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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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一百七十八人,禦廚六百人,儀鸞司一百五十人,祗候庫二十人,內衣物庫七人,新衣庫七人,內弓箭庫三人,鈐轄教坊所三人,鐘鼓樓一十六人,禦藥院八人,內物料庫九人,法酒庫一十六人,內酒坊八人,入內內侍省前後行、親事官共五人,皇城司職員手分二人,禦史臺知班一十一人,灑掃親從官人員已下一百人,兩廊覷步親從官四十二人,提舉司勾押官手分三人,提舉火燭巡檢人員一十人,快行親從官一十一人,支散兩省花後苑造作所工匠等四人,客省承授行首八人,四方館職掌二人,閤門承受行首已下一十八人。
」是歲十一月,以皇子生,宴集英殿。
七年九月,詔:「自今大宴,親王、皇親使相、樞密使副使、宣徽使、駙馬都尉並於殿門外幕次就賜酒食。
」舊制,會食集英西廊之廡下,喧卑為甚,權發遣宣徽院吳充奏其事,故有是命。
元豐七年三月,大宴集英殿,命皇子延安郡王侍立。
宰相王珪等率百官廷賀。
詔曰:「皇家慶事,與卿等同之。
」珪等再拜稱謝。
久之,王乃退。
時王未出閤,帝特令侍宴,以見羣臣。
九年,閤門言:「大宴不用兩軍妓女,隻用教坊小兒之舞。
」王拱辰請以女童代之。
元祐八年,詔罷獨看。
故事,大宴前一日,禦殿閱百戲,謂之獨看。
脩國史範祖禹言:「是日進神宗紀草,陛下覽先帝史冊甫畢,即觀百戲,理似未安,故請罷之。
」 元祐二年九月,經筵講論語徹章,賜宰臣、執政、經筵官宴于東宮,帝親書唐人詩分賜之。
三年六月,罷春宴。
八月,罷秋宴,以魏王出殯,翰林學士蘇軾不進教坊緻語故也。
是後以時雨未足,集英殿試舉人,尚書省火,禁中祈禳,邠國公主未菆,皆罷宴。
凡大宴有故而罷,則賜預宴官酒饌于閤門朝堂,升殿官雖假故不從遊宴,亦遣中使就第賜焉。
親王、中書、樞密、宣徽、三司使副、學士、步軍都虞候以上、三師、三公、東宮三師三公以下、曾任中書門下緻仕者,亦同。
凡外國使預宴者,祥符中宴崇德殿,夏使於西廊南赴坐,交使以次歇空,進奉、押衙次交州,契丹舍利、從人則於東廊南赴坐。
四年,又升甘州、交州於朵殿,夏州押衙於東廊南頭歇空坐。
七年,龜茲進奉人使歇空坐於契丹舍利之下。
其後又令龜茲使副於西廊南赴坐,進奉、押衙重行於後,瓜州、沙州使副亦於西廊之南赴坐,其餘大略以是為準。
大觀三年,議禮局上集英殿春秋大宴儀: 其日,預宴文武百僚詣殿庭,東西相向立。
皇帝出禦需雲殿,閤門、內侍、管軍等起居。
皇帝降坐,禦集英殿,鳴鞭,殿中監已下通班起居。
殿中監、少監升殿,通喚閤門官升殿。
攝左右軍巡使鞾笏起居訖,繫鞵執杖侍立,餘非應奉官分出。
次鐘鼓樓節級就位,四拜起居。
次舍人通喚訖,分引羣官橫行北向,東上閤門官贊大起居,班首出班俛伏,跪,緻辭訖,俛伏,興,復位。
羣官再拜,舞蹈,又再拜,贊各就坐,再拜,舍人分引升殿,席前相向立,朵殿、兩廡官立於席後。
有遼使則舍人引大遼舍利西入大起居,贊各就坐,贊再拜,贊就坐,引升西廊。
次舍人傳事引從人分入,四拜起居,謝坐,並同舍利儀。
教坊使以下通班大起居,看醆人謝,升殿再拜。
內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次贊天武門外祗候。
東上閤門官詣禦坐,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
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贊再拜。
舍人引班首稍前,東上閤門官接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奉盤醆授班首,少監啟醆,以酒注之。
班首奉詣禦前進訖,少退,虛跪,興,以槃授殿中監,出笏,東上閤門官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
舍人引班首稍前,殿上臣僚席前相向立,東上閤門官接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授槃,奉詣禦前,西向立,樂作,皇帝飲訖。
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東上閤門引班首接醆,退,虛跪,興,授醆殿中監,出笏,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贊各賜酒,羣臣再拜,贊各就坐,羣臣皆立席後,復贊就坐。
酒初行,羣官搢笏受酒,先宰相,次百官,皆作樂。
皇帝再舉酒,並殿中監、少監進。
羣臣俱立席後,樂作,飲訖,贊各就坐。
復行羣臣酒,飲訖。
皇帝三舉酒,皆如第一之儀。
尚食典、奉禦進食,太官設羣臣食,樂作。
賜祗應臣僚酒食,贊謝拜訖,復位。
皇帝四舉酒,並典禦進酒。
樂工緻語,羣官皆立席後,緻語訖,贊百官再拜,就坐,樂作。
皇帝五舉酒,樂工奏樂,庭下舞隊緻詞,樂作,舞隊出。
東上閤門奏再坐時刻。
俟放隊訖,內侍舉禦茶床,皇帝降坐,鳴鞭,羣臣退。
賜花,再坐。
前二刻,禦史臺、東上閤門催班,羣臣戴花北向立,內侍進班齊牌,皇帝詣集英殿,百官謝花再拜,又再拜就坐。
內侍進禦茶床,皇帝舉酒,殿上奏樂,庭下作樂。
皇帝再舉酒,殿上奏樂,庭下舞隊前緻語,樂作,出。
皇帝三舉酒、四舉酒皆如上儀。
若宣示醆,即隨所向,閤門官以下揖稱宣示醆,躬贊就坐。
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訖,贊再拜。
內侍舉禦茶床,舍人引班首以下降階再拜,舞蹈,又再拜訖,分班出。
」是歲十一月,以皇子生,宴集英殿。
七年九月,詔:「自今大宴,親王、皇親使相、樞密使副使、宣徽使、駙馬都尉並於殿門外幕次就賜酒食。
」舊制,會食集英西廊之廡下,喧卑為甚,權發遣宣徽院吳充奏其事,故有是命。
元豐七年三月,大宴集英殿,命皇子延安郡王侍立。
宰相王珪等率百官廷賀。
詔曰:「皇家慶事,與卿等同之。
」珪等再拜稱謝。
久之,王乃退。
時王未出閤,帝特令侍宴,以見羣臣。
九年,閤門言:「大宴不用兩軍妓女,隻用教坊小兒之舞。
」王拱辰請以女童代之。
元祐八年,詔罷獨看。
故事,大宴前一日,禦殿閱百戲,謂之獨看。
脩國史範祖禹言:「是日進神宗紀草,陛下覽先帝史冊甫畢,即觀百戲,理似未安,故請罷之。
」 元祐二年九月,經筵講論語徹章,賜宰臣、執政、經筵官宴于東宮,帝親書唐人詩分賜之。
三年六月,罷春宴。
八月,罷秋宴,以魏王出殯,翰林學士蘇軾不進教坊緻語故也。
是後以時雨未足,集英殿試舉人,尚書省火,禁中祈禳,邠國公主未菆,皆罷宴。
凡大宴有故而罷,則賜預宴官酒饌于閤門朝堂,升殿官雖假故不從遊宴,亦遣中使就第賜焉。
親王、中書、樞密、宣徽、三司使副、學士、步軍都虞候以上、三師、三公、東宮三師三公以下、曾任中書門下緻仕者,亦同。
凡外國使預宴者,祥符中宴崇德殿,夏使於西廊南赴坐,交使以次歇空,進奉、押衙次交州,契丹舍利、從人則於東廊南赴坐。
四年,又升甘州、交州於朵殿,夏州押衙於東廊南頭歇空坐。
七年,龜茲進奉人使歇空坐於契丹舍利之下。
其後又令龜茲使副於西廊南赴坐,進奉、押衙重行於後,瓜州、沙州使副亦於西廊之南赴坐,其餘大略以是為準。
大觀三年,議禮局上集英殿春秋大宴儀: 其日,預宴文武百僚詣殿庭,東西相向立。
皇帝出禦需雲殿,閤門、內侍、管軍等起居。
皇帝降坐,禦集英殿,鳴鞭,殿中監已下通班起居。
殿中監、少監升殿,通喚閤門官升殿。
攝左右軍巡使鞾笏起居訖,繫鞵執杖侍立,餘非應奉官分出。
次鐘鼓樓節級就位,四拜起居。
次舍人通喚訖,分引羣官橫行北向,東上閤門官贊大起居,班首出班俛伏,跪,緻辭訖,俛伏,興,復位。
羣官再拜,舞蹈,又再拜,贊各就坐,再拜,舍人分引升殿,席前相向立,朵殿、兩廡官立於席後。
有遼使則舍人引大遼舍利西入大起居,贊各就坐,贊再拜,贊就坐,引升西廊。
次舍人傳事引從人分入,四拜起居,謝坐,並同舍利儀。
教坊使以下通班大起居,看醆人謝,升殿再拜。
內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次贊天武門外祗候。
東上閤門官詣禦坐,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
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贊再拜。
舍人引班首稍前,東上閤門官接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奉盤醆授班首,少監啟醆,以酒注之。
班首奉詣禦前進訖,少退,虛跪,興,以槃授殿中監,出笏,東上閤門官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
舍人引班首稍前,殿上臣僚席前相向立,東上閤門官接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授槃,奉詣禦前,西向立,樂作,皇帝飲訖。
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東上閤門引班首接醆,退,虛跪,興,授醆殿中監,出笏,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贊各賜酒,羣臣再拜,贊各就坐,羣臣皆立席後,復贊就坐。
酒初行,羣官搢笏受酒,先宰相,次百官,皆作樂。
皇帝再舉酒,並殿中監、少監進。
羣臣俱立席後,樂作,飲訖,贊各就坐。
復行羣臣酒,飲訖。
皇帝三舉酒,皆如第一之儀。
尚食典、奉禦進食,太官設羣臣食,樂作。
賜祗應臣僚酒食,贊謝拜訖,復位。
皇帝四舉酒,並典禦進酒。
樂工緻語,羣官皆立席後,緻語訖,贊百官再拜,就坐,樂作。
皇帝五舉酒,樂工奏樂,庭下舞隊緻詞,樂作,舞隊出。
東上閤門奏再坐時刻。
俟放隊訖,內侍舉禦茶床,皇帝降坐,鳴鞭,羣臣退。
賜花,再坐。
前二刻,禦史臺、東上閤門催班,羣臣戴花北向立,內侍進班齊牌,皇帝詣集英殿,百官謝花再拜,又再拜就坐。
內侍進禦茶床,皇帝舉酒,殿上奏樂,庭下作樂。
皇帝再舉酒,殿上奏樂,庭下舞隊前緻語,樂作,出。
皇帝三舉酒、四舉酒皆如上儀。
若宣示醆,即隨所向,閤門官以下揖稱宣示醆,躬贊就坐。
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訖,贊再拜。
內侍舉禦茶床,舍人引班首以下降階再拜,舞蹈,又再拜訖,分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