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0八 列傳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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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言:「近偵知北兵駐同、耀,竊慮梗吾東西往來之路,遂委河中經略使陀滿胡土門領軍赴援。

    今兵勢將叩關矣,前此臣嘗奏聞,北兵非止欲攻河東、陝西,必將進取河南。

    雖已移文陝州行院及陝西鄰境,俱令設備,恐未即遵行。

    乞詔河南行院統軍司,議所以禦備之策。

    」上以示尚書省,宰臣奏:「兵已踰關,惟宜嚴責所遣帥臣趨迎擊之,及命鼎益兵渡河以掣其肘。

    」制可。

    旣而鼎聞大兵已越關,乃急上章曰:「臣叨蒙國恩擢列樞府,凡有戎事,皆當任之。

    今入河南,將及畿甸,豈可安據一方,坐視朝廷之急,而不思自奮以少寬陛下之憂乎。

    去歲頒降聖訓,以向者都城被圍四方無援為恨,明勑將帥,若京師有警,即各提兵奔赴,其或不至自有常刑。

    臣已奉詔。

    先遣潞州元帥左監軍必蘭阿魯帶領軍一萬,孟州經略使徒單百家領兵五千,由便道濟河以趨關、陝,臣將親率平陽精兵直抵京師,與王師相合。

    」又奏曰:「京師去平陽千五百餘裡,儻俟朝廷之命方圖入援,須三旬而後能至,得無失其機耶。

    臣以身先士卒倍道兼行矣。

    」上嘉其意,詔樞府督軍應之。

     初,鼎以將率兵赴援京師,奏乞委知平陽府事王質權元帥左監軍,同知府事完顏僧家奴權右監軍,以鎮守河東,從之。

    至是,鼎拜尚書左丞,兼樞密副使。

    是時,大兵已過陝州,自關以西皆列營柵,連亙數十裡。

    鼎慮近薄京畿,遂以河東南路懷、孟諸兵合萬五千,由河中入援,又遣遙授河中府判官僕散掃吾出領軍趨陝西,併力禦之。

    且慮北兵扼河,移檄絳、解、吉、隰、孟州經略司,相與會兵以為夾攻之勢。

    已而北兵果由三門、集津北渡而去。

     鼎復上言:「自兵興以來,河北潰散軍兵、流亡人戶,及山西、河東老幼,俱徙河南。

    在處僑居,各無本業,易至動搖。

    竊慮有司妄分彼此,或加迫遣,以緻不安。

    今兵日益盛,將及畿甸,儻復誘此失職之衆使為鄉導,或驅之攻城,豈不益資其力。

    乞朝廷遣官撫慰,及令所司嚴為防閑,庶幾不至生釁。

    」上從其計,遣監察禦史陳規等充安撫捕盜官,巡行郡邑。

    大兵還至平陽,鼎遣兵拒戰,不利乃去。

     興定元年正月,上命鼎選兵三萬五千,付陀滿胡土門統之西征。

    至是,鼎馳奏以為非便,略曰:「自北兵經過之後,民食不給,兵力未完。

    若又出師,非獨饋運為勞,而民將流亡,愈至失所。

    或宋人乘隙而動,復何以制之,此繫國家社稷大計。

    方今事勢,止當禦備南邊,西征未可議也。

    」遂止。

    是月,進拜平章政事,封莘國公。

    又上奏曰:「臣近遣太原、汾、嵐官軍以備西征,而太原路元帥左監軍烏古論德升以狀白臣,甚言其失計。

    臣愚以為德升所言可取,敢具以聞。

    」詔付尚書省議之,語在德升傳。

    三月,鼎以祖父名章,乞避職,詔不從。

     朝廷詔鼎舉兵伐宋,且令勿復有言以沮成算。

    鼎已分兵由秦、鞏、鳳翔三路並進,乃上書曰:「竊懷愚懇,不敢自默,謹條利害以聞。

    昔泰和間,蓋嘗南伐,時太平日久,百姓富庶,馬蕃軍銳,所謂萬全之舉也,然猶亟和,以偃兵為務。

    大安之後,北兵大舉,天下騷然者累年,然軍馬氣勢視舊纔十一耳。

    至于器械之屬亦多損弊,民間差役重繁,寖以疲乏,而日勤師旅,遠近動搖,是未獲一敵而自害者衆,其不可一也。

    今歲西北二兵無入境之報,此非有所憚而不敢也,意者以去年北還,姑自息養,不然則別部相攻,未暇及我。

    如聞王師南征,乘隙併至,雖有潼關、大河之險,殆不足恃,則三面受敵者首尾莫救,得無貽後悔乎?其不可二也。

    凡兵雄于天下者,必其士馬精強,器械犀利,且出其不備而後能取勝也。

    宋自泰和再修舊好,練兵歭糧,繕修營壘,十年于茲矣。

    又車駕至汴益近宋境,彼必朝夕憂懼,委曲為防。

    況聞王師已出唐、鄧,必徙民渡江,所在清野,止留空城,使我軍無所得,徒自勞費,果何益哉?其不可三也。

    宋我世讎,比年非無恢復舊疆、洗雪前恥之志,特畏吾威力,不能窺其虛實,故未敢輕舉。

    今我軍皆山西、河北無依之人,或招還逃軍,脅從歸國,大抵烏合之衆,素非練習,而遽使從戎,豈能保其決勝哉。

    雖得其城,內無儲蓄,亦何以守。

    以不練烏合之軍,深入敵境,進不得食,退無所掠,將復遁逃嘯聚為腹心患,其不可四也。

    發兵進討,欲因敵糧,此事不可必者。

    隨軍轉輸,則又非民力所及。

    沿邊人戶雖有恒產,而賦役繁重,不勝困憊。

    又凡失業寓河南者,類皆衣食不給。

    貧窮之迫,盜所由生,如宋人陰為招募,誘以厚利,使為鄉導,伺我不虞突而入寇,則內有叛民,外有勍敵,未易圖之,其不可五也。

    今春事將興,若進兵不還,必違農時,以誤防秋之用,此社稷大計,豈特疆埸利害而已哉,其不可六也。

    臣愚以為止當遴選材武將士,分布近邊州郡,敵至則追擊,去則力田,以廣儲蓄。

    至于士氣益強,民心益固,國用豐饒,自可恢廓先業,成中興之功,一區區之宋何足平乎。

    」詔付尚書省,宰臣以為諸軍旣進,無復可議,遂寢。

     旣而元帥承裔等取宋大散關,上諭鼎曰:「所得大散關,可保則保,不可則焚毀而還。

    」於是鼎奏:「臣近遣官問諸帥臣,皆曰散關至驀關諸隘,其地遠甚,中間堡壘相望,如欲分屯非萬人不可。

    而又有恒州、虢縣所直數關,宋兵皆固守如舊,緩急有事當復分散關之兵。

    餘衆數少必不能支,而鳳翔、恒、隴亦無應援,恐兩失之。

    且比年以來,民力困於調度,今方春農事已急,恐妨耕墾,不若焚毀此關,但屯邊隘以張其勢,彼或來侵,互相應援易為力也。

    」制可。

     二年四月,鼎乞緻仕,上遣近侍諭曰:「卿年旣耄,朕非不知,然天下事方有次第,卿舊人也,姑宜勉力以終之。

    」鼎以宣宗多親細務,非帝王體,乃上奏曰:「天下之大,萬機之衆,錢穀之冗,非九重所能兼,則必付之有司,天子操大綱、責成功而已,況今多故,豈可躬親細務哉?惟陛下委任大臣,坐收成算,則恢復之期不遠矣。

    」上覽其奏不悅,謂宰臣曰:「朕惟恐有怠,而鼎言如此何耶?」高琪奏曰:「聖主以宗廟社稷為心,法上天行健之義,憂勤庶政,夙夜不遑,乃太平之階也。

    鼎言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