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十三 魏書十三 鍾繇華歆王朗傳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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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飾重席,童女以蹈舞綴;釀酎必貫三時而後成,樂人必三千四百而後備;內宮美人數至近千,學官博士〔弟子〕七千餘人;中廄則騑騄駙馬六萬餘匹,外牧則扈養三萬而馬十之;執金吾從騎六百,走卒倍焉;太常行陵幸車千乘,太官賜官奴婢六千,長安城內治民為政者三千,中二千石蔽罪斷刑者二十有五獄。

    政充事猥,威儀繁富,隆於三代,近過禮中。

    夫所以極奢者,大抵多受之於秦餘。

    既違繭栗愨誠之本,掃地簡易之指,又失替質而損文、避泰而從約之趣。

    豈夫當今隆興盛明之時,祖述堯舜之際,割奢務儉之政,除繁崇省之令,詳刑慎罰之教,所宜希慕哉?及夫寢廟日一太牢之祀,郡國並立宗廟之法,丞相禦史大夫官屬吏從之數,若此之輩,既已屢改於哀、平之前,不行光武之後矣。

    謹按圖牒所改奏,在天地及五帝、六宗、宗廟、社稷,既已因前代之兆域矣。

    夫天地則掃地而祭,其餘則皆壇而埒之矣。

    明堂所以祀上帝,靈臺所以觀天文,辟雍所以脩禮樂,太學所以集儒林,高禖所以祈休祥,又所以察時務,揚教化。

    稽古先民,開誕慶祚,舊時皆在國之陽,並高棟夏屋,足以(肆)〔肄〕饗射,望雲物。

    七郊雖尊祀尚質,猶皆有門宇便坐,足以避風雨。

    可須軍罷年豐,以漸脩治。

    舊時虎賁羽林五營兵,及衛士并合,雖且萬人,或商賈惰遊子弟,或農野謹鈍之人;雖有乘制之處,不講戎陳,既不簡練,又希更寇,雖名實不副,難以備急。

    有警而後募兵,軍行而後運糧,或乃兵既久屯,而不務營佃,不脩器械,無有貯聚,一隅馳羽檄,則三面並荒擾,此亦漢氏近世之失而不可式者也。

    當今諸夏已安,而巴蜀在畫外。

    雖未得偃武而弢甲,放馬而戢兵,宜因年之大豐,遂寄軍政於農事。

    吏士小大,並勤稼穡,止則成井裡於廣野,動則成校隊於六軍,省其暴繇,贍其衣食。

    易稱『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悅以犯難,民忘其死』,今之謂矣。

    糧畜於食,勇畜於勢,雖坐曜烈威而眾未動,畫外之蠻,必復稽顙以求改往而效用矣。

    若畏威效用,不戰而定,則賢於交兵而後威立,接刃而後功成遠矣。

    若姦兇不革,遂迷不反,猶欲以其所虐用之民,待大魏投命報養之士,然後徐以前歌後舞樂征之眾,臨彼倒戟折矢樂服之群,伐腐摧枯,未足以為喻。

    」 〔二〕 王朗集載朗為大理時上主簿趙郡張登:「昔為本縣主簿,值黑山賊圍郡,登與縣長王雋帥吏兵七十二人直往赴救,與賊交戰,吏兵散走。

    雋殆見害,登手格一賊,以全雋命。

    又守長夏逸,為督郵所枉,登身受考掠,理逸之罪。

    義濟二君。

    宜加顯異。

    」太祖以所急者多,未遑擢敘。

    至黃初初,朗又與太尉鍾繇連名表聞,兼稱登在職勤勞。

    詔曰:「登忠義彰著,在職功勤。

    名位雖卑,直亮宜顯。

    饔膳近任,當得此吏。

    今以登為太官令。

    」 初,建安末,孫權始遣使稱藩,而與劉備交兵。

    詔議「當興師與吳并取蜀不」?朗議曰:「天子之軍,重於華、岱,誠宜坐曜天威,不動若山。

    假使權親與蜀賊相持,搏戰曠日,智均力敵,兵不速決,當須軍興以成其勢者,然後宜選持重之將,承寇賊之要,相時而後動,擇地而後行,一舉更無餘事。

    今權之師未動,則助吳之軍無為先征。

    且雨水方盛,非行軍動眾之時。

    」帝納其計。

    黃初中,鵜鶘集靈芝池,詔公卿舉獨行君子。

    朗薦光祿大夫楊彪,且稱疾,讓位於彪。

    帝乃為彪置吏卒,位次三公。

    詔曰:「朕求賢於君而未得,君乃翻然稱疾,非徒不得賢,更開失賢之路,增玉鉉之傾。

    無乃居其室出其言不善,見違於君子乎!君其勿有後辭。

    」朗乃起。

     孫權欲遣子登入侍,不至。

    是時車駕徙許昌,大興屯田,欲舉軍東征。

    朗上疏曰:「昔南越守善,嬰齊入侍,遂為冢嗣,還君其國。

    康居驕黠,情不副辭,都護奏議以為宜遣侍子,以黜無禮。

    且吳濞之禍,萌於子入,隗囂之叛,亦不顧子。

    往者聞權有遣子之言而未至,今六軍戒嚴,臣恐輿人未暢聖旨,當謂國家慍於登之逋留,是以為之興師。

    設師行而登乃至,則為所動者至大,所緻者至細,猶未足以為慶。

    設其傲狠,殊無入志,懼彼輿論之未暢者,並懷伊邑。

    臣愚以為宜敕別征諸將,各明奉禁令,以慎守所部。

    外曜烈威,內廣耕稼,使泊然若山,澹然若淵,勢不可動,計不可測。

    」是時,帝以成軍遂行,權子不至,車駕臨江而還。

    〔一〕 〔一〕 魏書曰:車駕既還,詔三公曰:「三世為將,道家所忌。

    窮兵黷武,古有成戒。

    況連年水旱,士民損耗,而功作倍於前,勞役兼於昔,進不滅賊,退不和民。

    夫屋漏在上,知之在下,然迷而知反,失道不遠,過而能改,謂之不過。

    今將休息,棲備高山,沉權九淵,割除擯棄,投之畫外。

    車駕當以今月中旬到譙,淮、漢眾軍,亦各還反,不臘西歸矣。

    」
明帝即位,進封蘭陵侯,增邑五百,并前千二百戶。

    使至鄴省文昭皇後陵,見百姓或有不足。

    是時方營修宮室,朗上疏曰:「陛下即位已來,恩詔屢布,百姓萬民莫不欣欣。

    臣頃奉使北行,往反道路,聞眾徭役,其可得蠲除省減者甚多。

    願陛下重留日昃之聽,以計制寇。

    昔大禹將欲拯天下之大患,故乃先卑其宮室,儉其衣食,用能盡有九州,弼成五服。

    句踐欲廣其禦兒之疆,〔一〕馘夫差於姑蘇,故亦約其身以及家,儉其家以施國,用能囊括五湖,席卷三江,取威中國,定霸華夏。

    漢之文、景亦欲恢弘祖業,增崇洪緒,故能割意於百金之臺,昭儉於弋綈之服,內減太官而不受貢獻,外省徭賦而務農桑,用能號稱升平,幾緻刑錯。

    孝武之所以能奮其軍勢,拓其外境,誠因祖考畜積素足,故能遂成大功。

    霍去病,中才之將,猶以匈奴未滅,不治第宅。

    明卹遠者略近,事外者簡內。

    自漢之初及其中興,皆於金革略寢之後,然後鳳闕猥閌,德陽並起。

    今當建始之前足用列朝會,崇華之後足用序內官,華林、天淵足用展遊宴,若且先成閶闔之象魏,使足用列遠人之朝貢者,脩城池,使足用絕踰越,成國險,其餘一切,且須豐年。

    一以勤耕農為務,習戎備為事,則國無怨曠,戶口滋息,民充兵彊,而寇戎不賓,緝熙不足,未之有也。

    」轉為司徒。

     〔一〕 禦兒,吳界邊戍之地名。

    
時屢失皇子,而後宮就館者少,朗上疏曰:「昔周文十五而有武王,遂享十子之祚,以廣諸姬之胤。

    武王既老而生成王,成王是以鮮於兄弟。

    此二王者,各樹聖德,無以相過,比其子孫之祚,則不相如。

    蓋生育有早晚,所產有眾寡也。

    陛下既德祚兼彼二聖,春秋高於姬文育武之時矣,而子發未舉於椒蘭之奧房,藩王未繁於掖庭之眾室。

    以成王為喻,雖未為晚,取譬伯邑,則不為夙。

    周禮六宮內官百二十人,而諸經常說,鹹以十二為限,至於秦漢之末,或以千百為數矣。

    然雖彌猥,而就時於吉館者或甚鮮,明『百斯男』之本,誠在於一意,不但在於務廣也。

    老臣慺慺,願國家同祚於軒轅之五五,而未及周文之二五,用為伊邑。

    且少小常苦被褥泰溫,泰溫則不能便柔膚弱體,是以難可防護,而易用感慨。

    若常令少小之縕袍,不至於甚厚,則必鹹保金石之性,而比壽於南山矣。

    」帝報曰:「夫忠至者辭篤,愛重者言深。

    君既勞思慮,又手筆將順,三復德音,欣然無量。

    朕繼嗣未立,以為君憂,欽納至言,思聞良規。

    」朗著易、春秋、孝經、周官傳,奏議論記,鹹傳於世。

    〔一〕太和二年薨,諡曰成侯。

    子肅嗣。

    初,文帝分朗戶邑,封一子列侯,朗乞封兄子詳。

     〔一〕 魏略曰:朗本名嚴,後改為朗。

    魏書曰:朗高才博雅,而性嚴整慷慨,多威儀,恭儉節約,自婚姻中表禮贄無所受。

    常譏世俗有好施之名,而不卹窮賤,故用財以周急為先。

    
肅字子雍。

    年十八,從宋忠讀太玄,而更為之解。

    〔一〕黃初中,為散騎黃門侍郎。

    太和三年,拜散騎常侍。

    四年,大司馬曹真征蜀,肅上疏曰:「前志有之,『千裡饋糧,士有飢色,樵蘇後爨,師不宿飽』,此謂平塗之行軍者也。

    又況於深入阻險,鑿路而前,則其為勞必相百也。

    今又加之以霖雨,山阪峻滑,眾逼而不展,糧縣而難繼,實行軍者之大忌也。

    聞曹真發已踰月而行裁半谷,治道功夫,戰士悉作。

    是賊偏得以逸而待勞,乃兵家之所憚也。

    言之前代,則武王伐紂,出關而復還;論之近事,則武、文征權,臨江而不濟。

    豈非所謂順天知時,通於權變者哉!兆民知聖上以水雨艱劇之故,休而息之,後日有釁,乘而用之,則所謂悅以犯難,民忘其死者矣。

    」於是遂罷。

    又上疏:「宜遵舊禮,為大臣發哀,薦果宗廟。

    」事皆施行。

    又上疏陳政本曰:「除無事之位,損不急之祿,止因食之費,并從容之官;使官必有職,職任其事,事必受祿,祿代其耕,乃往古之常式,當今之所宜也。

    官寡而祿厚,則公家之費鮮,進仕之志勸。

    各展才力,莫相倚仗。

    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能之與否,簡在帝心。

    是以唐、虞之設官分職,申命公卿,各以其事,然後惟龍為納言,猶今尚書也,以出內帝命而已。

    夏、殷不可得而詳。

    甘誓曰『六事之人』,明六卿亦典事者也。

    周官則備矣,五日視朝,公卿大夫並進,而司士辨其位焉。

    其記曰:『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

    』及漢之初,依擬前代,公卿皆親以事升朝。

    故高祖躬追反走之周昌,武帝遙可奉奏之汲黯,宣帝使公卿五日一朝,成帝始置尚書五人。

    自是陵遲,朝禮遂闕。

    可復五日視朝之儀,使公卿尚書各以事進。

    廢禮復興,光宣聖緒,誠所謂名美而實厚者也。

    」 〔一〕 肅父朗與許靖書雲:肅生於會稽。

    
青龍中,山陽公薨,漢主也。

    肅上疏曰:「昔唐禪虞,虞禪夏,皆終三年之喪,然後踐天子之尊。

    是以帝號無虧,君禮猶存。

    今山陽公承順天命,允答民望,進禪大魏,退處賓位。

    公之奉魏,不敢不盡節。

    魏之待公,優崇而不臣。

    既至其薨,櫬斂之制,輿徒之飾,皆同之於王者,是故遠近歸仁,以為盛美。

    且漢總帝皇之號,號曰皇帝。

    有別稱帝,無別稱皇,則皇是其差輕者也。

    故當高祖之時,土無二王,其父見在而使稱皇,明非二王之嫌也。

    況今以贈終,可使稱皇以配其諡。

    」明帝不從使稱皇,乃追諡曰漢孝獻皇帝。

    〔一〕 〔一〕 孫盛曰:化合神者曰皇,德合天者曰帝。

    是故三皇創號,五帝次之。

    然則皇之為稱,妙於帝矣。

    肅謂為輕,不亦謬乎!臣松之以為上古謂皇皇後帝,次言三、五,先皇後帝,誠如盛言。

    然漢氏諸帝,雖尊父為皇,其實則貴而無位,高而無民,比之於帝,得不謂之輕乎!魏因漢禮,名號無改。

    孝獻之崩,豈得遠考古義?肅之所雲,蓋就漢制而為言耳。

    謂之為謬,乃是譏漢,非難肅也。

    
後肅以常侍領祕書監,兼崇文觀祭酒。

    景初間,宮室盛興,民失農業,期信不敦,刑殺倉卒。

    肅以疏曰:「大魏承百王之極,生民無幾,幹戈未戢,誠宜息民而惠之以安靜遐邇之時也。

    夫務畜積而息疲民,在於省徭役而勤稼穡。

    今宮室未就,功業未訖,運漕調發,轉相供奉。

    是以丁夫疲於力作,農者離其南畝,種穀者寡,食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