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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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諸侯止食租奉,甚者至乘牛車。

    是以王莽得擅本朝,遂其奸謀,傾蕩天下,毒流生靈。

    光武紹起,雖封樹子弟,而不建成國之制,祚亦不延。

    魏氏承之,圈閉親戚,幽囚子弟,是以神器速傾,天命移在陛下。

    長短之應,禍福之徵,可見于此。

    又魏氏雖正位居體,南面稱帝,然三方未賓,正朔有所不加,實有戰國相持之勢。

    大晉之興,宣帝定燕,太祖平蜀,陛下滅吳,可謂功格天地,土廣三王,舟車所至,人迹所及,皆為臣妾,四海大同,始于今日。

    宜承大勳之籍,及陛下聖明之時,開啟土宇,使同姓必王,建久安于萬載,垂長世于無窮。

     臣又聞國有任臣則安,有重臣則亂。

    而王制,人君立子以嫡不以長,立嫡以長不以賢,此事情之不可易者也。

    而賢明至少,不肖至衆,此固天理之常也。

    物類相求,感應而至,又自然也。

    是以暗君在位,則重臣盈朝;明後臨政,則任臣列職。

    夫任臣之與重臣,俱執國統而立斷者也。

    然成敗相反,邪正相背,其故何也?重臣假所資以樹私,任臣因所籍以盡公。

    盡公者,政之本也;樹私者,亂之源也。

    推斯言之,則泰日少,亂日多,政教漸穨,欲國之無危,不可得也。

    又非徒唯然而已。

    借令愚劣之嗣,蒙先哲之遺緒,得中賢之佐,而樹國本根不深,無幹輔之固,則所謂任臣者化而為重臣矣。

    何則?國有可傾之勢,則執權者見疑,衆疑難以自信,而甘受死亡者非人情故也。

    若乃建基既厚,籓屏強禦,雖置幼君赤子而天下不懼,曩之所謂重臣者,今悉反忠而為任臣矣。

    何則?理無危勢,懷不自猜,忠誠得著,不惕于邪故也。

    聖王知賢哲之不世及,故立相持之勢以禦其臣。

    是以五等既列,臣無忠慢,同于竭節,以徇其上。

    群後既建,繼體賢鄙,亦均一契,等于無慮。

    且樹國苟固,則所任之臣,得賢益理,次委中智,亦足以安。

    何則?勢固易持故也。

     然則建邦苟盡其理,則無向不可。

    是以周室自成、康以下,逮至宣王,宣王之後,到于赧王,其間曆載,朝無名臣,而宗廟不隕者,諸侯維持之也。

    故曰,為社稷計,莫若建國。

    夫邪正逆順者,人心之所系服也。

    今之建置,宜審量事勢,使諸侯率義而動,同忿俱奮,令其力足以維帶京邑。

    若包藏禍心,惕于邪而起,孤立無黨,所蒙之籍不足獨以有為。

    然齊此甚難,陛下宜與達古今善識事勢之士深共籌之。

    建侯之理,使君樂其國,臣榮其朝,各流福祚,傳之無窮。

    上下一心,愛國如家,視百姓如子,然後能保荷天祿,兼翼王室。

    今諸王裂土,皆兼于古之諸侯,而君賤其爵,臣恥其位,莫有安志,其故何也?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故也。

    今之建置,宜使率由舊章,一如古典。

    然人心系常,不累十年,好惡未改,情願未移。

    臣之愚慮,以為宜早創大制,遲回衆望,猶在十年之外,然後能令君臣各安其位,榮其所蒙,上下相持,用成籓輔。

    如今之為,适足以虧天府之藏,徒棄谷帛之資,無補鎮國衛上之勢也。

     古者封建既定,各有其國,後雖王之子孫,無複尺土,此今事之必不行者也。

    若推親疏,轉有所廢,以有所樹,則是郡縣之職,非建國之制。

    今宜豫開此地,令十世之内,使親者得轉處近。

    十世之遠,近郊地盡,然後親疏相維,不得複如十世之内。

    然猶樹親有所,遲天下都滿,已彌數百千年矣。

    今方始封而親疏倒施,甚非所宜。

    宜更大量天下土田方裡之數,都更裂土分人,以王同姓,使親疏遠近不錯其宜,然後可以永安。

    古者封國,大者不過土方百裡,然後人數殷衆,境内必盈其力,足以備充制度。

    今雖一國周環近将千裡,然力實寡,不足以奉國典。

    所遇不同,故當因時制宜,以盡事适今。

    宜令諸王國容少而軍容多,然于古典所應有者悉立其制,然非急所須,漸而備之,不得頓設也。

    須車甲器械既具,群臣乃服彩章;倉廪已實,乃營宮室;百姓已足,乃備官司;境内充實,乃作禮樂。

    唯宗廟社稷,則先建之。

    至于境内之政,官人用才,自非内史、國相命于天子,其餘衆職及死生之斷、谷帛資實、慶賞刑威、非封爵者,悉得專之。

    今臣所舉二端,蓋事之大較,其所不載,應在二端之屬者,以此為率。

    今諸國本一郡之政耳,若備舊典,則官司以數,事所不須,而以虛制損實力。

    至于慶賞刑斷,所以衛下之權,不重則無以威衆人而衛上。

    故臣之愚慮,欲令諸侯權具,國容少而軍容多,然亦終于必備今事為宜。

     周之建侯,長享其國,與王者并,遠者僅将千載,近者猶數百年;漢之諸王,傳祚暨至曾玄。

    人性不甚相遠,古今一揆,而短長甚違,其故何邪?立意本殊而制不同故也。

    周之封建,使國重于君,公侯之身輕于社稷,故無道之君不免誅放。

    敦興滅繼絕之義,故國祚不泯。

    不免誅放,則群後思懼;胤嗣必繼,是無亡國也。

    諸侯思懼,然後軌道,下無亡國,天子乘之,理勢自安,此周室所以長在也。

    漢之樹置君國,輕重不殊,故諸王失度,陷于罪戮,國随以亡。

    不崇興滅繼絕之序,故下無固國。

    下無固國,天子居上,勢孤無輔,故奸臣擅朝,易傾大業。

    今宜反漢之弊,修周舊迹。

    國君雖或失道,陷于誅絕,又無子應除,苟有始封支胤,不問遠近,必紹其祚。

    若無遺類,則虛建之,須皇子生,以繼其統,然後建國無滅。

    又班固稱“諸侯失國亦猶網密”,今又宜都寬其檢。

    且建侯之理,本經盛衰,大制都定,班之群後,著誓丹青,書之玉版,藏之金匮,置諸宗廟,副在有司。

    寡弱小國猶不可危,豈況萬乘之主!承難傾之邦而加其上,則自然永久居重固之安,可謂根深華嶽而四維之也。

    臣之愚,願陛下置天下于自安之地,寄大業于固成之勢,則可以無遺憂矣。

     今閻闾少名士,官司無高能,其故何也?清議不肅,人不立德,行在取容,故無名士。

    下不專局,又無考課,吏不竭節,故無高能。

    無高能,則有疾世事;少名士,則後進無準,故臣思立吏課而肅清議。

    夫欲富貴而惡貧賤,人理然也。

    聖王大谙物情,知不可去,故直同公私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