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三十一 志第十二 禮四
關燈
小
中
大
犢一、羊一、豬一,五禮新儀每室復加魚十有五尾。
天德、貞元例,與唐、宋同,有司行事則不用太牢,七祀功臣羊各二,酒共二百一十瓶。
正隆減定,通用犢一,兩室共用羊一豕一,酒百瓶,此於禮有闕。
今七祀功臣牲酒請依天德制,宗廟每室則用宋制,加魚。
然每室一犢復恐太豐。
」世宗乃命每祭共用一犢,羊豕如舊。
又以九月五日祫享,當用鹿肉五十斤、獐肉三十五斤、兔十四頭為難肉醢,以貞元、正隆時方禁獵,皆以羊代,此禮殊為未備,詔從古制。
十年正月,詔宰臣曰:「古禮殺牛以祭,後世有更者否?其檢討典故以聞。
」有司謂:「自周以來,下逮唐、宋,祫享無不用牛者。
唐開元禮時享每室各用太牢一,至天寶六年始減牛數,太廟每享用一犢。
宋政和五禮新儀時享太廟,親祀用牛,有司行事則不用。
宋開寶二年詔,昊天上帝、皇地祇用犢,餘大祀皆以羊豕代之。
合二羊五豕足代一犢。
今三年一祫乃為親祠,其禮至重,每室一犢恐難省減。
」遂命時享與祭社稷如舊,若親祠宗廟則共用一犢,有司行事則不用。
十二年十月,祫享,以攝官行事,詔共用三犢。
二十二年十月,詔祫禘共用三犢,有司行事則以鹿代。
昭德皇後廟大定十九年禘祭,不用犢。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禮官言:「自大定二十七年十月祫享,至今年正月世宗升遐,故四月不行禘禮。
按公羊傳,閔公二年『吉禘于莊公,言吉者未可以吉,謂未三年也』。
注:『謂禘祫從先君數,朝聘從今君數,三年喪畢,遇禘則禘,遇祫則祫。
』故事,宜於辛亥歲為大祥,三月禫祭,踰月則吉,則四月一日為初吉,適當孟夏禘祭之時,可為親祠。
」詔從之。
及期,以孝懿皇後崩而止。
五月,禮官言:「世宗升祔已三年,尚未合食於祖宗,若來冬遂行祫禮,伏為皇帝見居心喪,喪中之吉春秋譏其速,恐冬祫未可行。
然周禮王有哀慘則春官攝事,竊以世宗及孝懿皇後升祔以來,未曾躬謁,豈可令有司先攝事哉。
況前代令攝事者止施于常祀,今乞依故事,三年喪畢,祫則祫,禘則禘,於明昌四年四月一日釋心喪,行禘禮。
」上從之。
明昌三年十二月,尚書省奏:「明年親禘,室當用犢一。
欽懷皇後祔于明德之廟,按大定三年祫享,明德皇後室未嘗用犢」,勑欽懷皇後亦用之。
上因問拜數,右丞瑋具對,上曰:「世宗聖壽高,故殺其數,亦不立於位,今當從禮而已。
」 大定六年,定晨祼行禮,自大次至闆位先見神之禮,兩拜。
再至闆位,又兩拜。
祼鬯畢,還闆位,再兩拜。
還小次,酌獻時,罍洗位盥訖,至闆位,先兩拜。
酌獻畢還闆位,再兩拜。
止將始祖祝冊於闆位西南安置,讀冊訖又兩拜。
還小次,又至飲福位,先兩拜,飲畢兩拜。
凡十六拜。
貞祐四年,命參知政事李革為修奉太廟使,七月吉日親行祔享,有司以故事用皇帝時享儀,初至闆位兩拜,晨祼及酌獻則每位三拜,飲福五拜,緫七十九拜。
今升祔則遍及祧廟五室,則為一百九拜也。
明昌間嘗減每位酌獻奠爵後一拜,則為九十二拜而已。
然大定六年,世宗嘗令禮官通減為十六拜。
又皇帝當散齋四日于別殿,緻齋三日于大慶殿,今國事方殷,宜權散齋二日,緻齋一日。
上曰「拜數從大定例,餘準奏。
」 禮部尚書張行信言:「近奉詔從世宗十六拜之禮,臣與太常參定儀注,竊有疑焉。
謹按唐、宋親祠典禮,皆有通拜及隨位拜禮。
世宗大定三年親行奉安之禮,亦通七拜,每室各五拜,合七十二拜。
逮六年禘,始勑有司減為十六拜,仍存七十二拜之儀,其意亦可見矣。
蓋初年享禮以備,故後從權,更定通拜。
今陛下初廟見奉安,而遽從此制,是於隨室神位並無拜禮,此臣之所疑一也。
大定間十有二室,姑從十六拜,猶可。
今十有七室,而拜數反不及之,此臣之所疑二也。
況六年所定儀注,惟於皇帝闆位前讀始祖一室祝冊。
夫祭有祝辭,本告神明,今諸祝冊各書帝後尊謚,及高曾祖考世次不一,皇帝所自稱亦自不同,而乃止讀一冊,餘皆虛設,恐於禮未安,此臣之所疑三也。
先王之禮順時施宜,不可多寡,惟稱而已。
今近年禮官酌古今,別定四十四拜之禮。
初見神二拜,晨祼通四拜,隨室酌獻讀祝畢兩拜,飲福四拜,似為得中。
」上從之,乃定祔享如時享十二室之儀。
又以祧廟五主始祖室不能容,止於室戶外東西一列,以西為上。
神主闕者以升祔前三日廟內敬造,以享日醜前題寫畢,以次奉陞。
十月己未,親王百官自明俊殿奉迎祖宗神主于太廟幄次。
辛酉行禮,用四十四拜之儀,無宮縣樂,犧牲從儉,十七室用犢三、羊豕九而已。
以皇太子為亞獻,濮王守純為終獻。
皇帝權服靴袍,行禮日服袞冕,皇太子以下公服,無鹵簿儀仗,禮畢乘馬還宮。
天德、貞元例,與唐、宋同,有司行事則不用太牢,七祀功臣羊各二,酒共二百一十瓶。
正隆減定,通用犢一,兩室共用羊一豕一,酒百瓶,此於禮有闕。
今七祀功臣牲酒請依天德制,宗廟每室則用宋制,加魚。
然每室一犢復恐太豐。
」世宗乃命每祭共用一犢,羊豕如舊。
又以九月五日祫享,當用鹿肉五十斤、獐肉三十五斤、兔十四頭為難肉醢,以貞元、正隆時方禁獵,皆以羊代,此禮殊為未備,詔從古制。
十年正月,詔宰臣曰:「古禮殺牛以祭,後世有更者否?其檢討典故以聞。
」有司謂:「自周以來,下逮唐、宋,祫享無不用牛者。
唐開元禮時享每室各用太牢一,至天寶六年始減牛數,太廟每享用一犢。
宋政和五禮新儀時享太廟,親祀用牛,有司行事則不用。
宋開寶二年詔,昊天上帝、皇地祇用犢,餘大祀皆以羊豕代之。
合二羊五豕足代一犢。
今三年一祫乃為親祠,其禮至重,每室一犢恐難省減。
」遂命時享與祭社稷如舊,若親祠宗廟則共用一犢,有司行事則不用。
十二年十月,祫享,以攝官行事,詔共用三犢。
二十二年十月,詔祫禘共用三犢,有司行事則以鹿代。
昭德皇後廟大定十九年禘祭,不用犢。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禮官言:「自大定二十七年十月祫享,至今年正月世宗升遐,故四月不行禘禮。
按公羊傳,閔公二年『吉禘于莊公,言吉者未可以吉,謂未三年也』。
注:『謂禘祫從先君數,朝聘從今君數,三年喪畢,遇禘則禘,遇祫則祫。
』故事,宜於辛亥歲為大祥,三月禫祭,踰月則吉,則四月一日為初吉,適當孟夏禘祭之時,可為親祠。
」詔從之。
及期,以孝懿皇後崩而止。
五月,禮官言:「世宗升祔已三年,尚未合食於祖宗,若來冬遂行祫禮,伏為皇帝見居心喪,喪中之吉春秋譏其速,恐冬祫未可行。
然周禮王有哀慘則春官攝事,竊以世宗及孝懿皇後升祔以來,未曾躬謁,豈可令有司先攝事哉。
況前代令攝事者止施于常祀,今乞依故事,三年喪畢,祫則祫,禘則禘,於明昌四年四月一日釋心喪,行禘禮。
」上從之。
明昌三年十二月,尚書省奏:「明年親禘,室當用犢一。
欽懷皇後祔于明德之廟,按大定三年祫享,明德皇後室未嘗用犢」,勑欽懷皇後亦用之。
上因問拜數,右丞瑋具對,上曰:「世宗聖壽高,故殺其數,亦不立於位,今當從禮而已。
」 大定六年,定晨祼行禮,自大次至闆位先見神之禮,兩拜。
再至闆位,又兩拜。
祼鬯畢,還闆位,再兩拜。
還小次,酌獻時,罍洗位盥訖,至闆位,先兩拜。
酌獻畢還闆位,再兩拜。
止將始祖祝冊於闆位西南安置,讀冊訖又兩拜。
還小次,又至飲福位,先兩拜,飲畢兩拜。
凡十六拜。
貞祐四年,命參知政事李革為修奉太廟使,七月吉日親行祔享,有司以故事用皇帝時享儀,初至闆位兩拜,晨祼及酌獻則每位三拜,飲福五拜,緫七十九拜。
今升祔則遍及祧廟五室,則為一百九拜也。
明昌間嘗減每位酌獻奠爵後一拜,則為九十二拜而已。
然大定六年,世宗嘗令禮官通減為十六拜。
又皇帝當散齋四日于別殿,緻齋三日于大慶殿,今國事方殷,宜權散齋二日,緻齋一日。
上曰「拜數從大定例,餘準奏。
」 禮部尚書張行信言:「近奉詔從世宗十六拜之禮,臣與太常參定儀注,竊有疑焉。
謹按唐、宋親祠典禮,皆有通拜及隨位拜禮。
世宗大定三年親行奉安之禮,亦通七拜,每室各五拜,合七十二拜。
逮六年禘,始勑有司減為十六拜,仍存七十二拜之儀,其意亦可見矣。
蓋初年享禮以備,故後從權,更定通拜。
今陛下初廟見奉安,而遽從此制,是於隨室神位並無拜禮,此臣之所疑一也。
大定間十有二室,姑從十六拜,猶可。
今十有七室,而拜數反不及之,此臣之所疑二也。
況六年所定儀注,惟於皇帝闆位前讀始祖一室祝冊。
夫祭有祝辭,本告神明,今諸祝冊各書帝後尊謚,及高曾祖考世次不一,皇帝所自稱亦自不同,而乃止讀一冊,餘皆虛設,恐於禮未安,此臣之所疑三也。
先王之禮順時施宜,不可多寡,惟稱而已。
今近年禮官酌古今,別定四十四拜之禮。
初見神二拜,晨祼通四拜,隨室酌獻讀祝畢兩拜,飲福四拜,似為得中。
」上從之,乃定祔享如時享十二室之儀。
又以祧廟五主始祖室不能容,止於室戶外東西一列,以西為上。
神主闕者以升祔前三日廟內敬造,以享日醜前題寫畢,以次奉陞。
十月己未,親王百官自明俊殿奉迎祖宗神主于太廟幄次。
辛酉行禮,用四十四拜之儀,無宮縣樂,犧牲從儉,十七室用犢三、羊豕九而已。
以皇太子為亞獻,濮王守純為終獻。
皇帝權服靴袍,行禮日服袞冕,皇太子以下公服,無鹵簿儀仗,禮畢乘馬還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