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十二 魏書十二 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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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絹。
夔以郡初立,近以師旅之後,不可卒繩以法,乃上言曰:「自喪亂已來,民人失所,今雖小安,然服教日淺。
所下新科,皆以明罰敕法,齊一大化也。
所領六縣,疆域初定,加以饑饉,若一切齊以科禁,恐或有不從教者。
有不從教者不得不誅,則非觀民設教隨時之意也。
先王辨九服之賦以殊遠近,制三典之刑以平治亂,愚以為此郡宜依遠域新邦之典,其民間小事,使長吏臨時隨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之心。
比及三年,民安其業,然後齊之以法,則無所不至矣。
」太祖從其言。
徵還,參丞相軍事。
海賊郭祖寇暴樂安、濟南界,州郡苦之。
太祖以夔前在長廣有威信,拜樂安太守。
到官數月,諸城悉平。
入為丞相東曹掾。
夔言於太祖曰:「自軍興以來,制度草創,用人未詳其本,是以各引其類,時忘道德。
夔聞以賢制爵,則民慎德;以庸制祿,則民興功。
以為自今所用,必先核之鄉閭,使長幼順敘,無相踰越。
顯忠直之賞,明公實之報,則賢不肖之分,居然別矣。
又可脩保舉故不以實之令,使有司別受其負。
在朝之臣,時受教與曹並選者,各任其責。
上以觀朝臣之節,下以塞爭競之源,以督群下,以率萬民,如是則天下幸甚。
」太祖稱善。
魏國既建,拜尚書僕射〔一〕。
文帝為太子,以涼茂為太傅,夔為少傅;特命二傅與尚書東曹並選太子諸侯官屬。
茂卒,以夔代茂。
每月朔,太傅入見太子,太子正法服而禮焉;他日無會儀。
夔遷太僕,太子欲與辭,宿戒供,夔無往意;乃與書請之,夔以國有常制,遂不往。
其履正如此。
然於節儉之世,最為豪汰。
文帝踐阼,封成陽亭侯,邑三百戶。
疾病,屢乞遜位。
詔報曰:「蓋禮賢親舊,帝王之常務也。
以親則君有輔弼之勳焉,以賢則君有醇固之茂焉。
夫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今君疾雖未瘳,神明聽之矣。
君其即安,以順朕意。
」薨,諡曰靖侯。
子曾嗣,鹹熙中為司徒。
〔二〕 〔一〕 魏書曰:時丁儀兄弟方進寵,儀與夔不合。
尚書傅巽謂夔曰:「儀不相好已甚,子友毛玠,玠等儀已害之矣。
子宜少下之!」夔曰:「為不義適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懷姦佞之心,立於明朝,其得久乎!」夔終不屈志,儀後果以兇偽敗。
〔二〕 幹寶晉紀曰:曾字穎考。
正元中為司隸校尉。
時毌丘儉孫女適劉氏,以孕繫廷尉。
女母荀,為武衛將軍荀顗所表活,既免,辭詣廷尉,乞為官婢以贖女命。
曾使主簿程鹹為議,議曰:「大魏承奏、漢之弊,未及革制。
所以追戮已出之女,誠欲殄醜類之族也。
若已產育,則成他家之母。
於防則不足懲奸亂之源,於情則傷孝子之思,男不禦罪於他族,而女獨嬰戮於二門,非所以哀矜女弱,均法制之大分也。
臣以為在室之女,可從父母之刑,既醮之婦,使從夫家之戮。
」朝廷從之,乃定律令。
晉諸公贊曰:曾以高雅稱,加性純孝,位至太宰,封朗陵縣公。
年八十餘薨,諡曰元公。
子邵嗣。
邵字敬祖,才識深博,有經國體儀。
位亦至太宰,諡康公。
子蕤嗣。
邵庶兄遵,字思祖,有幹能。
少經清職,終於太僕。
遵子綏,字伯蔚,亦以幹事稱。
永嘉中為尚書,為司馬越所殺。
傅子稱曾及荀顗曰:「以文王之道事其親者,其潁昌何侯乎!其荀侯乎!古稱曾、閔,今曰荀、何。
內盡其心以事其親,外崇禮讓以接天下。
孝子,百世之宗;仁人,天下之令也。
有能行仁孝之道者,君子之儀表矣。
」 邢顒、字子昂,河間鄚人也。
舉孝廉,司徒辟,皆不就。
易姓字,適右北平,從田疇遊。
積五年,而太祖定冀州。
顒謂疇曰:「黃巾起來二十餘年,海內鼎沸,百姓流離。
今聞曹公法令嚴。
民厭亂矣,亂極則平。
請以身先。
」遂裝還鄉裡。
田疇曰:「邢顒,民之先覺也。
」乃見太祖,求為鄉導以克柳城。
太祖辟顒為冀州從事,時人稱之曰:「德行堂堂邢子昂。
」除廣宗長,以故將喪棄官。
有司舉正,太祖曰:「顒篤於舊君,有一緻之節。
」勿問也。
更辟司空掾,除行唐令,勸民農桑,風化大行。
入為丞相門下督,遷左馮翊,病,去官。
是時,太祖諸子高選官屬,令曰:「侯家吏,宜得淵深法度如邢顒輩。
」遂以為平原侯植家丞。
顒防閑以禮,無所屈撓,由是不合。
庶子劉楨書諫植曰:「家丞邢顒,北土之彥,少秉高節,玄靜澹泊,言少理多,真雅士也。
楨誠不足同貫斯人,並列左右。
而楨禮遇殊特,顒反疏簡,私懼觀者將謂君侯習近不肖,禮賢不足,採庶子之春華,忘家丞之秋實。
為上招謗,其罪不小,以此反側。
」後參丞相軍事,轉東曹掾。
初,太子未定,而臨菑侯植有寵,丁儀等並贊翼其美。
太祖問顒,顒對曰:「以庶代宗,先世之戒也。
願殿下深重察之!」太祖識其意,後遂以為太子少傅,遷太傅。
文帝踐阼,為侍中尚書僕射,賜爵關內侯,出為司隸校尉,徙太常。
黃初四年薨。
子友嗣。
〔一〕 〔一〕 晉諸公贊曰:顒曾孫喬,字曾伯。
有體量局幹,美於當世。
歷清職。
元康中,與劉渙俱為尚書吏部郎,稍遷至司隸校尉。
鮑勛字叔業,泰山平陽人也,漢司隸校尉鮑宣九世孫。
宣後嗣有從上黨徙泰山者,遂家焉。
勛父信,靈帝時為騎都尉,大將軍何進遣東募兵。
後為濟北相,協規太祖,身以遇害。
語在董卓傳、武帝紀。
〔一〕建安十七年,太祖追錄信功,表封勛兄邵新都亭侯。
〔二〕辟勛丞相掾。
〔三〕 〔一〕 魏書曰:信父丹,官至少府侍中,世以儒雅顯。
少有大節,寬厚愛人,沈毅有謀。
大將軍何進辟拜騎都尉,遣歸募兵,得千餘人,還到成臯而進已遇害。
信至京師,董卓亦始到。
信知卓必為亂,勸袁紹襲卓,紹畏卓不敢發。
語在紹傳。
信乃引軍還鄉裡,收徒眾二萬,騎七百,輜重五千餘乘。
是歲,太祖始起兵於己吾,信與弟韜以兵應太祖。
太祖與袁紹表信行破虜將軍,韜裨將軍。
時紹眾最盛,豪傑多向之。
信獨謂太祖曰:「夫略不世出,能總英雄以撥亂反正者,君也。
苟非其人,雖彊必斃。
君殆天之所啟!」遂深自結納,太祖亦親異焉。
汴水之敗,信被瘡,韜在陳戰亡。
紹劫奪韓馥位,遂據冀州。
信言於太祖曰:「奸臣乘釁,蕩覆王室,英雄奮節,天下嚮應者,義也。
今紹為盟主,因權專利,將自生亂,是復有一卓也。
若抑之,則力不能制,祗以遘難,又何能濟?且可規大河之南,以待其變。
」太祖善之。
太祖為東郡太守,表信為濟北相。
會黃巾大眾入州界,劉岱欲與戰,信止之,岱不從,遂敗。
語在武紀。
太祖以賊恃勝而驕,欲設奇兵挑擊之於壽張。
先與信出行戰地,後步軍未至,而卒與賊遇,遂接戰。
信殊死戰,以救太祖,太祖僅得潰圍出,信遂沒,時年四十一。
雖遭亂起兵,家本修儒,治身至儉,而厚養將士,居無餘財,士以此歸之。
〔二〕 魏書曰:邵有父風,太祖嘉之,加拜騎都尉,使持節。
邵薨,子融嗣。
〔三〕 魏書曰:勛清白有高節,知名於世。
二十二年,立太子,以勛為中庶子。
徙黃門侍郎,出為魏郡西部都尉。
太子郭夫人弟為曲周縣吏,斷盜官布,法應棄市。
太祖時在譙,太子留鄴,數手書為之請罪。
勛不敢擅縱,具列上。
勛前在東宮,守正不撓,太子固不能悅,及重此事,恚望滋甚。
會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勛官。
久之,拜侍禦史。
延康元年,太祖崩,太子即王位,勛以駙馬都尉兼侍中。
文帝受禪,勛每陳「今之所急,唯在軍農,寬惠百姓。
臺榭苑囿,宜以為後。
」文帝將出遊獵,勛停車上
夔以郡初立,近以師旅之後,不可卒繩以法,乃上言曰:「自喪亂已來,民人失所,今雖小安,然服教日淺。
所下新科,皆以明罰敕法,齊一大化也。
所領六縣,疆域初定,加以饑饉,若一切齊以科禁,恐或有不從教者。
有不從教者不得不誅,則非觀民設教隨時之意也。
先王辨九服之賦以殊遠近,制三典之刑以平治亂,愚以為此郡宜依遠域新邦之典,其民間小事,使長吏臨時隨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之心。
比及三年,民安其業,然後齊之以法,則無所不至矣。
」太祖從其言。
徵還,參丞相軍事。
海賊郭祖寇暴樂安、濟南界,州郡苦之。
太祖以夔前在長廣有威信,拜樂安太守。
到官數月,諸城悉平。
入為丞相東曹掾。
夔言於太祖曰:「自軍興以來,制度草創,用人未詳其本,是以各引其類,時忘道德。
夔聞以賢制爵,則民慎德;以庸制祿,則民興功。
以為自今所用,必先核之鄉閭,使長幼順敘,無相踰越。
顯忠直之賞,明公實之報,則賢不肖之分,居然別矣。
又可脩保舉故不以實之令,使有司別受其負。
在朝之臣,時受教與曹並選者,各任其責。
上以觀朝臣之節,下以塞爭競之源,以督群下,以率萬民,如是則天下幸甚。
」太祖稱善。
魏國既建,拜尚書僕射〔一〕。
文帝為太子,以涼茂為太傅,夔為少傅;特命二傅與尚書東曹並選太子諸侯官屬。
茂卒,以夔代茂。
每月朔,太傅入見太子,太子正法服而禮焉;他日無會儀。
夔遷太僕,太子欲與辭,宿戒供,夔無往意;乃與書請之,夔以國有常制,遂不往。
其履正如此。
然於節儉之世,最為豪汰。
文帝踐阼,封成陽亭侯,邑三百戶。
疾病,屢乞遜位。
詔報曰:「蓋禮賢親舊,帝王之常務也。
以親則君有輔弼之勳焉,以賢則君有醇固之茂焉。
夫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今君疾雖未瘳,神明聽之矣。
君其即安,以順朕意。
」薨,諡曰靖侯。
子曾嗣,鹹熙中為司徒。
〔二〕 〔一〕 魏書曰:時丁儀兄弟方進寵,儀與夔不合。
尚書傅巽謂夔曰:「儀不相好已甚,子友毛玠,玠等儀已害之矣。
子宜少下之!」夔曰:「為不義適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懷姦佞之心,立於明朝,其得久乎!」夔終不屈志,儀後果以兇偽敗。
〔二〕 幹寶晉紀曰:曾字穎考。
正元中為司隸校尉。
時毌丘儉孫女適劉氏,以孕繫廷尉。
女母荀,為武衛將軍荀顗所表活,既免,辭詣廷尉,乞為官婢以贖女命。
曾使主簿程鹹為議,議曰:「大魏承奏、漢之弊,未及革制。
所以追戮已出之女,誠欲殄醜類之族也。
若已產育,則成他家之母。
於防則不足懲奸亂之源,於情則傷孝子之思,男不禦罪於他族,而女獨嬰戮於二門,非所以哀矜女弱,均法制之大分也。
臣以為在室之女,可從父母之刑,既醮之婦,使從夫家之戮。
」朝廷從之,乃定律令。
晉諸公贊曰:曾以高雅稱,加性純孝,位至太宰,封朗陵縣公。
年八十餘薨,諡曰元公。
子邵嗣。
邵字敬祖,才識深博,有經國體儀。
位亦至太宰,諡康公。
子蕤嗣。
邵庶兄遵,字思祖,有幹能。
少經清職,終於太僕。
遵子綏,字伯蔚,亦以幹事稱。
永嘉中為尚書,為司馬越所殺。
傅子稱曾及荀顗曰:「以文王之道事其親者,其潁昌何侯乎!其荀侯乎!古稱曾、閔,今曰荀、何。
內盡其心以事其親,外崇禮讓以接天下。
孝子,百世之宗;仁人,天下之令也。
有能行仁孝之道者,君子之儀表矣。
」 邢顒、字子昂,河間鄚人也。
舉孝廉,司徒辟,皆不就。
易姓字,適右北平,從田疇遊。
積五年,而太祖定冀州。
顒謂疇曰:「黃巾起來二十餘年,海內鼎沸,百姓流離。
今聞曹公法令嚴。
民厭亂矣,亂極則平。
請以身先。
」遂裝還鄉裡。
田疇曰:「邢顒,民之先覺也。
」乃見太祖,求為鄉導以克柳城。
太祖辟顒為冀州從事,時人稱之曰:「德行堂堂邢子昂。
」除廣宗長,以故將喪棄官。
有司舉正,太祖曰:「顒篤於舊君,有一緻之節。
」勿問也。
更辟司空掾,除行唐令,勸民農桑,風化大行。
入為丞相門下督,遷左馮翊,病,去官。
是時,太祖諸子高選官屬,令曰:「侯家吏,宜得淵深法度如邢顒輩。
」遂以為平原侯植家丞。
顒防閑以禮,無所屈撓,由是不合。
庶子劉楨書諫植曰:「家丞邢顒,北土之彥,少秉高節,玄靜澹泊,言少理多,真雅士也。
楨誠不足同貫斯人,並列左右。
而楨禮遇殊特,顒反疏簡,私懼觀者將謂君侯習近不肖,禮賢不足,採庶子之春華,忘家丞之秋實。
為上招謗,其罪不小,以此反側。
」後參丞相軍事,轉東曹掾。
初,太子未定,而臨菑侯植有寵,丁儀等並贊翼其美。
太祖問顒,顒對曰:「以庶代宗,先世之戒也。
願殿下深重察之!」太祖識其意,後遂以為太子少傅,遷太傅。
文帝踐阼,為侍中尚書僕射,賜爵關內侯,出為司隸校尉,徙太常。
黃初四年薨。
子友嗣。
〔一〕 〔一〕 晉諸公贊曰:顒曾孫喬,字曾伯。
有體量局幹,美於當世。
歷清職。
元康中,與劉渙俱為尚書吏部郎,稍遷至司隸校尉。
鮑勛字叔業,泰山平陽人也,漢司隸校尉鮑宣九世孫。
宣後嗣有從上黨徙泰山者,遂家焉。
勛父信,靈帝時為騎都尉,大將軍何進遣東募兵。
後為濟北相,協規太祖,身以遇害。
語在董卓傳、武帝紀。
〔一〕建安十七年,太祖追錄信功,表封勛兄邵新都亭侯。
〔二〕辟勛丞相掾。
〔三〕 〔一〕 魏書曰:信父丹,官至少府侍中,世以儒雅顯。
少有大節,寬厚愛人,沈毅有謀。
大將軍何進辟拜騎都尉,遣歸募兵,得千餘人,還到成臯而進已遇害。
信至京師,董卓亦始到。
信知卓必為亂,勸袁紹襲卓,紹畏卓不敢發。
語在紹傳。
信乃引軍還鄉裡,收徒眾二萬,騎七百,輜重五千餘乘。
是歲,太祖始起兵於己吾,信與弟韜以兵應太祖。
太祖與袁紹表信行破虜將軍,韜裨將軍。
時紹眾最盛,豪傑多向之。
信獨謂太祖曰:「夫略不世出,能總英雄以撥亂反正者,君也。
苟非其人,雖彊必斃。
君殆天之所啟!」遂深自結納,太祖亦親異焉。
汴水之敗,信被瘡,韜在陳戰亡。
紹劫奪韓馥位,遂據冀州。
信言於太祖曰:「奸臣乘釁,蕩覆王室,英雄奮節,天下嚮應者,義也。
今紹為盟主,因權專利,將自生亂,是復有一卓也。
若抑之,則力不能制,祗以遘難,又何能濟?且可規大河之南,以待其變。
」太祖善之。
太祖為東郡太守,表信為濟北相。
會黃巾大眾入州界,劉岱欲與戰,信止之,岱不從,遂敗。
語在武紀。
太祖以賊恃勝而驕,欲設奇兵挑擊之於壽張。
先與信出行戰地,後步軍未至,而卒與賊遇,遂接戰。
信殊死戰,以救太祖,太祖僅得潰圍出,信遂沒,時年四十一。
雖遭亂起兵,家本修儒,治身至儉,而厚養將士,居無餘財,士以此歸之。
〔二〕 魏書曰:邵有父風,太祖嘉之,加拜騎都尉,使持節。
邵薨,子融嗣。
〔三〕 魏書曰:勛清白有高節,知名於世。
二十二年,立太子,以勛為中庶子。
徙黃門侍郎,出為魏郡西部都尉。
太子郭夫人弟為曲周縣吏,斷盜官布,法應棄市。
太祖時在譙,太子留鄴,數手書為之請罪。
勛不敢擅縱,具列上。
勛前在東宮,守正不撓,太子固不能悅,及重此事,恚望滋甚。
會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勛官。
久之,拜侍禦史。
延康元年,太祖崩,太子即王位,勛以駙馬都尉兼侍中。
文帝受禪,勛每陳「今之所急,唯在軍農,寬惠百姓。
臺榭苑囿,宜以為後。
」文帝將出遊獵,勛停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