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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碛要害之處,并以鐵鎖橫截之,又作鐵錐長丈餘,暗置江中,以逆距船。
先是,羊祜獲吳間諜,具知情狀。
濬乃作大筏數十,亦方百餘步,縛草為人,被甲持杖,令善水者以筏先行,筏遇鐵錐,錐辄著筏去。
又作火炬,長十餘丈,大數十圍,灌以麻油,在船前,遇鎖,然炬燒之,須臾,融液斷絕,于是船無所礙。
二月庚申,克吳西陵,獲其鎮南将軍留憲、征南将軍成據、宜都太守虞忠。
壬戌,克荊門、夷道二城,獲監軍陸晏。
乙醜,克樂鄉,獲水軍督陸景。
平西将軍施洪等來降。
乙亥,诏進濬為平東将軍、假節、都督益梁諸軍事。
濬自發蜀,兵不血刃,攻無堅城,夏口、武昌,無相支抗。
于是順流鼓棹,徑造三山。
皓遣遊擊将軍張象率舟軍萬人禦濬,象軍望旗而降。
皓聞濬軍旌旗器甲,屬天滿江,威勢甚盛,莫不破膽。
用光祿薛瑩、中書令胡沖計,送降文于濬曰:“吳郡孫皓叩頭死罪。
昔漢室失禦,九州幅裂,先人因時略有江南,遂阻山河,與魏乖隔。
大晉龍興,德覆四海,暗劣偷安,未喻天命。
至于今者,猥煩六軍,衡蓋露次,還臨江渚。
舉國震惶,假息漏刻,敢緣天朝,含弘光大。
謹遣私署太常張夔等奉所佩玺绶,委質請命。
”壬寅,濬入于石頭。
皓乃備亡國之禮,素車白馬,肉袒面縛,銜璧牽羊,大夫衰服,士輿榇,率其僞太子瑾、瑾弟魯王虔等二十一人,造于壘門。
濬躬解其縛,受璧焚榇,送于京師。
收其圖籍,封其府庫,軍無私焉。
帝遣使者犒濬軍。
初,诏書使濬下建平,受杜預節度,至秣陵,受王渾節度。
預至江陵,謂諸将帥曰:“若濬得下建平,則順流長驅,威名已著,不宜令受制于我。
若不能克,則無緣得施節度。
”濬至西陵,預與之書曰:‘足下既摧其西籓,便當徑取秣陵,讨累世之逋寇,釋吳人于塗炭。
自江入淮,逾于泗汴,溯河而上,振旅還都,亦曠世一事也。
”濬大悅,表呈預書。
及濬将至秣陵,王渾遣信要令暫過論事,濬舉帆直指,報曰:“風利,不得泊也。
”王渾久破皓中軍,斬張悌等,頓兵不敢進。
而濬乘勝納降,渾恥而且忿,乃表濬違诏不受節度,誣罪狀之。
有司遂按濬檻車征,帝弗許,诏讓濬曰:“伐國事重,宜令有一。
前诏使将軍受安車将軍渾節度,渾思謀深重,案甲以待将軍。
雲何徑前,不從渾命,違制昧利,甚失大義。
将軍功勳,簡在朕心,當率由诏書,崇成王法,而于事終恃功肆意,朕将何以令天下?”濬上書自理曰: 臣前被庚戌诏書曰:“軍人乘勝,猛氣盆壯,便當順流長骛,直造秣陵。
”臣被诏之日,即便東下。
又前被诏書雲“太尉賈充總統諸方,自鎮東大将軍伷及渾、濬、彬等皆受充節度”,無令臣别受渾節度之文。
臣自連巴丘,所向風靡,知孫皓窮踧,勢無所至。
十四日至牛渚,去秣陵二百裡,宿設部分,為攻取節度。
前至三山,見渾軍在北岸,遣書與臣,可暫來過,共有所議,亦不語臣當受節度之意。
臣水軍風發,乘勢造賊城,加宿設部分行有次第,無緣得于長流之中回船過渾,令首尾斷絕。
須臾之間,皓遣使歸命。
臣即報渾書,并寫皓箋,具以示渾,使速來,當于石頭相待。
軍以日中至秣陵,暮乃被渾所下當受節度之符,欲令臣明十六日悉将所領,還圍石頭,備皓越逸。
又索蜀兵及鎮南諸軍人名定見。
臣以為皓已來首都亭,無緣共合空圍。
又兵人定見,不可倉卒,皆非當今之急,不可承用。
中诏謂臣忽棄明制,專擅自由。
伏讀嚴诏,驚怖悚忄栗,不知軀命當所投厝。
豈惟老臣獨懷戰灼,三軍上下鹹盡喪氣。
臣受國恩,任重事大,常恐托付不效,孤負聖朝,故投身死地,轉戰萬裡,被蒙寬恕之恩,得從臨履之宜。
是以憑賴威靈,幸而能濟,皆是陛下神策廟算。
臣承指授,效鷹犬之用耳,有何勳勞而恃功肆意,甯敢昧利而違聖诏。
臣以十五日至秣陵,而诏書以十六日起洛陽,其間懸闊,不相赴接,則臣之罪責宜蒙察恕。
假令孫皓猶有螳螂舉斧之勢,而臣輕軍單入,有所虧喪,罪之可也。
臣所統八萬餘人,乘勝席卷。
皓以衆叛親離,無複羽翼,匹夫獨立,不能庇其妻子,雀鼠貪生,苟乞一活耳。
而江北諸軍不知其虛實,不早縛取,自為小誤。
臣至便得,更見怨恚,并雲守賊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言語噂?沓,不可聽聞。
案《春秋》之義,大夫出疆,由有專辄。
臣雖愚蠢,以為事君之道,唯當竭節盡忠,奮不顧身,量力受任,臨事制宜,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若其顧護嫌疑,以避咎責,此是人臣不忠之利,實非明主社稷之福也。
臣不自料,忘其鄙劣,披布丹心,輸寫肝腦,欲竭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貞,庶必掃除兇逆,清一宇宙,願令聖世與唐虞比隆。
陛下粗察臣之愚款,而識其欲自效之誠,是以授臣以方牧之任,委臣以征讨之事。
雖燕主之信樂毅,漢祖之任蕭何,無以加焉。
受恩深重,死且不報,而以頑疏,舉錯失宜。
陛下弘恩,财加切讓,惶怖怔營,無地自厝,願陛下明臣赤心而已。
渾又騰周浚書,雲濬軍得吳寶物。
濬複表曰: 被壬戌诏書,下安東将所上揚州刺史周浚書,謂臣諸軍得孫皓寶物,又謂牙門将李高放火燒皓僞宮。
辄公文上尚書,具列本末。
又聞渾案陷上臣。
臣受性愚忠,行事舉動,信心而前,期于不負神明而已。
秣陵之事,皆如前所表,而惡直醜正,實繁有徒,欲構南箕,成此貝錦,公于聖世,反白為黑。
夫佞邪害國,自古而然。
故無極
先是,羊祜獲吳間諜,具知情狀。
濬乃作大筏數十,亦方百餘步,縛草為人,被甲持杖,令善水者以筏先行,筏遇鐵錐,錐辄著筏去。
又作火炬,長十餘丈,大數十圍,灌以麻油,在船前,遇鎖,然炬燒之,須臾,融液斷絕,于是船無所礙。
二月庚申,克吳西陵,獲其鎮南将軍留憲、征南将軍成據、宜都太守虞忠。
壬戌,克荊門、夷道二城,獲監軍陸晏。
乙醜,克樂鄉,獲水軍督陸景。
平西将軍施洪等來降。
乙亥,诏進濬為平東将軍、假節、都督益梁諸軍事。
濬自發蜀,兵不血刃,攻無堅城,夏口、武昌,無相支抗。
于是順流鼓棹,徑造三山。
皓遣遊擊将軍張象率舟軍萬人禦濬,象軍望旗而降。
皓聞濬軍旌旗器甲,屬天滿江,威勢甚盛,莫不破膽。
用光祿薛瑩、中書令胡沖計,送降文于濬曰:“吳郡孫皓叩頭死罪。
昔漢室失禦,九州幅裂,先人因時略有江南,遂阻山河,與魏乖隔。
大晉龍興,德覆四海,暗劣偷安,未喻天命。
至于今者,猥煩六軍,衡蓋露次,還臨江渚。
舉國震惶,假息漏刻,敢緣天朝,含弘光大。
謹遣私署太常張夔等奉所佩玺绶,委質請命。
”壬寅,濬入于石頭。
皓乃備亡國之禮,素車白馬,肉袒面縛,銜璧牽羊,大夫衰服,士輿榇,率其僞太子瑾、瑾弟魯王虔等二十一人,造于壘門。
濬躬解其縛,受璧焚榇,送于京師。
收其圖籍,封其府庫,軍無私焉。
帝遣使者犒濬軍。
初,诏書使濬下建平,受杜預節度,至秣陵,受王渾節度。
預至江陵,謂諸将帥曰:“若濬得下建平,則順流長驅,威名已著,不宜令受制于我。
若不能克,則無緣得施節度。
”濬至西陵,預與之書曰:‘足下既摧其西籓,便當徑取秣陵,讨累世之逋寇,釋吳人于塗炭。
自江入淮,逾于泗汴,溯河而上,振旅還都,亦曠世一事也。
”濬大悅,表呈預書。
及濬将至秣陵,王渾遣信要令暫過論事,濬舉帆直指,報曰:“風利,不得泊也。
”王渾久破皓中軍,斬張悌等,頓兵不敢進。
而濬乘勝納降,渾恥而且忿,乃表濬違诏不受節度,誣罪狀之。
有司遂按濬檻車征,帝弗許,诏讓濬曰:“伐國事重,宜令有一。
前诏使将軍受安車将軍渾節度,渾思謀深重,案甲以待将軍。
雲何徑前,不從渾命,違制昧利,甚失大義。
将軍功勳,簡在朕心,當率由诏書,崇成王法,而于事終恃功肆意,朕将何以令天下?”濬上書自理曰: 臣前被庚戌诏書曰:“軍人乘勝,猛氣盆壯,便當順流長骛,直造秣陵。
”臣被诏之日,即便東下。
又前被诏書雲“太尉賈充總統諸方,自鎮東大将軍伷及渾、濬、彬等皆受充節度”,無令臣别受渾節度之文。
臣自連巴丘,所向風靡,知孫皓窮踧,勢無所至。
十四日至牛渚,去秣陵二百裡,宿設部分,為攻取節度。
前至三山,見渾軍在北岸,遣書與臣,可暫來過,共有所議,亦不語臣當受節度之意。
臣水軍風發,乘勢造賊城,加宿設部分行有次第,無緣得于長流之中回船過渾,令首尾斷絕。
須臾之間,皓遣使歸命。
臣即報渾書,并寫皓箋,具以示渾,使速來,當于石頭相待。
軍以日中至秣陵,暮乃被渾所下當受節度之符,欲令臣明十六日悉将所領,還圍石頭,備皓越逸。
又索蜀兵及鎮南諸軍人名定見。
臣以為皓已來首都亭,無緣共合空圍。
又兵人定見,不可倉卒,皆非當今之急,不可承用。
中诏謂臣忽棄明制,專擅自由。
伏讀嚴诏,驚怖悚忄栗,不知軀命當所投厝。
豈惟老臣獨懷戰灼,三軍上下鹹盡喪氣。
臣受國恩,任重事大,常恐托付不效,孤負聖朝,故投身死地,轉戰萬裡,被蒙寬恕之恩,得從臨履之宜。
是以憑賴威靈,幸而能濟,皆是陛下神策廟算。
臣承指授,效鷹犬之用耳,有何勳勞而恃功肆意,甯敢昧利而違聖诏。
臣以十五日至秣陵,而诏書以十六日起洛陽,其間懸闊,不相赴接,則臣之罪責宜蒙察恕。
假令孫皓猶有螳螂舉斧之勢,而臣輕軍單入,有所虧喪,罪之可也。
臣所統八萬餘人,乘勝席卷。
皓以衆叛親離,無複羽翼,匹夫獨立,不能庇其妻子,雀鼠貪生,苟乞一活耳。
而江北諸軍不知其虛實,不早縛取,自為小誤。
臣至便得,更見怨恚,并雲守賊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言語噂?沓,不可聽聞。
案《春秋》之義,大夫出疆,由有專辄。
臣雖愚蠢,以為事君之道,唯當竭節盡忠,奮不顧身,量力受任,臨事制宜,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若其顧護嫌疑,以避咎責,此是人臣不忠之利,實非明主社稷之福也。
臣不自料,忘其鄙劣,披布丹心,輸寫肝腦,欲竭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貞,庶必掃除兇逆,清一宇宙,願令聖世與唐虞比隆。
陛下粗察臣之愚款,而識其欲自效之誠,是以授臣以方牧之任,委臣以征讨之事。
雖燕主之信樂毅,漢祖之任蕭何,無以加焉。
受恩深重,死且不報,而以頑疏,舉錯失宜。
陛下弘恩,财加切讓,惶怖怔營,無地自厝,願陛下明臣赤心而已。
渾又騰周浚書,雲濬軍得吳寶物。
濬複表曰: 被壬戌诏書,下安東将所上揚州刺史周浚書,謂臣諸軍得孫皓寶物,又謂牙門将李高放火燒皓僞宮。
辄公文上尚書,具列本末。
又聞渾案陷上臣。
臣受性愚忠,行事舉動,信心而前,期于不負神明而已。
秣陵之事,皆如前所表,而惡直醜正,實繁有徒,欲構南箕,成此貝錦,公于聖世,反白為黑。
夫佞邪害國,自古而然。
故無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