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0九 列傳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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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素蘭 陳規 許古 完顏素蘭一名翼,字伯揚,至寧元年策論進士也。

    貞祐初,累遷應奉翰林文字,權監察禦史。

    二年,宣宗遷汴,留皇太子於燕都,旣而召之,素蘭以為不可,平章高琪曰:「主上居此,太子宜從。

    且汝能保都城必完否?」素蘭曰:「完固不敢必,但太子在彼則聲勢俱重,邊隘有守則都城可無虞。

    昔唐明皇幸蜀,太子實在靈武,蓋將以繫天下之心也。

    」不從,竟召太子從。

     七月,車駕至汴,素蘭上書言事,略曰:「昔東海在位,信用讒諂,踈斥忠直,以緻小人日進,君子日退,紀綱紊亂,法度益隳。

    風折城門之關,火焚市裡之舍,蓋上天垂象以儆懼之也。

    言者勸其親君子、遠小人、恐懼修省以荅天變,東海不從,遂至亡滅。

    夫善救亂者必迹其亂之所由生,善革弊者必究其弊之所自起,誠能大明黜陟以革東海之政,則治安之效可指日而待也。

    陛下龍興,不思出此,輒議南遷,詔下之日士民相率上章請留,啟行之日風雨不時、橋梁數壞,人心天意亦可見矣。

    此事旣往,豈容復追,但自今尤宜戒慎,覆車之轍不可引轅而復蹈也。

    」 又曰:「國家不可一日無兵,兵不可一日無食。

    陛下為社稷之計,宮中用度皆從貶損,而有司復多置軍官,不恤妄費,甚無謂也。

    或謂軍官之衆所以張大威聲,臣竊以為不然。

    不加精選而徒務其多,緩急臨敵其可用乎?且中都惟其糧乏,故使車駕至此。

    稍獲安地,遂忘其危而不之備,萬一再如前日,未知有司復請陛下何之也。

    」 三年正月,素蘭自中都計議軍事迴,上書求見,乞屏左右。

    上遣人諭之曰:「屏人奏事,朕固常爾。

    近以遊茂因緣生疑間之語,故凡有所引見,必令一近臣立侍,汝有封章亦無患不密也。

    」尋召至近侍局,給紙劄令書所欲言,書未及半,上出禦便殿見之,悉去左右,惟近侍局直長趙和和在焉。

    素蘭奏曰:「臣聞興衰治亂有國之常,在所用之人如何耳。

    用得其人,雖衰亂尚可扶持,一或非才,則治安亦亂矣。

    向者乣軍之變,中都帥府自足勦滅,朝廷乃令移剌塔不也等招誘之,使帥府不敢盡其力,旣不能招,愈不可制矣。

    至於伯德文哥之叛,帥府方議削其權,而朝廷傳旨俾領義軍,文哥由是益肆,改除之令輒拒不受,不臣之狀亦顯矣。

    帥府方且收捕,而朝廷復赦之,且不令隸帥府。

    國家付方面於重臣,乃不信任,顧養叛賊之姦,不知誰為陛下畫此計者。

    臣自外風聞,皆平章高琪之意,惟陛下裁察。

    」上曰:「汝言皆是。

    文哥之事,朕所未悉,誠如所言,朕肯赦之乎?且汝何以知此事出於高琪。

    」素蘭曰:「臣見文哥牒永清副提控劉溫雲『所差人張希韓至自南京,道副樞平章處分,已奏令文哥隸大名行省,勿復遵中都帥府約束』。

    溫即具言於帥府。

    然則,罪人與高琪計結明矣。

    」上頷之。

    素蘭續奏曰:「高琪本無勳勞,亦無公望,向以畏死故擅誅胡沙虎,蓋出無聊耳。

    一旦得志,妒賢能,樹姦黨,竊弄國權,自作威福。

    去歲,都下書生樊知一者詣高琪言,『乣軍不可信,恐終作亂』,遂以刀杖決殺之,自是無復敢言軍國利害者。

    宸聰之不通,下情之不達,皆此人罪也。

    及乣軍為變,以黨人塔不也為武寧軍節度使往招之,已而無成,則復以為武衛軍使。

    塔不也何人,且有何功,而重用如此。

    以臣觀之,此賊變亂紀綱,戕害忠良,實有不欲國家平治之意。

    昔東海時,胡沙虎跋扈無上,天下知之,而不敢言,獨臺官烏古論德升、張行信彈劾其惡,東海不察,卒被其禍。

    今高琪之姦過於胡沙虎遠矣。

    臺諫職當言責,迫於兇威,噤不敢忤。

    然內外臣庶見其恣橫,莫不扼腕切齒,欲一剚刃,陛下何惜而不去之耶。

    臣非不知言出而患至,顧臣父子疊仕聖朝,久食厚祿,不敢偷安。

    惟陛下斷然行之,社稷之福也。

    」上曰:「此乃大事,汝敢及之,甚善。

    」素蘭復奏:「丞相福興,國之勳舊,乞召還京,以鎮雅俗,付左丞彖多以留後事,足矣。

    」上曰:「如卿所言,二人得無相惡耶。

    」素蘭曰:「福興、彖多同心同德,無不協者。

    」上曰:「都下事殷,恐丞相不可輟。

    」素蘭曰:「臣聞朝廷正則天下正,不若令福興還,以正根本。

    」上曰:「朕徐思之。

    」素蘭出,上復戒曰:「今日與朕對者止汝二人,慎無洩也。

    」厥後,上以素蘭屢進直言,命再任監察禦史。

     四年三月,言:「臣近被命體問外路官,廉幹者擬不差遣,若懦弱不公者罷之,具申朝廷,別議擬注。

    臣伏念彼懦弱不公之人雖令罷去,不過止以待闕者代之,其能否又未可知,或反不及前官,蓋徒有選人之虛名,而無得人之實迹。

    古語曰『縣令非其人,百姓受其殃』。

    今若後官更劣,則為患滋甚,豈朝廷恤民之意哉。

    夫守令,治之本也。

    乞令隨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官,各舉堪充司縣長官者,仍明著舉官姓名,他日察其能否,同定賞罰,庶幾其可。

    議者或以閡選法、紊資品為言,是不知方今之事與平昔不同,豈可拘一定之法,坐視斯民之病而不權宜更定乎。

    」詔有司議行之。

     時哀宗為皇太子,春宮所設師保贊諭之官多非其人,於是素蘭上章言:「臣聞太子者天下之本也,欲治天下先正其本,正本之要無他,在選人輔翼之耳。

    夫生于齊者能齊言而不能楚語,未習之故也。

    人之性亦在夫習之而已。

    昔成王在襁褓中,即命周、召以為師保,戒其逸豫之心,告以持守之道,終之功光文、武,垂休無窮。

    欽惟陛下順天人之心,預建春宮。

    皇太子仁孝聰明出于天資,緫制樞務固已綽然有餘,儻更選賢如周、召之儔者使之夾輔,則成周之治不足侔矣。

    」上稱善。

    未幾,擢為內侍局直長,尋遷諫議大夫,進侍禦史。

     興定二年四月,以蒲鮮萬奴叛,遣素蘭與近侍局副使內族訛可同赴遼東,詔諭之曰:「萬奴事竟不知果何如,卿等到彼當得其詳,然宜止居鐵山,若復遠去,則朕難得其耗也。

    」又曰:「朕以訛可性頗率易,故特命卿偕行,每事當詳議之。

    」素蘭將行,上言曰:「臣近請宣諭高麗復開互市事,聞以詔書付行省必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