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九十 列傳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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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元 移剌道本名按 高德基 馬諷 完顏兀不喝 劉徽柔 賈少沖子益 移剌斡裡朶 阿勒根彥忠 張九思 高衎 楊邦基 丁暐仁
趙元字善長,涿州範陽人。
遼天慶八年,登進士第,仕至尚書金部員外郎。
遼亡,郭藥師為宋守燕,以元掌機宜文字。
王師取燕,藥師降,樞密使劉彥宗辟元為本院令史。
天會間,同知薊州事。
有賊殺人橫道,官吏圜視莫知所為,路人耕夫聚觀甚衆。
元指田中釋耒而來者曰:「此賊也。
」叱左右縛之,遂伏。
僚吏問其故,元曰:「偶得於眉睫間耳。
」其後朝廷立磨勘格,凡嘗仕宣和者皆除名籍,元在磨勘中。
齊國廢,置行臺省于汴,選名士十餘人備官屬,元在選中,授行兵部郎中。
行臺徙大名,再徙祁州,及宗弼再取河南,元皆攝戶部事,賦調兵食取辦。
天眷三年,為行臺右司員外郎,囚有殺人當死者,行臺欲宥之,元不從,反覆數四,勢不可奪,乃仰天嘆曰:「如殺人者可宥,死者復何辜,何欲徼己福而亂天下法乎?」行臺竟不能奪。
改左司員外郎,攝吏部事。
在行臺凡十年,吏事明敏,宗弼深知之,行臺或有事上相府,宗弼必問「曾經趙元未也」?其見重如此。
為同簽汴京留守事,改同知大名尹,用廉遷河北西路轉運使,歷彰德、武勝等軍節度使,以老緻仕,卒于家。
移剌道本名按。
宗室移剌古為山東東路兵馬都緫管,辟掌軍府簿書,往來元帥府計議邊事,右副元帥宗弼愛其才,召為元帥府令史。
補尚書省令史,特除監察禦史,再遷大理丞,兼工部員外郎。
海陵南伐,使督運芻糧,所在盜起,道路梗澀,間關僅至淮南。
上謁,承問,具言四方盜賊狀,海陵惡聞其言,杖之七十,使督戰艦渡江,會海陵死,軍還。
大定二年,除工部郎中。
奉詔招撫諸奚。
是時,抹白猛安下謀克徐列等皆欲降,制於猛安合住,不敢即降。
道發兵掩襲合住子婦孫男女甥,及謀克留住,及蒲輦白撒妻孥。
是日,適窩斡遣白撒發抹白猛安軍,白撒聞其家人被獲,遂來降。
改禮部郎中。
從討窩斡,佩金牌,與應奉翰林文字訛裡也招降叛奚。
奉使河南,勸課農桑,密訪吏治得失。
累遷禦史中丞、同修國史,廉問職官殿最,還奏。
上曰:「職官貪汙罪廢,其餘因循以苟歲月。
今廉能即與升除,無以慰百姓愛留之意,可就遷秩,秩滿升除。
」於是,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補進一階,單州刺史石抹靳家奴、泰寧軍節度副使尹昇卿、寧陵縣令監邦彥、濬州司候張匡福各進兩階。
貪汙官同知濬州防禦使事蒲速越、真定縣令特謀葛並免死,杖一百五十,除名。
同知睢州事烏古孫阿裡補杖一百,削四階,非奉旨不得錄用。
於是,道改同知大興尹事。
詔曰:「京師士民輻湊,犯法者衆,罪狀自實,毋為文所持,斷之以公可也。
朕嘗諭執政矣,必不以小苛譴卿,勉副朕意。
」 遷刑部尚書。
尚廄局使宗夔、副使石抹青狗私用官芻,事覺。
尚廄局隸點檢司,刑部當自問。
點檢烏林荅天錫屬刑部使輕其罪,刑部以付大興府鞫治,於是道及天錫、郎中丁暐仁皆坐解職。
尋起為大理卿,兼簽書樞密院事,再遷西京留守,卒。
高德基字元履,遼陽渤海人。
皇統二年,登進士第。
六年,為尚書省令史。
海陵為相,專愎自用,人莫敢拂其意,德基每與之詳辨。
及篡位,命左司郎中賈昌祚諭旨曰:「卿公直果敢,今委卿南京行省勾當。
」未行,會海陵欲都燕京,命德基攝燕京行臺省都事。
改攝右司員外郎,除戶部員外郎,改中都路都轉運副使,遷戶部郎中。
正隆三年,詔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暉營建南京宮室。
明年,德基與禦史中丞李籌、刑部侍郎蕭中一俱為營造提點。
海陵使中使謂德基等曰:「汝等欲乘傳往邪?欲乘己馬往邪?銀牌可於南京尚書省取之。
」籌乞先降銀牌,復遣中使謂籌曰:「牌之與否,當出朕意,爾敢輒言,豈以三人中,官獨高邪。
」遂杖之三十,遣乘己馬往,德基、中一乘傳往。
轉同知開封尹。
大定三年,以察廉治狀不善,下遷同知北京路都轉運使事。
是年秋,土河泛濫,水入京城,德基遽命開長樂門,踈分使入禦溝,以殺其勢,水不能為害。
遷刑部侍郎。
七年,改中都路都轉運使。
九年,轉刑部尚書。
有犯罪當死者,宰相欲從末減,德基曰:「法無二門,失出猶失入也。
」不從。
及奏,上曰:「刑部議,是也。
」因召諸尚書諭之曰:「自朕即位以來,以政事與宰相爭是非者,德基一人而已。
自今部上省三議不合,即具以聞。
」為宋主生日使。
及還,宋人禮物外附進臘茶三千胯,不親封署。
德基曰:「姪獻叔,而不署,是無名之物也。
」卻之。
十一年,改戶部尚書。
德基上踈,乞免軍須房稅等錢,減農稅及鹽酒等課,未報。
隨朝官俸粟折錢,增高市價與之,多出官錢幾四十萬貫,上使人諭之曰:「卿為尚書,取悅宰執近臣,濫出官錢。
卿之官爵,一出於朕,奈何如此。
」於是決杖八十,戶部郎中王佐、員外郎盧彥沖、同知中都轉運使劉
遼天慶八年,登進士第,仕至尚書金部員外郎。
遼亡,郭藥師為宋守燕,以元掌機宜文字。
王師取燕,藥師降,樞密使劉彥宗辟元為本院令史。
天會間,同知薊州事。
有賊殺人橫道,官吏圜視莫知所為,路人耕夫聚觀甚衆。
元指田中釋耒而來者曰:「此賊也。
」叱左右縛之,遂伏。
僚吏問其故,元曰:「偶得於眉睫間耳。
」其後朝廷立磨勘格,凡嘗仕宣和者皆除名籍,元在磨勘中。
齊國廢,置行臺省于汴,選名士十餘人備官屬,元在選中,授行兵部郎中。
行臺徙大名,再徙祁州,及宗弼再取河南,元皆攝戶部事,賦調兵食取辦。
天眷三年,為行臺右司員外郎,囚有殺人當死者,行臺欲宥之,元不從,反覆數四,勢不可奪,乃仰天嘆曰:「如殺人者可宥,死者復何辜,何欲徼己福而亂天下法乎?」行臺竟不能奪。
改左司員外郎,攝吏部事。
在行臺凡十年,吏事明敏,宗弼深知之,行臺或有事上相府,宗弼必問「曾經趙元未也」?其見重如此。
為同簽汴京留守事,改同知大名尹,用廉遷河北西路轉運使,歷彰德、武勝等軍節度使,以老緻仕,卒于家。
移剌道本名按。
宗室移剌古為山東東路兵馬都緫管,辟掌軍府簿書,往來元帥府計議邊事,右副元帥宗弼愛其才,召為元帥府令史。
補尚書省令史,特除監察禦史,再遷大理丞,兼工部員外郎。
海陵南伐,使督運芻糧,所在盜起,道路梗澀,間關僅至淮南。
上謁,承問,具言四方盜賊狀,海陵惡聞其言,杖之七十,使督戰艦渡江,會海陵死,軍還。
大定二年,除工部郎中。
奉詔招撫諸奚。
是時,抹白猛安下謀克徐列等皆欲降,制於猛安合住,不敢即降。
道發兵掩襲合住子婦孫男女甥,及謀克留住,及蒲輦白撒妻孥。
是日,適窩斡遣白撒發抹白猛安軍,白撒聞其家人被獲,遂來降。
改禮部郎中。
從討窩斡,佩金牌,與應奉翰林文字訛裡也招降叛奚。
奉使河南,勸課農桑,密訪吏治得失。
累遷禦史中丞、同修國史,廉問職官殿最,還奏。
上曰:「職官貪汙罪廢,其餘因循以苟歲月。
今廉能即與升除,無以慰百姓愛留之意,可就遷秩,秩滿升除。
」於是,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補進一階,單州刺史石抹靳家奴、泰寧軍節度副使尹昇卿、寧陵縣令監邦彥、濬州司候張匡福各進兩階。
貪汙官同知濬州防禦使事蒲速越、真定縣令特謀葛並免死,杖一百五十,除名。
同知睢州事烏古孫阿裡補杖一百,削四階,非奉旨不得錄用。
於是,道改同知大興尹事。
詔曰:「京師士民輻湊,犯法者衆,罪狀自實,毋為文所持,斷之以公可也。
朕嘗諭執政矣,必不以小苛譴卿,勉副朕意。
」 遷刑部尚書。
尚廄局使宗夔、副使石抹青狗私用官芻,事覺。
尚廄局隸點檢司,刑部當自問。
點檢烏林荅天錫屬刑部使輕其罪,刑部以付大興府鞫治,於是道及天錫、郎中丁暐仁皆坐解職。
尋起為大理卿,兼簽書樞密院事,再遷西京留守,卒。
高德基字元履,遼陽渤海人。
皇統二年,登進士第。
六年,為尚書省令史。
海陵為相,專愎自用,人莫敢拂其意,德基每與之詳辨。
及篡位,命左司郎中賈昌祚諭旨曰:「卿公直果敢,今委卿南京行省勾當。
」未行,會海陵欲都燕京,命德基攝燕京行臺省都事。
改攝右司員外郎,除戶部員外郎,改中都路都轉運副使,遷戶部郎中。
正隆三年,詔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暉營建南京宮室。
明年,德基與禦史中丞李籌、刑部侍郎蕭中一俱為營造提點。
海陵使中使謂德基等曰:「汝等欲乘傳往邪?欲乘己馬往邪?銀牌可於南京尚書省取之。
」籌乞先降銀牌,復遣中使謂籌曰:「牌之與否,當出朕意,爾敢輒言,豈以三人中,官獨高邪。
」遂杖之三十,遣乘己馬往,德基、中一乘傳往。
轉同知開封尹。
大定三年,以察廉治狀不善,下遷同知北京路都轉運使事。
是年秋,土河泛濫,水入京城,德基遽命開長樂門,踈分使入禦溝,以殺其勢,水不能為害。
遷刑部侍郎。
七年,改中都路都轉運使。
九年,轉刑部尚書。
有犯罪當死者,宰相欲從末減,德基曰:「法無二門,失出猶失入也。
」不從。
及奏,上曰:「刑部議,是也。
」因召諸尚書諭之曰:「自朕即位以來,以政事與宰相爭是非者,德基一人而已。
自今部上省三議不合,即具以聞。
」為宋主生日使。
及還,宋人禮物外附進臘茶三千胯,不親封署。
德基曰:「姪獻叔,而不署,是無名之物也。
」卻之。
十一年,改戶部尚書。
德基上踈,乞免軍須房稅等錢,減農稅及鹽酒等課,未報。
隨朝官俸粟折錢,增高市價與之,多出官錢幾四十萬貫,上使人諭之曰:「卿為尚書,取悅宰執近臣,濫出官錢。
卿之官爵,一出於朕,奈何如此。
」於是決杖八十,戶部郎中王佐、員外郎盧彥沖、同知中都轉運使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