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九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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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闕、修起居注。

     九年,河南路統軍使宗敘以宋人欲啟兵釁,上言求入見,世宗遣斡特剌就問之,仍究其實。

    至汴,問宗敘,及召凡嘗言邊事者詰之,皆無狀。

    還報,世宗喜曰:「朕固知妄也。

    」授左司員外郎。

     十年,以夏國發兵築祁安城及襲殺喬家族首領結什角,又諜者言夏與宋人通謀犯邊,詔大理卿李昌圖與斡特剌往按其事。

    夏人報言,結什角以兵犯夏境故殺之,祁安城本上國所賜舊積石地,發兵修築以備他盜耳。

    又察知宋、夏無交通狀,及喬家族民戶願令結什角姪趙師古為首領,具以聞。

    世宗甚悅,轉右衛將軍,賜衣馬車牛弓矢器仗。

    十二年,為夏國生日使,還授右司郎中,遷右副都點檢。

    久之,出為河南路統軍都監,賜金帶及具裝馬。

     十七年,授昌武軍節度使,兼領前職。

    明年,入為刑部尚書,拜參知政事。

    世宗嘗諭平章政事唐括安禮曰:「朕思為治之道,考擇人材最為難事,其餘常務各有程式,非此比也。

    如斡特剌所舉者,頗稱朕意。

    」時右三部檢法蒙括蠻都告斡特剌與招討哲典朋黨,乞付刑部詰問,世宗曰:「若哲典免死,則可謂朋黨。

    今已伏誅,乃誣謗耳。

    」又謂宰臣曰:「朕素知此人極有識慮,貌雖柔而心甚剛直,所行不率易也。

    」二十二年,委提控代州阜通監,召見諭之曰:「朕自任卿以來,悉卿材幹,故擢為執政。

    卿亦體朕待遇之意,能勉盡所職,凡謀議奏對多副朕心,莫倚上有宰相而自嫌外。

    蓋舊人年老,新人未苦經練,是以委責於卿,但有所見悉心以言,勿持嫌以為不知也。

    」二十三年,進尚書右丞,兼樞密副使,表乞解一職,詔許解樞密。

    世宗以猛安謀克拋留土田,責宰臣曰:「此事皆卿輩所當陳舉,乃俟朕言而後行,蓋卿輩以為細務非天子所親。

    朕嘗思之,獄訟簿書有斡特剌在,餘事卿輩略不介意,朕亦安能置而不問邪?」俄坐事削一階,令視事如故。

     二十六年,轉尚書左丞,世宗謂曰:「朕昨與宰臣議可授執政者,卿不在焉。

    今阿魯罕年老,斡魯也多病,吾欲用宗浩何如?」斡特剌奏曰:「彼二人者恐不得力,獨宗浩幹能可任。

    」遂用宗浩。

    又謂曰:「朕於天下事無不用心,一如草創時。

    」斡特剌曰:「自古人君始勤終怠者多矣,有始有終,惟聖人能之。

    」上曰:「唐太宗至明之主也,然魏徵諫以十事,謂其不能有終,是則有終始者實為難矣。

    」二十八年,為上京留守,賜通犀帶及射生馬一。

     明昌二年緻仕。

    承安初,有事北方,朝廷欲得舊臣任之,乃起為東京留守,遣監察禦史完顏綱諭旨曰:「知汝精神尚健,故復用也。

    」明年,改上京留守,又諭之曰:「上京祖先基業之地,卿馳驛之任,到彼便宜行事。

    邊事稍息,即召卿還。

    」二年九月,還朝,拜平章政事,封芮國公。

    在位數月,薨,年六十九。

    訃聞,上傷悼久之,遣官緻祭,賻贈銀千二百五十兩、重幣四十五端、絹四百五十疋、錢二千貫,謚曰成肅。

     斡特剌性溫厚醞藉,嘗為丞相紇石烈良弼所薦,後世宗謂宰臣曰:「良弼善知人,如斡特剌輩其才真可用也。

    」在相位十餘年,甚見寵遇,唯奏定五品官子與外路司吏同試部令史、及令隨朝吏員得試國史院書寫,世宗以為非雲。

     程輝字日新,蔚州靈仙人也。

    皇統二年,擢進士第,由尚書省令史升左司都事。

    久之,為南京路轉運使,以宮殿火,降授磁州刺史。

    有吳僧者殺州人張善友而取其妻,輝督捕之,命張母以長錐刺僧與其妻無完膚以死。

    改陝西東路轉運使,再遷戶部尚書。

     大定二十三年,拜參知政事。

    世宗諭之曰:「卿年雖老,猶可宣力。

    事有當言,毋或隱默。

    卿其勉之。

    」一日,輝侍朝,世宗曰「人嘗謂卿言語荒唐,今遇事輒言,過於王蔚。

    」顧謂宰臣曰:「卿等以為何如?」皆曰:「輝議政可否,略無隱情。

    」輝對曰:「臣年老耳聵,第患聽聞不審,或失奏對。

    苟有所聞,敢不盡心。

    」舊廟祭用牛,世宗晚年欲以他牲易之,輝奏曰:「凡祭用牛者,以牲之最重,故號太牢。

    語曰:『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古禮不可廢也。

    」 二十四年,世宗幸上京,尚書省奏來歲正旦外國朝賀事,世宗曰:「上京地遠天寒,朕甚憫人使勞苦,欲即南京受宋書,何如?」輝對曰:「外國使來必面見天子,今半途受書,異時宋人託事效之,何以辭為?」世宗曰:「朕以誠實,彼若相詐,朕自有處置耳。

    」輝以為不可,於是議權免一年。

    會有司市麵不時酬直,世宗怒監察不舉劾,杖責之。

    以問輝,輝對曰:「監察,君之耳目。

    所犯罪輕,不贖而杖,亦一時之怒也。

    」世宗曰:「職事不舉,是故犯也,杖之何不可。

    」輝對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

    」 二十六年,以老緻仕。

    次年,復起知河南府事,輝辭以衰老不任,召入香閤,諭之曰:「卿年老而精力尚強,雖久歷外,未嘗得嘉郡,河南地勝事簡,故以處卿,卿可優遊頤養。

    」輝曰:「臣猶老馬也,芻豆待養,豈可責以筋力。

    向者南京宮殿火,非聖恩寬貸,臣死久矣。

    今河之徑河南境上下千餘裡,河防之責視彼尤重,此臣所以憂不任也。

    」於是特詔不預河事。

    章宗立,時輝年七十六,復乞緻仕,詔許之,仍給參知政事半俸。

    承安元年卒,謚曰忠簡。

     輝性倜儻敢言,喜雜學,尤好論醫,從河間劉守真說,率用涼藥。

    神童嘗添壽者方數歲,輝召之,因書「醫非細事」四字,添壽塗「細」字,改書作「相」,輝頗慚,人亦以此為中其病雲。

     劉瑋字德玉,鹹平人也。

    唐盧龍節度使仁敬之裔。

    祖弘,遼季鎮懿州,王師至,弘以州降,太祖俾知鹹州,後以同平章政事緻仕。

    父君詔,同知宣徽院事。

    瑋幼警悟,業進士舉,熈宗錄其舊,特賜及第。

    調安次丞。

    由遵化縣令補尚書省令史,歷戶部主事、監察禦史,累轉尚書省都事。

    宰臣奏擬瑋經畫軍民田土,世宗見其名曰:「劉瑋尚淹此乎。

    」遷戶部員外郎。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