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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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乙母失布,罪由令尹。

    今禁令不明,劫盜公行,其違四矣。

    在上化下,必信為本。

    昔年下書,敕使盡規,而衆議兼集,無所采用,其違五矣。

    尼僧成群,依傍法服。

    誡粗法,尚不能遵,況精妙乎!而流惑之徒,競加敬事,又侵漁百姓,取财為惠,亦未合布施之道也。

    ”又陳“太子宜出臨東宮,克獎德業”。

    疏奏,并不省。

    中書郎範甯亦深陳得失,帝由是漸不平于道子,然外每優崇之。

    國寶即甯之甥,以谄事道子,甯奏請黜之。

    國寶懼,使陳郡袁悅之因尼妙音緻書與太子母陳淑媛,說國寶忠謹,宜見親信。

    帝因發怒,斬悅之。

    國寶甚懼,複潛甯于帝。

    帝不獲已,流涕出甯為豫章太守。

    道子由是專恣。

      嬖人趙牙出自優倡,茹千秋本錢塘捕賊吏,因賂谄進,道子以牙為魏郡太守,千秋骠騎谘議參軍。

    牙為道子開東第,築山穿池,列樹竹木,功用钜萬。

    道子使宮人為酒肆,沽賣于水側,與親昵乘船就之飲宴,以為笑樂。

    帝嘗幸其宅,謂道子曰:“府内有山,因得遊矚,甚善也。

    然修飾太過,非示天下以儉。

    ”道子無以對,唯唯而已,左右侍臣莫敢有言。

    帝還宮,道子謂牙曰:“上若知山是闆築所作,爾必死矣。

    ”牙曰:“公在,牙何敢死!”營造彌甚。

    千秋賣官販爵,聚資貨累億。

     又道子既為皇太妃所愛,親遇同家人之禮,遂恃寵乘酒,時失禮敬。

    帝益不能平,然以太妃之故,加崇禮秩。

    博平令吳興聞人奭上疏曰:“骠騎谘議參軍茹千秋協輔宰相,起自微賤,竊弄威權,衒賣天官。

    其子壽齡為樂安令,贓私狼藉,畏法奔逃,竟無罪罰,傲然還縣。

    又尼姏屬類,傾動亂時。

    谷賤人饑,流殣不絕,由百姓單貧,役調深刻。

    又振武将軍庾恆鳴角京邑,主簿戴良夫苦谏被囚,殆至沒命。

    而恆以醉酒見怒,良夫以執忠廢棄。

    又權寵之臣,各開小府,施置吏佐,無益于官,有損于國。

    ”疏奏,帝益不平,而逼于太妃,無所廢黜,乃出王恭為兗州,殷仲堪為荊州,王珣為仆射,王雅為太子少傳,以張王室,而潛制道子也。

    道子複委任王緒,由是朋黨競扇,友愛道盡。

    太妃每和解之,而道子不能改。

     中書郎徐邈以國之至親,唯道子而已,宜在敦穆,從容言于帝曰:“昔漢文明主,猶悔淮南;世祖聰達,負愧齊王。

    兄弟之際,實宜深慎。

    ”帝納之,複委任道子如初。

     時有人為《雲中詩》以指斥朝廷曰:“相王沈醉,輕出教命。

    捕賊千秋,幹豫朝政。

    王恺守常,國寶馳競。

    荊州大度,散誕難名;盛德之流,法護、王甯;仲堪、仙民,特有言詠,東山安道,執操高抗,何不征之,以為朝匠?”荊州,謂王忱也;法護,即王殉;甯,即王恭;仙民,即徐邈字;安道,戴逵字也。

     及恭帝為琅邪王,道子受封會稽國,并宣城為五萬九千戶。

    安帝踐阼,有司奏:“道子宜進位太傅、揚州牧、中書監,假黃钺,備殊禮。

    ”固辭不拜,又解徐州。

    诏内外衆事,動靜谘之。

    帝既冠,道子稽首歸政,王國寶始總國權,勢傾朝廷。

    王恭乃舉兵讨之。

    道子懼,收國實付廷尉,并其徒弟琅邪内史緒悉斬之,以謝于恭,恭即罷兵。

    道子乞解中外都督、錄尚書以謝方嶽,诏不許。

      道子世子元顯,時年十六,為侍中,心惡恭,請道子讨之。

    乃拜元顯為征虜将軍,其先衛府及徐州文武悉配之。

    屬道子妃薨,帝下诏曰:“會稽王妃尊賢莫二,朕義同所親。

    今葬加殊禮,一依琅邪穆太妃故事。

    元顯夙令光懋,乃心所寄,誠孝性蒸蒸,至痛難奪。

    然不以家事辭王事,《陽秋》之明義;不以私限違公制,中代之變禮。

    故闵子腰绖,山王逼屈。

    良以至戚由中,軌容著外,有禮無時,賢哲斯順。

    須妃葬畢,可居職如故。

    ” 于時王恭威振内外,道子甚懼,複引谯王尚之以為腹心。

    尚之說道子曰:“籓伯強盛,宰相權輕,宜密樹置,以自籓衛。

    ”道子深以為然,乃以其司馬王愉為江州刺史以備恭,與尚之等日夜謀議,以伺四方之隙。

    王恭知之,複舉兵,以讨尚之為名。

    荊州刺史殷仲堪、豫州刺史庾楷、廣州刺史桓玄并應之。

    道子使人說楷曰:“本情相與,可謂斷金。

    往年帳中之飲,結帶之言,甯可忘邪!卿今棄舊交,結新援,忘王恭疇昔陵侮之恥乎,若乃欲委體而臣之。

    若恭得志,以卿為反覆之人,必不相信,何富貴可保,禍敗亦旋及矣!”楷怒曰:“王恭昔赴山陵,相王憂懼無計,我知事急,即勒兵而至。

    去年之事,亦俟命而奮。

    我事相王,無相負者。

    既不能距恭,反殺國寶。

    自爾已來,誰複敢攘袂于君之事乎!庾楷實不能以百口助人屠滅,當與天下同舉,誅鉏奸臣,何憂府不開,爵不至乎!”時楷已應恭檄,正征士馬。

    信反,朝廷憂懼,于是内外戒嚴。

    元顯攘袂慷慨謂道子曰:“去年不讨王恭,緻有今役。

    今若複從其欲,則太宰之禍至矣。

    ”道子日飲醇酒,而委事于元顯。

    元顯雖年少,而聰明多涉,志氣果銳,以安危為己任。

    尚之為之羽翼。

    時相傅會者,皆謂元顯有明帝神武之風。

    于是以為征讨都督、假節,統前将軍王珣、左将軍謝琰及将軍桓之才、毛泰、高素等伐恭,滅之。

     既而楊佺期、桓玄、殷仲堪等複至石頭,元顯于竹裡馳還京師,遣丹陽尹王恺、鄱陽太守桓放之、新蔡内史何嗣、颍川太守溫詳、新安太守孫泰等,發京邑士庶數萬人,據石頭以距之。

    道子将出頓中堂,忽有驚馬蹂藉軍中,因而擾亂,赴江而死者甚衆。

    仲堪既知王恭敗死,狼狽西走,與桓玄屯于尋陽。

    朝廷嚴兵相距,内外騷然。

    诏元顯甲杖百人入殿,尋加散騎常侍、中書令,又領中領軍,持節、都督如故。

     會道子有疾,加以昏醉,元顯知朝望去之,謀奪其權,諷天子解道子揚州、司徒,而道子不之覺元顯自以少年頓居權重,慮有譏議,于是以琅邪王領司徒,元顯自為揚州刺史。

    既而道子酒醒,方知去職,于是大怒,而無如之何。

    廬江太守會稽張法順以刀筆之才,為元顯謀主,交結朋援,多樹親黨,自桓謙以下,諸貴遊皆斂衽請交。

    元顯性苛刻,生殺自己,法順屢谏,不納。

    又發東土諸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