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九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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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贖論。
淑妃竟進封元妃。
又大兵雖罷,而邊事方殷,連歲旱暵,災異數見。
又多變更制度,民以為弗便而又改之,紛紛無定。
萬公素沉厚深謹,務安靜少事以為治,與同列議多不合,然頗嫌畏,不敢犯顏強諫,須帝有問,然後審畫利害而質言之,帝雖從而弗行也。
萬公於是兩上表以衰病匄閒,詔諭曰:「近卿言數事,朕未嘗行,乃朕之過。
卿年未老,而遽告病,今特賜告兩月,復起視事。
」 初,明昌間,有司建議,自西南、西北路,沿臨潢達泰州,開築壕塹以備大兵,役者三萬人,連年未就。
禦史臺言:「所開旋為風沙所平,無益於禦侮,而徒勞民。
」上因旱災,問萬公所由緻。
萬公對以「勞民之久,恐傷和氣,宜從禦史臺所言,罷之為便」。
後丞相襄師還,卒為開築,民甚苦之。
主兵者又言:「比歲征伐,軍多敗衄,蓋屯田地寡,無以養贍,至有不免飢寒者,故無鬬志。
願括民田之冒稅者分給之,則戰士氣自倍矣。
」朝臣議已定,萬公獨上書,言其不可者五,大略以為:「軍旅之後,瘡痍未復,百姓拊摩之不暇,何可重擾,一也。
通檢未久,田有定籍,括之必不能盡,適足以增猾吏之敝,長告訐之風,二也。
浮費侈用,不可勝計,推之以養軍,可斂不及民而足,無待於奪民之田,三也。
兵士失於選擇,強弱不別,而使同田共食,振厲者無以盡其力,疲劣者得以容其姦,四也。
奪民而與軍,得軍心而失天下心,其禍有不可勝言者,五也。
必不得已,乞以冒地之已括者,召民蒔之,以所入贍軍,則軍有坐獲之利,而民無被奪之怨矣。
」皆不報。
一日奏事,上謂萬公曰:「卿昨言天久陰晦,亦由人君用人邪正不分。
君子當在內,小人當在外,甚有理也,然孰謂小人?」萬公奏「張煒、田櫟、張嘉貞等,雖有才幹,無德可稱」。
上即命三人補外。
泰和元年,連章請老,不許,遷榮祿大夫,賜其子進士及第。
明年,章再上,有旨:「得非卿有所言,朕有不從者乎?或同列情見不一,而多違卿意邪?不然,何求去如是之數也。
」萬公謝無他,第以病言。
三年正月,章再上,不允,加銀青光祿大夫。
三月,歷舉朝臣有名者以自代,求去甚力,上知其不能留,諭曰:「朕初即位,擢卿執政,繼遷相位,以卿先朝舊人,練習典故,朕甚重之。
且年雖高而精力未衰,故以機務相勞。
為卿屢求退去,故勉從之,甚非朕意也。
」加金紫光祿大夫,緻仕。
六年,南鄙用兵,上以山東重地,須大臣鎮撫之,先任完顏守貞卒,於是特起萬公知濟南府、山東路安撫使。
山東連歲旱蝗,沂、密、萊、莒、濰五州尤甚。
萬公慮民飢盜起,當預備賑濟。
時兵興,國用不給,萬公乃上言乞將僧道度牒、師德號、觀院名額并鹽引,付山東行部,於五州給賣,納粟易換。
又言督責有司禁戢盜賊之方。
上皆從之。
宋人請和,復乞緻仕,許之,加崇進,仍給平章政事俸之半。
泰和七年,薨。
命依宰臣故事,燒飯,賻葬。
贈儀同三司,謚曰文貞。
萬公淳厚剛正,門無雜賔,典章文物,多所裁正。
上嘗與司空襄言秋山之樂,意將有事於春蒐也。
顧視萬公,萬公曰:「動何如靜。
」上改容而止。
輔政八年,其所薦引,多廉讓之士焉。
大安元年,配享章宗廟廷。
蒲察通本名蒲魯渾,中都路胡土愛割蠻猛安人也。
熈宗選護衛,見通名,以筆識之。
通以父老,懇乞就養。
衆訝之曰:「得充侍衛,終身榮貴,今乃辭,過人遠矣。
」朝廷義而從之。
後因會葬宋王宗望於房山,以門閥,加昭信校尉,授頓舍。
改禦院通進。
海陵伐宋,隆州諸軍尤精銳,付通緫之。
兵壓淮,令通率騎二百先濟覘敵。
及弇中,敵兵躍出,通按兵直前,傍有舞槊來刺者,回身射之,應弦而斃。
諸軍併擊,敗之。
海陵召見,喜形於色,曰:「兵事定,汝勿憂爵賞。
」至揚州,通營別屯。
是夜,海陵遇弒,有來告者,通欲執而殺之,續聞其實,哀悶仆地,衆掖而起,徑入營門哭之。
軍還,入見,世宗顧謂近臣曰:「朕素知是人,幼嘗從遊,性溫厚,有識慮,又精騎射。
」授尚廄局副使。
又諭近臣曰:「常令見朕,欲問以事而考其言,朕將用之。
」窩斡反,命通佩金符,詣軍前督戰。
賊破,以功授世襲謀克。
奚人亂,承詔繼往蒞軍。
遷本局使,以母喪免,起為殿前右衛將軍,兼領閑廄。
尋命其子蒲速烈尚衛國公主。
出為肇州防禦使,賜以金帶,仍諭以補外之意,因戒勑之,語在世宗紀中。
尋擢蒲與路節度使,移鎮歸德軍,遷西南路招討,入知大興府事,除殿前都點檢。
初,大理卿闕,世宗欲令通為之,問宰臣,對曰:「通,點檢器也。
」上曰:「點檢繁冗,無由顯其能。
通明敏才幹,正掌法之官。
」又曰:「通之機識,崇尹不及也。
」 大定十七年,拜尚書右丞,轉左丞。
詔議推排猛安謀克事,大臣皆以為止驗見在產業,定貧富,依舊科差為便。
通言:「必須通括各謀克人戶物力多寡,則貧富自分。
貧富分,則版籍定,如有緩急,驗籍科差,富者不得隱,貧者不重困。
與一例科差者,大不侔矣。
」上是通言,謂宰臣曰:「議事當如通之盡心也。
」閱三歲,進平章政事,封任國公。
世宗將幸上京,以通朝廷舊人,命為上京留守,先往鎮撫之。
二十五年,除知真定府事,世宗曰:「朕復欲相卿,惜卿老矣,故以此授卿。
」仍賜錢千貫。
未幾,改知平陽府事,移鳳翔,緻仕。
明昌四年,上諭宰臣曰:「通先朝重臣,年雖高而未衰。
」因命知廣寧府事。
累表請老,復以開府儀同三司緻仕。
承安三年薨。
諭旨於其弟曰:「舊制,緻仕宰相,無祭葬禮,通舊臣懿戚,故特命勑祭及葬。
」初,通在政府,舉太子率府完顏守貞、監察禦史裔俱可大用,其後皆為名臣,世多其知人雲。
粘割斡特剌,蓋州別裡賣猛安奚屈謀克人也。
貞元初,以習女直字試補戶部令史,轉尚書省令史。
大定七年,選授吏部主事,歷右
淑妃竟進封元妃。
又大兵雖罷,而邊事方殷,連歲旱暵,災異數見。
又多變更制度,民以為弗便而又改之,紛紛無定。
萬公素沉厚深謹,務安靜少事以為治,與同列議多不合,然頗嫌畏,不敢犯顏強諫,須帝有問,然後審畫利害而質言之,帝雖從而弗行也。
萬公於是兩上表以衰病匄閒,詔諭曰:「近卿言數事,朕未嘗行,乃朕之過。
卿年未老,而遽告病,今特賜告兩月,復起視事。
」 初,明昌間,有司建議,自西南、西北路,沿臨潢達泰州,開築壕塹以備大兵,役者三萬人,連年未就。
禦史臺言:「所開旋為風沙所平,無益於禦侮,而徒勞民。
」上因旱災,問萬公所由緻。
萬公對以「勞民之久,恐傷和氣,宜從禦史臺所言,罷之為便」。
後丞相襄師還,卒為開築,民甚苦之。
主兵者又言:「比歲征伐,軍多敗衄,蓋屯田地寡,無以養贍,至有不免飢寒者,故無鬬志。
願括民田之冒稅者分給之,則戰士氣自倍矣。
」朝臣議已定,萬公獨上書,言其不可者五,大略以為:「軍旅之後,瘡痍未復,百姓拊摩之不暇,何可重擾,一也。
通檢未久,田有定籍,括之必不能盡,適足以增猾吏之敝,長告訐之風,二也。
浮費侈用,不可勝計,推之以養軍,可斂不及民而足,無待於奪民之田,三也。
兵士失於選擇,強弱不別,而使同田共食,振厲者無以盡其力,疲劣者得以容其姦,四也。
奪民而與軍,得軍心而失天下心,其禍有不可勝言者,五也。
必不得已,乞以冒地之已括者,召民蒔之,以所入贍軍,則軍有坐獲之利,而民無被奪之怨矣。
」皆不報。
一日奏事,上謂萬公曰:「卿昨言天久陰晦,亦由人君用人邪正不分。
君子當在內,小人當在外,甚有理也,然孰謂小人?」萬公奏「張煒、田櫟、張嘉貞等,雖有才幹,無德可稱」。
上即命三人補外。
泰和元年,連章請老,不許,遷榮祿大夫,賜其子進士及第。
明年,章再上,有旨:「得非卿有所言,朕有不從者乎?或同列情見不一,而多違卿意邪?不然,何求去如是之數也。
」萬公謝無他,第以病言。
三年正月,章再上,不允,加銀青光祿大夫。
三月,歷舉朝臣有名者以自代,求去甚力,上知其不能留,諭曰:「朕初即位,擢卿執政,繼遷相位,以卿先朝舊人,練習典故,朕甚重之。
且年雖高而精力未衰,故以機務相勞。
為卿屢求退去,故勉從之,甚非朕意也。
」加金紫光祿大夫,緻仕。
六年,南鄙用兵,上以山東重地,須大臣鎮撫之,先任完顏守貞卒,於是特起萬公知濟南府、山東路安撫使。
山東連歲旱蝗,沂、密、萊、莒、濰五州尤甚。
萬公慮民飢盜起,當預備賑濟。
時兵興,國用不給,萬公乃上言乞將僧道度牒、師德號、觀院名額并鹽引,付山東行部,於五州給賣,納粟易換。
又言督責有司禁戢盜賊之方。
上皆從之。
宋人請和,復乞緻仕,許之,加崇進,仍給平章政事俸之半。
泰和七年,薨。
命依宰臣故事,燒飯,賻葬。
贈儀同三司,謚曰文貞。
萬公淳厚剛正,門無雜賔,典章文物,多所裁正。
上嘗與司空襄言秋山之樂,意將有事於春蒐也。
顧視萬公,萬公曰:「動何如靜。
」上改容而止。
輔政八年,其所薦引,多廉讓之士焉。
大安元年,配享章宗廟廷。
蒲察通本名蒲魯渾,中都路胡土愛割蠻猛安人也。
熈宗選護衛,見通名,以筆識之。
通以父老,懇乞就養。
衆訝之曰:「得充侍衛,終身榮貴,今乃辭,過人遠矣。
」朝廷義而從之。
後因會葬宋王宗望於房山,以門閥,加昭信校尉,授頓舍。
改禦院通進。
海陵伐宋,隆州諸軍尤精銳,付通緫之。
兵壓淮,令通率騎二百先濟覘敵。
及弇中,敵兵躍出,通按兵直前,傍有舞槊來刺者,回身射之,應弦而斃。
諸軍併擊,敗之。
海陵召見,喜形於色,曰:「兵事定,汝勿憂爵賞。
」至揚州,通營別屯。
是夜,海陵遇弒,有來告者,通欲執而殺之,續聞其實,哀悶仆地,衆掖而起,徑入營門哭之。
軍還,入見,世宗顧謂近臣曰:「朕素知是人,幼嘗從遊,性溫厚,有識慮,又精騎射。
」授尚廄局副使。
又諭近臣曰:「常令見朕,欲問以事而考其言,朕將用之。
」窩斡反,命通佩金符,詣軍前督戰。
賊破,以功授世襲謀克。
奚人亂,承詔繼往蒞軍。
遷本局使,以母喪免,起為殿前右衛將軍,兼領閑廄。
尋命其子蒲速烈尚衛國公主。
出為肇州防禦使,賜以金帶,仍諭以補外之意,因戒勑之,語在世宗紀中。
尋擢蒲與路節度使,移鎮歸德軍,遷西南路招討,入知大興府事,除殿前都點檢。
初,大理卿闕,世宗欲令通為之,問宰臣,對曰:「通,點檢器也。
」上曰:「點檢繁冗,無由顯其能。
通明敏才幹,正掌法之官。
」又曰:「通之機識,崇尹不及也。
」 大定十七年,拜尚書右丞,轉左丞。
詔議推排猛安謀克事,大臣皆以為止驗見在產業,定貧富,依舊科差為便。
通言:「必須通括各謀克人戶物力多寡,則貧富自分。
貧富分,則版籍定,如有緩急,驗籍科差,富者不得隱,貧者不重困。
與一例科差者,大不侔矣。
」上是通言,謂宰臣曰:「議事當如通之盡心也。
」閱三歲,進平章政事,封任國公。
世宗將幸上京,以通朝廷舊人,命為上京留守,先往鎮撫之。
二十五年,除知真定府事,世宗曰:「朕復欲相卿,惜卿老矣,故以此授卿。
」仍賜錢千貫。
未幾,改知平陽府事,移鳳翔,緻仕。
明昌四年,上諭宰臣曰:「通先朝重臣,年雖高而未衰。
」因命知廣寧府事。
累表請老,復以開府儀同三司緻仕。
承安三年薨。
諭旨於其弟曰:「舊制,緻仕宰相,無祭葬禮,通舊臣懿戚,故特命勑祭及葬。
」初,通在政府,舉太子率府完顏守貞、監察禦史裔俱可大用,其後皆為名臣,世多其知人雲。
粘割斡特剌,蓋州別裡賣猛安奚屈謀克人也。
貞元初,以習女直字試補戶部令史,轉尚書省令史。
大定七年,選授吏部主事,歷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