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五十一 志第三十二 選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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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賦舉人,不得作別名兼試經義,及入學生精加試選,無至濫補。
上勑宰臣曰:「近已奏定,後場詞賦經義同日試之。
若府會試更不令兼試,恐試經義者少,是虛設此科也。
別名之弊,則當禁之。
補試入學生員,已有舊條,恐行之滅裂爾,宜嚴防閑。
」 張行簡轉對言:「擬作程文,本欲為考試之式,今會試考試官、禦試讀卷官皆居顯職,擢第後離筆硯久,不復常習,今臨試擬作之文,稍有不工,徒起謗議。
」詔罷之。
泰和元年,平章政事徒單鎰病時文之弊,言:「諸生不窮經史,唯事末學,以緻志行浮薄。
可令進士試策日,自時務策外,更以疑難經旨相參為問,使發聖賢之微旨、古今之事變。
」詔為永制。
先嘗勑樂人不得舉進士,而奴免為良者則許之。
尚書省奏:「舊稱工樂,謂配隸之色及倡優之家。
今少府監工匠、太常大樂署樂工,皆民也,而不得與試。
前代令諸選人身及祖、父曾經免為良者,雖在官不得居清貫及臨民,今反許試,誠玷清論。
」詔遂定制,放良人不得應諸科舉,其子孫則許之。
上又謂,德行才能非進士科所能盡,可通行保舉之制。
省臣奏:「在周禮,『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賔興之』,所謂萬民,農工商賈皆是也。
前代立賢無方,如版築之士、鼓刀之叟,垂光簡策者不可勝舉。
今草澤隱逸才行兼備者,令謀克及司縣舉,按察司具聞,以旌用之,旣有已降令文矣。
」上命復宣旨以申之。
宣宗貞祐二年,禦史臺言,明年省試以中都、遼東、西北京等路道阻,宜於中都、南京兩處試之。
三年,諭宰臣曰:「國初設科,素號嚴密,今聞會試至於雜坐諠譁,何以防弊。
」命治考官及監察罪。
興定二年,禦史中丞把胡魯言:「國家數路取人,惟進士之選最為崇重,不求備數,惟務得賢。
今場會試,策論進士不及二人取一人,詞賦、經義二人取一。
前雖有聖訓,當依大定之制,中選即收,無問多寡。
然大定間赴試者或至三千,取不過五百。
泰和中,策論進士三人取一,詞賦、經義四人取一。
向者貞祐初,詔免府試,赴會試者幾九千人,而取八百有奇,則是十之一而已。
時已有依大定之制,亦何嘗二人取一哉。
今考官泛濫如此,非所以為求賢也。
宜於會試之前,奏請所取之數,使恩出於上可也。
」詔集文資官議,卒從泰和之例。
又謂宰臣曰:「從來廷試進士,日晡後即遣出宮,恐文思遲者不得盡其才,令待至暮時。
」 特賜經義進士王彪等十三人及第,上覽其程文,愛其辭藻,咨歎久之。
因怪學者益少,謂監試官左丞高汝礪曰:「養士學糧,歲稍豐熟即以本色給之,不然此科且廢矣。
」 五年,省試經義進士,考官於常格外多取十餘人,上命以特恩賜第。
又命河北舉人今府試中選而為兵所阻者,免後舉府試。
策論進士,選女直人之科也。
始大定四年,世宗命頒行女直大小字所譯經書,每謀克選二人習之。
尋欲興女直字學校,猛安謀克內多擇良家子為生,諸路至三千人。
九年,選異等者得百人,薦於京師,廩給之,命溫迪罕締達教以古書,作詩、策,後復試,得徒單鎰以下三十餘人。
十一年,始議行策選之制,至十三年始定每場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免鄉試府試,止赴會試禦試。
且詔京師設女直國子學,諸路設女直府學,擬以新進士充教授,以教士民子弟之願學者。
俟行之久、學者衆,則同漢進士三年一試之制。
乃就憫忠寺試徒單鎰等,其策曰:「賢生於世,世資於賢。
世未嘗不生賢,賢未嘗不輔世。
蓋世非無賢,惟用與否,若伊尹之佐成湯,傅說之輔高宗,呂望之遇文王,皆起耕築漁釣之間,而其功業卓然,後世不能企及者,蓋殷、周之君能用其人,盡其才也。
本朝以神武定天下,聖上以文德綏海內,文武並用,言小善而必從,事小便而不棄,蓋取人之道盡矣。
而尚憂賢能遺於草澤者,今欲盡得天下之賢而用之,又俾賢者各盡其能,以何道而臻此乎?」憫忠寺舊有雙塔,進士入院之夜半,聞東塔上有聲如音樂,西入宮。
考試官侍禦史完顏蒲涅等曰:「文路始開而有此,得賢之祥也。
」中選者得徒單鎰以下二十七人。
十六年,命皇家兩從以上親及宰相子,直赴禦試。
皇家袒免以上親及執政官之子,直赴會試。
至二十年,以徒單鎰等教授中外,其學大振。
遂定制,今後以策、詩試三場,策用女直大字,詩用小字,程試之期皆依漢進士例。
省臣奏,漢人進士來年三月二十日鄉試,八月二十日府試,次年正月二十日會試,三月十二日禦試。
勑以來年八月二十五日於中都、上京、鹹平、東平府等路四處府試,餘從前例。
上曰:「契丹文字年遠,觀其所撰詩,義理深微,當時何不立契丹進士科舉。
今雖立女直字科,慮女直字創製日近,義理未如漢字深奧,恐為後人議論。
」丞相守道曰:「漢文字恐初亦未必能如此,由歷代聖賢漸加修舉也。
聖主天姿明哲,令譯經教天下,行之久亦可同漢人文章矣。
」上曰:「其同漢人進士例,譯作程文,俾漢官覽之。
」 二十二年三月,策試女直進士。
至四月癸醜,上謂宰臣曰:「女直進士試已久矣,何尚未考定?」參知政事斡特剌對曰:「以其譯付看故也。
」上命速之。
二十三年,上曰:「女直進士設科未久,若令積習精通,則能否自見矣。
」 二十八年,諭宰臣曰:「女直進士惟試以策,行之旣久,人能預備。
今若試以經義可乎?」宰臣對曰:「五經中書、易、春秋已譯之矣,俟譯詩、禮畢,試之可也。
」上曰:「大經義理深奧,不加歲月不能貫通。
今宜於經內姑試以論題,後當徐試經義也。
」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詔許諸人試策論進士舉。
七月省奏,如詩、策、論俱作一日程試,恐力有不逮。
詩、策作一日,論作一日,以詩、策合格為中選,而以論定其名次。
上曰:「論乃新添,至第三舉時當通定去留。
」 明昌元年,猛安謀克願試進士者擬依餘人例,不可令直赴禦試。
上曰:「是止許女直進士毋令試漢進士也。
」又定制,餘官第五品散階,令直赴會試,官職俱至五品,令直赴禦試。
承安二年,勑策論進士限丁習學。
遂定制,內外官員、諸局分承應人、武衛軍、若猛安謀克女
上勑宰臣曰:「近已奏定,後場詞賦經義同日試之。
若府會試更不令兼試,恐試經義者少,是虛設此科也。
別名之弊,則當禁之。
補試入學生員,已有舊條,恐行之滅裂爾,宜嚴防閑。
」 張行簡轉對言:「擬作程文,本欲為考試之式,今會試考試官、禦試讀卷官皆居顯職,擢第後離筆硯久,不復常習,今臨試擬作之文,稍有不工,徒起謗議。
」詔罷之。
泰和元年,平章政事徒單鎰病時文之弊,言:「諸生不窮經史,唯事末學,以緻志行浮薄。
可令進士試策日,自時務策外,更以疑難經旨相參為問,使發聖賢之微旨、古今之事變。
」詔為永制。
先嘗勑樂人不得舉進士,而奴免為良者則許之。
尚書省奏:「舊稱工樂,謂配隸之色及倡優之家。
今少府監工匠、太常大樂署樂工,皆民也,而不得與試。
前代令諸選人身及祖、父曾經免為良者,雖在官不得居清貫及臨民,今反許試,誠玷清論。
」詔遂定制,放良人不得應諸科舉,其子孫則許之。
上又謂,德行才能非進士科所能盡,可通行保舉之制。
省臣奏:「在周禮,『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賔興之』,所謂萬民,農工商賈皆是也。
前代立賢無方,如版築之士、鼓刀之叟,垂光簡策者不可勝舉。
今草澤隱逸才行兼備者,令謀克及司縣舉,按察司具聞,以旌用之,旣有已降令文矣。
」上命復宣旨以申之。
宣宗貞祐二年,禦史臺言,明年省試以中都、遼東、西北京等路道阻,宜於中都、南京兩處試之。
三年,諭宰臣曰:「國初設科,素號嚴密,今聞會試至於雜坐諠譁,何以防弊。
」命治考官及監察罪。
興定二年,禦史中丞把胡魯言:「國家數路取人,惟進士之選最為崇重,不求備數,惟務得賢。
今場會試,策論進士不及二人取一人,詞賦、經義二人取一。
前雖有聖訓,當依大定之制,中選即收,無問多寡。
然大定間赴試者或至三千,取不過五百。
泰和中,策論進士三人取一,詞賦、經義四人取一。
向者貞祐初,詔免府試,赴會試者幾九千人,而取八百有奇,則是十之一而已。
時已有依大定之制,亦何嘗二人取一哉。
今考官泛濫如此,非所以為求賢也。
宜於會試之前,奏請所取之數,使恩出於上可也。
」詔集文資官議,卒從泰和之例。
又謂宰臣曰:「從來廷試進士,日晡後即遣出宮,恐文思遲者不得盡其才,令待至暮時。
」 特賜經義進士王彪等十三人及第,上覽其程文,愛其辭藻,咨歎久之。
因怪學者益少,謂監試官左丞高汝礪曰:「養士學糧,歲稍豐熟即以本色給之,不然此科且廢矣。
」 五年,省試經義進士,考官於常格外多取十餘人,上命以特恩賜第。
又命河北舉人今府試中選而為兵所阻者,免後舉府試。
策論進士,選女直人之科也。
始大定四年,世宗命頒行女直大小字所譯經書,每謀克選二人習之。
尋欲興女直字學校,猛安謀克內多擇良家子為生,諸路至三千人。
九年,選異等者得百人,薦於京師,廩給之,命溫迪罕締達教以古書,作詩、策,後復試,得徒單鎰以下三十餘人。
十一年,始議行策選之制,至十三年始定每場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免鄉試府試,止赴會試禦試。
且詔京師設女直國子學,諸路設女直府學,擬以新進士充教授,以教士民子弟之願學者。
俟行之久、學者衆,則同漢進士三年一試之制。
乃就憫忠寺試徒單鎰等,其策曰:「賢生於世,世資於賢。
世未嘗不生賢,賢未嘗不輔世。
蓋世非無賢,惟用與否,若伊尹之佐成湯,傅說之輔高宗,呂望之遇文王,皆起耕築漁釣之間,而其功業卓然,後世不能企及者,蓋殷、周之君能用其人,盡其才也。
本朝以神武定天下,聖上以文德綏海內,文武並用,言小善而必從,事小便而不棄,蓋取人之道盡矣。
而尚憂賢能遺於草澤者,今欲盡得天下之賢而用之,又俾賢者各盡其能,以何道而臻此乎?」憫忠寺舊有雙塔,進士入院之夜半,聞東塔上有聲如音樂,西入宮。
考試官侍禦史完顏蒲涅等曰:「文路始開而有此,得賢之祥也。
」中選者得徒單鎰以下二十七人。
十六年,命皇家兩從以上親及宰相子,直赴禦試。
皇家袒免以上親及執政官之子,直赴會試。
至二十年,以徒單鎰等教授中外,其學大振。
遂定制,今後以策、詩試三場,策用女直大字,詩用小字,程試之期皆依漢進士例。
省臣奏,漢人進士來年三月二十日鄉試,八月二十日府試,次年正月二十日會試,三月十二日禦試。
勑以來年八月二十五日於中都、上京、鹹平、東平府等路四處府試,餘從前例。
上曰:「契丹文字年遠,觀其所撰詩,義理深微,當時何不立契丹進士科舉。
今雖立女直字科,慮女直字創製日近,義理未如漢字深奧,恐為後人議論。
」丞相守道曰:「漢文字恐初亦未必能如此,由歷代聖賢漸加修舉也。
聖主天姿明哲,令譯經教天下,行之久亦可同漢人文章矣。
」上曰:「其同漢人進士例,譯作程文,俾漢官覽之。
」 二十二年三月,策試女直進士。
至四月癸醜,上謂宰臣曰:「女直進士試已久矣,何尚未考定?」參知政事斡特剌對曰:「以其譯付看故也。
」上命速之。
二十三年,上曰:「女直進士設科未久,若令積習精通,則能否自見矣。
」 二十八年,諭宰臣曰:「女直進士惟試以策,行之旣久,人能預備。
今若試以經義可乎?」宰臣對曰:「五經中書、易、春秋已譯之矣,俟譯詩、禮畢,試之可也。
」上曰:「大經義理深奧,不加歲月不能貫通。
今宜於經內姑試以論題,後當徐試經義也。
」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詔許諸人試策論進士舉。
七月省奏,如詩、策、論俱作一日程試,恐力有不逮。
詩、策作一日,論作一日,以詩、策合格為中選,而以論定其名次。
上曰:「論乃新添,至第三舉時當通定去留。
」 明昌元年,猛安謀克願試進士者擬依餘人例,不可令直赴禦試。
上曰:「是止許女直進士毋令試漢進士也。
」又定制,餘官第五品散階,令直赴會試,官職俱至五品,令直赴禦試。
承安二年,勑策論進士限丁習學。
遂定制,內外官員、諸局分承應人、武衛軍、若猛安謀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