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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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毅(子暾)程衛和峤武陔任恺崔洪郭奕侯史光何攀
劉毅,字仲雄,東萊掖人。
漢城陽景王章之後。
父喈,丞相屬。
毅幼有孝行,少厲清節,然好臧否人物,王公貴人望風憚之。
僑居平陽,太守杜恕請為功曹,沙汰郡吏百餘人,三魏稱焉。
為之語曰:“但聞劉功曹,不聞杜府君。
”魏末,本郡察孝廉,辟司隸都官從事,京邑肅然。
毅将彈河南尹,司隸不許,曰:“攫獸之犬,鼷鼠蹈其背。
”毅曰:“既能攫獸,又能殺鼠,何損于犬!”投傳而去。
同郡王基薦毅于公府,曰:“毅方正亮直,介然不群,言不苟合,行不苟容。
往日僑仕平陽,為郡股肱,正色立朝,舉綱引墨,硃紫有分,《鄭》、《衛》不雜,孝弟著于邦族,忠貞效于三魏。
昔孫陽取骐骥于吳坂,秦穆拔百裡于商旅。
毅未遇知己,無所自呈。
前已口白,謹複申請。
”太常鄭袤舉博士,文帝辟為相國掾,辭疾,積年不就。
時人謂毅忠于魏氏,而帝怒其顧望,将加重辟。
毅懼,應命,轉主薄。
武帝受禅,為尚書郎、驸馬都尉,遷散騎常侍、國子祭酒。
帝以毅忠蹇正直,使掌谏官。
轉城門校尉,遷太仆,拜尚書,坐事免官。
鹹甯初,複為散騎常侍、博士祭酒。
轉司隸校尉,糾正豪右,京師肅然。
司部守令望風投印绶者甚衆,時人以毅方之諸葛豐、蓋寬饒。
皇太子朝,鼓吹将入東掖門,毅以為不敬,止之于門外,奏劾保傅以下。
诏赦之,然後得入。
帝嘗南郊,禮畢,喟然問毅曰:“卿以朕方漢何帝也?”對曰:“可方桓、靈。
”帝曰:“吾雖德不及古人,猶克己為政。
又平吳會,混一天下。
方之桓、靈,其已甚乎!”對曰:“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
以此言之,殆不如也。
”帝大笑曰:“桓靈之世,不聞此言。
今有直臣,故不同也。
”散騎常侍鄒湛進曰:“世談以陛下比漢文帝,人心猶不多同。
昔馮唐答文帝,雲不能用頗牧而文帝怒,今劉毅言犯順而陛下歡。
然以此相校,聖德乃過之矣。
”帝曰:“我平天下而不封禅,焚雉頭裘,行布衣禮,卿初無言。
今于小事,何見褒之甚?”湛曰:“臣聞猛獸在田,荷戈而出,凡人能之。
蜂虿作于懷袖,勇夫為之驚駭,出于意外故也。
夫君臣有自然之尊卑,言語有自然之逆順。
向劉毅始言,臣等莫不變色。
陛下發不世之诏,出思慮之表,臣之喜慶,不亦宜乎!” 在職六年,遷尚書左仆射。
時龍見武庫井中,帝親觀之,有喜色。
百官将賀,毅獨表曰:“昔龍降鄭時門之外,子産不賀。
龍降夏庭,沫流不禁,蔔藏其漦,至周幽王,禍釁乃發。
《易》稱‘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證據舊典,無賀龍之禮。
”诏報曰:“正德未修,誠未有以膺受嘉祥。
省來示,以為瞿然。
賀慶之事,宜詳依典義,動靜數示。
”尚書郎劉漢等議,以為:“龍體既蒼,雜以素文,意者大晉之行,戢武興文之應也。
而毅乃引衰世妖異,以疑今之吉祥。
又以龍在井為潛,皆失其意。
潛之為言,隐而不見。
今龍彩質明煥,示人以物,非潛之謂也。
毅應推處。
”诏不聽。
後陰氣解而複合,毅上言:“必有阿黨之臣,奸以事君者,當誅而不誅故也。
毅以魏立九品,權時之制,未見得人,而有八損,乃上疏曰: 臣聞:立政者,以官才為本,官才有三難,而興替之所由也。
人物難知,一也;愛憎難防,二也;情僞難明,三也。
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榮辱在手。
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勢。
愛憎決于心,情僞由于己。
公無考校之負,私無告讦之忌。
用心百态,求者萬端。
廉讓之風滅,苟且之欲成。
天下讻讻,但争品位,不聞推讓,竊為聖朝恥之。
夫名狀以當才為清,品輩以得實為平,安危之要,不可不明。
清平者,政化之美也;枉濫者,亂敗之惡也,不可不察。
然人才異能,備體者釁。
器有大小,達有早晚。
前鄙後修,宜受日新之報;抱正違時,宜有質直之稱;度遠阙小,宜得殊俗之狀;任直不飾,宜得清實之譽;行寡才優,宜獲器任之用。
是以三仁殊途而同歸,四子異行而均義。
陳平、韓信笑侮于邑裡,而收功于帝王;屈原、伍胥不容于人主,而顯名于竹帛,是笃論之所明也。
今之中正,不精才實,務依黨利,不均稱尺,備随愛憎。
所欲與者,獲虛以成譽;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
高下逐強弱,是非由愛憎。
随世興衰,不顧才實,衰則削下,興則扶上,一人之身,旬日異狀。
或以貨賂自通,或以計協登進,附托者必達,守道者困悴。
無報于身,必見割奪。
有私于己,必得其欲。
是以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
暨時有之,皆曲有故。
慢主罔時,實為亂源。
損政之道一也。
置州都者,取州裡清議,鹹所歸服,将以鎮異同,一言議。
不謂一人之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審便坐之。
若然,自仲尼以上,至于庖犧,莫不有失,則皆不堪,何獨責于中人者哉!若殊不修,自可更選。
今重其任而輕其人,所立品格,還訪刁攸。
攸非州裡之所歸,非職分之所置。
今訪之,歸正于所不服,決事于所不職,以長讒構之源,以生乖争之兆,似非立都之本旨,理俗之深防也。
主者既善刁攸,攸之所下而複選以二千石,已有數人。
劉良上攸之所下,石公罪攸之所行,駁違之論橫于州裡,嫌雠之隙結于大臣。
夫桑妾之訟,禍及吳、楚;鬥雞之變,難興魯邦。
況乃人倫交争而部黨興,刑獄滋生而禍根結。
損政之道二也。
本立格之體,将謂人倫有序,若貫魚成次也。
為九品者,取下者為格,謂才德有優劣,倫輩有首尾。
今之中正,務自遠者,則抑割一國,使無上人;穢
漢城陽景王章之後。
父喈,丞相屬。
毅幼有孝行,少厲清節,然好臧否人物,王公貴人望風憚之。
僑居平陽,太守杜恕請為功曹,沙汰郡吏百餘人,三魏稱焉。
為之語曰:“但聞劉功曹,不聞杜府君。
”魏末,本郡察孝廉,辟司隸都官從事,京邑肅然。
毅将彈河南尹,司隸不許,曰:“攫獸之犬,鼷鼠蹈其背。
”毅曰:“既能攫獸,又能殺鼠,何損于犬!”投傳而去。
同郡王基薦毅于公府,曰:“毅方正亮直,介然不群,言不苟合,行不苟容。
往日僑仕平陽,為郡股肱,正色立朝,舉綱引墨,硃紫有分,《鄭》、《衛》不雜,孝弟著于邦族,忠貞效于三魏。
昔孫陽取骐骥于吳坂,秦穆拔百裡于商旅。
毅未遇知己,無所自呈。
前已口白,謹複申請。
”太常鄭袤舉博士,文帝辟為相國掾,辭疾,積年不就。
時人謂毅忠于魏氏,而帝怒其顧望,将加重辟。
毅懼,應命,轉主薄。
武帝受禅,為尚書郎、驸馬都尉,遷散騎常侍、國子祭酒。
帝以毅忠蹇正直,使掌谏官。
轉城門校尉,遷太仆,拜尚書,坐事免官。
鹹甯初,複為散騎常侍、博士祭酒。
轉司隸校尉,糾正豪右,京師肅然。
司部守令望風投印绶者甚衆,時人以毅方之諸葛豐、蓋寬饒。
皇太子朝,鼓吹将入東掖門,毅以為不敬,止之于門外,奏劾保傅以下。
诏赦之,然後得入。
帝嘗南郊,禮畢,喟然問毅曰:“卿以朕方漢何帝也?”對曰:“可方桓、靈。
”帝曰:“吾雖德不及古人,猶克己為政。
又平吳會,混一天下。
方之桓、靈,其已甚乎!”對曰:“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
以此言之,殆不如也。
”帝大笑曰:“桓靈之世,不聞此言。
今有直臣,故不同也。
”散騎常侍鄒湛進曰:“世談以陛下比漢文帝,人心猶不多同。
昔馮唐答文帝,雲不能用頗牧而文帝怒,今劉毅言犯順而陛下歡。
然以此相校,聖德乃過之矣。
”帝曰:“我平天下而不封禅,焚雉頭裘,行布衣禮,卿初無言。
今于小事,何見褒之甚?”湛曰:“臣聞猛獸在田,荷戈而出,凡人能之。
蜂虿作于懷袖,勇夫為之驚駭,出于意外故也。
夫君臣有自然之尊卑,言語有自然之逆順。
向劉毅始言,臣等莫不變色。
陛下發不世之诏,出思慮之表,臣之喜慶,不亦宜乎!” 在職六年,遷尚書左仆射。
時龍見武庫井中,帝親觀之,有喜色。
百官将賀,毅獨表曰:“昔龍降鄭時門之外,子産不賀。
龍降夏庭,沫流不禁,蔔藏其漦,至周幽王,禍釁乃發。
《易》稱‘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證據舊典,無賀龍之禮。
”诏報曰:“正德未修,誠未有以膺受嘉祥。
省來示,以為瞿然。
賀慶之事,宜詳依典義,動靜數示。
”尚書郎劉漢等議,以為:“龍體既蒼,雜以素文,意者大晉之行,戢武興文之應也。
而毅乃引衰世妖異,以疑今之吉祥。
又以龍在井為潛,皆失其意。
潛之為言,隐而不見。
今龍彩質明煥,示人以物,非潛之謂也。
毅應推處。
”诏不聽。
後陰氣解而複合,毅上言:“必有阿黨之臣,奸以事君者,當誅而不誅故也。
毅以魏立九品,權時之制,未見得人,而有八損,乃上疏曰: 臣聞:立政者,以官才為本,官才有三難,而興替之所由也。
人物難知,一也;愛憎難防,二也;情僞難明,三也。
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榮辱在手。
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勢。
愛憎決于心,情僞由于己。
公無考校之負,私無告讦之忌。
用心百态,求者萬端。
廉讓之風滅,苟且之欲成。
天下讻讻,但争品位,不聞推讓,竊為聖朝恥之。
夫名狀以當才為清,品輩以得實為平,安危之要,不可不明。
清平者,政化之美也;枉濫者,亂敗之惡也,不可不察。
然人才異能,備體者釁。
器有大小,達有早晚。
前鄙後修,宜受日新之報;抱正違時,宜有質直之稱;度遠阙小,宜得殊俗之狀;任直不飾,宜得清實之譽;行寡才優,宜獲器任之用。
是以三仁殊途而同歸,四子異行而均義。
陳平、韓信笑侮于邑裡,而收功于帝王;屈原、伍胥不容于人主,而顯名于竹帛,是笃論之所明也。
今之中正,不精才實,務依黨利,不均稱尺,備随愛憎。
所欲與者,獲虛以成譽;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
高下逐強弱,是非由愛憎。
随世興衰,不顧才實,衰則削下,興則扶上,一人之身,旬日異狀。
或以貨賂自通,或以計協登進,附托者必達,守道者困悴。
無報于身,必見割奪。
有私于己,必得其欲。
是以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
暨時有之,皆曲有故。
慢主罔時,實為亂源。
損政之道一也。
置州都者,取州裡清議,鹹所歸服,将以鎮異同,一言議。
不謂一人之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審便坐之。
若然,自仲尼以上,至于庖犧,莫不有失,則皆不堪,何獨責于中人者哉!若殊不修,自可更選。
今重其任而輕其人,所立品格,還訪刁攸。
攸非州裡之所歸,非職分之所置。
今訪之,歸正于所不服,決事于所不職,以長讒構之源,以生乖争之兆,似非立都之本旨,理俗之深防也。
主者既善刁攸,攸之所下而複選以二千石,已有數人。
劉良上攸之所下,石公罪攸之所行,駁違之論橫于州裡,嫌雠之隙結于大臣。
夫桑妾之訟,禍及吳、楚;鬥雞之變,難興魯邦。
況乃人倫交争而部黨興,刑獄滋生而禍根結。
損政之道二也。
本立格之體,将謂人倫有序,若貫魚成次也。
為九品者,取下者為格,謂才德有優劣,倫輩有首尾。
今之中正,務自遠者,則抑割一國,使無上人;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