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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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親,故暠年三十五不得調,晚為中書通事郎。
泰始初,遷冗從仆射。
少為武帝所禮,曆黃門侍郎、散騎常侍、前軍将軍、侍中、南中郎将、都督河北諸軍事。
父疾笃辄還,仍遭喪舊例,葬訖複任,暠固辭,迕旨。
初,表有賜客在鬲,使暠因縣令袁毅錄名,三客各代以奴。
及毅以貨赇緻罪,獄辭迷謬,不複顯以奴代客,直言送三奴與暠,而毅亦盧氏婿也。
又中書監荀勖先為中子求暠女,暠不許,為恨,因密啟帝,以袁毅貨赇者多,不可盡罪,宜責最所親者一人,因指暠當之。
又綠暠有違忤之咎,遂于喪服中免暠官,削爵土。
大鴻胪何遵奏暠免為庶人,不應襲封,請以表世孫混嗣表。
有司奏曰:“暠所坐除名削爵,一時之制。
暠為世子,著在名簿,不聽襲嗣,此為刑罰再加。
諸侯犯法,八議平處者,褒功重爵也。
嫡統非犯終身棄罪,廢之為重,依律應聽襲封。
”诏曰:“諸侯薨,子逾年即位,此古制也。
應即位而廢之,爵命皆去矣,何為罪罰再加?且吾之責暠,以肅貪穢,本不論常法也。
諸賢不能将明此意,乃更詭易禮律,不顧憲度,君命廢之,而群下複之,此為上下正相反也。
”于是有司奏免議者官,诏皆以贖論。
混以世孫當受封,逃避,斷發陽狂,病喑不能語,故得不拜,世鹹稱之。
暠栖遲家巷垂十載,教誨子孫,講誦經典。
集經書要事,名曰《善文》,行于世。
與陳勰共造豬闌于宅側,帝嘗出視之,問其故,左右以實對,帝心憐之。
帝後又登陵雲台,望見廙苜蓿園,阡陌甚整,依然感舊。
太康初大赦,乃得襲封。
久之,拜城門校尉,遷左衛将軍。
數年,以為中書監。
惠帝即位,加侍中、光祿大夫、尚書令,進爵為公。
暠應楊駿召,不時還,有司奏免官。
尋遷太子少傅,加散騎常侍,動遵禮典,得傅導之義。
後年衰病笃,诏遣太醫療病,進位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時河南尹韓壽因托賈後求以女配暠孫陶,暠距而不許,後深以為恨,故遂不登台司。
年七十五卒,谥曰元。
三子:混、荟、恆。
混字敬倫,嗣父爵,清貞簡正,曆位侍中、尚書,卒官。
子陶嗣,補鞏令,沒于石勒。
荟字敬叔,為河南尹。
與荀籓、荀組俱避賊,至臨穎,父子并遇害。
恆字敬則,博學以清素為稱。
尚武帝女荥陽長公主,拜驸馬都尉。
元康初,東宮建,恆以選為太子賓友,賜爵關内侯,食邑百戶。
辟司徒王渾倉曹掾,屬除散騎侍郎,累遷散騎常侍、北軍中候,俄拜領軍,加散騎常侍。
愍帝即位,以恆為尚書,進爵苑陵縣公。
頃之,劉聰逼長安,诏出恆為鎮軍将軍,領颍川太守,以為外援。
恆興合義軍,得二千人,未及西赴,而關中陷沒。
時群賊方盛,所在州郡相繼奔敗,恆亦欲棄郡東渡,而從兄轶為元帝所誅,以此為疑。
先書與骠騎将軍王導,導言于帝。
帝曰:“兄弟罪不相及,況群從乎!”即召恆,補光祿勳。
恆到,未及拜,更以為衛将軍,加散騎常侍、本州大中正。
尋拜太常,議立郊祀。
尚書刁協、國子祭酒杜彜議,須還洛乃修郊祀。
恆議,漢獻帝居許,即便郊柴,宜于此修立。
司徒荀組、骠騎将軍王導同恆議,遂定郊祀。
尋以疾求解,诏曰:“太常職主宗廟,烝嘗敬重,而華恆所疾,不堪親奉職事。
夫子稱‘吾不與祭,如不祭’,況宗伯之任職所司邪!今轉恆為廷尉。
”頃之,加特進。
太甯初,遷骠騎将軍,加散騎常侍,督石頭水陸諸軍事。
王敦表轉恆為護軍,疾病不拜。
授金紫光祿大夫,又領太子太保。
成帝即位,加散騎常侍,領國子祭酒。
鹹和初,以愍帝時賜爵進封一皆削除,恆更以讨王敦功封苑陵縣侯,複領太常。
蘇峻之亂,恆侍帝左右,從至石頭,備履艱危,困悴逾年。
初,恆為州大中正,鄉人任讓輕薄無行,為恆所黜。
及讓在峻軍中,任勢多所殺害,見恆辄恭敬,不肆其虐。
鐘雅、劉超之死,亦将及恆,讓盡心救衛,故得免。
及帝加元服,又将納後。
寇難之後,典籍靡遺,婚冠之禮,無所依據。
恆推尋舊典,撰定禮儀,并郊廟辟雍朝廷軌則,事并施用。
遷左光祿大夫、開府,常侍如故,固讓未拜。
會卒,時年六十九,冊贈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谥曰敬。
恆清恪儉素,雖居顯列,常布衣蔬食,年老彌笃。
死之日,家無餘财,唯有書數百卷,時人以此貴之。
子俊嗣,為尚書郎。
俊子仰之,大長秋。
峤字叔駿,才學深博,少有令聞。
文帝為大将軍,辟為掾屬,補尚書郎,轉車騎從事中郎。
泰始初,賜爵關内侯。
遷太子中庶子。
出為安平太守。
辭親老不行,更拜散騎常侍,典中書著作,領國子博士,遷侍中。
太康末,武帝頗親宴樂,又多疾病。
屬小瘳,峤與侍臣表賀,因微谏曰:“伏惟聖體漸就平和,上下同慶,不覺抃舞。
臣等愚戆,竊有微懷,以為收功于所忽,事乃無悔;慮福于垂成,祚乃日新。
唯願陛下深垂聖明,遠思所忽之悔,以成日新之福。
沖靜和氣,啬養精神,頤身于清簡之宇,留心于虛曠之域。
無厭世俗常戒,以忽群下之言,則豐慶日延,天下幸甚!”帝手诏報曰:“辄自消息,無所為慮。
”元康初,封宣昌亭侯。
誅楊駿,改封樂鄉侯,遷尚書。
泰始初,遷冗從仆射。
少為武帝所禮,曆黃門侍郎、散騎常侍、前軍将軍、侍中、南中郎将、都督河北諸軍事。
父疾笃辄還,仍遭喪舊例,葬訖複任,暠固辭,迕旨。
初,表有賜客在鬲,使暠因縣令袁毅錄名,三客各代以奴。
及毅以貨赇緻罪,獄辭迷謬,不複顯以奴代客,直言送三奴與暠,而毅亦盧氏婿也。
又中書監荀勖先為中子求暠女,暠不許,為恨,因密啟帝,以袁毅貨赇者多,不可盡罪,宜責最所親者一人,因指暠當之。
又綠暠有違忤之咎,遂于喪服中免暠官,削爵土。
大鴻胪何遵奏暠免為庶人,不應襲封,請以表世孫混嗣表。
有司奏曰:“暠所坐除名削爵,一時之制。
暠為世子,著在名簿,不聽襲嗣,此為刑罰再加。
諸侯犯法,八議平處者,褒功重爵也。
嫡統非犯終身棄罪,廢之為重,依律應聽襲封。
”诏曰:“諸侯薨,子逾年即位,此古制也。
應即位而廢之,爵命皆去矣,何為罪罰再加?且吾之責暠,以肅貪穢,本不論常法也。
諸賢不能将明此意,乃更詭易禮律,不顧憲度,君命廢之,而群下複之,此為上下正相反也。
”于是有司奏免議者官,诏皆以贖論。
混以世孫當受封,逃避,斷發陽狂,病喑不能語,故得不拜,世鹹稱之。
暠栖遲家巷垂十載,教誨子孫,講誦經典。
集經書要事,名曰《善文》,行于世。
與陳勰共造豬闌于宅側,帝嘗出視之,問其故,左右以實對,帝心憐之。
帝後又登陵雲台,望見廙苜蓿園,阡陌甚整,依然感舊。
太康初大赦,乃得襲封。
久之,拜城門校尉,遷左衛将軍。
數年,以為中書監。
惠帝即位,加侍中、光祿大夫、尚書令,進爵為公。
暠應楊駿召,不時還,有司奏免官。
尋遷太子少傅,加散騎常侍,動遵禮典,得傅導之義。
後年衰病笃,诏遣太醫療病,進位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時河南尹韓壽因托賈後求以女配暠孫陶,暠距而不許,後深以為恨,故遂不登台司。
年七十五卒,谥曰元。
三子:混、荟、恆。
混字敬倫,嗣父爵,清貞簡正,曆位侍中、尚書,卒官。
子陶嗣,補鞏令,沒于石勒。
荟字敬叔,為河南尹。
與荀籓、荀組俱避賊,至臨穎,父子并遇害。
恆字敬則,博學以清素為稱。
尚武帝女荥陽長公主,拜驸馬都尉。
元康初,東宮建,恆以選為太子賓友,賜爵關内侯,食邑百戶。
辟司徒王渾倉曹掾,屬除散騎侍郎,累遷散騎常侍、北軍中候,俄拜領軍,加散騎常侍。
愍帝即位,以恆為尚書,進爵苑陵縣公。
頃之,劉聰逼長安,诏出恆為鎮軍将軍,領颍川太守,以為外援。
恆興合義軍,得二千人,未及西赴,而關中陷沒。
時群賊方盛,所在州郡相繼奔敗,恆亦欲棄郡東渡,而從兄轶為元帝所誅,以此為疑。
先書與骠騎将軍王導,導言于帝。
帝曰:“兄弟罪不相及,況群從乎!”即召恆,補光祿勳。
恆到,未及拜,更以為衛将軍,加散騎常侍、本州大中正。
尋拜太常,議立郊祀。
尚書刁協、國子祭酒杜彜議,須還洛乃修郊祀。
恆議,漢獻帝居許,即便郊柴,宜于此修立。
司徒荀組、骠騎将軍王導同恆議,遂定郊祀。
尋以疾求解,诏曰:“太常職主宗廟,烝嘗敬重,而華恆所疾,不堪親奉職事。
夫子稱‘吾不與祭,如不祭’,況宗伯之任職所司邪!今轉恆為廷尉。
”頃之,加特進。
太甯初,遷骠騎将軍,加散騎常侍,督石頭水陸諸軍事。
王敦表轉恆為護軍,疾病不拜。
授金紫光祿大夫,又領太子太保。
成帝即位,加散騎常侍,領國子祭酒。
鹹和初,以愍帝時賜爵進封一皆削除,恆更以讨王敦功封苑陵縣侯,複領太常。
蘇峻之亂,恆侍帝左右,從至石頭,備履艱危,困悴逾年。
初,恆為州大中正,鄉人任讓輕薄無行,為恆所黜。
及讓在峻軍中,任勢多所殺害,見恆辄恭敬,不肆其虐。
鐘雅、劉超之死,亦将及恆,讓盡心救衛,故得免。
及帝加元服,又将納後。
寇難之後,典籍靡遺,婚冠之禮,無所依據。
恆推尋舊典,撰定禮儀,并郊廟辟雍朝廷軌則,事并施用。
遷左光祿大夫、開府,常侍如故,固讓未拜。
會卒,時年六十九,冊贈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谥曰敬。
恆清恪儉素,雖居顯列,常布衣蔬食,年老彌笃。
死之日,家無餘财,唯有書數百卷,時人以此貴之。
子俊嗣,為尚書郎。
俊子仰之,大長秋。
峤字叔駿,才學深博,少有令聞。
文帝為大将軍,辟為掾屬,補尚書郎,轉車騎從事中郎。
泰始初,賜爵關内侯。
遷太子中庶子。
出為安平太守。
辭親老不行,更拜散騎常侍,典中書著作,領國子博士,遷侍中。
太康末,武帝頗親宴樂,又多疾病。
屬小瘳,峤與侍臣表賀,因微谏曰:“伏惟聖體漸就平和,上下同慶,不覺抃舞。
臣等愚戆,竊有微懷,以為收功于所忽,事乃無悔;慮福于垂成,祚乃日新。
唯願陛下深垂聖明,遠思所忽之悔,以成日新之福。
沖靜和氣,啬養精神,頤身于清簡之宇,留心于虛曠之域。
無厭世俗常戒,以忽群下之言,則豐慶日延,天下幸甚!”帝手诏報曰:“辄自消息,無所為慮。
”元康初,封宣昌亭侯。
誅楊駿,改封樂鄉侯,遷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