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文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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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昉 蔡松年子珪 吳激 馬定國 任詢 趙可 郭長倩 蕭永祺 胡礪 王競 楊伯仁 鄭子聃 黨懷英 金初未有文字。

    世祖以來漸立條教。

    太祖旣興,得遼舊人用之,使介往復,其言已文。

    太宗繼統,乃行選舉之法,及伐宋,取汴經籍圖,宋士多歸之。

    熈宗款謁先聖,北面如弟子禮。

    世宗、章宗之世,儒風丕變,庠序日盛,士繇科第位至宰輔者接踵。

    當時儒者雖無專門名家之學,然而朝廷典策、鄰國書命,粲然有可觀者矣。

    金用武得國,無以異於遼,而一代制作能自樹立唐、宋之間,有非遼世所及,以文而不以武也。

    傳曰:「言之不文,行之不遠。

    」文治有補於人之家國,豈一日之效哉。

    作文藝傳。

     韓昉字公美,燕京人。

    仕遼,累世通顯。

    昉五歲喪父,哭泣能盡哀。

    天慶二年,中進士第一。

    補右拾遺,轉史館修撰。

    累遷少府少監、乾文閣待制。

    加衛尉卿,知制誥,充高麗國信使。

     高麗雖舊通好,天會四年,奉表稱藩而不肯進誓表,累使要約,皆不得要領。

    而昉復至高麗,移督再三。

    高麗徵國中讀書知古今者,商榷辭旨,使酬荅專對。

    凡涉旬乃始置對,謂昉曰:「小國事遼、宋二百年無誓表,未嘗失藩臣禮。

    今事上國當與事遼、宋同禮。

    而屢盟長亂聖人所不與,必不敢用誓表。

    」昉曰:「貴國必欲用古禮,舜五載一巡狩,群後四朝。

    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諸侯各朝于方嶽。

    今天子方事西狩,則貴國當從朝會矣。

    」高麗人無以對,乃曰:「徐議之。

    」昉曰:「誓表朝會,一言決耳。

    」於是高麗乃進誓表如約,昉乃還。

    宗幹大說曰:「非卿誰能辦此。

    」因謂執事者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擇人。

    」 明年,加昭文館直學士,兼堂後官。

    再加諫議大夫,遷翰林侍講學士。

    改禮部尚書,遷翰林學士,兼太常卿、修國史,尚書如故。

    昉自天會十二年入禮部,在職凡七年。

    當是時,朝廷方議禮,制度或因或革,故昉在禮部兼太常甚久雲。

    除濟南尹,拜參知政事。

    皇統四年,表乞緻仕,不許。

    六年,再表乞緻仕,乃除汴京留守,封鄆國公。

    復請如初,以儀同三司緻仕。

    天德初,加開府儀同三司。

    薨。

    年六十八。

     昉性仁厚,待物甚寬。

    有家奴誣告昉以馬資送叛人出境,考之無狀,有司以奴還昉,昉待之如初,曰:「奴誣主人以罪,求為良耳,何足怪哉。

    」人稱其長者。

    昉雖貴,讀書未嘗去手,善屬文,最長於詔冊,作太祖睿德神功碑,當世稱之。

    自使高麗歸,後高麗使者至必問昉安否雲。

     蔡松年字伯堅。

    父靖,宋宣和末,守燕山。

    松年從父來,管勾機宜文字。

    宗望軍至白河,郭藥師敗,靖以燕山府降,元帥府辟松年為令史。

    天會中,遼、宋舊有官者皆換授,松年為太子中允,除真定府判官,自此為真定人。

     嘗從元帥府與齊俱伐宋。

    是時,初平真定西山群盜,山中居民為賊汙者千餘家,松年力為辨論,竟得不坐。

    齊國廢,置行臺尚書省於汴,松年為行臺刑部郎中。

    都元帥宗弼領行臺事,伐宋,松年兼緫軍中六部事。

    宋稱臣,師還,宗弼入為左丞相,薦松年為刑部員外郎。

     皇統七年,尚書省令史許霖告田〈觳,角改王〉黨事,松年素與〈觳,角改王〉不相能。

    是時宗弼當國,〈觳,角改王〉性剛正好評論人物,其黨皆君子,韓企先為相愛重之。

    而松年、許霖、曹望之欲與〈觳,角改王〉相結,〈觳,角改王〉拒之,由是構怨。

    故松年、許霖構成〈觳,角改王〉等罪狀,勸宗弼誅之,君子之黨熄焉。

    是歲,松年遷左司員外郎。

     松年前在宗弼府,而海陵以宗室子在宗弼軍中任使,用是相厚善。

    天德初,擢吏部侍郎,俄遷戶部尚書。

    海陵遷中都,徙榷貨務以實都城,復鈔引法,皆自松年啟之。

    海陵謀伐宋,以松年家世仕宋,故亟擢顯位以聳南人觀聽,遂以松年為賀宋正旦使。

    使還,改吏部尚書,尋拜參知政事。

    是年,自崇德大夫進銀青光祿大夫,遷尚書右丞,未幾,為左丞,封郜國公。

     初,海陵愛宋使人山呼聲,使神衛軍習之。

    及孫道夫賀正隆三年正旦,入見,山呼聲不類往年來者。

    道夫退,海陵謂宰臣曰:「宋人知我使神衛軍習其聲,此必蔡松年、胡礪洩之。

    」松年惶恐對曰「臣若懷此心,便當族滅。

    」 久之,進拜右丞相,加儀同三司,封衛國公。

    正隆四年薨,年五十三。

    海陵悼惜之,奠于其第,命作祭文以見意。

    加封吳國公,謚文簡。

    起復其子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