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二十一 志第二 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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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九
初四 八 五十
末三 六十六 二十二
一千二百三十二二十七
穀雨
損初三 六十五
末四 六十九
加八
陟五十八十四
初三 六十二
末三 三 六十二
一千一百七十三一十八
立夏
損初四 八十
末五 八十四
加八
陟三十九八十六
初二 九十八 五十
末二 二十四二
一千一百二十二三十四
小滿
損初五 九十八
末七 二
加八
陟二十六六
初二 一十六
末一 二十五
一千八十二四十八
芒種
損初七 一十九
末八 二十三
加八
陟九三十五
初一 一十五
末空 七 六
一千五十六四十二
夏至
增初八 三十七
末七 三十三
減八
降九三十五
初空 四 五十
末一 一十四 四十
一千四十七七
小暑
增初七 二十
末六 一十六
減八
降二十六六
初一 二十三
末二 一十六 五十二
一千五十六四十二
大暑
增初六 空
末四 九十六
減八
降三十九八十六
初二 二十二 五十
末二 九十九 二十二
一千八十二四十八
立秋
增初四 八十
末三 七十六
減八
降五十八十四
初三 三
末三 六十二 九十二
一千一百二十二三十四
處暑
增初三 六十
末二 五十六
減八
降五十九九
初三 六十五 五十
末四 八 六十二
一千一百七十三一十八
白露
增初二 四十
末一 三十六
減八
降六十四六十九
初四 一十 五十
末四 三十六 八十二
一千二百三十二二十七
秋分
損初一 六十
末二 六十
加十
降六十九一十八
初四 六十八
末四 四十四 九十
一千二百九十六九十六
寒露
損初二 六十二
末三 九十二
加十
降六十三九十
初四 四十二
末三 九十六 二十二
一千三百六十六一十四
霜降
損初三 九十八
末五 二十八
加十
降五十五一十九
初三 九十四
末三 二十九 一十八
一千四百三十四
立冬
損初五 三十二
末六 六十二
加十
降四十三五十六
初三 二十七
末二 四十三 四十二
一千四百八十五二十三
小雪
損初六 六十六
末七 九十六
加十
降二十八七十三
初二 三十九 五十
末一 三十七 一十六
一千五百二十八七十九
大雪
損初八 二
末九 三十二
加十
降一十四十
初一 二十八 五十
末空 七 一十二
一千五百五十七五十 二
二分前後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陽入赤道內,秋分後三日太陽出赤道外,故其陟降與他日不倫,今各別立數而用之。
驚蟄,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
此為末率,於此用畢。
其減差亦止於此。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
十四日,陟四三十六,九十。
十五日,陟四一。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
一日,降四三十九。
二日,降四五十七。
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為初率,始用之。
其加差亦始於此。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晝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減降加其氣初日日出分,為一日下日出分。
以增損差,仍加減加減差。
增損陟降率,馴積而加減之,即為每日日出分。
覆減日法,餘為日入分。
以日出分減日入分而半之,為半晝分。
以昏明分減日出分為晨分,加日入分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為辰數。
不盡,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為刻,不滿為分,即為夜刻。
覆減百刻,餘為晝刻。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退位為更率。
二因更率,退位為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內加昏明分,滿辰法而一,為辰數。
不盡,滿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其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五十刻相減,餘為至差刻。
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為刻,不盡以刻法乘之,退除為分,內減外加五十刻,即所求日夜刻。
以減百刻,餘為晝刻。
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算等,並依術求之。
求黃道內外度 置日出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餘為外分。
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減之,餘為內分。
置內外分,千乘之,如內外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即為黃道去赤道內外度。
內減外加象限,即得黃道去極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減之,餘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為距中度。
用減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四秒,餘四因退位,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為初更中星。
以更差度累加之,命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驚蟄,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
此為末率,於此用畢。
其減差亦止於此。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
十四日,陟四三十六,九十。
十五日,陟四一。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
一日,降四三十九。
二日,降四五十七。
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為初率,始用之。
其加差亦始於此。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晝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減降加其氣初日日出分,為一日下日出分。
以增損差,仍加減加減差。
增損陟降率,馴積而加減之,即為每日日出分。
覆減日法,餘為日入分。
以日出分減日入分而半之,為半晝分。
以昏明分減日出分為晨分,加日入分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為辰數。
不盡,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為刻,不滿為分,即為夜刻。
覆減百刻,餘為晝刻。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退位為更率。
二因更率,退位為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內加昏明分,滿辰法而一,為辰數。
不盡,滿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其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五十刻相減,餘為至差刻。
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為刻,不盡以刻法乘之,退除為分,內減外加五十刻,即所求日夜刻。
以減百刻,餘為晝刻。
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算等,並依術求之。
求黃道內外度 置日出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餘為外分。
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減之,餘為內分。
置內外分,千乘之,如內外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即為黃道去赤道內外度。
內減外加象限,即得黃道去極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減之,餘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為距中度。
用減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四秒,餘四因退位,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為初更中星。
以更差度累加之,命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