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十三 魏書十三 鍾繇華歆王朗傳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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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並賜沒入生口,唯歆出而嫁之。

    帝歎息,〔二〕下詔曰:「司徒,國之雋老,所與和陰陽理庶事也。

    今大官重膳,而司徒蔬食,甚無謂也。

    」特賜禦衣,及為其妻子男女皆作衣服。

    〔三〕三府議:「舉孝廉,本以德行,不復限以試經。

    」歆以為「喪亂以來,六籍墮廢,當務存立,以崇王道。

    夫制法者,所以經盛衰。

    今聽孝廉不以經試,恐學業遂從此而廢。

    若有秀異,可特徵用。

    患於無其人,何患不得哉?」帝從其言。

     〔一〕 魏書曰:文帝受禪,歆登壇相儀,奉皇帝璽綬,以成受命之禮。

    華嶠譜敘曰:文帝受禪,朝臣三公已下並受爵位;歆以形色忤時,徙為司徒,而不進爵。

    魏文帝久不懌,以問尚書令陳群曰:「我應天受禪,百辟群後,莫不人人悅喜,形于聲色,而相國及公獨有不怡者,何也?」群起離席長跪曰:「臣與相國曾臣漢朝,心雖悅喜,義形其色,亦懼陛下實應且憎。

    」帝大悅,遂重異之。

     〔二〕 孫盛曰:盛聞慶賞威刑,必宗於主,權宜宥怒,出自人君。

    子路私饋,仲尼毀其食器;田氏盜施,春秋著以為譏。

    斯褒貶之成言,已然之顯義也。

    孥戮之家,國刑所肅,受賜之室,乾施所加,若在哀矜,理無偏宥。

    歆居股肱之任。

    同元首之重,則當公言皇朝,以彰天澤,而默受嘉賜,獨為君子,既犯作福之嫌,又違必去之義,可謂匹夫之仁,蹈道則未也。

    魏書曰:歆性周密,舉動詳慎。

    常以為人臣陳事,務以諷諫合道為貴,就有所言,不敢顯露,故其事多不見載。

    華嶠譜敘曰:歆淡於財欲,前後寵賜,諸公莫及,然終不殖產業。

    陳群常歎曰:「若華公,可謂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矣。

    」傅子曰:敢問今之君子?曰:「袁郎中積德行儉,華太尉積德居順,其智可及也,其清不可及也。

    事上以忠,濟下以仁,晏嬰、行父何以加諸?」 〔三〕 魏書曰:又賜奴婢五十人。

    
黃初中,詔公卿舉獨行君子,歆舉管寧,帝以安車徵之。

    明帝即位,進封博平侯,增邑五百戶,并前千三百戶,轉拜太尉。

    〔一〕歆稱病乞退,讓位於寧。

    帝不許。

    臨當大會,乃遣散騎常侍繆襲奉詔喻指曰:「朕新蒞庶事,一日萬幾,懼聽斷之不明。

    賴有德之臣,左右朕躬,而君屢以疾辭位。

    夫量主擇君,不居其朝,委榮棄祿,不究其位,古人固有之矣,顧以為周公、伊尹則不然。

    絜身徇節,常人為之,不望之於君。

    君其力疾就會,以惠予一人。

    將立席幾筵,命百官總己,以須君到,朕然後禦坐。

    」又詔襲:「須歆必起,乃還。

    」歆不得已,乃起。

     〔一〕 列異傳曰:歆為諸生時,嘗宿人門外。

    主人婦夜產。

    有頃,兩吏詣門,便辟易卻,相謂曰:「公在此。

    」躊躇良久,一吏曰:「籍當定,奈何得住?」乃前向歆拜,相將入。

    出並行,共語曰:「當與幾歲?」一人曰:「當三歲。

    」天明,歆去。

    後欲驗其事,至三歲,故往問兒消息,果已死。

    歆乃自知當為公。

    臣松之按晉陽秋說魏舒少時寄宿事,亦如之。

    以為理無二人俱有此事,將由傳者不同。

    今寧信列異。

    
太和中,遣曹真從子午道伐蜀,車駕東幸許昌。

    歆上疏曰:「兵亂以來,過踰二紀。

    大魏承天受命,陛下以聖德當成康之隆,宜弘一代之治,紹三王之跡。

    雖有二賊負險延命,苟聖化日躋,遠人懷德,將襁負而至。

    夫兵不得已而用之,故戢而時動。

    臣誠願陛下先留心於治道,以征伐為後事。

    且千裡運糧,非用兵之利;越險深入,無獨克之功。

    如聞今年徵役,頗失農桑之業。

    為國者以民為基,民以衣食為本。

    使中國無饑寒之患,百姓無離土之心,則天下幸甚,二賊之釁,可坐而待也。

    臣備位宰相,老病日篤,犬馬之命將盡,恐不復奉望鑾蓋,不敢不竭臣子之懷,唯陛下裁察!」帝報曰:「君深慮國計,朕甚嘉之。

    賊憑恃山川,二祖勞於前世,猶不克平,朕豈敢自多,謂必滅之哉!諸將以為不一探取,無由自弊,是以觀兵以闚其釁。

    若天時未至,周武還師,乃前事之鑒,朕敬不忘所戒。

    」時秋大雨,詔真引軍還。

    太和五年,歆薨,諡曰敬侯。

    〔一〕子表嗣。

    初,文帝分歆戶邑,封歆弟緝列侯。

    表,鹹熙中為尚書。

    〔二〕 〔一〕 魏書雲:歆時年七十五。

     〔二〕 華嶠譜敘曰:歆有三子。

    表字偉容,年二十餘為散騎侍郎。

    時同僚諸郎共平尚書事,年少,並兼厲鋒氣,要(君)〔召〕名譽。

    尚書事至,或有不便,故遺漏不視,及傳書者去,即入深文論駮。

    惟表不然,事來有不便,輒與尚書共論盡其意,主者固執,不得已,然後共奏議。

    司空(陳泰)〔陳群〕等以此稱之。

    仕晉,歷太子少傅、太常。

    稱疾緻仕,拜光祿大夫。

    性清淡,常慮天下退理。

    司徒李胤、司隸(王密)〔王弘〕等常稱曰:「若此人者,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

    」中子博,歷三縣內史,治有名跡。

    少子周,黃門侍郎、常山太守,博學有文思。

    中年遇疾,終于家。

    表有三子。

    長子廙,字長駿。

    晉諸公贊曰:廙有文翰,歷位尚書令、太子少傅,追贈光祿大夫開府。

    嶠字叔駿,有才學,撰後漢書,世稱為良史。

    為祕書監、尚書。

    澹字玄駿,最知名,為河南尹。

    廙三子。

    昆字敬倫,清粹有檢,為尚書。

    薈字敬叔。

    世語稱薈貴正。

    恆字敬則,以通理稱。

    昆,尚書;薈,河南尹;恆,左光祿大夫開府。

    澹子軼,字彥夏。

    有當世才志,為江州刺史。

    
王郎字景興,東海(郡)〔郯〕人也。

    以通經,拜郎中,除菑丘長。

    師太尉楊賜,賜薨,棄官行服。

    舉孝廉,辟公府,不應。

    徐州刺史陶謙察朗茂才。

    時漢帝在長安,關東兵起,朗為謙治中,與別駕趙昱等說謙曰:「春秋之義,求諸侯莫如勤王。

    今天子越在西京,宜遣使奉承王命。

    」謙乃遣昱奉章至長安。

    天子嘉其意,拜謙安東將軍。

    以昱為廣陵太守,朗會稽太守。

    〔一〕孫策渡江略地。

    朗功曹虞翻以為力不能拒,不如避之。

    朗自以身為漢吏,宜保城邑,遂舉兵與策戰,敗績,浮海至東冶。

    策又追擊,大破之。

    朗乃詣策。

    策以〔朗〕儒雅,詰讓而不害。

    〔二〕雖流移窮困,朝不謀夕,而收卹親舊,分多割少,行義甚著。

     〔一〕 朗家傳曰:會稽舊祀秦始皇,刻木為像,與夏禹同廟。

    朗到官,以為無德之君,不應見祀,於是除之。

    居郡四年,惠愛在民。

     〔二〕 獻帝春秋曰:孫策率軍如閩、越討朗。

    朗泛舟浮海,欲走交州,為兵所逼,遂詣軍降。

    策令使者詰朗曰:「問逆賊故會稽太守王朗:朗受國恩當官,雲何不惟報德,而阻兵安忍?大軍征討,幸免梟夷,不自掃屏,復聚黨眾,屯住郡境。

    遠勞王誅,卒不悟順。

    捕得雲降,庶以欺詐,用全首領,得爾與不,具以狀對。

    」朗稱禽虜,對使者曰:「朗以瑣才,誤竊朝私,受爵不讓,以遘罪網。

    前見征討,畏死苟免。

    因治人物,寄命須臾。

    又迫大兵,惶怖北引。

    從者疾患,死亡略盡。

    獨與老母,共乘一欐。

    流矢始交,便棄欐就俘,稽顙自首於征役之中。

    朗惶惑不達,自稱降虜。

    緣前迷謬,被詰慚懼。

    朗愚淺駑怯,畏威自驚。

    又無良介,不早自歸。

    於破亡之中,然後委命下隸。

    身輕罪重,死有餘辜。

    申脰就鞅,蹴足入絆,叱吒聽聲,東西惟命。

    」
太祖表徵之,朗自曲阿展轉江海,積年乃至。

    〔一〕拜諫議大夫,參司空軍事。

    〔二〕魏國初建,以軍祭酒領魏郡太守,遷少府、奉常、大理。

    務在寬恕,罪疑從輕。

    鍾繇明察當法,俱以治獄見稱〔三〕。

     〔一〕 朗被徵未至。

    孔融與朗書曰:「世路隔塞,情問斷絕,感懷增思。

    前見章表,知尋湯武罪己之跡,自投東裔同鯀之罰,覽省未周,涕隕潸然。

    主上寬仁,貴德宥過。

    曹公輔政,思賢並立。

    策書屢下,殷勤款至。

    知櫂舟浮海,息駕廣陵,不意黃熊突出羽淵也。

    談笑有期,勉行自愛!」漢晉春秋曰:孫策之始得朗也,譴讓之。

    使張昭私問朗,朗誓不屈,策忿而不敢害也,留置曲阿。

    建安三年,太祖表徵朗,策遣之。

    太祖問曰:「孫策何以得至此邪?」朗曰:「策勇冠一世,有雋才大志。

    張子布,民之望也,北面而相之。

    周公瑾,江淮之傑,攘臂而為其將。

    謀而有成,所規不細,終為天下大賊,非徒狗盜而已。

    」 〔二〕 朗家傳曰:朗少與沛國名士劉陽交友。

    陽為莒令,年三十而卒,故後世鮮聞。

    初,陽以漢室漸衰,知太祖有雄才,恐為漢累,意欲除之而事不會。

    及太祖貴,求其嗣子甚急。

    其子惶窘,走伏無所。

    陽親舊雖多,莫敢藏者。

    朗乃納受積年,及從會稽還,又數開解。

    太祖久乃赦之,陽門戶由是得全。

     〔三〕 魏略曰:太祖請同會,啁朗曰:「不能效君昔在會稽折秔米飯也。

    」朗仰而歎曰:「宜適難值!」太祖問:「雲何?」朗曰:「如朗昔者,未可折而折;如明公今日,可折而不折也。

    」太祖以孫權稱臣遣貢諮朗,朗答曰:「孫權前牋,自詭躬討虜以補前愆,後疏稱臣,以明無二。

    牙獸屈膝,言鳥告歡,明珠、南金,遠珍必至。

    情見乎辭,效著乎功。

    三江五湖,為治於魏,西吳東越,化為國民。

    鄢、郢既拔,荊門自開。

    席卷巴、蜀,形勢已成。

    重休累慶,雜沓相隨。

    承旨之日,撫掌擊節。

    情之畜者,辭不能宣。

    」
文帝即王位,遷禦史大夫,封安陵亭侯。

    上疏勸育民省刑曰:「兵起已來三十餘年,四海盪覆,萬國殄瘁。

    賴先王芟除寇賊,扶育孤弱,遂令華夏復有綱紀。

    鳩集兆民,于茲魏土,使封鄙之內,雞鳴狗吠,達於四境,蒸庶欣欣,喜遇升平。

    今遠方之寇未賓,兵戎之役未息,誠令復除足以懷遠人,良宰足以宣德澤,阡陌鹹修,四民殷熾,必復過於曩時而富於平日矣。

    易稱敕法,書著祥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慎法獄之謂也。

    昔曹相國以獄市為寄,路溫舒疾治獄之吏。

    夫治獄者得其情,則無冤死之囚;丁壯者得盡地力,則無饑饉之民;窮老者得仰食倉廩,則無餧餓之殍;嫁娶以時,則男女無怨曠之恨;胎養必全,則孕者無自傷之哀;新生必復,則孩者無不育之累;壯而後役,則幼者無離家之思;二毛不戎,則老者無頓伏之患。

    醫藥以療其疾,寬繇以樂其業,威罰以抑其強,恩仁以濟其弱,賑貸以贍其乏。

    十年之後,既笄者必盈巷。

    二十年之後,勝兵者必滿野矣。

    」 及文帝踐阼,改為司空,進封樂平鄉侯。

    〔一〕時帝頗出遊獵,或昏夜還宮。

    朗上疏曰:「夫帝王之居,外則飾周衛,內則重禁門,將行則設兵而後出幄,稱警而後踐墀,張弧而後登輿,清道而後奉引,遮列而後轉轂,靜室而後息駕,皆所以顯至尊,務戒慎,垂法教也。

    近日車駕出臨捕虎,日昃而行,及昏而反,違警蹕之常法,非萬乘之至慎也。

    」帝報曰:「覽表,雖魏絳稱虞箴以諷晉悼,相如陳猛獸以戒漢武,未足以喻。

    方今二寇未殄,將帥遠征,故時入原野以習戎備。

    至於夜還之戒,已詔有司施行。

    」〔二〕 〔一〕 魏名臣奏載朗節省奏曰:「詔問所宜損益,必謂東京之事也。

    若夫西京雲陽、汾陰之大祭,千有五百之群,祀通天之臺,入阿房之宮,齋必百日,養犧五載,牛則三千,其重玉則七千;其器,文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