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九十 列傳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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兟、副使石抹長壽、支度判官韓鎮、左警巡使李克勤、右警巡使李寶、判官強銳昌、姚宗奭、尼厖古達吉不,皆決杖有差。

    詔自大定十一年十一月郊祀赦後,尚書省、禦史臺、戶部、轉運司、警巡院多支俸粟折錢,皆追還之。

    德基降蘭州刺史,王佐降大興府推官,盧彥沖河北西路戶籍判官,劉兟東京警巡使,石抹長壽東京留守推官,韓鎮河東南路戶籍判官,李克勤通遠縣令,李寶清水縣令,強銳昌、姚宗奭、尼厖古達吉不皆除司候。

    大定十二年,德基卒,年五十四。

    子錫。

     馬諷字良弼,大興漷陰人。

    國初以燕與宋,諷遊學汴梁,登宣和六年進士第。

    宗翰克汴京,諷歸朝,復登進士第,調蔚州廣靈丞,遷雄州歸信令。

    境有河曰八尺口,每秋潦漲溢害民田,諷視地高下,踈決之,其患遂息。

    召為尚書省令史,除獻州刺史。

     天德初,改寧州,民有告謀不軌者,株連數十百人,諷察其無狀,乃究問告者,告者具伏其誣。

    衆歡呼感泣。

    再遷南京副留守,入為大理少卿。

    是時,高楨為禦史大夫,素貴重,繩治無所避,權貴憚其威嚴,乃以諷及張忠輔為中丞,欲有以中傷之者。

    諷、忠輔皆文吏巧法,不能與楨絲髮相假借,楨畏其害己,因訴于海陵,海陵以楨太祖舊臣,每慰安之。

    諷改大理卿,歲餘出為順天軍節度使。

     大定二年,復為大理卿,遷刑部尚書,改忠順軍節度使,緻仕。

    卒。

     完顏兀不喝,會寧府海姑寨人。

    年十三,選充女直字學生。

    補上京女直吏,再習小字兼通契丹文字。

    充尚書省令史。

    天德初,除吏部主事,鞫問押懶路詐襲謀克事,人稱其能,擢右拾遺。

    海陵謂之曰:「始聞汝名,試以吏部主事。

    今計其實,優於所聞遠矣。

    」累遷右司郎中。

    從海陵伐宋,至淮南,聞世宗即位于遼陽,兀不喝入白其事,海陵沈思良久,曰:「卿等始聞之邪。

    我已知之,遣人往矣。

    此大事勿洩于外。

    」大定二年,秩滿當代,世宗嘉其善敷奏,特詔再任,謂宰臣曰:「兀不喝為人公忠,後來有如斯人者,卿等宜薦舉之。

    」其見知如此。

     窩斡已平,詔罷契丹猛安謀克,其元管戶口,及從窩斡作亂來降者,皆隸女直猛安謀克,遣兀不喝於猛安謀克人戶少處分置。

    未經罷去猛安謀克合承襲者,仍許承襲,賑贍其貧乏者,仍括買契丹馬匹,官員年老之馬不在括限。

    頃之,世宗以諸契丹未嘗為亂者與來降者一概隸女直猛安中,非是,未嘗從亂可且仍舊。

    平章政事完顏元宜奏,已遷契丹所棄地,可遷女直人與不從亂契丹雜處。

    上以問右丞蘇保衡、參政石琚,皆不能對。

    上責之曰:「卿等每事先熟議然後奏,有問即對,豈容不知此。

    」保衡、琚頓首謝,上曰:「分隸契丹,以本猛安租稅給贍之,所棄地與附近女直人及餘戶,願居者聽,其猛安謀克官,選契丹官員不預亂者充之。

    」改同知大興尹,遷橫海軍節度使。

    初到官,讞囚能得其情,人以為不冤。

    五年,卒官。

     劉徽柔字君美,大興安次人。

    天眷二年,擢進士第。

    初為真定欒城主簿,轉開遠軍節度掌書記,遷洪洞令。

    徽柔明敏善聽斷。

    縣人楊遠者,投牒于縣,以為夜雨屋壞,壓其姪死,號訴哀切。

    徽柔熟視而笑曰:「汝利姪財而殺之,乃誣雨耶?」叱付獄,其人立伏曰:「公神明也,不敢延死。

    」遂置于法。

    秩滿,縣人遮戀不得去者彌日,為立生祠,刻石頌德。

    正隆二年,入為大理評事,遷司直。

    大定二年,同知河東南路轉運使事,以廉第一,改知平定軍,入為大理少卿。

    七年,知磁州,改同知南京留守事。

    十年,遷中都路轉運使,卒官。

     賈少沖字若虛,通州人。

    勤學,日誦數百千言。

    家貧甚,嘗道中獲遺金,訪其主歸之。

    天會中,再伐宋,調及民兵,少沖甫冠,代其叔行,雖行伍間,未嘗釋卷。

    中天眷二年進士。

    劉筈欲以妹妻之,少沖辭不就曰:「富貴當自緻之。

    」調營州軍事判官,遷定安令。

    蔚州刺史恃貴不法,屬吏畏之,每事輒曲從其意,少沖守正不阿。

    用廉進官一階,再遷吏部主事、定武軍節度副使、河中府判官。

    海陵寖以失道,少沖謂所親曰:「天下且亂,不可仕也。

    」秩滿,乃不求仕。

     大定二年,調禦史臺典事,累遷刑部郎中。

    往北京決獄,奏誅首惡,誤牽連其中者皆釋不問,全活凡千人。

    以本職攝右司員外郎。

    嘗執奏刑名甚堅,旣退,上謂侍臣曰:「少沖居下位,有守如此。

    」除同知河間尹。

    數月,入為祕書少監,兼起居注、左補闕。

     少沖外柔內剛,每從容進諫,世宗稱美之。

    十四年,為宋主生日副使,宋國方有祈請,上以意諭少沖,少沖對曰:「臣有死無辱。

    」宋人別緻珍異,少沖笑謂其人曰:「行人受賜自有常數,寧敢以賂辱君命乎。

    」遂不受。

    使還,世宗嘉之,遷右諫議大夫,祕書、起居注如故。

    十七年請老,除衛州防禦使,遷河東南路轉運使,召為太常卿,兼祕書少監。

    復請緻仕,不許,改順天軍節度使,卒。

     少沖性夷簡,不喜言利,嘗教諸子曰:「蔭所以庇身,筦庫不可為也。

    」聞者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