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十八 魏書十八 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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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曰:「昔先軫喪元,王蠋絕脰,隕身徇節,前代美之。
惟侯式昭果毅,蹈難成名,聲溢當時,義高在昔,寡人愍焉,諡曰壯侯。
」又賜子會等四人爵關內侯,邑各百戶。
會勇烈有父風,官至中尉將軍,封列侯。
〔二〕 〔一〕 魏略曰:德從兄名柔,時在蜀。
〔二〕 王隱蜀記曰:鍾會平蜀,前後鼓吹,迎德屍喪還葬鄴,冢中身首如生。
臣松之案德死於樊城,文帝即位,又遣使至德墓所,則其屍喪不應在蜀。
此王隱之虛說也。
龐淯字子異,酒泉表氏人也。
初以涼州從事守破羌長,會武威太守張猛反,殺刺史邯鄲商,猛令曰:「敢有臨商喪,死不赦。
」淯聞之,棄官,晝夜奔走,號哭喪所訖,詣猛門,衷匕首,欲因見以殺猛。
猛知其義士,敕遣不殺,由是以忠烈聞。
〔一〕太守徐揖請為主簿。
後郡人黃昂反,圍城。
淯棄妻子,夜踰城出圍,告急於張掖、燉煌二郡。
初疑未肯發兵,淯欲伏劍,二郡感其義,遂為興兵。
軍未至而郡城邑已陷,揖死。
淯乃收斂揖喪,送還本郡,行服三年乃還。
太祖聞之,辟為掾屬。
文帝踐阼,拜駙馬都尉,遷西海太守,賜爵關內侯。
後徵拜中散大夫,薨。
子曾嗣。
〔一〕 魏略曰:猛兵欲來縛淯,猛聞之,歎曰:「猛以殺刺史為罪。
此人以至忠為名,如又殺之,何以勸一州履義之士邪!」遂使行服。
典略曰:張猛字叔威,本燉煌人也。
猛父奐,桓帝時仕歷郡守、中郎將、太常,遂居華陰,終因葬焉。
建安初,猛仕郡為功曹,是時河西四郡以去涼州治遠,隔以河寇,上書求別置州。
詔以陳留人邯鄲商為雍州刺史,別典四郡。
時武威太守缺,詔又以猛父昔在河西有威名,乃以猛補之。
商、猛俱西。
初,猛與商同歲,每相戲侮,及共之官,行道更相責望。
暨到,商欲誅猛。
猛覺之,遂勒兵攻商。
商治舍與猛側近,商聞兵至,恐怖登屋,呼猛字曰:「叔威,汝欲殺我耶?然我死者有知,汝亦族矣。
請和解,尚可乎?」猛因呼曰;「來。
」商踰屋就猛,猛因責數之,語畢,以商屬督郵。
督郵錄商,閉置傳舍。
後商欲逃,事覺,遂殺之。
是歲建安十四年也。
至十五年,將軍韓遂自上討猛,猛發兵遣軍東拒。
其吏民畏遂,乃反共攻猛。
初奐為武威太守時,猛方在孕。
母夢帶奐印綬,登樓而歌,旦以告奐。
奐訊占夢者,曰:「夫人方生男,後當復臨此郡,其必死官乎!」及猛被攻,自知必死,曰:「使死者無知則已矣,若有知,豈使吾頭東過華陰歷先君之墓乎?」乃登樓自燒而死。
初,淯外祖父趙安為同縣李壽所殺,淯舅兄弟三人同時病死,壽家喜。
淯母娥自傷父讎不報,乃幃車袖劍,白日刺壽於都亭前,訖,徐詣縣,顏色不變,曰:「父讎己報,請受戮。
」祿福長尹嘉解印綬縱娥,娥不肯去,遂彊載還家。
會赦得免,州郡歎貴,刊石表閭〔一〕。
〔一〕 皇甫謐列女傳曰:酒泉烈女龐娥親者,表氏龐子夏之妻,祿福趙君安之女也。
君安為同縣李壽所殺,娥親有男弟三人,皆欲報讎,壽深以為備。
會遭災疫,三人皆死。
壽聞大喜,請會宗族,共相慶賀,雲:「趙氏彊壯已盡,唯有女弱,何足復憂!」防備懈弛。
娥親子淯出行,聞壽此言,還以啟娥親。
娥親既素有報讎之心,及聞壽言,感激愈深,愴然隕涕曰:「李壽,汝莫喜也,終不活汝!戴履天地,為吾門戶,吾三子之羞也。
焉知娥親不手刃殺汝,而自儌倖邪?」陰巿名刀,挾長持短,晝夜哀酸,志在殺壽。
壽為人兇豪,聞娥親之言,更乘馬帶刀,鄉人皆畏憚之。
比鄰有徐氏婦,憂娥親不能制,恐逆見中害,每諫止之,曰:「李壽,男子也,兇惡有素,加今備衛在身。
趙雖有猛烈之志,而彊弱不敵。
邂逅不制,則為重受禍於壽,絕滅門戶,痛辱不輕也。
願詳舉動,為門戶之計。
」娥親曰:「父母之讎,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
李壽不死,娥親視息世閒,活復何求!今雖三弟早死,門戶泯絕,而娥親猶在,豈可假手於人哉!若以卿心況我,則李壽不可得殺;論我之心,壽必為我所殺明矣。
」夜數磨礪所持刀訖,扼腕切齒,悲涕長歎,家人及鄰裡鹹共笑之。
娥親謂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殺壽故也。
要當以壽頸血污此刀刃,令汝輩見之。
」遂棄家事,乘鹿車伺壽。
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時,於都亭之前,與壽相遇,便下車扣壽馬,叱之。
壽驚愕,迴馬欲走。
娥親奮刀斫之,并傷其馬。
馬驚,壽擠道邊溝中。
娥親尋復就地斫之,探中樹蘭,折所持刀。
壽被創未死,娥親因前欲取壽所佩刀殺壽,壽護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
娥親迺挺身奮手,左抵其額,右樁其喉,反覆盤旋,應手而倒。
遂拔其刀以截壽頭,持詣都亭,歸罪有司,徐步詣獄,辭顏不變。
時祿福長漢陽尹嘉不忍論娥親,即解印綬去官,弛法縱之。
娥親曰:「讎塞身死,妾之明分也。
治獄制刑,君之常典也。
何敢貪生以枉官法?」鄉人聞之,傾城奔往,觀者如堵焉,莫不為之悲喜慷慨嗟嘆也。
守尉不敢公縱,陰語使去,以便宜自匿。
娥親抗聲大言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
今讎人已雪,死則妾分,乞得歸法以全國體。
雖復萬死,於娥親畢足,不敢貪生為明廷負也。
」尉故不聽所執,娥親復言曰:「匹婦雖微,猶知憲制。
殺人之罪,法所不縱。
今既犯之,義無可逃。
乞就刑戮,隕身朝巿,肅明王法,娥親之願也。
」辭氣愈厲,面無懼色。
尉知其難奪,彊載還家。
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並共表上,稱其烈義,刊石立碑,顯其門閭。
太常弘農張奐貴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禮之。
海內聞之者,莫不改容贊善,高大其義。
故黃門侍郎安定梁寬追述娥親,為其作傳。
玄晏先生以為父母之讎,不與共天地,蓋男子之所為也。
而娥親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讎黨之兇言,奮劍仇頸,人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來,未之有也。
詩雲「修我戈矛,與子同仇」,娥親之謂也。
閻溫字伯儉,天水西城人也。
以涼州別駕守上邽令。
馬超走奔上邽,郡人任養等舉眾迎之。
溫止之,不能禁,乃馳還州。
超復圍州所治冀城甚急,州乃遣溫密出,告急於夏侯淵。
賊圍數重,溫夜從水中潛出。
明日,賊見其跡,遣人追遮之,於顯親界得溫,執還詣超。
超解其縛,謂曰:「今成敗可見,足下為孤城請救而執於人手,義何所施?若從吾言,反謂城中,東方無救,此轉禍為福之計也。
不然,今為戮矣。
」溫偽許之,超乃載溫詣城下。
溫向城大呼曰:「大軍不過三日至,勉之!」城中皆泣,稱萬歲。
超怒數之曰:「足下不為命計邪?」溫不應。
時超攻城久不下,故徐誘溫,冀其改意。
復謂溫曰:「城中故人,有欲與吾同者不?」溫又不應。
遂切責之,溫曰:「夫事君有死無貳,而卿乃欲令長者出不義之言,吾豈苟生者乎?」超遂殺之。
先是,河右擾亂,隔絕不通,燉煌太守馬艾卒官,府又無丞。
功曹張恭素有學行,郡人推行長史事,恩信甚著,乃
惟侯式昭果毅,蹈難成名,聲溢當時,義高在昔,寡人愍焉,諡曰壯侯。
」又賜子會等四人爵關內侯,邑各百戶。
會勇烈有父風,官至中尉將軍,封列侯。
〔二〕 〔一〕 魏略曰:德從兄名柔,時在蜀。
〔二〕 王隱蜀記曰:鍾會平蜀,前後鼓吹,迎德屍喪還葬鄴,冢中身首如生。
臣松之案德死於樊城,文帝即位,又遣使至德墓所,則其屍喪不應在蜀。
此王隱之虛說也。
龐淯字子異,酒泉表氏人也。
初以涼州從事守破羌長,會武威太守張猛反,殺刺史邯鄲商,猛令曰:「敢有臨商喪,死不赦。
」淯聞之,棄官,晝夜奔走,號哭喪所訖,詣猛門,衷匕首,欲因見以殺猛。
猛知其義士,敕遣不殺,由是以忠烈聞。
〔一〕太守徐揖請為主簿。
後郡人黃昂反,圍城。
淯棄妻子,夜踰城出圍,告急於張掖、燉煌二郡。
初疑未肯發兵,淯欲伏劍,二郡感其義,遂為興兵。
軍未至而郡城邑已陷,揖死。
淯乃收斂揖喪,送還本郡,行服三年乃還。
太祖聞之,辟為掾屬。
文帝踐阼,拜駙馬都尉,遷西海太守,賜爵關內侯。
後徵拜中散大夫,薨。
子曾嗣。
〔一〕 魏略曰:猛兵欲來縛淯,猛聞之,歎曰:「猛以殺刺史為罪。
此人以至忠為名,如又殺之,何以勸一州履義之士邪!」遂使行服。
典略曰:張猛字叔威,本燉煌人也。
猛父奐,桓帝時仕歷郡守、中郎將、太常,遂居華陰,終因葬焉。
建安初,猛仕郡為功曹,是時河西四郡以去涼州治遠,隔以河寇,上書求別置州。
詔以陳留人邯鄲商為雍州刺史,別典四郡。
時武威太守缺,詔又以猛父昔在河西有威名,乃以猛補之。
商、猛俱西。
初,猛與商同歲,每相戲侮,及共之官,行道更相責望。
暨到,商欲誅猛。
猛覺之,遂勒兵攻商。
商治舍與猛側近,商聞兵至,恐怖登屋,呼猛字曰:「叔威,汝欲殺我耶?然我死者有知,汝亦族矣。
請和解,尚可乎?」猛因呼曰;「來。
」商踰屋就猛,猛因責數之,語畢,以商屬督郵。
督郵錄商,閉置傳舍。
後商欲逃,事覺,遂殺之。
是歲建安十四年也。
至十五年,將軍韓遂自上討猛,猛發兵遣軍東拒。
其吏民畏遂,乃反共攻猛。
初奐為武威太守時,猛方在孕。
母夢帶奐印綬,登樓而歌,旦以告奐。
奐訊占夢者,曰:「夫人方生男,後當復臨此郡,其必死官乎!」及猛被攻,自知必死,曰:「使死者無知則已矣,若有知,豈使吾頭東過華陰歷先君之墓乎?」乃登樓自燒而死。
初,淯外祖父趙安為同縣李壽所殺,淯舅兄弟三人同時病死,壽家喜。
淯母娥自傷父讎不報,乃幃車袖劍,白日刺壽於都亭前,訖,徐詣縣,顏色不變,曰:「父讎己報,請受戮。
」祿福長尹嘉解印綬縱娥,娥不肯去,遂彊載還家。
會赦得免,州郡歎貴,刊石表閭〔一〕。
〔一〕 皇甫謐列女傳曰:酒泉烈女龐娥親者,表氏龐子夏之妻,祿福趙君安之女也。
君安為同縣李壽所殺,娥親有男弟三人,皆欲報讎,壽深以為備。
會遭災疫,三人皆死。
壽聞大喜,請會宗族,共相慶賀,雲:「趙氏彊壯已盡,唯有女弱,何足復憂!」防備懈弛。
娥親子淯出行,聞壽此言,還以啟娥親。
娥親既素有報讎之心,及聞壽言,感激愈深,愴然隕涕曰:「李壽,汝莫喜也,終不活汝!戴履天地,為吾門戶,吾三子之羞也。
焉知娥親不手刃殺汝,而自儌倖邪?」陰巿名刀,挾長持短,晝夜哀酸,志在殺壽。
壽為人兇豪,聞娥親之言,更乘馬帶刀,鄉人皆畏憚之。
比鄰有徐氏婦,憂娥親不能制,恐逆見中害,每諫止之,曰:「李壽,男子也,兇惡有素,加今備衛在身。
趙雖有猛烈之志,而彊弱不敵。
邂逅不制,則為重受禍於壽,絕滅門戶,痛辱不輕也。
願詳舉動,為門戶之計。
」娥親曰:「父母之讎,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
李壽不死,娥親視息世閒,活復何求!今雖三弟早死,門戶泯絕,而娥親猶在,豈可假手於人哉!若以卿心況我,則李壽不可得殺;論我之心,壽必為我所殺明矣。
」夜數磨礪所持刀訖,扼腕切齒,悲涕長歎,家人及鄰裡鹹共笑之。
娥親謂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殺壽故也。
要當以壽頸血污此刀刃,令汝輩見之。
」遂棄家事,乘鹿車伺壽。
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時,於都亭之前,與壽相遇,便下車扣壽馬,叱之。
壽驚愕,迴馬欲走。
娥親奮刀斫之,并傷其馬。
馬驚,壽擠道邊溝中。
娥親尋復就地斫之,探中樹蘭,折所持刀。
壽被創未死,娥親因前欲取壽所佩刀殺壽,壽護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
娥親迺挺身奮手,左抵其額,右樁其喉,反覆盤旋,應手而倒。
遂拔其刀以截壽頭,持詣都亭,歸罪有司,徐步詣獄,辭顏不變。
時祿福長漢陽尹嘉不忍論娥親,即解印綬去官,弛法縱之。
娥親曰:「讎塞身死,妾之明分也。
治獄制刑,君之常典也。
何敢貪生以枉官法?」鄉人聞之,傾城奔往,觀者如堵焉,莫不為之悲喜慷慨嗟嘆也。
守尉不敢公縱,陰語使去,以便宜自匿。
娥親抗聲大言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
今讎人已雪,死則妾分,乞得歸法以全國體。
雖復萬死,於娥親畢足,不敢貪生為明廷負也。
」尉故不聽所執,娥親復言曰:「匹婦雖微,猶知憲制。
殺人之罪,法所不縱。
今既犯之,義無可逃。
乞就刑戮,隕身朝巿,肅明王法,娥親之願也。
」辭氣愈厲,面無懼色。
尉知其難奪,彊載還家。
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並共表上,稱其烈義,刊石立碑,顯其門閭。
太常弘農張奐貴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禮之。
海內聞之者,莫不改容贊善,高大其義。
故黃門侍郎安定梁寬追述娥親,為其作傳。
玄晏先生以為父母之讎,不與共天地,蓋男子之所為也。
而娥親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讎黨之兇言,奮劍仇頸,人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來,未之有也。
詩雲「修我戈矛,與子同仇」,娥親之謂也。
閻溫字伯儉,天水西城人也。
以涼州別駕守上邽令。
馬超走奔上邽,郡人任養等舉眾迎之。
溫止之,不能禁,乃馳還州。
超復圍州所治冀城甚急,州乃遣溫密出,告急於夏侯淵。
賊圍數重,溫夜從水中潛出。
明日,賊見其跡,遣人追遮之,於顯親界得溫,執還詣超。
超解其縛,謂曰:「今成敗可見,足下為孤城請救而執於人手,義何所施?若從吾言,反謂城中,東方無救,此轉禍為福之計也。
不然,今為戮矣。
」溫偽許之,超乃載溫詣城下。
溫向城大呼曰:「大軍不過三日至,勉之!」城中皆泣,稱萬歲。
超怒數之曰:「足下不為命計邪?」溫不應。
時超攻城久不下,故徐誘溫,冀其改意。
復謂溫曰:「城中故人,有欲與吾同者不?」溫又不應。
遂切責之,溫曰:「夫事君有死無貳,而卿乃欲令長者出不義之言,吾豈苟生者乎?」超遂殺之。
先是,河右擾亂,隔絕不通,燉煌太守馬艾卒官,府又無丞。
功曹張恭素有學行,郡人推行長史事,恩信甚著,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