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一十 列傳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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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德治中。

    未幾,改同知保靜軍節度使,又改同知集慶軍節度使,到官即上章乞骸骨,進一官緻仕。

    正大九年,河南破,北歸,又數年卒,年七十有九。

     李獻甫字欽用,獻能從弟也。

    博通書傳,尤精左氏及地理學。

    為人有幹局,心所到則絕人遠甚,故時人稱其精神滿腹。

    興定五年登進士第,歷鹹陽簿,辟行臺令史。

     正大初,夏使來請和,朝廷以翰林待制馮延登往議,時獻甫為書表官,從行。

    夏使有口辯,延登不能折,往復數日不定,至以歲幣為言,獻甫不能平,從旁進曰:「夏國與我和好百年,今雖易君臣之名為兄弟之國,使兄輸幣寧有據耶。

    」使者曰:「兄弟且不論。

    宋歲輸吾國幣二十五萬疋,典故具在,君獨不知耶。

    金朝必欲修舊好,非此例不可。

    」獻甫作色曰:「使者尚忍言耶。

    宋以歲幣餌君家而賜之姓,岸然以君父自居,夏國君臣無一悟者,誠謂使者當以為諱,乃今公言之。

    使者果能主此議,以從賜姓之例,弊邑雖歲捐五十萬,獻甫請以身任之。

    」夏使語塞,和議乃定。

    後朝廷錄其功,授慶陽緫帥府經歷官。

     尋辟長安令。

    京兆行臺所在,供億甚繁,獻甫處之常若有餘,縣民賴之以安。

    入為尚書省令史。

    天興元年,充行六部員外郎,守備之策時相倚任之。

    以功遷鎮南軍節度副使,兼右警巡使,死於蔡州之難,年四十。

     所著文章號天倪集,留汴京。

    獻甫死,其家亦破,同年華陰王元禮購得之,傳于世。

     雷淵字希顏,一字季默,應州渾源人。

    父思,名進士,仕至同知北京轉運使,註易行于世。

    淵庶出,年最幼,諸兄不齒,父歿不能安於家,乃發憤入太學,衣弊履穿,坐榻無席,自以跣露恒兀坐讀書,不迎送賔客,人皆以為倨。

    其友商衡每為辯之,且賙卹焉。

    後從李之純遊,遂知名。

    登至寧元年詞賦進士甲科,調涇州錄事,坐高庭玉獄幾死。

     後改東平,河朔重兵所在,驕將悍卒倚外敵為重,自行臺以下皆摩撫之,淵出入軍中偃然不為屈。

    不數月,閭巷間多畫淵像,雖大將不敢以新進書生遇之。

    尋遷東阿令,轉徐州觀察判官。

     興定末,召為英王府文學兼記室參軍,轉應奉翰林文字。

    拜監察禦史,言五事稱旨,又彈劾不避權貴,出巡郡邑所至有威譽,奸豪不法者立箠殺之。

    至蔡州,杖殺五百人,時號曰「雷半千」,坐此為人所訟,罷去。

    久之,用宰相侯摯薦,起為太學博士、南京轉運司戶籍判官,遷翰林修撰。

    一夕暴卒,年四十八。

     正大庚寅倒迴谷之役,淵嘗上書破朝臣孤注之論,引援深切,灼然易見,主兵者沮之,策竟不行。

     為人軀幹雄偉,髯張口哆,顏渥丹,眼如望洋,遇不平則疾惡之氣見於顏間,或嚼齒大罵不休,雖痛自懲創,然亦不能變也。

    為文章詩喜新奇。

    善結交,凡當塗貴要與布衣名士無不往來。

    居京師,賔客踵門未嘗去舍,家無餘貲,及待賔客甚豐腆。

    蒞官喜立名,初登第攝遂平縣事,年少氣銳,擊豪右,發姦伏,一邑大震,稱為神明。

    嘗擅笞州魁吏,州檄召之不應,罷去。

    後凡居一職輒震耀,亦坐此不達。

     程震字威卿,東勝人。

    與其兄鼎俱擢第。

    震入仕有能聲。

    興定初,詔百官舉縣令,震得陳留,治為河南第一,召拜監察禦史,彈劾無所撓。

    時皇子荊王為宰相,家僮輩席勢侵民,震以法劾之,奏曰:「荊王以陛下之子,任天下之重。

    不能上贊君父,同濟艱難。

    顧乃專恃權勢,蔑棄典禮,開納貨賂,進退官吏。

    縱令奴隸侵漁細民,名為和市,其實脅取。

    諸所不法不可枚舉。

    陛下不能正家,而欲正天下,難矣。

    」於是,上責荊王,出內府銀以償物直,杖大奴尤不法者數人。

    未幾,坐為故吏所訟,罷官。

    歲餘,嘔血卒。

     震為人剛直有材幹,忘身徇國,不少私與,及為禦史,臺綱大振,以故小人側目者衆,不能久留於朝,士論惜之。

     贊曰:韓玉、馮璧、李獻甫、雷淵皆金季豪傑之士也。

    邠、涇之變,玉募兵旬日而得萬人。

    牙吾塔之兇暴,璧以王度繩之,卒不敢動。

    夏人援宋例以邀歲幣,獻甫以宋賜夏姓一事折之,夏使語塞而和議定。

    淵為禦史,權貴歛避,古之國士何加焉。

    玉以疑見冤,璧、淵疾惡太甚,議者以酷譏之,瑕豈可以掩瑜哉。

    程震劾荊抵罪,比蹤馮、雷,然亦以群小齟齬而死,直士之不容於世也久矣。

    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