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0九 列傳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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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令行省就遣諭之,不過鄰境領受,恐中間有所不通,使聖恩不達於高麗,高麗亦無由知朝廷本意也。
況彼世為藩輔,未嘗闕臣子禮,如遣信使明持恩詔諭之,貸糧、開市二者必有一濟。
苟俱不從,則其曲在彼,然後別議圖之可也。
」上是其言,於是遣典客署書表劉丙從行。
及還,授翰林待制。
正大元年正月,詔集群臣議修復河中府,素蘭與陳規等奏其未可,語在規傳。
是月,轉刑部郎中。
時南陽人布陳謀反,坐繫者數百人,司直白華言於素蘭曰:「此獄詿誤者多,新天子方務寬大,他日必再詔推問,比得昭雪,死於榜笞之下者多矣。
」素蘭命華及檢法邊澤分別當死、當免者,素蘭以聞,止坐首惡及擬偽將相者數人,餘悉釋之。
八月,權戶部侍郎。
二年三月,授京西司農卿,俄改司農大卿,轉禦史中丞。
七年七月,權元帥右都監、參知政事,行省於京兆。
未幾,遷金安軍節度使,兼同、華安撫使。
旣而,召還朝,行至陝被圍,久之,亡奔行在,道中遇害。
素蘭蒞官以修謹得名,然苛細不能任大事,較之輩流頗可稱。
自擢為近侍局直長,每進言多有補益。
其居父喪,不飲酒,廬墓三年,時論以為難。
陳規字正叔,絳州稷山人。
明昌五年詞賦進士,南渡為監察禦史。
貞祐三年十一月,上章言:「參政侯摯初以都西立功,獲不次之用,遂自請鎮撫河北。
陛下遽授以執政,蓋欲責其報效也。
旣而盤桓西山,不能進退,及召還闕,自當辭避,乃恬然安居,至於按閱倉庫,規畫榷酤,豈大臣所宜親。
方今疆土日蹙,將帥乏人,士不選練,冗食猥多,守令貪殘,百姓流亡,盜賊滋起,災變不息,則當日夜講求其故,啟告陛下者也,而摯未嘗及之。
伏願陛下特賜省察,量其才分別加任使,無令負天下之謗。
」不報。
又言:「警巡使馮祥進由刀筆,無他才能,第以慘刻督責為事。
由是升職,恐長殘虐之風,乞黜退以勵餘者。
」詔即罷祥職,且諭規曰:「卿知臣子之分,敢言如此,朕甚嘉之。
」 四年正月,上言:「伏見沿河悉禁物斛北渡,遂使河北艱食,人心不安。
昔秦、晉為讎,一遇年饑則互輸之粟。
今聖主在上,一視同仁,豈可以一家之民自限南北,坐視困餒而不救哉。
況軍民效死禦敵,使復乏食,生亦何聊,人心一搖,為害不細。
臣謂宜於大陽、孟津等渡委官閱視,過河之物每石官收不過其半,則富有之家利其厚息,輻湊而往,庶幾公私俱足。
」宰執以河南軍儲為重,詔兩渡委官取其八,二以與民,至春澤足,大兵北還,乃依規請。
制可。
三月,上言:「臣因巡按至徐州。
去歲河北紅襖盜起,州遣節度副使紇石烈鶴壽將兵討之,而乃大掠良民家屬為驅,甚不可也。
乞明勑有司,凡鶴壽所虜俱放免之,餘路軍人有掠本國人為驅者,亦乞一體施行,庶幾河朔有所係望,上恩無有極已。
」事下尚書省,命徐州、歸德行院拘括放之,有隱匿者坐掠人為奴婢法,仍許諸人告捕,依令給賞,被虜人自訴者亦賞之。
四月,上言:「河北瀕河州縣,率距一舍為一寨,籍居民為兵。
數寨置緫領官一人,並以宣差從宜為名。
其人大抵皆閑官,義軍之長、偏裨之屬尤多無賴輩,徵逐宴飲取給于下,日以為常。
及敵至則伏匿不出,敵去騷擾如初。
此輩小人假以重柄,朝廷號令威權無乃太輕乎。
臣謂宜皆罷之,第委宣撫司從宜措畫足矣。
」制可。
七月,上章言: 陛下以上聖寬仁之姿,當天地否極之運,廣開言路以求至論,雖狂妄失實者亦不坐罪。
臣忝耳目之官,居可言之地,苟為緘默,何以仰酬洪造。
謹條陳八事,願不以人微而廢之,即無可採,乞放歸山林以懲屍祿之罪。
一曰:責大臣以身任安危。
今北兵起自邊陲,深入吾境,大小之戰無不勝捷,以緻神都覆沒,翠華南狩,中原之民肝腦塗地,大河以北莽為盜區,臣每念及此,驚怛不已。
況宰相大臣皆社稷生靈所繫以安危者,豈得不為陛下憂慮哉。
每朝奏議不過目前數條,特以碎末,互生異同,俱非救時之急者。
況近詔軍旅之務,專委樞府,尚書省坐視利害,泛然不問,以為責不在己,其於避嫌周身之計則得矣,社稷生靈將何所賴。
古語雲:「疑則勿任,任則勿疑。
」又曰:「謀之欲衆,斷之欲獨。
」陛下旣以宰相任之,豈可使親其細而不圖其大者乎。
伏願特出睿斷,若軍伍器械、常程文牘即聽樞府專行,至于戰守大計、征討密謀皆須省院同議可否,則為大臣者知有所責,而天下可為矣。
二曰:任臺諫以廣耳目。
人主有政事之臣,有議論之臣。
政事之臣者宰相執政,和陰陽,遂萬物,鎮撫四夷,親附百姓,與天子經綸於廟堂之上者也。
議論之臣者諫官禦史,與天子辨曲直、正是非者也。
二者豈可偏廢哉。
昔唐文皇制中書門下入閤議事皆令諫官隨之,有失輒諫。
國朝雖設諫官,徒備員耳,每遇奏事皆令迴避。
或兼他職,或為省部所差,有終任不覿天顏、不出一言而去者。
雖有禦史,不過責以糾察官吏、照刷案牘、巡視倉庫而已,其事關利害或政令更革,則皆以為機密而不聞。
萬一政事之臣專任胸臆、威福自由,或掌兵者以私見敗事機,陛下安得而知之。
伏願遴選學術〈言夾〉博、通曉世務、骨鯁敢言者以為臺諫,凡事關利害皆令預議,其或不當,悉聽論列,不許兼職及充省部委差,苟畏徇不言則從而黜之。
三曰:崇節儉以荅天意。
昔衛文公乘狄人滅國之餘,徙居楚丘,纔革車三十兩,乃躬行儉約,冠大帛之冠,衣大布之衣,季年緻騋牝三千,遂為富庶。
漢文帝承秦、項戰爭之後,四海困窮,天子不能具鈞駟,乃示以敦樸,身衣弋綈,足履革舄,未幾天下富安,四夷鹹服。
國家自兵興以來,州縣殘毀,存者復為土寇所擾,獨河南稍完,然大駕所在,其費不貲,舉天下所奉責之一路,顧不難哉。
賴陛下慈仁,上天眷佑,蝗災之餘而去歲秋禾、今年夏麥稍得支持。
夫應天者要在以實,行儉者天必降福,切見宮中及東宮奉養與平時無異,隨朝官吏、諸局承應人亦
若令行省就遣諭之,不過鄰境領受,恐中間有所不通,使聖恩不達於高麗,高麗亦無由知朝廷本意也。
況彼世為藩輔,未嘗闕臣子禮,如遣信使明持恩詔諭之,貸糧、開市二者必有一濟。
苟俱不從,則其曲在彼,然後別議圖之可也。
」上是其言,於是遣典客署書表劉丙從行。
及還,授翰林待制。
正大元年正月,詔集群臣議修復河中府,素蘭與陳規等奏其未可,語在規傳。
是月,轉刑部郎中。
時南陽人布陳謀反,坐繫者數百人,司直白華言於素蘭曰:「此獄詿誤者多,新天子方務寬大,他日必再詔推問,比得昭雪,死於榜笞之下者多矣。
」素蘭命華及檢法邊澤分別當死、當免者,素蘭以聞,止坐首惡及擬偽將相者數人,餘悉釋之。
八月,權戶部侍郎。
二年三月,授京西司農卿,俄改司農大卿,轉禦史中丞。
七年七月,權元帥右都監、參知政事,行省於京兆。
未幾,遷金安軍節度使,兼同、華安撫使。
旣而,召還朝,行至陝被圍,久之,亡奔行在,道中遇害。
素蘭蒞官以修謹得名,然苛細不能任大事,較之輩流頗可稱。
自擢為近侍局直長,每進言多有補益。
其居父喪,不飲酒,廬墓三年,時論以為難。
陳規字正叔,絳州稷山人。
明昌五年詞賦進士,南渡為監察禦史。
貞祐三年十一月,上章言:「參政侯摯初以都西立功,獲不次之用,遂自請鎮撫河北。
陛下遽授以執政,蓋欲責其報效也。
旣而盤桓西山,不能進退,及召還闕,自當辭避,乃恬然安居,至於按閱倉庫,規畫榷酤,豈大臣所宜親。
方今疆土日蹙,將帥乏人,士不選練,冗食猥多,守令貪殘,百姓流亡,盜賊滋起,災變不息,則當日夜講求其故,啟告陛下者也,而摯未嘗及之。
伏願陛下特賜省察,量其才分別加任使,無令負天下之謗。
」不報。
又言:「警巡使馮祥進由刀筆,無他才能,第以慘刻督責為事。
由是升職,恐長殘虐之風,乞黜退以勵餘者。
」詔即罷祥職,且諭規曰:「卿知臣子之分,敢言如此,朕甚嘉之。
」 四年正月,上言:「伏見沿河悉禁物斛北渡,遂使河北艱食,人心不安。
昔秦、晉為讎,一遇年饑則互輸之粟。
今聖主在上,一視同仁,豈可以一家之民自限南北,坐視困餒而不救哉。
況軍民效死禦敵,使復乏食,生亦何聊,人心一搖,為害不細。
臣謂宜於大陽、孟津等渡委官閱視,過河之物每石官收不過其半,則富有之家利其厚息,輻湊而往,庶幾公私俱足。
」宰執以河南軍儲為重,詔兩渡委官取其八,二以與民,至春澤足,大兵北還,乃依規請。
制可。
三月,上言:「臣因巡按至徐州。
去歲河北紅襖盜起,州遣節度副使紇石烈鶴壽將兵討之,而乃大掠良民家屬為驅,甚不可也。
乞明勑有司,凡鶴壽所虜俱放免之,餘路軍人有掠本國人為驅者,亦乞一體施行,庶幾河朔有所係望,上恩無有極已。
」事下尚書省,命徐州、歸德行院拘括放之,有隱匿者坐掠人為奴婢法,仍許諸人告捕,依令給賞,被虜人自訴者亦賞之。
四月,上言:「河北瀕河州縣,率距一舍為一寨,籍居民為兵。
數寨置緫領官一人,並以宣差從宜為名。
其人大抵皆閑官,義軍之長、偏裨之屬尤多無賴輩,徵逐宴飲取給于下,日以為常。
及敵至則伏匿不出,敵去騷擾如初。
此輩小人假以重柄,朝廷號令威權無乃太輕乎。
臣謂宜皆罷之,第委宣撫司從宜措畫足矣。
」制可。
七月,上章言: 陛下以上聖寬仁之姿,當天地否極之運,廣開言路以求至論,雖狂妄失實者亦不坐罪。
臣忝耳目之官,居可言之地,苟為緘默,何以仰酬洪造。
謹條陳八事,願不以人微而廢之,即無可採,乞放歸山林以懲屍祿之罪。
一曰:責大臣以身任安危。
今北兵起自邊陲,深入吾境,大小之戰無不勝捷,以緻神都覆沒,翠華南狩,中原之民肝腦塗地,大河以北莽為盜區,臣每念及此,驚怛不已。
況宰相大臣皆社稷生靈所繫以安危者,豈得不為陛下憂慮哉。
每朝奏議不過目前數條,特以碎末,互生異同,俱非救時之急者。
況近詔軍旅之務,專委樞府,尚書省坐視利害,泛然不問,以為責不在己,其於避嫌周身之計則得矣,社稷生靈將何所賴。
古語雲:「疑則勿任,任則勿疑。
」又曰:「謀之欲衆,斷之欲獨。
」陛下旣以宰相任之,豈可使親其細而不圖其大者乎。
伏願特出睿斷,若軍伍器械、常程文牘即聽樞府專行,至于戰守大計、征討密謀皆須省院同議可否,則為大臣者知有所責,而天下可為矣。
二曰:任臺諫以廣耳目。
人主有政事之臣,有議論之臣。
政事之臣者宰相執政,和陰陽,遂萬物,鎮撫四夷,親附百姓,與天子經綸於廟堂之上者也。
議論之臣者諫官禦史,與天子辨曲直、正是非者也。
二者豈可偏廢哉。
昔唐文皇制中書門下入閤議事皆令諫官隨之,有失輒諫。
國朝雖設諫官,徒備員耳,每遇奏事皆令迴避。
或兼他職,或為省部所差,有終任不覿天顏、不出一言而去者。
雖有禦史,不過責以糾察官吏、照刷案牘、巡視倉庫而已,其事關利害或政令更革,則皆以為機密而不聞。
萬一政事之臣專任胸臆、威福自由,或掌兵者以私見敗事機,陛下安得而知之。
伏願遴選學術〈言夾〉博、通曉世務、骨鯁敢言者以為臺諫,凡事關利害皆令預議,其或不當,悉聽論列,不許兼職及充省部委差,苟畏徇不言則從而黜之。
三曰:崇節儉以荅天意。
昔衛文公乘狄人滅國之餘,徙居楚丘,纔革車三十兩,乃躬行儉約,冠大帛之冠,衣大布之衣,季年緻騋牝三千,遂為富庶。
漢文帝承秦、項戰爭之後,四海困窮,天子不能具鈞駟,乃示以敦樸,身衣弋綈,足履革舄,未幾天下富安,四夷鹹服。
國家自兵興以來,州縣殘毀,存者復為土寇所擾,獨河南稍完,然大駕所在,其費不貲,舉天下所奉責之一路,顧不難哉。
賴陛下慈仁,上天眷佑,蝗災之餘而去歲秋禾、今年夏麥稍得支持。
夫應天者要在以實,行儉者天必降福,切見宮中及東宮奉養與平時無異,隨朝官吏、諸局承應人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