曰鄧哀侯,又追加號為公。
〔三〕三年,進琮爵,徙封冠軍公。
四年,徙封己氏公。
太和五年,加沖號曰鄧哀王。
景初元年,琮坐於中尚方作禁物,削戶三百,貶爵為都鄉侯。
三年,復為己氏公。
正始七年,轉封平陽公。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戶。
〔一〕 魏書曰:沖每見當刑者,輒探睹其冤枉之情而微理之。
及勤勞之吏,以過誤觸罪,常為太祖陳說,宜寬宥之。
辨察仁愛,與性俱生,容貌姿美,有殊於眾,故特見寵異。
臣松之以「容貌姿美」一類之言,而分以為三,亦敘屬之一病也。
〔二〕 孫盛曰:春秋之義,立嫡以長不以賢。
沖雖存也猶不宜立,況其既沒,而發斯言乎?詩雲:「無易由言。
」魏武其易之也。
〔三〕 魏書載策曰:「惟黃初二年八月丙午,皇帝曰:咨爾鄧哀侯沖,昔皇天鍾美於爾躬,俾聰哲之才,成於弱年。
當永享顯祚,克成厥終。
如何不祿,早世夭昏!朕承天序,享有四海,並建親親,以藩王室,惟爾不逮斯榮,且葬禮未備。
追悼之懷,愴然攸傷。
今遷葬于高陵,使使持節兼謁者僕射郎中陳承,追賜號曰鄧公,祠以太牢。
魂而有靈,休茲寵榮。
嗚呼哀哉!」魏略曰:文帝常言「家兄孝廉,自其分也。
若使倉舒在,我亦無天下。
」 彭城王據,建安十六年封範陽侯。
二十二年,徙封宛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
三年,為章陵王,其年徙封義陽。
文帝以南方下濕,又以環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
又徙封濟陰。
五年,詔曰:「先王建國,隨時而制。
漢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損耗,并省郡縣。
以今比之,益不及焉。
其改封諸王,皆為縣王。
」據改封定陶縣。
太和六年,改封諸王,皆以郡為國,據復封彭城。
景初元年,據坐私遣人詣中尚方作禁物,削縣二千戶。
〔一〕三年,復所削戶邑。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六百戶。
〔一〕 魏書載璽書曰:「制詔彭城王:有司奏,王遣司馬董和,齎珠玉來到京師中尚方,多作禁物,交通工官,出入近署,踰侈非度,慢令違制,繩王以法。
朕用憮然,不寧于心。
王以懿親之重,處藩輔之位,典籍日陳於前,勤誦不輟於側。
加雅素奉脩,恭肅敬慎,務在蹈道,孜孜不衰,豈忘率意正身,考終厥行哉?若然小疵,或謬于細人,忽不覺悟,以斯為失耳。
書曰:『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
』古人垂誥,乃至於此,故君子思心無斯須遠道焉。
常慮所以累德者而去之,則德明矣;開心所以為塞者而通之,則心夷矣;慎行所以為尤者而脩之,則行全矣:三者,王之所能備也。
今詔有司宥王,削縣二千戶,以彰八柄與奪之法。
昔羲、文作易,著休復之語,仲尼論行,既過能改。
王其改行,茂昭斯義,率意無怠。
」 燕王宇字彭祖。
建安十六年,封都鄉侯。
二十二年,改封魯陽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
三年,為下邳王。
五年,改封單父縣。
太和六年,改封燕王。
明帝少與宇同止,常愛異之。
及即位,寵賜與諸王殊。
青龍三年,徵入朝。
景初元年,還鄴。
二年夏,復徵詣京都。
冬十二月,明帝疾篤,拜宇為大將軍,
豐愍王昂字子脩。
弱冠舉孝廉。
隨太祖南征,為張繡所害。
無子。
黃初二年追封,諡曰豐悼公。
三年,以樊安公均子琬奉昂後,封中都公。
其年徙封長子公。
五年,追加昂號曰豐悼王。
太和三年改昂諡曰愍王。
嘉平六年,以琬襲昂爵為豐王。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二千七百戶。
琬薨,諡曰恭王。
子廉嗣。
相殤王鑠,早薨,太和三年追封諡。
青龍元年,子愍王潛嗣,其年薨。
二年,子懷王偃嗣,邑二千五百戶,四年薨。
無子,國除。
正元二年,以樂陵王茂子陽都鄉公竦繼鑠後。
鄧哀王沖字倉舒。
少聰察岐嶷,生五六歲,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
時孫權曾緻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訪之群下,鹹莫能出其理。
沖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稱物以載之,則校可知矣。
」太祖大悅,即施行焉。
時軍國多事,用刑嚴重。
太祖馬鞍在庫,而為鼠所齧,庫吏懼必死,議欲面縛首罪,猶懼不免。
沖謂曰:「待三日中,然後自歸。
」沖於是以刀穿單衣,如鼠齧者,謬為失意,貌有愁色。
太祖問之,沖對曰:「世俗以為鼠齧衣者,其主不吉。
今單衣見齧,是以憂戚。
」太祖曰:「此妄言耳,無所苦也。
」俄而庫吏以齧鞍聞,太祖笑曰:「兒衣在側,尚齧,況鞍縣柱乎?」一無所問。
沖仁愛識達,皆此類也。
凡應罪戮,而為沖微所辨理,賴以濟宥者,前後數十。
〔一〕太祖數對群臣稱述,有欲傳後意。
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親為請命。
及亡,哀甚。
文帝寬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
」〔二〕言則流涕,為聘甄氏亡女與合葬,贈騎都尉印綬,命宛侯據子琮奉沖後。
二十二年,封琮為鄧侯。
黃初二年,追贈諡沖曰鄧哀侯,又追加號為公。
〔三〕三年,進琮爵,徙封冠軍公。
四年,徙封己氏公。
太和五年,加沖號曰鄧哀王。
景初元年,琮坐於中尚方作禁物,削戶三百,貶爵為都鄉侯。
三年,復為己氏公。
正始七年,轉封平陽公。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千九百戶。
〔一〕 魏書曰:沖每見當刑者,輒探睹其冤枉之情而微理之。
及勤勞之吏,以過誤觸罪,常為太祖陳說,宜寬宥之。
辨察仁愛,與性俱生,容貌姿美,有殊於眾,故特見寵異。
臣松之以「容貌姿美」一類之言,而分以為三,亦敘屬之一病也。
〔二〕 孫盛曰:春秋之義,立嫡以長不以賢。
沖雖存也猶不宜立,況其既沒,而發斯言乎?詩雲:「無易由言。
」魏武其易之也。
〔三〕 魏書載策曰:「惟黃初二年八月丙午,皇帝曰:咨爾鄧哀侯沖,昔皇天鍾美於爾躬,俾聰哲之才,成於弱年。
當永享顯祚,克成厥終。
如何不祿,早世夭昏!朕承天序,享有四海,並建親親,以藩王室,惟爾不逮斯榮,且葬禮未備。
追悼之懷,愴然攸傷。
今遷葬于高陵,使使持節兼謁者僕射郎中陳承,追賜號曰鄧公,祠以太牢。
魂而有靈,休茲寵榮。
嗚呼哀哉!」魏略曰:文帝常言「家兄孝廉,自其分也。
若使倉舒在,我亦無天下。
」 彭城王據,建安十六年封範陽侯。
二十二年,徙封宛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
三年,為章陵王,其年徙封義陽。
文帝以南方下濕,又以環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
又徙封濟陰。
五年,詔曰:「先王建國,隨時而制。
漢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損耗,并省郡縣。
以今比之,益不及焉。
其改封諸王,皆為縣王。
」據改封定陶縣。
太和六年,改封諸王,皆以郡為國,據復封彭城。
景初元年,據坐私遣人詣中尚方作禁物,削縣二千戶。
〔一〕三年,復所削戶邑。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六百戶。
〔一〕 魏書載璽書曰:「制詔彭城王:有司奏,王遣司馬董和,齎珠玉來到京師中尚方,多作禁物,交通工官,出入近署,踰侈非度,慢令違制,繩王以法。
朕用憮然,不寧于心。
王以懿親之重,處藩輔之位,典籍日陳於前,勤誦不輟於側。
加雅素奉脩,恭肅敬慎,務在蹈道,孜孜不衰,豈忘率意正身,考終厥行哉?若然小疵,或謬于細人,忽不覺悟,以斯為失耳。
書曰:『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
』古人垂誥,乃至於此,故君子思心無斯須遠道焉。
常慮所以累德者而去之,則德明矣;開心所以為塞者而通之,則心夷矣;慎行所以為尤者而脩之,則行全矣:三者,王之所能備也。
今詔有司宥王,削縣二千戶,以彰八柄與奪之法。
昔羲、文作易,著休復之語,仲尼論行,既過能改。
王其改行,茂昭斯義,率意無怠。
」 燕王宇字彭祖。
建安十六年,封都鄉侯。
二十二年,改封魯陽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
三年,為下邳王。
五年,改封單父縣。
太和六年,改封燕王。
明帝少與宇同止,常愛異之。
及即位,寵賜與諸王殊。
青龍三年,徵入朝。
景初元年,還鄴。
二年夏,復徵詣京都。
冬十二月,明帝疾篤,拜宇為大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