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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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迪罕斡魯補 陳顏 劉瑜 孟興 王震 劉政 孝友者人之至行也,而恒性存焉。

    有子者欲其孝,有弟者欲其友,豈非人之恒情乎。

    為子而孝,為弟而友,又豈非人之恒性乎。

    以人之恒情責人之恒性,而不副所欲者有焉。

    有竭力於是,豈非難乎。

    天生五穀以養人,五穀之有恒性也。

    服田力穡以望有秋,農夫之有恒情也。

    五穀熟,人民育,豈異事乎。

    然以唐、虞之世,「黎民阻飢」不免以命稷,「百姓不親、五品不遜」不免以命契,以是知順成之不可必,猶孝友之不易得也。

    是故「有年」、「大有年」以異書於聖人之經,孝友以至行傳於歷代之史,劭農、興孝之教不廢於歷代之政,孝弟、力田自漢以來有其科。

    章宗嘗言:「孝義之人,素行已備,雖有希覬猶不失為行善。

    」庶幾帝王之善訓矣。

    夫金世孝友見於旌表、載於史冊者僅六人焉。

    作孝友傳。

     溫迪罕斡魯補,西北路宋葛斜斯渾猛安人。

    年十五,居父喪,不飲酒食肉,廬于墓側。

    母疾,刲股肉療之,疾愈。

    詔以為護衛。

     陳顏,衛州汲縣人。

    世業農。

    父光,宋季擢武舉第,調壽陽尉,未赴。

    值金兵取汴,光病,圍城中。

    顏間關渡河,往省其父,因扶疾北歸。

    光家奴謀良不可,誣告光與賊殺人。

    光繫獄,榜掠不勝,因自誣服。

    顏詣郡請代父死,太守徐某哀之,不敢決,適帥臣至郡,以其狀白,帥曰:「此真孝子也。

    」遂併釋之。

    天會七年,詔旌表其門閭。

     劉瑜,棣州人。

    家貧甚,母喪不能具葬,乃質其子以給喪事。

    明昌三年,詔賜粟帛,復其終身。

     孟興,蚤喪父,事母孝謹,母沒,喪葬盡禮。

    事兄如事其父。

    明昌三年,詔賜帛十匹、粟二十石。

     王震,寧海州文登縣人。

    為進士學。

    母患風疾,刲股肉雜飲食中,疾遂愈。

    母沒,哀泣過禮,目生翳。

    服除,目不療而愈,皆以為孝感所緻。

    特賜同進士出身,詔尚書省擬注職任。

     劉政,洺州人。

    性篤孝,母老喪明,政每以舌舐母目,逾旬母能視物。

    母疾,晝夜侍側,衣不解帶,刲股肉啖之者再三。

    母死,負土起墳,鄉鄰欲佐其勞,政謝之。

    葬之日,飛鳥哀鳴,翔集丘木間。

    廬於墓側者三年。

    防禦使以聞,除太子掌飲丞。

     隱逸 褚承亮 王去非 趙質 杜時昇 郝天挺 薛繼先 高仲振 張潛 王汝梅 宋可 辛願 王予可 孔子稱逸民伯夷、叔齊、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其立心造行之異同,各有所稱謂,而柳下惠則又嘗仕於當世者也。

    長沮、桀溺之徒,則無所取焉。

    後世,凡隱遁之士其名皆列於史傳,何歟?蓋古之仕者,其志將以行道,其為貧而仕下列者,猶必先事而後食焉。

    後世幹祿者多,其先人尚人之志與歎老嗟卑之心,能去是者鮮矣。

    故君子於士之遠引高蹈者特稱述之,庶聞其風猶足以立懦廉頑也。

    作隱逸傳。

     褚承亮字茂先,真定人。

    宋蘇軾自定武謫官過真定,承亮以文謁之,大為稱賞。

    宣和五年秋,應鄉試,同試者八百人,承亮為第一。

    明年,登第。

    調易州戶曹,未赴,會金兵南下。

     天會六年,斡離不旣破真定,拘籍境內進士試安國寺,承亮名亦在籍中,匿而不出。

    軍中知其才,嚴令押赴,與諸生對策。

    策問「上皇無道、少帝失信」。

    舉人承風旨,極口詆毀。

    承亮詣主文劉侍中曰:「君父之罪豈臣子所得言耶。

    」長揖而出。

    劉為之動容。

    餘悉放第,凡七十二人,遂號七十二賢榜。

    狀元許必仕為郎官,一日出左掖門,墮馬,首中閫石死,餘皆無顯者。

    劉多承亮之誼,薦知稿城縣。

    漫應之,即棄去。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