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文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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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渢 周昂 王庭筠 劉昂 李經 劉從益 呂中孚張建附 李純甫 王鬱 宋九嘉 龐鑄 李獻能 王若虛 王元節 麻九疇 李汾 元德明子好問 趙渢字文孺,東平人。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仕至禮部郎中。

    性沖澹,學道有所得,尤工書,自號「黃山」。

    趙秉文雲:「渢之正書體兼顏、蘇,行草備諸家體,其超放又似楊凝式,當處蘇、黃伯仲間。

    」黨懷英小篆,李陽冰以來鮮有及者,時人以渢配之,號曰「黨、趙」。

    有黃山集行於世。

     周昂字德卿,真定人。

    父伯祿字天錫,大定進士,仕至同知沁南軍節度使。

     昂年二十四擢第。

    調南和簿,有異政。

    遷良鄉令,入拜監察禦史。

    路鐸以言事被斥,昂送以詩,語涉謗訕,坐停銓。

    久之,起為隆州都軍,以邊功復召為三司官。

    大安兵興,權行六部員外郎。

     其甥王若虛嘗學於昂,昂教之曰:「文章工於外而拙於內者,可以驚四筵而不可以適獨坐,可以取口稱而不可以得首肯。

    」又雲「文章以意為主,以言語為役,主強而役弱則無令不從。

    今人往往驕其所役,至跋扈難制,甚者反役其主,雖極辭語之工,而豈文之正哉。

    」 昂孝友,喜名節,學術醇正,文筆高雅,諸儒皆師尊之。

    旣歷臺省,為人所擠,竟坐詩得罪,謫東海上十數年。

    始入翰林,言事愈切。

    出佐三司非所好,從宗室承裕軍。

    承裕失利,跳走上谷,衆欲徑歸,昂獨不從,城陷,與其從子嗣明同死於難。

    嗣明字晦之。

     王庭筠字子端,遼東人。

    生未期,視書識十七字。

    七歲學詩,十一歲賦全題。

    稍長,涿郡王翛一見,期以國士。

    登大定十六年進士第。

    調恩州軍事判官,臨政即有聲。

    郡民鄒四者謀為不軌,事覺,逮捕千餘人,而鄒四竄匿不能得。

    朝廷遣大理司直王仲軻治其獄,庭筠以計獲鄒四,分別詿誤,坐預謀者十二人而已。

    再調館陶主簿。

     明昌元年三月,章宗諭旨學士院曰:「王庭筠所試文,句太長,朕不喜此,亦恐四方傚之。

    」又謂平章張汝霖曰:「王庭筠文藝頗佳,然語句不健,其人才高,亦不難改也。

    」四月,召庭筠試館職,中選。

    禦史臺言庭筠在館陶嘗犯贓罪,不當以館閣處之,遂罷。

    乃蔔居彰德,買田隆慮,讀書黃華山寺,因以自號。

    是年十二月,上因語及學士,歎其乏材,參政守貞曰:「王庭筠其人也。

    」三年,召為應奉翰林文字,命與祕書郎張汝方品第法書、名畫,遂分入品者為五百五十卷。

     五年八月,上顧謂宰執曰:「應奉王庭筠,朕欲以詔誥委之,其人才亦豈易得。

    近黨懷英作長白山冊文,殊不工。

    聞文士多妒庭筠者,不論其文顧以行止為訾。

    大抵讀書人多口頰,或相黨。

    昔東漢之士與宦官分朋,固無足怪。

    如唐牛僧孺、李德裕,宋司馬光、王安石,均為儒者,而互相排毀何耶。

    」遂遷庭筠為翰林修撰。

     承安元年正月,坐趙秉文上書事,削一官,杖六十,解職,語在秉文傳。

    二年,降授鄭州防禦判官。

    四年,起為應奉翰林文字。

    泰和元年,復為翰林修撰,扈從秋山,應制賦詩三十餘首,上甚嘉之。

    明年,卒,年四十有七。

    上素知其貧,詔有司賻錢八十萬以給喪事,求生平詩文藏之祕閣。

    又以禦製詩賜其家,其引雲:「王遵古,朕之故人也。

    乃子庭筠,復以才選直禁林者首尾十年,今茲雲亡,玉堂、東觀無復斯人矣。

    」 庭筠儀觀秀偉,善談笑,外若簡貴,人初不敢與接。

    旣見,和氣溢於顏間,殷勤慰藉如恐不及,少有可取極口稱道,他日雖百負不恨也。

    從遊者如韓溫甫、路元亨、張進卿、李公度,其薦引者如趙秉文、馮璧、李純甫,皆一時名士,世以知人許之。

     為文能道所欲言,暮年詩律深嚴,七言長篇尤工險韻。

    有藂辨十卷,文集四十卷。

    書法學米元章,與趙渢、趙秉文俱以名家,庭筠尤善山水墨竹雲。

     子曼慶,亦能詩并書,仕至行省右司郎中,自號「澹遊」雲。

     劉昂字之昂,興州人。

    大定十九年進士。

    曾、高而下七世登科。

    昂天資警悟,律賦自成一家,作詩得晚唐體,尤工絕句。

    李純甫故人外傳雲,昂早得仕,年三十三為尚書省掾,調平涼路轉運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