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0五 列傳第四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覺其詐,執而詰之,并獲其黨十餘人,一郡駭服。
遷應奉翰林文字。
是時,海陵執政,自以舊知伯雄,屬之使時時至其第,伯雄諾之而不往也。
日,海陵怪問之,對曰:「君子受知於人當以禮進,附麗奔走,非素志也。
」由是愈厚待之。
海陵篡立,數月,遷右補闕,改修起居注。
海陵銳於求治,講論每至夜分,嘗問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貴?」對曰:「貴靜。
」海陵默然。
明日,復謂曰:「我遷諸部猛安分屯邊戍,前夕之對豈指是為非靜邪?」對曰:「徙兵分屯,使南北相維,長策也。
所謂靜者,乃不擾之耳。
」乙夜,復問鬼神事。
伯雄進曰:「漢文帝召見賈生,夜半前席,不問百姓而問鬼神,後世頗譏之。
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計,鬼神之事未之學也。
」海陵曰:「但言之,以釋永夜倦思。
」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書,記人死復生,或問冥官何以免罪,荅曰,汝置一曆,白日所為,暮夜書之,不可書者是不可為也。
」海陵為之改容。
夏日,海陵登瑞雲樓納涼,命伯雄賦詩,其卒章雲:「六月不知蒸鬱到,清涼會與萬方同。
」海陵忻然,以示左右曰:「伯雄出語不忘規戒,為人臣當如是矣。
」再遷兵部員外郎。
丁父憂,起復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
遷直學士,再遷右諫議大夫,兼著作郎,修起居注如故。
皇子慎思阿不薨,伯雄坐與同直者竊議被責,語在海陵諸子傳。
海陵議征江南,伯雄奏:「晉武平吳皆命將帥,何勞親緫戎律?」不聽。
乃落起居注,不復召見。
大定初,除大興少尹,丁母憂。
顯宗為皇太子,選東宮官屬,張浩薦伯雄,起復少詹事,兄子蟠為左贊善,言聽諫從,時論榮之。
集古太子賢不肖為書,號瑤山往鑒,進之。
及進羽獵、保成等箴,皆見嘉納。
復為左諫議大夫、翰林直學士。
會太子詹事闕,宰相復舉伯雄。
上曰:「伯雄不可去朕左右,而東宮亦須輔導。
」遂以太子詹事兼諫議。
六年,上幸西京,欲因往涼陘避暑,伯雄率衆諫官入諫。
上曰:「朕徐思之。
」伯雄言之不已,同列皆引退,久之乃起。
是年,至涼陘,徼巡果有踈虞。
上思伯雄之言,及還,遷禮部尚書,謂近臣曰:「群臣有幹局者衆矣,如伯雄忠實,皆莫及也。
」上謂伯雄曰:「龍逄、比幹皆以忠諫而死,使遇明君,豈有是哉!」伯雄對曰:「魏徵願為良臣,正謂遇明君耳。
」因顧謂宰相曰:「書曰『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朕與卿等共治天下,事有可否,即當面陳。
卿等緻位卿相,正行道揚名之時,偷安自便,徼倖一時,如後世何?」群臣皆稱萬歲。
十二年,改沁南軍節度使,召為翰林學士承旨。
丞相石琚緻仕,上問:「誰可代卿者?」琚對曰:「伯雄可。
」時論以琚舉得其人。
復權詹事,伯雄知無不言,匡救弘多。
後宮僚有詭隨者,人必稱楊詹事以愧之。
除定武軍節度使,改平陽尹。
先是,張浩治平陽,有惠政,及伯雄為尹,百姓稱之,曰:「前有張,後有楊。
」徙河中尹。
卒,年六十五。
謚莊獻。
弟伯傑、伯仁,族兄伯淵。
伯淵字宗之。
父丘文,遼中書舍人。
伯淵早孤,事母以孝聞,踈財好施,喜收古書。
天會初,以名家子補尚書省令史。
十四年,賜進士第,歷吏、禮二部主事、禦前承應文字,秩滿,除同知永定軍節度使事。
召為司計郎中。
知平定軍,用廉,遷平州路轉運使。
知泰安軍,有惠政,百姓刻石紀其事。
四遷山東東路轉運使。
正隆末,群盜蜂起,州郡往往罹害,獨濟南賴伯淵保全。
大定三年,緻仕,卒于家。
蕭貢字真卿,京兆鹹陽人。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調鎮戎州判官,涇陽令,涇州觀察判官。
補尚書省令史。
舊例,試補兩月,乃補用。
貢至數日,執政以為能,即用之。
擢監察禦史。
提刑司奏涇州有美政,遷北京轉運副使。
親老,歸養。
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薦其文學,除翰林修撰。
上書論「比年之弊,人才不以器識、操履,巧于案牘,不涉吏議者為工。
用人不務因才授官,惟泥資敘。
名器不務慎與,人多僥倖。
守令不務才實,民罹其害。
伏望擢真才以振澆俗,核功能以理職業,慎名器以抑僥倖,重守令以厚邦本。
然後政化可行,百事可舉矣」。
詔詞臣作唐用董重質誅郭誼得失論,貢為第一,賜重幣四端。
貢論時政五弊,言路四難,詞意切至,改治書侍禦史。
丁父憂,起復,改右司員外郎
遷應奉翰林文字。
是時,海陵執政,自以舊知伯雄,屬之使時時至其第,伯雄諾之而不往也。
日,海陵怪問之,對曰:「君子受知於人當以禮進,附麗奔走,非素志也。
」由是愈厚待之。
海陵篡立,數月,遷右補闕,改修起居注。
海陵銳於求治,講論每至夜分,嘗問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貴?」對曰:「貴靜。
」海陵默然。
明日,復謂曰:「我遷諸部猛安分屯邊戍,前夕之對豈指是為非靜邪?」對曰:「徙兵分屯,使南北相維,長策也。
所謂靜者,乃不擾之耳。
」乙夜,復問鬼神事。
伯雄進曰:「漢文帝召見賈生,夜半前席,不問百姓而問鬼神,後世頗譏之。
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計,鬼神之事未之學也。
」海陵曰:「但言之,以釋永夜倦思。
」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書,記人死復生,或問冥官何以免罪,荅曰,汝置一曆,白日所為,暮夜書之,不可書者是不可為也。
」海陵為之改容。
夏日,海陵登瑞雲樓納涼,命伯雄賦詩,其卒章雲:「六月不知蒸鬱到,清涼會與萬方同。
」海陵忻然,以示左右曰:「伯雄出語不忘規戒,為人臣當如是矣。
」再遷兵部員外郎。
丁父憂,起復翰林待制,兼修起居注。
遷直學士,再遷右諫議大夫,兼著作郎,修起居注如故。
皇子慎思阿不薨,伯雄坐與同直者竊議被責,語在海陵諸子傳。
海陵議征江南,伯雄奏:「晉武平吳皆命將帥,何勞親緫戎律?」不聽。
乃落起居注,不復召見。
大定初,除大興少尹,丁母憂。
顯宗為皇太子,選東宮官屬,張浩薦伯雄,起復少詹事,兄子蟠為左贊善,言聽諫從,時論榮之。
集古太子賢不肖為書,號瑤山往鑒,進之。
及進羽獵、保成等箴,皆見嘉納。
復為左諫議大夫、翰林直學士。
會太子詹事闕,宰相復舉伯雄。
上曰:「伯雄不可去朕左右,而東宮亦須輔導。
」遂以太子詹事兼諫議。
六年,上幸西京,欲因往涼陘避暑,伯雄率衆諫官入諫。
上曰:「朕徐思之。
」伯雄言之不已,同列皆引退,久之乃起。
是年,至涼陘,徼巡果有踈虞。
上思伯雄之言,及還,遷禮部尚書,謂近臣曰:「群臣有幹局者衆矣,如伯雄忠實,皆莫及也。
」上謂伯雄曰:「龍逄、比幹皆以忠諫而死,使遇明君,豈有是哉!」伯雄對曰:「魏徵願為良臣,正謂遇明君耳。
」因顧謂宰相曰:「書曰『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朕與卿等共治天下,事有可否,即當面陳。
卿等緻位卿相,正行道揚名之時,偷安自便,徼倖一時,如後世何?」群臣皆稱萬歲。
十二年,改沁南軍節度使,召為翰林學士承旨。
丞相石琚緻仕,上問:「誰可代卿者?」琚對曰:「伯雄可。
」時論以琚舉得其人。
復權詹事,伯雄知無不言,匡救弘多。
後宮僚有詭隨者,人必稱楊詹事以愧之。
除定武軍節度使,改平陽尹。
先是,張浩治平陽,有惠政,及伯雄為尹,百姓稱之,曰:「前有張,後有楊。
」徙河中尹。
卒,年六十五。
謚莊獻。
弟伯傑、伯仁,族兄伯淵。
伯淵字宗之。
父丘文,遼中書舍人。
伯淵早孤,事母以孝聞,踈財好施,喜收古書。
天會初,以名家子補尚書省令史。
十四年,賜進士第,歷吏、禮二部主事、禦前承應文字,秩滿,除同知永定軍節度使事。
召為司計郎中。
知平定軍,用廉,遷平州路轉運使。
知泰安軍,有惠政,百姓刻石紀其事。
四遷山東東路轉運使。
正隆末,群盜蜂起,州郡往往罹害,獨濟南賴伯淵保全。
大定三年,緻仕,卒于家。
蕭貢字真卿,京兆鹹陽人。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調鎮戎州判官,涇陽令,涇州觀察判官。
補尚書省令史。
舊例,試補兩月,乃補用。
貢至數日,執政以為能,即用之。
擢監察禦史。
提刑司奏涇州有美政,遷北京轉運副使。
親老,歸養。
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薦其文學,除翰林修撰。
上書論「比年之弊,人才不以器識、操履,巧于案牘,不涉吏議者為工。
用人不務因才授官,惟泥資敘。
名器不務慎與,人多僥倖。
守令不務才實,民罹其害。
伏望擢真才以振澆俗,核功能以理職業,慎名器以抑僥倖,重守令以厚邦本。
然後政化可行,百事可舉矣」。
詔詞臣作唐用董重質誅郭誼得失論,貢為第一,賜重幣四端。
貢論時政五弊,言路四難,詞意切至,改治書侍禦史。
丁父憂,起復,改右司員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