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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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嘗使紀綱見我。
』故正人君子多不見用,雖用亦未久而遽退也。
」祁字京叔,渾源人。
贊曰:劉京叔歸潛志與元裕之壬辰雜編二書雖微有異同,而金末喪亂之事猶有足徵者焉。
哀宗北禦,以孤城弱卒託之奴申、阿不二人,可謂難矣。
雖然,即墨有安平君,玉壁有韋孝寬,必有以處此。
崔立,將陵人。
少貧無行,嘗為寺僧負鈸鼓,乘兵亂從上黨公開為都統、提控,積階遙領太原知府。
正大初,求入仕,為選曹所駁,每以不至三品為恨。
圍城中授安平都尉。
天興元年冬十二月,上親出師,授西面元帥。
性淫姣,常思亂以快其欲。
藥安國者管州人,年二十餘,有勇力。
嘗為嵐州招撫使,以罪繫開封獄,旣出,貧無以為食。
立將為變,潛結納之,安國健啖,日飽之以魚,遂與之謀。
先以家置西城上,事不勝則挈以逃。
日與都尉揚善入省中候動靜,布置已定,召善以早食,殺之。
二年正月,遂帥甲卒二百,撞省門而入。
二相聞變趨出,立拔劍曰:「京城危困,二公欲如何處之?」二相曰:「事當好議之。
」立不顧,麾其黨張信之、孛朮魯長哥出省,二相遂遇害。
馳往東華門,道遇點檢溫屯阿裡,見其衷甲,殺之。
即諭百姓曰:「吾為二相閉門無謀,今殺之,為汝一城生靈請命。
」衆皆稱快。
是日,禦史大夫裴滿阿忽帶、諫議大夫左右司郎中烏古孫奴申、左副點檢完顏阿散、奉禦忙哥、講議蒲察琦、戶部尚書完顏珠顆皆死。
立還省中,集百官議所立。
立曰:「衛紹王太子從恪,其妹公主在北兵中,可立之。
」乃遣其黨韓鐸以太後命往召從恪,須臾入,以太後誥命梁王監國。
百官拜舞山呼,從恪受之,遂遣送二相所佩虎符詣速不〈得,彳改角〉納款。
凡除拜皆以監國為辭。
立自稱太師、軍馬都元帥、尚書令、鄭王,出入禦乘輿,稱其妻為王妃,弟倚為平章政事,侃為殿前都點檢。
其黨孛朮魯長哥禦史中丞,韓鐸都元帥兼知開封府事,折希顏、藥安國、張軍奴並元帥,師肅左右司郎中,賈良兵部郎中兼右司都事,內府之事皆主之。
初,立假安國之勇以濟事,至是復忌之,聞安國納一都尉夫人,數其違約斬之。
壬申,速不〈得,彳改角〉至青城,立服禦衣,儀衛往見之。
大帥喜,飲之酒,立以父事之。
旣還,悉燒京城樓櫓,火起,大帥大喜,始信其實降也。
立託以軍前索隨駕官吏家屬,聚之省中,人自閱之,日亂數人猶若不足。
又禁城中嫁娶,有以一女之故殺數人者。
未幾,遷梁王及宗室近族皆置宮中,以腹心守之,限其出入。
以荊王府為私第,取內府珍玩實之。
二月乙酉,以天子兗冕後服上進。
又括在城金銀,搜索薰灌,訊掠慘酷,百苦備至,郕國夫人及內侍高祐、京民李民望之屬,皆死杖下。
溫屯衛尉親屬八人,不任楚毒皆自盡。
白撒夫人、右丞李蹊妻子皆被掠死。
同惡相濟,視人如讎,期於必報而後已。
人人竊相謂曰:「攻城之後七八日之中,諸門出葬者開封府計之凡百餘萬人,恨不早預其數而值此不幸也。
」立時與其妻入宮,兩宮賜之不可勝計。
立因諷太後作書陳天時人事,遣皇乳母招歸德。
當時冒進之徒爭援劉齊故事以冀非分者,比肩接武。
四月壬辰,立以兩宮、梁王、荊王及諸宗室皆赴青城,甲午北行,立妻王氏備仗衛送兩宮至開陽門。
是日,宮車三十七兩,太後先,中宮次之,妃嬪又次之,宗族男女凡五百餘口,次取三教、醫流、工匠、繡女皆赴北。
四月,北兵入城。
立時在城外,兵先入其家,取其妻妾寶玉以出,立歸大慟,無如之何。
李琦者山西人,為都尉,在陳州與粘哥奴申同行省事,陳州變,入京,附崔立妹婿折希顏,娶夾谷元之妻。
妻年二十餘,有姿色,立初拘隨駕官之家屬,妻輿病而往,得免。
琦娶之後,有言其美者,立欲強之。
琦每見立欲奪人妻,必差其夫遠出,一日差琦出京,琦以妻自隨,如是者再三,立遂欲殺琦。
琦又數為折希顏所折辱,乃首建殺立之謀。
李伯淵者寶坻人,本安平都尉司千戶,美姿容,深沉有謀,每憤立不道,欲仗義殺之。
李賤奴者燕人,嘗以軍功遙領京兆府判,壬辰冬,車駕東狩,以都尉權東面元帥。
立初反,以賤奴舊與敵體,頗貌敬之。
數月之後,勢已固,遂視賤奴如部曲然。
賤奴積不能平,數出怨言,至是與琦等合。
三年六月甲午,傳近境有宋軍,伯淵等陽與立謀備禦之策。
翌日晚,伯淵等燒外封丘門以警動立。
是夜,立殊不安,一夕百臥起。
比明,伯淵等身來約立視火,立從苑秀、折希顏數騎往,諭京城民十五以上、七十以下男子皆詣太廟街點集。
旣還,行及梳行街
』故正人君子多不見用,雖用亦未久而遽退也。
」祁字京叔,渾源人。
贊曰:劉京叔歸潛志與元裕之壬辰雜編二書雖微有異同,而金末喪亂之事猶有足徵者焉。
哀宗北禦,以孤城弱卒託之奴申、阿不二人,可謂難矣。
雖然,即墨有安平君,玉壁有韋孝寬,必有以處此。
崔立,將陵人。
少貧無行,嘗為寺僧負鈸鼓,乘兵亂從上黨公開為都統、提控,積階遙領太原知府。
正大初,求入仕,為選曹所駁,每以不至三品為恨。
圍城中授安平都尉。
天興元年冬十二月,上親出師,授西面元帥。
性淫姣,常思亂以快其欲。
藥安國者管州人,年二十餘,有勇力。
嘗為嵐州招撫使,以罪繫開封獄,旣出,貧無以為食。
立將為變,潛結納之,安國健啖,日飽之以魚,遂與之謀。
先以家置西城上,事不勝則挈以逃。
日與都尉揚善入省中候動靜,布置已定,召善以早食,殺之。
二年正月,遂帥甲卒二百,撞省門而入。
二相聞變趨出,立拔劍曰:「京城危困,二公欲如何處之?」二相曰:「事當好議之。
」立不顧,麾其黨張信之、孛朮魯長哥出省,二相遂遇害。
馳往東華門,道遇點檢溫屯阿裡,見其衷甲,殺之。
即諭百姓曰:「吾為二相閉門無謀,今殺之,為汝一城生靈請命。
」衆皆稱快。
是日,禦史大夫裴滿阿忽帶、諫議大夫左右司郎中烏古孫奴申、左副點檢完顏阿散、奉禦忙哥、講議蒲察琦、戶部尚書完顏珠顆皆死。
立還省中,集百官議所立。
立曰:「衛紹王太子從恪,其妹公主在北兵中,可立之。
」乃遣其黨韓鐸以太後命往召從恪,須臾入,以太後誥命梁王監國。
百官拜舞山呼,從恪受之,遂遣送二相所佩虎符詣速不〈得,彳改角〉納款。
凡除拜皆以監國為辭。
立自稱太師、軍馬都元帥、尚書令、鄭王,出入禦乘輿,稱其妻為王妃,弟倚為平章政事,侃為殿前都點檢。
其黨孛朮魯長哥禦史中丞,韓鐸都元帥兼知開封府事,折希顏、藥安國、張軍奴並元帥,師肅左右司郎中,賈良兵部郎中兼右司都事,內府之事皆主之。
初,立假安國之勇以濟事,至是復忌之,聞安國納一都尉夫人,數其違約斬之。
壬申,速不〈得,彳改角〉至青城,立服禦衣,儀衛往見之。
大帥喜,飲之酒,立以父事之。
旣還,悉燒京城樓櫓,火起,大帥大喜,始信其實降也。
立託以軍前索隨駕官吏家屬,聚之省中,人自閱之,日亂數人猶若不足。
又禁城中嫁娶,有以一女之故殺數人者。
未幾,遷梁王及宗室近族皆置宮中,以腹心守之,限其出入。
以荊王府為私第,取內府珍玩實之。
二月乙酉,以天子兗冕後服上進。
又括在城金銀,搜索薰灌,訊掠慘酷,百苦備至,郕國夫人及內侍高祐、京民李民望之屬,皆死杖下。
溫屯衛尉親屬八人,不任楚毒皆自盡。
白撒夫人、右丞李蹊妻子皆被掠死。
同惡相濟,視人如讎,期於必報而後已。
人人竊相謂曰:「攻城之後七八日之中,諸門出葬者開封府計之凡百餘萬人,恨不早預其數而值此不幸也。
」立時與其妻入宮,兩宮賜之不可勝計。
立因諷太後作書陳天時人事,遣皇乳母招歸德。
當時冒進之徒爭援劉齊故事以冀非分者,比肩接武。
四月壬辰,立以兩宮、梁王、荊王及諸宗室皆赴青城,甲午北行,立妻王氏備仗衛送兩宮至開陽門。
是日,宮車三十七兩,太後先,中宮次之,妃嬪又次之,宗族男女凡五百餘口,次取三教、醫流、工匠、繡女皆赴北。
四月,北兵入城。
立時在城外,兵先入其家,取其妻妾寶玉以出,立歸大慟,無如之何。
李琦者山西人,為都尉,在陳州與粘哥奴申同行省事,陳州變,入京,附崔立妹婿折希顏,娶夾谷元之妻。
妻年二十餘,有姿色,立初拘隨駕官之家屬,妻輿病而往,得免。
琦娶之後,有言其美者,立欲強之。
琦每見立欲奪人妻,必差其夫遠出,一日差琦出京,琦以妻自隨,如是者再三,立遂欲殺琦。
琦又數為折希顏所折辱,乃首建殺立之謀。
李伯淵者寶坻人,本安平都尉司千戶,美姿容,深沉有謀,每憤立不道,欲仗義殺之。
李賤奴者燕人,嘗以軍功遙領京兆府判,壬辰冬,車駕東狩,以都尉權東面元帥。
立初反,以賤奴舊與敵體,頗貌敬之。
數月之後,勢已固,遂視賤奴如部曲然。
賤奴積不能平,數出怨言,至是與琦等合。
三年六月甲午,傳近境有宋軍,伯淵等陽與立謀備禦之策。
翌日晚,伯淵等燒外封丘門以警動立。
是夜,立殊不安,一夕百臥起。
比明,伯淵等身來約立視火,立從苑秀、折希顏數騎往,諭京城民十五以上、七十以下男子皆詣太廟街點集。
旣還,行及梳行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