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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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尚代,譚自號車騎將軍,屯黎陽。
秋九月,公征之,連戰。
譚、尚數敗退,固守。
八年春三月,攻其郭,乃出戰,擊,大破之,譚、尚夜遁。
夏四月,進軍鄴。
五月還許,留賈信屯黎陽。
己酉,令曰:「司馬法『將軍死綏』,〔一〕故趙括之母,乞不坐括。
是古之將者,軍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內也。
自命將征行,但賞功而不罰罪,非國典也。
其令諸將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
」〔二〕 〔一〕 魏書曰:綏,卻也。
有前一尺,無卻一寸。
〔二〕 魏書載庚申令曰:「議者或以軍吏雖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所謂『可與適道,未可與權』。
管仲曰:『使賢者食於能則上尊,鬥士食於功則卒輕于死,二者設於國則天下治。
』未聞無能之人,不鬥之士,並受祿賞,而可以立功興國者也。
故明君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
論者之言,一似管窺虎歟!」 秋七月,令曰:「喪亂已來,十有五年,後生者不見仁義禮讓之風,吾甚傷之。
其令郡國各脩文學,縣滿五百戶置校官,選其鄉之俊造而教學之,庶幾先王之道不廢,而有以益于天下。
」 八月,公征劉表,軍西平。
公之去鄴而南也,譚、尚爭冀州,譚為尚所敗,走保平原。
尚攻之急,譚遣辛毗乞降請救。
諸將皆疑,荀攸勸公許之,〔一〕公乃引軍還。
冬十月,到黎陽,為子整與譚結婚。
〔二〕尚聞公北,乃釋平原還鄴。
東平呂曠、呂翔叛尚,屯陽平,率其眾降,封為列侯。
〔三〕 〔一〕 魏書曰:公雲:「我攻呂布,表不為寇,官渡之役,不救袁紹,此自守之賊也,宜為後圖。
譚、尚狡猾,當乘其亂。
縱譚挾詐,不終束手,使我破尚,偏收其地,利自多矣。
」乃許之。
〔二〕 臣松之案:紹死至此,過周五月耳。
譚雖出後其伯,不為紹服三年,而於再期之內以行吉禮,悖矣。
魏武或以權宜與之約言;今雲結婚,未必便以此年成禮。
〔三〕 魏書曰:譚之圍解,陰以將軍印綬假曠。
曠受印送之,公曰:「我固知譚之有小計也。
欲使我攻尚,得以其閒略民聚眾,尚之破,可得自彊以乘我弊也。
尚破我盛,何弊之乘乎?」 九年春正月,濟河,遏淇水入白溝以通糧道。
二月,尚復攻譚,留蘇由、審配守鄴。
公進軍到洹水,由降。
既至,攻鄴,為土山、地道。
武安長尹楷屯毛城,通上黨糧道。
夏四月,留曹洪攻鄴,公自將擊楷,破之而還。
尚將沮鵠守邯鄲,〔一〕又擊拔之。
易陽令韓範、涉長梁岐舉縣降,賜爵關內侯。
五月,毀土山、地道,作圍塹,決漳水灌城;城中餓死者過半。
秋七月,尚還救鄴,諸將皆以為「此歸師,人自為戰,不如避之」。
公曰:「尚從大道來,當避之;若循西山來者,此成禽耳。
」尚果循西山來,臨滏水為營。
〔二〕夜遣兵犯圍,公逆擊破走之,遂圍其營。
未合,尚懼,〔遣〕故豫州刺史陰夔及陳琳乞降,公不許,為圍益急。
尚夜遁,保祁山,追擊之。
其將馬延、張顗等臨陳降,眾大潰,尚走中山。
盡獲其輜重,得尚印綬節鉞,使尚降人示其家,城中崩沮。
八月,審配兄子榮夜開所守城東門內兵。
配逆戰,敗,生禽配,斬之,鄴定。
公臨祀紹墓,哭之流涕;慰勞紹妻,還其家人寶物,賜雜繒絮,廩食之。
〔三〕 〔一〕 沮音菹,河朔閒今猶有此姓。
鵠,沮授子也。
〔二〕 曹瞞傳曰:遣候者數部前後參之,皆曰「定從西道,已在邯鄲」。
公大喜,會諸將曰:「孤已得冀州,諸君知之乎?」皆曰:「不知。
」公曰:「諸君方見不久也。
」 〔三〕 孫盛雲:昔者先王之為誅賞也,將以懲惡勸善,永彰鑒戒。
紹因世艱危,遂懷逆謀,上議神器,下幹國紀。
薦社汙宅,古之制也,而乃盡哀于逆臣之冢,加恩于饕餮之室,為政之道,於斯躓矣。
夫匿怨友人,前哲所恥,稅驂舊館,義無虛涕,苟道乖好絕,何哭之有!昔漢高失之於項氏,魏武遵謬於此舉,豈非百慮之一失也。
初,紹與公共起兵,紹問公曰:「若事不輯,則方面何所可據?」公曰:「足下意以為何如?」紹曰:「吾南據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眾,南向以爭天下,庶可以濟乎?」公曰:「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禦之,無所不可。
」〔一〕 〔一〕 傅子曰:太祖又雲:「湯、武之王,豈同土哉?若以險固為資,則不能應機而變化也。
」 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難,其令無出今年租賦!」重豪彊兼并之法,百姓喜悅。
〔一〕天子以公領冀州牧,公讓還兗州。
〔一〕 魏書載公令曰:「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袁氏之治也,使豪彊擅恣,親戚兼并;下民貧弱,代出租賦,衒鬻家財,不足應命;審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為逋逃主。
欲望百姓親附,甲兵彊盛,豈可得邪!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
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彊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
」 公之圍鄴也,譚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間。
尚敗,還中山。
譚攻之,尚奔故安,遂并其眾。
公遺譚書,責以負約,與之絕婚,女還,然後進軍。
譚懼,拔平原,走保南皮。
十二月,公入平原,略定諸縣。
十年春正月,攻譚,破之,斬譚,誅其妻子,冀州平。
〔一〕下令曰:「其與袁氏同惡者,與之更始。
」令民不得復私讎,禁厚葬,皆一之于法。
是月,袁熙大將焦觸、張南等叛攻熙、尚,熙、尚奔三郡烏丸。
觸等舉其縣降,封為列侯。
初討譚時,民亡椎冰,〔二〕令不得降。
頃之,亡民有詣門首者,公謂曰:「聽汝則違令,殺汝則誅首,歸深自藏,無為吏所獲。
」民垂泣而去;後竟捕得。
〔一〕 魏書曰:公攻譚,旦及日中不決;公乃自執桴鼓,士卒鹹奮,應時破陷。
〔二〕 臣松之以為討譚時,川渠水凍,使民椎冰以通船,民憚役而亡。
夏四月,黑山賊張燕率其眾十餘萬降,封為列侯。
故安趙犢、霍奴等殺幽州刺史、涿郡太守。
三郡烏丸攻鮮于輔於獷平。
〔一〕秋八月,公征之,斬犢等,乃渡潞河救獷平,烏丸奔走出塞。
〔一〕 續漢書郡國志曰:獷平,縣名,屬漁陽郡。
九月,令曰:「阿黨比周,先聖所疾也。
聞冀州俗,父子異部,更相毀譽。
昔直不疑無兄,世人謂之盜嫂;第五伯魚三娶孤女,謂之撾婦翁;王鳳擅權,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議,張匡謂之左道:此皆以白為黑,欺天罔君者也。
吾欲整齊風俗,四者不除,吾以為羞。
」冬十月,公還鄴。
初,袁紹以甥高幹領并州牧,公之拔鄴,幹降,遂以為刺史。
幹聞公討烏丸,乃以州叛,執上黨太守,舉兵守壺關口。
遣樂進、李典擊之,幹還守壺關城。
十一年春正月,公征幹。
幹聞之,乃留其別將守城,走入匈奴,求救於單于,單于不受。
公圍壺關三月,拔之。
幹遂走荊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斬之。
秋八月,公東征海賊管承,至淳于,遣樂進、李典擊破之,承走入海島。
割東海之襄賁、郯、戚以益瑯邪,省昌慮郡。
〔一〕 〔一〕 魏書載十月乙亥令曰:「夫治世禦眾,建立輔弼,誡在面從,詩稱『聽用我謀,庶無大悔』,斯實君臣懇懇之求也。
吾充重任,每懼失中,頻年已來,不聞嘉謀,豈吾開延不勤之咎邪?自今以後,諸掾屬治中、別駕,常以月旦各言其失,吾將覽焉。
」 三郡烏丸承天下亂,破幽州,略有漢民合十餘萬戶。
袁紹皆立其酋豪為單于,以家人子為己女,妻焉。
遼西單于蹋頓尤彊,為紹所厚,故尚兄弟歸之,數入塞為害。
公將征之,鑿渠,自呼遝入泒水,泒音孤。
名平虜渠;又從泃河口泃音句。
鑿入潞河,名泉州渠,以通海。
十二月春二月,公自淳于還鄴。
丁酋,令曰:「吾起義兵誅暴亂,於今十九年,所征必克,豈吾功哉?乃賢士大夫之力也。
天下雖未悉定,吾當要與賢士大夫共定之;而專饗其勞,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
」於是大封功臣二十餘人,皆為列侯,其餘各以次受封,及復死事之孤,輕重各有差。
〔一〕 〔一〕 魏書載公令曰:「昔趙奢、竇嬰之為將也,受賜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濟成大功,永世流聲。
吾讀其文,未嘗不慕其為人也。
與諸將士大夫共從戎事,幸賴賢人不愛其謀,群士不遺其力,是夷險平亂,而吾得竊大賞,戶邑三萬。
追思竇嬰散金之義,今分所受租與諸將掾屬及故戍于陳、蔡者,庶以疇答眾勞,不擅大惠也。
宜差死事之孤,以租穀及之。
若年殷用足,租奉畢入,將大與眾人悉共饗之。
」 將北征三郡烏丸,諸將皆曰:「袁尚,亡虜耳,夷狄貪而無親,豈能為尚用?今深入征之,劉備必說劉表以襲許。
萬一為變,事不可悔。
」惟郭嘉策表必不能任備,勸公行。
夏五用,至無終。
秋七月,大水,傍海道不通,田疇請為鄉導,公從之。
引軍出盧龍塞,塞外道絕不通,乃塹山堙谷五百餘裡,經白檀,歷平岡,涉鮮卑庭,東指柳城。
未至二百裡,虜乃知之。
尚、熙與蹋頓、遼西單于樓班、右北平單于能臣抵之等將數萬騎逆軍。
八月,登白狼山,卒與虜遇,眾甚盛。
公車重在後,被甲者少,左右皆懼。
公登高,望虜陳不整,乃縱兵擊之,使張遼為先鋒,虜眾大崩,斬蹋頓及名王已下,胡、漢降者二十餘萬口。
遼東單于速僕丸及遼西、北平諸豪,棄其種人,與尚、熙奔遼東,眾尚有數千騎。
初,遼東太守公孫康恃遠不服。
及公破烏丸,或說公遂征之,尚兄弟可禽也。
公曰:「吾方使康斬送尚、熙首,不煩兵矣。
」九月,公引兵自柳城還,〔一〕康即斬尚、熙及速僕丸等,傳其首。
諸將或問:「公還而康斬送尚、熙,何也?」公曰:「彼素畏尚等,吾急之則并力,緩之則自相圖,其勢然也。
」十一月至易水,代郡烏丸行單于普富盧、上郡烏丸行單于那樓將其名王來賀。
〔一〕 曹瞞傳曰:時寒且旱,二百裡無復水,軍又乏食,殺馬數千匹以為糧,鑿地入三十餘丈乃得水。
既還,科問前諫者,眾莫知其故,人人皆懼。
公皆厚賞之,曰:「孤前行,乘危以徼倖,雖得之,天所佐也,故不可以為常。
諸君之諫,萬安之計,是以相賞,後勿難言之。
」 十三年春正月,公還鄴,作玄武池以肄舟師。
〔一〕漢罷三公官,置丞相、禦史大夫。
夏六月,以公為丞相。
〔二〕 〔一〕 肄,以四反。
三蒼曰:「肄,習也。
」 〔二〕 獻帝起居注曰:使太常徐璆即授印綬。
禦史大夫不領中丞,置長史一人。
先賢行狀曰:璆字(孟平)〔孟玉〕,廣陵人。
少履清爽,立朝正色。
歷任城、汝南、東海三郡,所在化行。
被徵當還,為袁術所劫。
術僭號,欲授以上公之位,璆終不為屈。
術死後,璆得術璽,緻之漢朝,拜衛尉太常;公為丞相,以位讓璆焉。
秋七月,公南征劉表。
八月,表卒,其子琮代,屯襄陽,劉備屯樊。
九月,公到新野,琮遂降,備走夏口。
公進軍江陵,下令荊州吏民,與之更始。
乃論荊州服從之功,侯者十五人,以劉表大將文聘為江夏太守,使統本兵,引用荊州名士韓嵩、鄧義等。
〔一〕益州牧劉璋始受徵役,遣兵給軍。
十二月,孫權為備攻合肥。
公自江陵征備,至巴丘,遣張憙救合肥。
權聞憙至,乃走。
公至赤壁,與備戰,不利。
於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軍還。
備遂有荊州、江南諸郡。
〔二〕 〔一〕 衛恆四體書勢序曰:上谷王次仲善隸書,始為楷法。
至靈帝好書,世多能者。
而師宜官為最,甚矜其能,每書,輒削焚其劄。
梁鵠乃益為版而飲之酒,候其醉而竊其劄,鵠卒以攻書至選部尚書。
於是公欲為洛陽令,鵠以為北部尉。
鵠後依劉表。
及荊州平,公募求鵠,鵠懼,自縛詣門,署軍假司馬,使在祕書,以(勤)〔勒〕書自效。
公嘗懸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謂勝宜官。
鵠字孟黃,安定人。
魏宮殿題署,皆鵠書也。
皇甫謐逸士傳曰:汝南王雋,字子文,少為範滂、許章所識,與南陽岑晊善。
公之為布衣,特愛雋;雋亦稱公有治世之具。
及袁紹與弟術喪母,歸葬汝南,雋與公會之,會者三萬人。
公於外密語雋曰:「天下將亂,為亂魁者必此二人也。
欲濟天下,為百姓請命,不先誅此二子,亂今作矣。
」雋曰:「如卿之言,濟天下者,舍卿復誰?」相對而笑。
雋為人外靜而內明,不應州郡三府之命。
公車徵,不到,避地居武陵,歸雋者一百餘家。
帝之都許,復徵為尚書,又不就。
劉表見紹彊,陰與紹通,雋謂表曰:「曹公,天下之雄也,必能興霸道,繼桓、文之功者也。
今乃釋近而就遠,如有一朝之急,遙望漠北之救,不亦難乎!」表不從。
雋年六十四,以壽終于武陵,公聞而哀傷。
及平荊州,自臨江迎喪,改葬于江陵,表為先賢也。
〔二〕 山陽公載記曰:公船艦為備所燒,引軍從華容道步歸,遇泥濘,道不通,天又大風,悉使羸兵負草填之,騎乃得過。
羸兵為人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眾。
軍既得出,公大喜,諸將問之,公曰:「劉備,吾儔也。
但得計少晚;向使早放火,吾徒無類矣。
」備尋亦放火而無所及。
孫盛異同評曰:按吳志,劉備先破公軍,然後權攻合肥,而此記雲權先攻合肥,後有赤壁之事。
二者不同,吳志為是。
十四年春三月,軍至譙,作輕舟,治水軍。
秋七月,自渦入淮,出肥水,軍合肥。
辛未,令曰:「自頃已來,軍數征行,或遇疫氣,吏士死亡不歸,家室怨曠,百姓流離,而仁者豈樂之哉?不得已也。
其令死者家無基業不能自存者,縣官勿絕廩,長吏存恤撫循,以稱吾意。
」置揚州郡縣長吏,開芍陂屯田。
十二月,軍還譙。
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
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
『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
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于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冬,作銅雀臺。
〔一〕 〔一〕 魏武故事載公十二月己亥令曰:「孤始舉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巖穴知名之士,恐為海內人之所見凡愚,欲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譽,使世士明知之;故在濟南,始除殘去穢,平心選舉,違迕諸常侍。
以為彊豪所忿,恐緻家禍,故以病還。
去官之後,年紀尚少,顧視同歲中,年有五十,未名為老,內自圖之,從此卻去二十年,待天下清,乃與同歲中始舉者等耳。
故以四時歸鄉裡,於譙東五十裡築精舍,欲秋夏讀書,冬春射獵,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絕賓客往來之望,然不能得如意。
後徵為都尉,遷典軍校尉,意遂更欲為國家討賊立功,欲望封侯作征西將軍,然後題墓道言『漢故征西將軍曹侯之墓』,此其志也。
而遭值董卓之難,興舉義兵。
是時合兵能多得耳,然常自損,不欲多之;所以然者,多兵意盛,與彊敵爭,倘更為禍始。
故汴水之戰數千,後還到揚州更募,亦復不過三千人,此其本志有限也。
後領兗州,破降黃巾三十萬眾。
又袁術僭號于九江,下皆稱臣,名門曰建號門,衣被皆為天子之制,兩婦預爭為皇後。
志計已定,人有勸術使遂即帝位,露布天下,答言『曹公尚在,未可也』。
後孤討禽其四將,獲其人眾,遂使術窮亡解沮,發病而死。
及至袁紹據河北,兵勢彊盛,孤自度勢,實不敵之,但計投死為國,以義滅身,足垂於後。
幸而破紹,梟其二子。
又劉表自以為宗室,包藏姦心,乍前乍卻,以觀世事,據有當州,孤復定之,遂平天下。
身為宰相,人臣之貴已極,意望已過矣。
今孤言此,若為自大,欲人言盡,故無諱耳。
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
或者人見孤彊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評,言有不遜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
齊桓、晉文所以垂稱至今日者,以其兵勢廣大,猶能奉事周室也。
論語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謂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
昔樂毅走趙,趙王欲與之圖燕,樂毅伏而垂泣,對曰:『臣事昭王,猶事天王;臣若獲戾,放在他國,沒世然後已,不忍謀趙之徒隸,況燕後嗣乎!』胡亥之殺蒙恬也,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信於秦三世矣;今臣將兵三十餘萬,其勢足以背叛,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
』孤每讀此二人書,未嘗不愴然流涕也。
孤祖父以至孤身,皆當親重之任,可謂見信者矣,以及(子植)〔子桓〕兄弟,過于三世矣。
孤非徒對諸君說此也,常以語妻妾,皆令深知此意。
孤謂之言:『顧我萬年之後,汝曹皆當出嫁,欲令傳道我心,使他人皆知之。
』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
所以勤勤懇懇敘心腹者,見周公有金縢之書以自明,恐人不信之故。
然欲孤便爾委捐所典兵眾以還執事,歸就武平侯國,實不可也。
何者?誠恐己離兵為人所禍也。
既為子孫計,又己敗則國家傾危,是以不得慕虛名而處實禍,此所不得為也。
前朝恩封三子為侯,固辭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復以為榮,欲以為外援,為萬安計。
孤聞介推之避晉封。
申胥之逃楚賞,未嘗不舍書而歎,有以自省也。
奉國威靈,仗鉞征伐,推弱以克彊,處小而禽大,意之所圖,動無違事,心之所慮,何向不濟,遂蕩平天下,不辱主命,可謂天助漢室,非人力也。
然封兼四縣,食戶三萬,何德堪之!江湖未靜,不可讓位;至于邑土,可得而辭。
今上還陽夏、柘、苦三縣戶二萬,但食武平萬戶,且以分損謗議,少減孤之責也。
」 十六年春正月,〔一〕天子命公世子丕為五官中郎將,置官屬,為丞相副。
太原商曜等以大陵叛,遣夏侯淵、
秋九月,公征之,連戰。
譚、尚數敗退,固守。
八年春三月,攻其郭,乃出戰,擊,大破之,譚、尚夜遁。
夏四月,進軍鄴。
五月還許,留賈信屯黎陽。
己酉,令曰:「司馬法『將軍死綏』,〔一〕故趙括之母,乞不坐括。
是古之將者,軍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內也。
自命將征行,但賞功而不罰罪,非國典也。
其令諸將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
」〔二〕 〔一〕 魏書曰:綏,卻也。
有前一尺,無卻一寸。
〔二〕 魏書載庚申令曰:「議者或以軍吏雖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所謂『可與適道,未可與權』。
管仲曰:『使賢者食於能則上尊,鬥士食於功則卒輕于死,二者設於國則天下治。
』未聞無能之人,不鬥之士,並受祿賞,而可以立功興國者也。
故明君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
論者之言,一似管窺虎歟!」 秋七月,令曰:「喪亂已來,十有五年,後生者不見仁義禮讓之風,吾甚傷之。
其令郡國各脩文學,縣滿五百戶置校官,選其鄉之俊造而教學之,庶幾先王之道不廢,而有以益于天下。
」 八月,公征劉表,軍西平。
公之去鄴而南也,譚、尚爭冀州,譚為尚所敗,走保平原。
尚攻之急,譚遣辛毗乞降請救。
諸將皆疑,荀攸勸公許之,〔一〕公乃引軍還。
冬十月,到黎陽,為子整與譚結婚。
〔二〕尚聞公北,乃釋平原還鄴。
東平呂曠、呂翔叛尚,屯陽平,率其眾降,封為列侯。
〔三〕 〔一〕 魏書曰:公雲:「我攻呂布,表不為寇,官渡之役,不救袁紹,此自守之賊也,宜為後圖。
譚、尚狡猾,當乘其亂。
縱譚挾詐,不終束手,使我破尚,偏收其地,利自多矣。
」乃許之。
〔二〕 臣松之案:紹死至此,過周五月耳。
譚雖出後其伯,不為紹服三年,而於再期之內以行吉禮,悖矣。
魏武或以權宜與之約言;今雲結婚,未必便以此年成禮。
〔三〕 魏書曰:譚之圍解,陰以將軍印綬假曠。
曠受印送之,公曰:「我固知譚之有小計也。
欲使我攻尚,得以其閒略民聚眾,尚之破,可得自彊以乘我弊也。
尚破我盛,何弊之乘乎?」 九年春正月,濟河,遏淇水入白溝以通糧道。
二月,尚復攻譚,留蘇由、審配守鄴。
公進軍到洹水,由降。
既至,攻鄴,為土山、地道。
武安長尹楷屯毛城,通上黨糧道。
夏四月,留曹洪攻鄴,公自將擊楷,破之而還。
尚將沮鵠守邯鄲,〔一〕又擊拔之。
易陽令韓範、涉長梁岐舉縣降,賜爵關內侯。
五月,毀土山、地道,作圍塹,決漳水灌城;城中餓死者過半。
秋七月,尚還救鄴,諸將皆以為「此歸師,人自為戰,不如避之」。
公曰:「尚從大道來,當避之;若循西山來者,此成禽耳。
」尚果循西山來,臨滏水為營。
〔二〕夜遣兵犯圍,公逆擊破走之,遂圍其營。
未合,尚懼,〔遣〕故豫州刺史陰夔及陳琳乞降,公不許,為圍益急。
尚夜遁,保祁山,追擊之。
其將馬延、張顗等臨陳降,眾大潰,尚走中山。
盡獲其輜重,得尚印綬節鉞,使尚降人示其家,城中崩沮。
八月,審配兄子榮夜開所守城東門內兵。
配逆戰,敗,生禽配,斬之,鄴定。
公臨祀紹墓,哭之流涕;慰勞紹妻,還其家人寶物,賜雜繒絮,廩食之。
〔三〕 〔一〕 沮音菹,河朔閒今猶有此姓。
鵠,沮授子也。
〔二〕 曹瞞傳曰:遣候者數部前後參之,皆曰「定從西道,已在邯鄲」。
公大喜,會諸將曰:「孤已得冀州,諸君知之乎?」皆曰:「不知。
」公曰:「諸君方見不久也。
」 〔三〕 孫盛雲:昔者先王之為誅賞也,將以懲惡勸善,永彰鑒戒。
紹因世艱危,遂懷逆謀,上議神器,下幹國紀。
薦社汙宅,古之制也,而乃盡哀于逆臣之冢,加恩于饕餮之室,為政之道,於斯躓矣。
夫匿怨友人,前哲所恥,稅驂舊館,義無虛涕,苟道乖好絕,何哭之有!昔漢高失之於項氏,魏武遵謬於此舉,豈非百慮之一失也。
初,紹與公共起兵,紹問公曰:「若事不輯,則方面何所可據?」公曰:「足下意以為何如?」紹曰:「吾南據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眾,南向以爭天下,庶可以濟乎?」公曰:「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禦之,無所不可。
」〔一〕 〔一〕 傅子曰:太祖又雲:「湯、武之王,豈同土哉?若以險固為資,則不能應機而變化也。
」 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難,其令無出今年租賦!」重豪彊兼并之法,百姓喜悅。
〔一〕天子以公領冀州牧,公讓還兗州。
〔一〕 魏書載公令曰:「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袁氏之治也,使豪彊擅恣,親戚兼并;下民貧弱,代出租賦,衒鬻家財,不足應命;審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為逋逃主。
欲望百姓親附,甲兵彊盛,豈可得邪!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
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彊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
」 公之圍鄴也,譚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間。
尚敗,還中山。
譚攻之,尚奔故安,遂并其眾。
公遺譚書,責以負約,與之絕婚,女還,然後進軍。
譚懼,拔平原,走保南皮。
十二月,公入平原,略定諸縣。
十年春正月,攻譚,破之,斬譚,誅其妻子,冀州平。
〔一〕下令曰:「其與袁氏同惡者,與之更始。
」令民不得復私讎,禁厚葬,皆一之于法。
是月,袁熙大將焦觸、張南等叛攻熙、尚,熙、尚奔三郡烏丸。
觸等舉其縣降,封為列侯。
初討譚時,民亡椎冰,〔二〕令不得降。
頃之,亡民有詣門首者,公謂曰:「聽汝則違令,殺汝則誅首,歸深自藏,無為吏所獲。
」民垂泣而去;後竟捕得。
〔一〕 魏書曰:公攻譚,旦及日中不決;公乃自執桴鼓,士卒鹹奮,應時破陷。
〔二〕 臣松之以為討譚時,川渠水凍,使民椎冰以通船,民憚役而亡。
夏四月,黑山賊張燕率其眾十餘萬降,封為列侯。
故安趙犢、霍奴等殺幽州刺史、涿郡太守。
三郡烏丸攻鮮于輔於獷平。
〔一〕秋八月,公征之,斬犢等,乃渡潞河救獷平,烏丸奔走出塞。
〔一〕 續漢書郡國志曰:獷平,縣名,屬漁陽郡。
九月,令曰:「阿黨比周,先聖所疾也。
聞冀州俗,父子異部,更相毀譽。
昔直不疑無兄,世人謂之盜嫂;第五伯魚三娶孤女,謂之撾婦翁;王鳳擅權,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議,張匡謂之左道:此皆以白為黑,欺天罔君者也。
吾欲整齊風俗,四者不除,吾以為羞。
」冬十月,公還鄴。
初,袁紹以甥高幹領并州牧,公之拔鄴,幹降,遂以為刺史。
幹聞公討烏丸,乃以州叛,執上黨太守,舉兵守壺關口。
遣樂進、李典擊之,幹還守壺關城。
十一年春正月,公征幹。
幹聞之,乃留其別將守城,走入匈奴,求救於單于,單于不受。
公圍壺關三月,拔之。
幹遂走荊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斬之。
秋八月,公東征海賊管承,至淳于,遣樂進、李典擊破之,承走入海島。
割東海之襄賁、郯、戚以益瑯邪,省昌慮郡。
〔一〕 〔一〕 魏書載十月乙亥令曰:「夫治世禦眾,建立輔弼,誡在面從,詩稱『聽用我謀,庶無大悔』,斯實君臣懇懇之求也。
吾充重任,每懼失中,頻年已來,不聞嘉謀,豈吾開延不勤之咎邪?自今以後,諸掾屬治中、別駕,常以月旦各言其失,吾將覽焉。
」 三郡烏丸承天下亂,破幽州,略有漢民合十餘萬戶。
袁紹皆立其酋豪為單于,以家人子為己女,妻焉。
遼西單于蹋頓尤彊,為紹所厚,故尚兄弟歸之,數入塞為害。
公將征之,鑿渠,自呼遝入泒水,泒音孤。
名平虜渠;又從泃河口泃音句。
鑿入潞河,名泉州渠,以通海。
十二月春二月,公自淳于還鄴。
丁酋,令曰:「吾起義兵誅暴亂,於今十九年,所征必克,豈吾功哉?乃賢士大夫之力也。
天下雖未悉定,吾當要與賢士大夫共定之;而專饗其勞,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
」於是大封功臣二十餘人,皆為列侯,其餘各以次受封,及復死事之孤,輕重各有差。
〔一〕 〔一〕 魏書載公令曰:「昔趙奢、竇嬰之為將也,受賜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濟成大功,永世流聲。
吾讀其文,未嘗不慕其為人也。
與諸將士大夫共從戎事,幸賴賢人不愛其謀,群士不遺其力,是夷險平亂,而吾得竊大賞,戶邑三萬。
追思竇嬰散金之義,今分所受租與諸將掾屬及故戍于陳、蔡者,庶以疇答眾勞,不擅大惠也。
宜差死事之孤,以租穀及之。
若年殷用足,租奉畢入,將大與眾人悉共饗之。
」 將北征三郡烏丸,諸將皆曰:「袁尚,亡虜耳,夷狄貪而無親,豈能為尚用?今深入征之,劉備必說劉表以襲許。
萬一為變,事不可悔。
」惟郭嘉策表必不能任備,勸公行。
夏五用,至無終。
秋七月,大水,傍海道不通,田疇請為鄉導,公從之。
引軍出盧龍塞,塞外道絕不通,乃塹山堙谷五百餘裡,經白檀,歷平岡,涉鮮卑庭,東指柳城。
未至二百裡,虜乃知之。
尚、熙與蹋頓、遼西單于樓班、右北平單于能臣抵之等將數萬騎逆軍。
八月,登白狼山,卒與虜遇,眾甚盛。
公車重在後,被甲者少,左右皆懼。
公登高,望虜陳不整,乃縱兵擊之,使張遼為先鋒,虜眾大崩,斬蹋頓及名王已下,胡、漢降者二十餘萬口。
遼東單于速僕丸及遼西、北平諸豪,棄其種人,與尚、熙奔遼東,眾尚有數千騎。
初,遼東太守公孫康恃遠不服。
及公破烏丸,或說公遂征之,尚兄弟可禽也。
公曰:「吾方使康斬送尚、熙首,不煩兵矣。
」九月,公引兵自柳城還,〔一〕康即斬尚、熙及速僕丸等,傳其首。
諸將或問:「公還而康斬送尚、熙,何也?」公曰:「彼素畏尚等,吾急之則并力,緩之則自相圖,其勢然也。
」十一月至易水,代郡烏丸行單于普富盧、上郡烏丸行單于那樓將其名王來賀。
〔一〕 曹瞞傳曰:時寒且旱,二百裡無復水,軍又乏食,殺馬數千匹以為糧,鑿地入三十餘丈乃得水。
既還,科問前諫者,眾莫知其故,人人皆懼。
公皆厚賞之,曰:「孤前行,乘危以徼倖,雖得之,天所佐也,故不可以為常。
諸君之諫,萬安之計,是以相賞,後勿難言之。
」 十三年春正月,公還鄴,作玄武池以肄舟師。
〔一〕漢罷三公官,置丞相、禦史大夫。
夏六月,以公為丞相。
〔二〕 〔一〕 肄,以四反。
三蒼曰:「肄,習也。
」 〔二〕 獻帝起居注曰:使太常徐璆即授印綬。
禦史大夫不領中丞,置長史一人。
先賢行狀曰:璆字(孟平)〔孟玉〕,廣陵人。
少履清爽,立朝正色。
歷任城、汝南、東海三郡,所在化行。
被徵當還,為袁術所劫。
術僭號,欲授以上公之位,璆終不為屈。
術死後,璆得術璽,緻之漢朝,拜衛尉太常;公為丞相,以位讓璆焉。
秋七月,公南征劉表。
八月,表卒,其子琮代,屯襄陽,劉備屯樊。
九月,公到新野,琮遂降,備走夏口。
公進軍江陵,下令荊州吏民,與之更始。
乃論荊州服從之功,侯者十五人,以劉表大將文聘為江夏太守,使統本兵,引用荊州名士韓嵩、鄧義等。
〔一〕益州牧劉璋始受徵役,遣兵給軍。
十二月,孫權為備攻合肥。
公自江陵征備,至巴丘,遣張憙救合肥。
權聞憙至,乃走。
公至赤壁,與備戰,不利。
於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軍還。
備遂有荊州、江南諸郡。
〔二〕 〔一〕 衛恆四體書勢序曰:上谷王次仲善隸書,始為楷法。
至靈帝好書,世多能者。
而師宜官為最,甚矜其能,每書,輒削焚其劄。
梁鵠乃益為版而飲之酒,候其醉而竊其劄,鵠卒以攻書至選部尚書。
於是公欲為洛陽令,鵠以為北部尉。
鵠後依劉表。
及荊州平,公募求鵠,鵠懼,自縛詣門,署軍假司馬,使在祕書,以(勤)〔勒〕書自效。
公嘗懸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謂勝宜官。
鵠字孟黃,安定人。
魏宮殿題署,皆鵠書也。
皇甫謐逸士傳曰:汝南王雋,字子文,少為範滂、許章所識,與南陽岑晊善。
公之為布衣,特愛雋;雋亦稱公有治世之具。
及袁紹與弟術喪母,歸葬汝南,雋與公會之,會者三萬人。
公於外密語雋曰:「天下將亂,為亂魁者必此二人也。
欲濟天下,為百姓請命,不先誅此二子,亂今作矣。
」雋曰:「如卿之言,濟天下者,舍卿復誰?」相對而笑。
雋為人外靜而內明,不應州郡三府之命。
公車徵,不到,避地居武陵,歸雋者一百餘家。
帝之都許,復徵為尚書,又不就。
劉表見紹彊,陰與紹通,雋謂表曰:「曹公,天下之雄也,必能興霸道,繼桓、文之功者也。
今乃釋近而就遠,如有一朝之急,遙望漠北之救,不亦難乎!」表不從。
雋年六十四,以壽終于武陵,公聞而哀傷。
及平荊州,自臨江迎喪,改葬于江陵,表為先賢也。
〔二〕 山陽公載記曰:公船艦為備所燒,引軍從華容道步歸,遇泥濘,道不通,天又大風,悉使羸兵負草填之,騎乃得過。
羸兵為人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眾。
軍既得出,公大喜,諸將問之,公曰:「劉備,吾儔也。
但得計少晚;向使早放火,吾徒無類矣。
」備尋亦放火而無所及。
孫盛異同評曰:按吳志,劉備先破公軍,然後權攻合肥,而此記雲權先攻合肥,後有赤壁之事。
二者不同,吳志為是。
十四年春三月,軍至譙,作輕舟,治水軍。
秋七月,自渦入淮,出肥水,軍合肥。
辛未,令曰:「自頃已來,軍數征行,或遇疫氣,吏士死亡不歸,家室怨曠,百姓流離,而仁者豈樂之哉?不得已也。
其令死者家無基業不能自存者,縣官勿絕廩,長吏存恤撫循,以稱吾意。
」置揚州郡縣長吏,開芍陂屯田。
十二月,軍還譙。
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
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
『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
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于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冬,作銅雀臺。
〔一〕 〔一〕 魏武故事載公十二月己亥令曰:「孤始舉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巖穴知名之士,恐為海內人之所見凡愚,欲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譽,使世士明知之;故在濟南,始除殘去穢,平心選舉,違迕諸常侍。
以為彊豪所忿,恐緻家禍,故以病還。
去官之後,年紀尚少,顧視同歲中,年有五十,未名為老,內自圖之,從此卻去二十年,待天下清,乃與同歲中始舉者等耳。
故以四時歸鄉裡,於譙東五十裡築精舍,欲秋夏讀書,冬春射獵,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絕賓客往來之望,然不能得如意。
後徵為都尉,遷典軍校尉,意遂更欲為國家討賊立功,欲望封侯作征西將軍,然後題墓道言『漢故征西將軍曹侯之墓』,此其志也。
而遭值董卓之難,興舉義兵。
是時合兵能多得耳,然常自損,不欲多之;所以然者,多兵意盛,與彊敵爭,倘更為禍始。
故汴水之戰數千,後還到揚州更募,亦復不過三千人,此其本志有限也。
後領兗州,破降黃巾三十萬眾。
又袁術僭號于九江,下皆稱臣,名門曰建號門,衣被皆為天子之制,兩婦預爭為皇後。
志計已定,人有勸術使遂即帝位,露布天下,答言『曹公尚在,未可也』。
後孤討禽其四將,獲其人眾,遂使術窮亡解沮,發病而死。
及至袁紹據河北,兵勢彊盛,孤自度勢,實不敵之,但計投死為國,以義滅身,足垂於後。
幸而破紹,梟其二子。
又劉表自以為宗室,包藏姦心,乍前乍卻,以觀世事,據有當州,孤復定之,遂平天下。
身為宰相,人臣之貴已極,意望已過矣。
今孤言此,若為自大,欲人言盡,故無諱耳。
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
或者人見孤彊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評,言有不遜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
齊桓、晉文所以垂稱至今日者,以其兵勢廣大,猶能奉事周室也。
論語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謂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
昔樂毅走趙,趙王欲與之圖燕,樂毅伏而垂泣,對曰:『臣事昭王,猶事天王;臣若獲戾,放在他國,沒世然後已,不忍謀趙之徒隸,況燕後嗣乎!』胡亥之殺蒙恬也,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信於秦三世矣;今臣將兵三十餘萬,其勢足以背叛,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
』孤每讀此二人書,未嘗不愴然流涕也。
孤祖父以至孤身,皆當親重之任,可謂見信者矣,以及(子植)〔子桓〕兄弟,過于三世矣。
孤非徒對諸君說此也,常以語妻妾,皆令深知此意。
孤謂之言:『顧我萬年之後,汝曹皆當出嫁,欲令傳道我心,使他人皆知之。
』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
所以勤勤懇懇敘心腹者,見周公有金縢之書以自明,恐人不信之故。
然欲孤便爾委捐所典兵眾以還執事,歸就武平侯國,實不可也。
何者?誠恐己離兵為人所禍也。
既為子孫計,又己敗則國家傾危,是以不得慕虛名而處實禍,此所不得為也。
前朝恩封三子為侯,固辭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復以為榮,欲以為外援,為萬安計。
孤聞介推之避晉封。
申胥之逃楚賞,未嘗不舍書而歎,有以自省也。
奉國威靈,仗鉞征伐,推弱以克彊,處小而禽大,意之所圖,動無違事,心之所慮,何向不濟,遂蕩平天下,不辱主命,可謂天助漢室,非人力也。
然封兼四縣,食戶三萬,何德堪之!江湖未靜,不可讓位;至于邑土,可得而辭。
今上還陽夏、柘、苦三縣戶二萬,但食武平萬戶,且以分損謗議,少減孤之責也。
」 十六年春正月,〔一〕天子命公世子丕為五官中郎將,置官屬,為丞相副。
太原商曜等以大陵叛,遣夏侯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