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九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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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制,實顓方面,上思用謀臣制之,由是升宣撫使一品,鎰改知京兆府事,充宣撫使,陝西元帥府並受節制。

    詔曰:「將帥雖武悍,久歷行陣,而宋人狡獪,亦資算勝。

    卿之智略,朕所深悉,且股肱舊臣,故有此寄。

    宜以長策禦敵,厲兵撫民,稱朕意焉。

    」鎰言:「初置急遞鋪本為轉送文牒,今一切乘驛,非便。

    」上深然之。

    始置提控急遞鋪官。

    自中都至真定、平陽置者,達于京兆。

    京兆至鳳翔置者,達于臨洮。

    自真定至彰德置者,達于南京。

    自南京分至歸德置者,達于泗州、壽州,分至許州置者,達于鄧州。

    自中都至滄州置者,達于益都府。

    自此郵達無復滯焉。

     七年,吳曦死,宋安丙分兵出秦、隴間。

    十月,詔鎰出兵金、房以分掣宋人梁、益、漢、沔兵勢。

    鎰遣行軍都統斡勒葉祿瓦、副統把回海、完顏摑剌以步騎五千出商州。

    十一月,葉祿瓦拔鶻嶺關,摑剌別將攻破燕子關新道口,回海取小湖關敖倉,至營口鎮,破宋兵千餘人,追至上津縣,斬首八百餘級,遂取上津縣。

    葉祿瓦破宋兵二千于平溪,將趨金州。

    宋王柟以書乞和,詔鎰召葉祿瓦軍退守鶻嶺關。

    八年正月,宋安丙遣景統領由梅子溪、新道口、朱砂谷襲鶻嶺關,回海、摑剌擊走之,斬景統領于陣。

    是歲,罷兵。

    鎰遷特進,賜賚有差。

    改知真定府事。

     大安初,加儀同三司,封濮國公。

    改東京留守,過闕入見。

    衛紹王謂鎰曰:「卿兩朝舊德,欲用卿為相。

    太尉匡,卿之門人,朕不可屈卿下之。

    」遷開府儀同三司,佩金符,充遼東安撫副使。

    三年,改上京留守。

    平章政事獨吉思忠敗績于會河堡,中都戒嚴,鎰曰:「事急矣。

    」乃選兵二萬,遣同知烏古孫兀屯將之,入衛中都。

    朝廷嘉之,徵拜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

     鎰言:「自用兵以來,彼聚而行,我散而守,以聚攻散,其敗必然。

    不若入保大城,併力備禦。

    昌、桓、撫三州素號富實,人皆勇健,可以內徙,益我兵勢,人畜貨財,不至亡失。

    」平章政事移剌、參知政事梁瓌曰:「如此是自蹙境土也。

    」衛紹王以責鎰。

    鎰復奏曰「遼東國家根本,距中都數千裡,萬一受兵,州府顧望,必須報可,誤事多矣。

    可遣大臣行省以鎮之。

    」衛紹王不悅曰:「無故置行省,徒搖人心耳。

    」其後失昌、桓、撫三州,衛紹王乃大悔曰:「從丞相之言,當不至此!」頃之,東京不守,衛紹王自訟曰「我見丞相恥哉!」 朮虎高琪駐兵縉山,甚得人心,士樂為用。

    至寧元年,尚書左丞完顏綱將行省于縉山,鎰謂綱曰:「行省不必自往,不若益兵為便。

    」綱不聽,且行,鎰遣人止之曰:「高琪之功即行省之功也。

    」亦不聽。

    綱至縉山,遂敗績焉。

     頃之,鎰墜馬傷足在告,聞胡沙虎難作,命駕將入省。

    或告之曰:「省府相幕皆以軍士守之,不可入矣。

    」少頃,兵士索人于閭巷,鎰乃還第。

    胡沙虎意不可測,方猶豫,不能自定,乃詣鎰問疾,從人望也。

    鎰從容謂之曰:「翼王,章宗之兄,顯宗長子,衆望所屬,元帥決策立之,萬世之功也。

    」胡沙虎默然而去,乃迎宣宗于彰德。

    胡沙虎旣殺徒單南平,欲執其弟知真定府事銘,鎰說之曰:「車駕道出真定,鎬王家在威州,河北人心易搖,徒單銘有變,朝廷危矣。

    不如與之金牌,奉迎車駕,銘必感元帥之恩。

    」胡沙虎從之。

    至寧、貞祐之際,轉敗為功,惟鎰是賴焉。

     宣宗即位,進拜左丞相,封廣平郡王,授中都路疊魯都世襲猛安蒲魯吉必剌謀克。

    鎰尚有足疾,詔侍朝無拜。

    明年,鎰建議和親。

    言事者請罷按察司。

    鎰曰:「今郡縣多殘毀,正須按察司撫集,不可罷。

    」遂止。

    宣宗將幸南京,鎰曰:「鑾輅一動,北路皆不守矣。

    今已講和,聚兵積粟,固守京師,策之上也。

    南京四面受兵。

    遼東根本之地,依山負海,其險足恃,備禦一面,以為後圖,策之次也。

    」不從。

    是歲,薨。

    詔賻贈從優厚。

     鎰明敏方正,學問該貫,一時名士皆出其門,多至卿相。

    嘗嘆文士委頓,雖巧拙不同,要以仁義道德為本,乃著學之急、道之要二篇。

    太學諸生刻之于石。

    有弘道集六卷。

     賈鉉字鼎臣,博州博平人。

    性純厚,好學問。

    中大定十三年進士,調滕州軍事判官、單州司候,補尚書省令史。

    章宗為右丞相,深器重之,除陝西東路轉運副使。

    入為刑部主事,遷監察禦史。

    遷侍禦史,改右司諫。

    上踈論邊戍利害,上嘉納之,遷左諫議大夫兼工部侍郎,與黨懷英同刊修遼史。

     鉉上書曰:「親民之官,任情立威,所用決杖,分徑長短不如法式,甚者以鐵刃置於杖端,因而緻死。

    間者陰陽愆戾,和氣不通,未必不由此也。

    願下州郡申明舊章,檢量封記,按察官其檢察不如法者,具以名聞。

    內庭勑斷,亦依已定程式。

    」制可。

    復上書論山東採茶事,其大概以為「茶樹隨山皆有,一切護邏,已奪民利,因而以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