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0八 列傳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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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鼎 侯摯 把胡魯 師安石
胥鼎字和之,尚書右丞持國之子也。
大定二十八年擢進士第,入官以能稱,累遷大理丞。
承安二年,持國卒,去官。
四年,尚書省起復為著作郎。
上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宰臣奏曰:「為人甚幹濟。
」上曰:「著作職閑,緣今無他闕,姑授之。
」未幾,遷右司郎中,轉工部侍郎。
泰和六年,鼎言急遞鋪轉送文檄之制,上從之,時以為便。
至寧初,中都受兵,由戶部尚書拜參知政事。
貞祐元年十一月,出為泰定軍節度使,兼兗州管內觀察使,未赴,改知大興府事,兼中都路兵馬都緫管。
二年正月,鼎以在京貧民闕食者衆,宜立法振救,乃奏曰:「京師官民有能贍給貧人者,宜計所贍遷官升職,以勸獎之。
」遂定權宜鬻恩例格,如進官升職、丁憂人許應舉求仕、官監戶從良之類,入粟草各有數,全活甚衆。
四月,拜尚書右丞,仍兼知府事。
五月,宣宗將南渡,留為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
十一月,改知平陽府事,兼河東南路兵馬都緫管,權宣撫使。
三年四月,建言利害十三事,若積軍儲、備黃河、選官讞獄、簡將練卒、鈔法、版籍之類,上頗採用焉。
又言:「平陽歲再被兵,人戶散亡,樓櫓修繕未完,衣甲器械極少,庾廩無兩月食。
夏田已為兵蹂,復不雨,秋種未下。
雖有復業殘民,皆老幼,莫能耕種,豈足徵求。
比聞北方劉伯林聚兵野狐嶺,將深入平陽、絳、解、河中,遂抵河南。
戰禦有期,儲積未備,不速錯置,實關社稷生靈大計。
乞降空名宣勑一千、紫衣師德號度牒三千,以補軍儲。
」上曰:「鼎言是也,有司其如數亟給之。
」 七月,就拜本路宣撫使,兼前職。
朝廷欲起代州戍兵五千,鼎上言:「嶺外軍已皆南徙,代為邊要,正宜益兵保守,今更損其力,一朝兵至,何以待之。
平陽以代為藩籬,豈可撤去。
」尚書省奏宜如所請,詔從之。
又言:「近聞朝廷令臣清野,切謂臣所部乃河東南路,太原則北路也,大兵若來,必始於北,故清野當先北而後南。
況北路禾稼早熟,其野旣清,兵無所掠,則勢當自止。
不然,南路雖清,而穀草委積於北,是資兵而召之南也。
臣已移文北路宣撫司矣,乞更詔諭之。
」旣而大兵果出境,賜詔獎諭曰:「卿以文武之才,膺兵民之寄,往鎮方面,式固邊防,坐釋朕憂,孰如卿力。
益懋忠勤之節,以收綏靜之功,仰副予心,嗣有後寵。
」尋以能設方略退兵,進官一階。
十月,鼎上言:「臣所將義軍,皆從來背本趨末、勇猛兇悍、盜竊亡命之徒,苟無訓練統攝官以制之,則朋聚黨植,無所不至。
乞許臣便宜置緫領義軍使、副及彈壓,仍每五千人設訓練一員,不惟預為防閑,使有畏忌,且令武藝精熟,人各為用。
」上從之。
四年正月,大兵略霍、吉、隰三州,已而步騎六萬圍平陽,急攻者十餘日,鼎遣兵屢卻之,且上言:「臣以便宜立官賞,預張文牓,招還脅從人七千有奇,續至者又六千餘,俱令復業。
竊謂凡被俘未歸者,更宜多方招誘,已歸者所居從便,優加存恤,無緻失所。
」制可。
二月,拜樞密副使,權尚書左丞,行省于平陽。
時鼎方抗表求退,上不許,因進拜焉,且遣近侍諭曰:「卿父子皆朕所知,向卿執政時,因有人言,遂以河東事相委,果能勉力以保無虞。
方國家多難,非卿孰可倚者。
卿退易耳,能勿慮社稷之計乎。
今特授卿是任,咫尺防秋,更宜悉意。
」 時河南粟麥不令興販渡河,鼎上言曰:「河東多山險,平時地利不遺,夏秋薦熟,猶常藉陝西、河南通販物斛。
況今累值兵戎,農民寖少,且無雨雪,闕食為甚。
又解州屯兵數多,儲糧僅及一月。
伏見陝州大陽渡、河中大慶渡皆邀阻粟麥,不令過河,臣恐軍民不安,或生內患。
伏望朝廷聽其輸販,以紓解州之急。
」從之。
又言:「河東兵革之餘,疲民稍復,然丁牛旣少,莫能耕稼,重以亢旱蝗螟,而餽餉所須,徵科頗急,貧無依者俱已乏食,富戶宿藏亦為盜發,蓋絕無而僅有焉,其憔悴亦已甚矣。
有司宜奉朝廷德意,以謀安集,而潞州帥府遣官於遼、沁諸郡搜括餘粟,懸重賞誘人告訐,州縣憚帥府,鞭箠械繫,所在騷然,甚可憐憫。
今大兵旣去,惟宜汰冗兵,省浮費,招集流亡,勸督農事。
彼不是務,而使瘡痍之民重罹茲苦,是兵未來而先自弊也。
願朝廷亟止之,如經費果闕,以恩例勸民入粟,不猶愈於強括乎。
」又言:「霍州回牛、鳳棲嶺諸阨,戍卒幾四千。
今兵旣去而農事方興,臣乞量留偵候,餘悉遣歸,有警復徵。
旣休民力,且省縣官,萬一兵來,亦足禦遏。
舉一事而獲二利,臣敢以為請。
」詔趨行之。
又言:「河東兩路農民寖少,而兵戍益多,是以每歲糧儲常苦不繼。
臣切見潞州元帥府雖設鬻爵恩例,然條目至少,未盡勸誘之術,故進獻者無幾。
宜增益其條,如中都時,仍許各路宣撫司俱得發賣,庶幾多獲貯儲,以濟不給。
」於是尚書省更定制奏行焉。
又言:「交鈔貴於通流,今諸路所造不敷所出,苟不以術收之,不無闕誤。
宜從行省行部量民力徵歛,以裨軍用。
河中宣撫司亦以寶券所支已多,民不貴,乞驗民貧富徵之。
雖然,陝西若一體徵收,則彼中所有日湊于河東,其與不歛何異。
又河北寶券以不許行于河南,由是愈滯,將誤軍儲而啟釁端。
」時以河北寶券商旅齎販南渡,緻物價翔貴,權限路分行用,因鼎有言,罷之。
又言:「比者朝廷命擇義軍為三等,臣即檄所司,而潞帥必蘭阿魯帶言:『自去歲初置帥府時已按閱本軍,去其冗者。
部分旣定,上下旣親,故能所向成功。
此皆血戰之餘,屢試可者。
且又父子兄弟自相赴援,各顧其家,心一而力齊,勢不可離。
今必析之,將互易而不相諳矣。
國家糧儲常恐不繼,豈容僥冒,但本府兵不至是耳。
況潞州北即為異境,日常備戰,事務方殷,而分別如此,彼居中下者皆將氣挫心懈而不可用,慮恐因得測吾虛實。
且義軍率皆農民,已各散歸田畝,趨時力作。
若徵集之,動經旬日,農事廢而歲計失矣。
乞從本府所定,無輕變易。
』臣切是其言。
」時阿魯帶奏亦至,詔遂許之。
大定二十八年擢進士第,入官以能稱,累遷大理丞。
承安二年,持國卒,去官。
四年,尚書省起復為著作郎。
上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宰臣奏曰:「為人甚幹濟。
」上曰:「著作職閑,緣今無他闕,姑授之。
」未幾,遷右司郎中,轉工部侍郎。
泰和六年,鼎言急遞鋪轉送文檄之制,上從之,時以為便。
至寧初,中都受兵,由戶部尚書拜參知政事。
貞祐元年十一月,出為泰定軍節度使,兼兗州管內觀察使,未赴,改知大興府事,兼中都路兵馬都緫管。
二年正月,鼎以在京貧民闕食者衆,宜立法振救,乃奏曰:「京師官民有能贍給貧人者,宜計所贍遷官升職,以勸獎之。
」遂定權宜鬻恩例格,如進官升職、丁憂人許應舉求仕、官監戶從良之類,入粟草各有數,全活甚衆。
四月,拜尚書右丞,仍兼知府事。
五月,宣宗將南渡,留為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
十一月,改知平陽府事,兼河東南路兵馬都緫管,權宣撫使。
三年四月,建言利害十三事,若積軍儲、備黃河、選官讞獄、簡將練卒、鈔法、版籍之類,上頗採用焉。
又言:「平陽歲再被兵,人戶散亡,樓櫓修繕未完,衣甲器械極少,庾廩無兩月食。
夏田已為兵蹂,復不雨,秋種未下。
雖有復業殘民,皆老幼,莫能耕種,豈足徵求。
比聞北方劉伯林聚兵野狐嶺,將深入平陽、絳、解、河中,遂抵河南。
戰禦有期,儲積未備,不速錯置,實關社稷生靈大計。
乞降空名宣勑一千、紫衣師德號度牒三千,以補軍儲。
」上曰:「鼎言是也,有司其如數亟給之。
」 七月,就拜本路宣撫使,兼前職。
朝廷欲起代州戍兵五千,鼎上言:「嶺外軍已皆南徙,代為邊要,正宜益兵保守,今更損其力,一朝兵至,何以待之。
平陽以代為藩籬,豈可撤去。
」尚書省奏宜如所請,詔從之。
又言:「近聞朝廷令臣清野,切謂臣所部乃河東南路,太原則北路也,大兵若來,必始於北,故清野當先北而後南。
況北路禾稼早熟,其野旣清,兵無所掠,則勢當自止。
不然,南路雖清,而穀草委積於北,是資兵而召之南也。
臣已移文北路宣撫司矣,乞更詔諭之。
」旣而大兵果出境,賜詔獎諭曰:「卿以文武之才,膺兵民之寄,往鎮方面,式固邊防,坐釋朕憂,孰如卿力。
益懋忠勤之節,以收綏靜之功,仰副予心,嗣有後寵。
」尋以能設方略退兵,進官一階。
十月,鼎上言:「臣所將義軍,皆從來背本趨末、勇猛兇悍、盜竊亡命之徒,苟無訓練統攝官以制之,則朋聚黨植,無所不至。
乞許臣便宜置緫領義軍使、副及彈壓,仍每五千人設訓練一員,不惟預為防閑,使有畏忌,且令武藝精熟,人各為用。
」上從之。
四年正月,大兵略霍、吉、隰三州,已而步騎六萬圍平陽,急攻者十餘日,鼎遣兵屢卻之,且上言:「臣以便宜立官賞,預張文牓,招還脅從人七千有奇,續至者又六千餘,俱令復業。
竊謂凡被俘未歸者,更宜多方招誘,已歸者所居從便,優加存恤,無緻失所。
」制可。
二月,拜樞密副使,權尚書左丞,行省于平陽。
時鼎方抗表求退,上不許,因進拜焉,且遣近侍諭曰:「卿父子皆朕所知,向卿執政時,因有人言,遂以河東事相委,果能勉力以保無虞。
方國家多難,非卿孰可倚者。
卿退易耳,能勿慮社稷之計乎。
今特授卿是任,咫尺防秋,更宜悉意。
」 時河南粟麥不令興販渡河,鼎上言曰:「河東多山險,平時地利不遺,夏秋薦熟,猶常藉陝西、河南通販物斛。
況今累值兵戎,農民寖少,且無雨雪,闕食為甚。
又解州屯兵數多,儲糧僅及一月。
伏見陝州大陽渡、河中大慶渡皆邀阻粟麥,不令過河,臣恐軍民不安,或生內患。
伏望朝廷聽其輸販,以紓解州之急。
」從之。
又言:「河東兵革之餘,疲民稍復,然丁牛旣少,莫能耕稼,重以亢旱蝗螟,而餽餉所須,徵科頗急,貧無依者俱已乏食,富戶宿藏亦為盜發,蓋絕無而僅有焉,其憔悴亦已甚矣。
有司宜奉朝廷德意,以謀安集,而潞州帥府遣官於遼、沁諸郡搜括餘粟,懸重賞誘人告訐,州縣憚帥府,鞭箠械繫,所在騷然,甚可憐憫。
今大兵旣去,惟宜汰冗兵,省浮費,招集流亡,勸督農事。
彼不是務,而使瘡痍之民重罹茲苦,是兵未來而先自弊也。
願朝廷亟止之,如經費果闕,以恩例勸民入粟,不猶愈於強括乎。
」又言:「霍州回牛、鳳棲嶺諸阨,戍卒幾四千。
今兵旣去而農事方興,臣乞量留偵候,餘悉遣歸,有警復徵。
旣休民力,且省縣官,萬一兵來,亦足禦遏。
舉一事而獲二利,臣敢以為請。
」詔趨行之。
又言:「河東兩路農民寖少,而兵戍益多,是以每歲糧儲常苦不繼。
臣切見潞州元帥府雖設鬻爵恩例,然條目至少,未盡勸誘之術,故進獻者無幾。
宜增益其條,如中都時,仍許各路宣撫司俱得發賣,庶幾多獲貯儲,以濟不給。
」於是尚書省更定制奏行焉。
又言:「交鈔貴於通流,今諸路所造不敷所出,苟不以術收之,不無闕誤。
宜從行省行部量民力徵歛,以裨軍用。
河中宣撫司亦以寶券所支已多,民不貴,乞驗民貧富徵之。
雖然,陝西若一體徵收,則彼中所有日湊于河東,其與不歛何異。
又河北寶券以不許行于河南,由是愈滯,將誤軍儲而啟釁端。
」時以河北寶券商旅齎販南渡,緻物價翔貴,權限路分行用,因鼎有言,罷之。
又言:「比者朝廷命擇義軍為三等,臣即檄所司,而潞帥必蘭阿魯帶言:『自去歲初置帥府時已按閱本軍,去其冗者。
部分旣定,上下旣親,故能所向成功。
此皆血戰之餘,屢試可者。
且又父子兄弟自相赴援,各顧其家,心一而力齊,勢不可離。
今必析之,將互易而不相諳矣。
國家糧儲常恐不繼,豈容僥冒,但本府兵不至是耳。
況潞州北即為異境,日常備戰,事務方殷,而分別如此,彼居中下者皆將氣挫心懈而不可用,慮恐因得測吾虛實。
且義軍率皆農民,已各散歸田畝,趨時力作。
若徵集之,動經旬日,農事廢而歲計失矣。
乞從本府所定,無輕變易。
』臣切是其言。
」時阿魯帶奏亦至,詔遂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