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關燈
室在右為尊為非理,帝亦然之。

    又安石以尊僖祖為始祖,則郊祀當以配天,若宗祀明堂,則太祖、太宗當疊配帝;又疑明堂以英宗配天,與僖祖為非始祖之說。

    遂下禮官詳定。

     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事張師顏等議:「昔商、周之興,本於契、稷,故奉之為太祖。

    後世受命之君,功業特起,不因先代,則親廟疊毀,身自為祖。

    鄭玄雲『夏五廟無太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張薦雲『夏後以禹始封,遂為不遷之祖』,是也。

    若始封世近,上有親廟,則擬祖上遷,而太祖不毀。

    魏祖武帝則處士疊毀,唐祖景帝則弘農疊毀,此前世祖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

    唐韓愈有言:『事異商、周,禮從而變。

    』晉琅邪王德文曰:『七廟之義,自由德厚流光,享祀及遠,非是為太祖申尊祖之祀。

    』其說是也。

    禮,天子七廟,而太祖之遠近不可以必,但雲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未嘗言親廟之首,必為始祖也。

    國家以僖祖親盡而祧之,奉景祐之詔,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是合於禮矣。

    張昭、任徹之徒,不能遠推隆極之制,因緣近比,請建四廟,遂使天子之禮下同諸侯。

    若使廟數備六,則更當上推兩世,而僖祖次在第三,亦未可謂之始祖也。

    謹按建隆四年,親郊崇配不及僖祖。

    開國以來,大祭虛其東向,斯乃祖宗已行之意。

    請略倣周官守祧之制,築別廟以藏僖祖神主,大祭之歲,祀於其室。

    太廟則一依舊制,虛東向之位。

    郊配之禮,則仍其舊。

    」 同知太常禮院蘇梲請:「即景靈宮祔僖祖,即與唐祔獻、懿二祖於興聖、明德廟,禮意無異。

    」同判禮院周孟陽等言:「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則僖祖為始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

    」章衡請:「尊僖祖為始祖,而次祧順祖,以合子為父屈之義。

    推僖祖侑感生之祀,而罷宣祖配位,以合祖以孫尊之義,餘且如舊制。

    」而馮京欲以太祖正東向之位,安石力主元絳初議,遂從之。

    帝問:「配天孰始?」安石曰:「宣祖見配感生帝,欲改以僖祖配。

    」帝然之。

    於是請奉僖祖神主為始祖,遷順祖神主夾室,以僖祖配感生帝祀。

    詔下太常禮院詳定儀注。

    安石本議以僖祖配天,帝不許,故更以配感生帝焉。

     元豐元年,詳定郊廟禮文所圖上八廟異宮之制,以始祖居中,分昭穆為左右。

    自北而南,僖祖為始祖;翼祖、太祖、太宗、仁宗為穆,在右;宣祖、真宗、英宗為昭,在左。

    皆南面北上。

    陸佃言:「太祖之廟百世不遷,三昭三穆,親盡則疊毀。

    如周以後稷為太祖,王季為昭,文王為穆,武王為昭,成王為穆,康王為昭,昭王為穆,其後穆王入廟,王季親盡而遷,則文王宜居昭位,武王宜居穆位,成王、昭王宜居昭位,康王、穆王宜居穆位,所謂父昭子穆是也。

    說者以昭常為昭,穆常為穆,則尊卑失序。

    」復圖上八廟昭穆之制,以翼祖、太祖、太宗、仁宗為昭,在左;宣祖、真宗、英宗為穆,在右。

    皆南面北上。

     何洵直圖上八廟異宮,引熙寧儀:僖祖正東向之位,順祖、宣祖、真宗、英宗南面為昭,翼祖、太祖、太宗、仁宗北面為穆,正得祖宗繼序、德厚流光之本意。

    又以晉孫毓、唐賈公彥言:始祖居中,三昭在左,南面西上;三穆在右,南面東上,為兩圖上之。

    又援祭法,言:「翼祖、宣祖在二祧之位,猶同祖禰之廟,皆月祭之,與親廟一等,無親疏遠近之殺。

    順祖實去祧之主,若有四時祈禱,猶當就壇受祭。

    請自今二祧神主,殺於親廟,四時之祭,享嘗乃止,不及大烝,不薦新物。

    去祧神主,有禱則為壇而祭,庶合典禮。

    」又請建新廟於始祖之西,略如古方明壇制。

    有詔
0.09343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