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0七 列傳第四十五
關燈
小
中
大
為不當,臣切惑之。
議者不過曰:『遣使則為先示弱,其或不報,報而不遜,則愈失國體。
』臣獨以為不然。
彼幸吾釁隙,數肆侵掠,邊臣以兵卻之復來,我大國不責以辭而敵以兵,茲非示弱乎。
至於問而不報,報而不遜,曲自在彼,何損於我。
昔大定之初,彼嘗犯順,世宗雖遣丞相烏者行省于汴,實令元帥撒合輦先為辭詰之,彼遂伏罪。
其後宋主奪取國書,朝廷復欲加兵,丞相婁室獨以為不可,及刑部尚書梁肅銜命以往,尋亦屈焉。
在章宗時,猖狂最甚,猶先理問而後用兵。
然則遣使詳問正國家故事,何失體之有。
且國步多艱,戍兵滋久,不思所以休息之,如民力何。
臣書生無甚高論,然事當機會,不敢不罄其愚,惟陛下察之。
」上復令尚書省議,高琪等奏:「行信所言固遵舊制,然今日之事與昔不同。
」詔姑待之。
已而,高汝礪亦上言先遣使不便,議遂寢,語在汝礪傳。
時監察禦史多被的決,行信乃上言曰:「大定間,監察坐罪大抵收贖,或至奪俸,重則外降而已,間有的決者皆有為而然。
當時執政程輝已嘗面論其非是,又有勑旨,監察職主彈劾,而或看循者,非謂凡失察皆然也。
近日無問事之大小、情之輕重,一概的決,以為大定故實、先朝明訓,過矣。
」於是詔尚書省更定監察罪名制。
史館修章宗實錄,尚書省奏:「舊制,凡修史,宰相執政皆預焉。
然女直、漢人各一員。
崇慶中,旣以參知政事梁瓌兼之,復命翰林承旨張行簡同事,蓋行簡家學相傳,多所考據。
今修章宗實錄,左丞汝礪已充兼修,宜令參知政事行信同修如行簡例。
」制可。
二年二月,出為彰化軍節度使,兼涇州管內觀察使,諭之曰「初,朕以朝臣多稱卿才,乃令參決機務。
而廷議之際,每不據正,妄為異同,甚非為相之道。
復聞邇來殊不以幹當為意,豈欲求散地故耶。
今授此職,卿宜悉之。
」初,內族合周避敵不擊,且詭言密奉朝旨,下獄當誅。
諸皇族多抗表乞從末減,高琪以為自古犯法無告免者,行信獨曰:「事無古今,但合周平昔忠孝,或可以免。
」又以行信族弟行貞居山東,受紅襖賊偽命,樞密院得宋人書,有幹涉行信事,故出之。
其子莒,時為尚書省令史,亦命別加注授焉。
初,行信言:「今法,職官論罪,多從的決。
伏見大定間世宗勑旨,職官犯故違聖旨,徒年、杖數並的決。
然其後三十餘年,有司論罪,未嘗引用,蓋非經久為例之事也。
乞詳定之。
」行信旣出,上以其章付尚書省。
至是,宰臣奏:「自今違奏條之所指揮、及諸條格,當坐違制旨者,其徒年、杖數論贖可也。
特奉詔旨違者,依大定例。
」制可。
行信去未久,上嘗諭宰臣曰:「自張行信降黜,卿等遂緘默,此殊非是。
行信事,卿等具知,豈以言之故耶。
自今宜各盡言,毋復畏忌。
」 行信始至涇,即上書曰:「馬者甲兵之本,方軍旅未息,馬政不可緩也。
臣自到涇,聞陝右豪民多市於河州,轉入內地,利蓋百倍。
及見省差買馬官平涼府判官烏古論桓端市于洮州,以銀百鋌幾得馬千疋,雲生羌木波諸部蕃族人戶畜牧甚廣。
蓋前所遣官或抑其直,或以勢陵奪,遂失其和,且常患銀少,所以不能多得也。
又聞蕃地今秋薄收,鬻馬得銀輒以易粟。
冬春之交必艱食,馬價甚低。
乞令所司輦銀粟于洮、河等州,選委知蕃情、達時變如桓端者貿易之。
若捐銀萬兩,可得良馬千疋,機會不可失,惟朝廷亟圖之。
」 又曰:「比者沿邊戰士有功,朝廷遣使宣諭,賜以官賞,莫不感戴聖恩,願出死力,此誠得激勸之方也。
然贈遺使者或馬或金,習以為常,臣所未諭也。
大定間,嘗立送宣禮,自五品以上各有定數,後竟停罷。
況今時務與昔不同,而六品以下及止遷散官者,亦不免饋獻,或莫能辦,則歛所部以應之,至有因而獲罪者。
彼軍士效死立功,僅蒙恩賞,而反以饋獻為苦,是豈朝廷之意哉。
乞令有司依大定例,參以時務,明立等夷,使取予有限,無傷大體,則上下兩得矣。
」 又曰:「近聞保舉縣令,特增其俸,此朝廷為民之善意也。
然自關以西,尚未有到任者,遠方之民不能無望,豈舉者猶寡,而有所不敷耶。
乞詔內外職事官,益廣選舉,以補其闕,使天下均受其賜。
且丞、簿、尉亦皆親民,而獨不增俸,彼旣不足以自給,安能禁其侵牟乎。
或謂國用方闕,不宜虛費,是大不然。
夫重吏祿者,固使之不擾民也,民安則國定,豈為虛費。
誠能裁減冗食,不養無用之人,亦何患乎不足。
今一軍充役,舉家廩給,軍旣物故,給其子弟,感悅士心,為國盡力耳。
至於無男丁而其妻女猶給之,此何謂耶?自大駕南巡,存贍者已數年,張頤待哺,以困農民。
國家糧儲常患不及,顧乃久養此老幼數千萬口,冗食虛費,正在是耳。
如即罷之,恐其失所,宜限以歲月,使自為計,至期而罷,復將何辭。
」上多採納焉。
元光元年正月,遷保大軍節度使,兼鄜州管內觀察使。
二月,改靜難軍節度使,兼邠州管內觀察使。
未幾,緻仕。
哀宗即位,徵用舊人,起為尚書左丞,言事稍不及前,人望頗減。
尋復緻仕家居,惟以抄書教子孫為事,葺園池汴城東,築亭號「靜隱」,時時與侯摯輩遊詠其間。
正大八年二月乙醜,薨于嵩山崇福宮,年六十有九。
初遊嵩山,嘗曰:「吾意欲主此山」,果終于此。
為人純正真率,不事修飾,雖兩登相位,殆若無官然。
遇事輒發,無所畏避,每奏事上前,旁人為動色,行信處之坦如也。
及薨之日,雖平昔甚媢忌者,亦曰正人亡矣。
初至汴,父暐以禦史大夫緻仕猶康健,兄行簡為翰林學士承旨,行信為禮部尚書,諸子姪多中第居官,當世未之有也。
贊曰:高汝礪禔身清慎,練達事宜,久居相位,雖為大夫士所鄙,而人主寵遇不衰。
張行信礪志謇諤,言無避忌,然一簉政塗,便多坎壈,及其再用,論事稍不及前,豈以汝礪為真可法耶。
宣宗伐宋本非萬全之策,行信諫,汝礪不諫,又沮和議。
胡沙虎之惡未著,行信兩踈擊之。
汝礪與高琪共事,人疑其黨附。
優劣可概見於斯矣。
議者不過曰:『遣使則為先示弱,其或不報,報而不遜,則愈失國體。
』臣獨以為不然。
彼幸吾釁隙,數肆侵掠,邊臣以兵卻之復來,我大國不責以辭而敵以兵,茲非示弱乎。
至於問而不報,報而不遜,曲自在彼,何損於我。
昔大定之初,彼嘗犯順,世宗雖遣丞相烏者行省于汴,實令元帥撒合輦先為辭詰之,彼遂伏罪。
其後宋主奪取國書,朝廷復欲加兵,丞相婁室獨以為不可,及刑部尚書梁肅銜命以往,尋亦屈焉。
在章宗時,猖狂最甚,猶先理問而後用兵。
然則遣使詳問正國家故事,何失體之有。
且國步多艱,戍兵滋久,不思所以休息之,如民力何。
臣書生無甚高論,然事當機會,不敢不罄其愚,惟陛下察之。
」上復令尚書省議,高琪等奏:「行信所言固遵舊制,然今日之事與昔不同。
」詔姑待之。
已而,高汝礪亦上言先遣使不便,議遂寢,語在汝礪傳。
時監察禦史多被的決,行信乃上言曰:「大定間,監察坐罪大抵收贖,或至奪俸,重則外降而已,間有的決者皆有為而然。
當時執政程輝已嘗面論其非是,又有勑旨,監察職主彈劾,而或看循者,非謂凡失察皆然也。
近日無問事之大小、情之輕重,一概的決,以為大定故實、先朝明訓,過矣。
」於是詔尚書省更定監察罪名制。
史館修章宗實錄,尚書省奏:「舊制,凡修史,宰相執政皆預焉。
然女直、漢人各一員。
崇慶中,旣以參知政事梁瓌兼之,復命翰林承旨張行簡同事,蓋行簡家學相傳,多所考據。
今修章宗實錄,左丞汝礪已充兼修,宜令參知政事行信同修如行簡例。
」制可。
二年二月,出為彰化軍節度使,兼涇州管內觀察使,諭之曰「初,朕以朝臣多稱卿才,乃令參決機務。
而廷議之際,每不據正,妄為異同,甚非為相之道。
復聞邇來殊不以幹當為意,豈欲求散地故耶。
今授此職,卿宜悉之。
」初,內族合周避敵不擊,且詭言密奉朝旨,下獄當誅。
諸皇族多抗表乞從末減,高琪以為自古犯法無告免者,行信獨曰:「事無古今,但合周平昔忠孝,或可以免。
」又以行信族弟行貞居山東,受紅襖賊偽命,樞密院得宋人書,有幹涉行信事,故出之。
其子莒,時為尚書省令史,亦命別加注授焉。
初,行信言:「今法,職官論罪,多從的決。
伏見大定間世宗勑旨,職官犯故違聖旨,徒年、杖數並的決。
然其後三十餘年,有司論罪,未嘗引用,蓋非經久為例之事也。
乞詳定之。
」行信旣出,上以其章付尚書省。
至是,宰臣奏:「自今違奏條之所指揮、及諸條格,當坐違制旨者,其徒年、杖數論贖可也。
特奉詔旨違者,依大定例。
」制可。
行信去未久,上嘗諭宰臣曰:「自張行信降黜,卿等遂緘默,此殊非是。
行信事,卿等具知,豈以言之故耶。
自今宜各盡言,毋復畏忌。
」 行信始至涇,即上書曰:「馬者甲兵之本,方軍旅未息,馬政不可緩也。
臣自到涇,聞陝右豪民多市於河州,轉入內地,利蓋百倍。
及見省差買馬官平涼府判官烏古論桓端市于洮州,以銀百鋌幾得馬千疋,雲生羌木波諸部蕃族人戶畜牧甚廣。
蓋前所遣官或抑其直,或以勢陵奪,遂失其和,且常患銀少,所以不能多得也。
又聞蕃地今秋薄收,鬻馬得銀輒以易粟。
冬春之交必艱食,馬價甚低。
乞令所司輦銀粟于洮、河等州,選委知蕃情、達時變如桓端者貿易之。
若捐銀萬兩,可得良馬千疋,機會不可失,惟朝廷亟圖之。
」 又曰:「比者沿邊戰士有功,朝廷遣使宣諭,賜以官賞,莫不感戴聖恩,願出死力,此誠得激勸之方也。
然贈遺使者或馬或金,習以為常,臣所未諭也。
大定間,嘗立送宣禮,自五品以上各有定數,後竟停罷。
況今時務與昔不同,而六品以下及止遷散官者,亦不免饋獻,或莫能辦,則歛所部以應之,至有因而獲罪者。
彼軍士效死立功,僅蒙恩賞,而反以饋獻為苦,是豈朝廷之意哉。
乞令有司依大定例,參以時務,明立等夷,使取予有限,無傷大體,則上下兩得矣。
」 又曰:「近聞保舉縣令,特增其俸,此朝廷為民之善意也。
然自關以西,尚未有到任者,遠方之民不能無望,豈舉者猶寡,而有所不敷耶。
乞詔內外職事官,益廣選舉,以補其闕,使天下均受其賜。
且丞、簿、尉亦皆親民,而獨不增俸,彼旣不足以自給,安能禁其侵牟乎。
或謂國用方闕,不宜虛費,是大不然。
夫重吏祿者,固使之不擾民也,民安則國定,豈為虛費。
誠能裁減冗食,不養無用之人,亦何患乎不足。
今一軍充役,舉家廩給,軍旣物故,給其子弟,感悅士心,為國盡力耳。
至於無男丁而其妻女猶給之,此何謂耶?自大駕南巡,存贍者已數年,張頤待哺,以困農民。
國家糧儲常患不及,顧乃久養此老幼數千萬口,冗食虛費,正在是耳。
如即罷之,恐其失所,宜限以歲月,使自為計,至期而罷,復將何辭。
」上多採納焉。
元光元年正月,遷保大軍節度使,兼鄜州管內觀察使。
二月,改靜難軍節度使,兼邠州管內觀察使。
未幾,緻仕。
哀宗即位,徵用舊人,起為尚書左丞,言事稍不及前,人望頗減。
尋復緻仕家居,惟以抄書教子孫為事,葺園池汴城東,築亭號「靜隱」,時時與侯摯輩遊詠其間。
正大八年二月乙醜,薨于嵩山崇福宮,年六十有九。
初遊嵩山,嘗曰:「吾意欲主此山」,果終于此。
為人純正真率,不事修飾,雖兩登相位,殆若無官然。
遇事輒發,無所畏避,每奏事上前,旁人為動色,行信處之坦如也。
及薨之日,雖平昔甚媢忌者,亦曰正人亡矣。
初至汴,父暐以禦史大夫緻仕猶康健,兄行簡為翰林學士承旨,行信為禮部尚書,諸子姪多中第居官,當世未之有也。
贊曰:高汝礪禔身清慎,練達事宜,久居相位,雖為大夫士所鄙,而人主寵遇不衰。
張行信礪志謇諤,言無避忌,然一簉政塗,便多坎壈,及其再用,論事稍不及前,豈以汝礪為真可法耶。
宣宗伐宋本非萬全之策,行信諫,汝礪不諫,又沮和議。
胡沙虎之惡未著,行信兩踈擊之。
汝礪與高琪共事,人疑其黨附。
優劣可概見於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