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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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渾(子濟)王濬唐彬 王渾,字玄沖,太原晉陽人也。
父昶,魏司空。
渾沈雅有器量。
襲父爵京陵侯,辟大将軍曹爽掾。
爽誅,随例免。
起為懷令,參文帝安東軍事,累遷散騎黃門侍郎、散騎常侍。
鹹熙中為越騎校尉。
武帝受禅,加揚烈将軍,遷徐州刺史。
時年荒歲饑,渾開倉振贍,百姓賴之。
泰始初,增封邑千八百戶。
久之,遷東中郎将,監淮北諸軍事,鎮許昌。
數陳損益,多見納用。
轉征虜将軍、監豫州諸軍事、假節,領豫州刺史。
渾與吳接境,宣布威信,前後降附甚多。
吳将薛瑩、魯淑衆号十萬,淑向弋陽,瑩向新息。
時州兵并放休息,衆裁一旅,浮淮潛濟,出其不意,瑩等不虞晉師之至。
渾擊破之,以功封次子尚為關内侯。
遷安東将軍、都督揚州諸軍事,鎮壽春。
吳人大佃皖城,圖為邊害。
渾遣揚州刺史應綽督淮南諸軍攻破之,并破諸别屯,焚其積谷百八十餘萬斛、稻苗四千餘頃、船六百餘艘。
渾遂陳兵東疆,視其地形險易,曆觀敵城,察攻取之勢。
及大舉伐吳,渾率師出橫江,遣參軍陳慎、都尉張喬攻尋陽濑鄉,又擊吳牙門将孔忠,皆破之,獲吳将周興等五人。
又遣殄吳護軍李純據高望城,讨吳将俞恭,破之,多所斬獲。
吳曆武将軍陳代、平虜将軍硃明懼而來降。
吳丞相張悌、大将軍孫震等率衆數萬指城陽,渾遣司馬孫疇、揚州刺史周浚擊破之,臨陣斬二将,及首虜七千八百級,吳人大震。
孫皓司徒何植、建威将軍孫晏送印節詣渾降。
既而王濬破石頭,降孫皓,威名益振。
明日,渾始濟江,登建鄴宮,酾酒高會。
自以先據江上,破皓中軍,案甲不進,緻在王濬之後。
意甚愧恨,有不平之色,頻奏濬罪狀,時人譏之。
帝下诏曰:“使持節、都督揚州諸軍事、安東将軍、京陵侯王渾,督率所統,遂逼秣陵,令賊孫皓救死自衛,不得分兵上赴,以成西軍之功,又摧大敵,獲張悌,使皓途窮勢盡,面縛乞降。
遂平定秣陵,功勳茂著。
其增封八千戶,進爵為公,封子澄為亭侯、弟湛為關内侯,賜絹八千匹。
”轉征東大将軍,複鎮壽陽。
渾不尚刑名,處斷明允。
時吳人新附,頗懷畏懼。
渾撫循羁旅,虛懷綏納,座無空席,門不停賓。
于是江東之士莫不悅附。
征拜尚書左仆射,加散騎常侍。
會朝臣立議齊王攸當之籓,渾上書谏曰:“伏承聖诏,憲章古典,進齊王攸為上公,崇其禮儀,遣攸之國。
昔周氏建國,大封諸姬,以籓帝室,永世作憲。
至于公旦,武王之弟,左右王事,輔濟大業,不使歸籓。
明至親義著,不可遠朝故也。
是故周公得以聖德光弼幼主,忠誠著于《金縢》,光述文武仁聖之德。
攸于大晉,姬旦之親也。
宜贊皇朝,與聞政事,實為陛下腹心不貳之臣。
且攸為人,修潔義信,加以懿親,志存忠貞。
今陛下出攸之國,假以都督虛号,而無典戎幹方之實,去離天朝,不預王政。
傷母弟至親之體,虧友于款笃之義,懼非陛下追述先帝、文明太後待攸之宿意也。
若以攸望重,于事宜出者,今以汝南王亮代攸。
亮,宣皇帝子,文皇帝弟,伷、駿各處方任,有内外之資,論以後慮,亦不為輕。
攸今之國,适足長異同之論,以損仁慈之美耳。
而令天下窺陛下有不崇親親之情,臣竊為陛下不取也。
若以妃後外親,任以朝政,則有王氏傾漢之權,呂産專朝之禍。
若以同姓至親,則有吳楚七國逆亂之殃。
曆觀古今,苟事輕重,所在無不為害也。
不可事事曲設疑防,慮方來之患者也。
唯當任正道而求忠良。
若以智計猜物,雖親見疑,至于疏遠者亦何能自保乎!人懷危懼,非為安之理。
此最有國有家者之深忌也。
愚以為太子太保缺,宜留攸居之,與太尉汝南王亮、衛将軍楊珧共為保傅,幹理朝事。
三人齊位,足相持正,進有輔納廣義之益,退無偏重相傾之勢。
令陛下有笃親親之恩,使攸蒙仁覆之惠。
臣同國休戚,義在盡言,心之所見,不能默已。
私慕魯女存國之志,敢陳愚見,觸犯天威。
欲陛下事每盡善,冀萬分之助。
臣而不言,誰當言者。
”帝不納。
太熙初,遷司徒。
惠帝即位,加侍中,又京陵置士官,如睢陵比。
及誅楊駿,崇重舊臣,乃加渾兵。
渾以司徒文官,主史不持兵,持兵乃吏屬绛衣。
自以偶因時寵,權得持兵,非是舊典,皆令皁服。
論者美其謙而識體。
楚王玮将害汝南王亮等也。
公孫宏說玮曰:“昔宣帝廢曹爽,引太尉蔣濟參乘,以增威重。
大王今舉非常事,宜得宿望,鎮厭衆心。
司徒王渾宿有威名,為三軍所信服,可請同乘,使物情有憑也。
”玮從之。
渾辭疾歸第,以家兵千餘人閉門距玮。
玮不敢逼。
俄而玮以矯诏伏誅,渾乃率兵赴官。
帝嘗訪渾元會問郡國計吏方俗之宜,渾奏曰:“陛下欽明聖哲,光于遠近,明诏沖虛,詢及刍荛,斯乃周文疇咨之求,仲尼不恥下問也。
舊三朝元會前計吏詣軒下,侍中讀诏,計吏跪受。
臣以诏文相承已久,無他新聲,非陛下留心方國之意也。
可令中書指宣明诏,問方土異同,賢才秀異,風俗好尚,農桑本務,刑獄得無冤濫,守長得無侵虐。
其勤心政化興利除害者,授以紙筆,盡意陳聞。
以明聖指垂心四遠,不複因循常辭。
且察其答對文義,以觀計吏人才之實。
又先帝時,正會後東堂見征鎮長史司馬、諸王國卿、諸州别駕。
今若不能别見,可前詣軒下,使侍中宣問,以審察方國,于事為便。
”帝然之。
又诏渾錄尚書事。
渾所曆之職,前後著稱,及居台輔,聲望日減。
元康七年薨,時年七十
父昶,魏司空。
渾沈雅有器量。
襲父爵京陵侯,辟大将軍曹爽掾。
爽誅,随例免。
起為懷令,參文帝安東軍事,累遷散騎黃門侍郎、散騎常侍。
鹹熙中為越騎校尉。
武帝受禅,加揚烈将軍,遷徐州刺史。
時年荒歲饑,渾開倉振贍,百姓賴之。
泰始初,增封邑千八百戶。
久之,遷東中郎将,監淮北諸軍事,鎮許昌。
數陳損益,多見納用。
轉征虜将軍、監豫州諸軍事、假節,領豫州刺史。
渾與吳接境,宣布威信,前後降附甚多。
吳将薛瑩、魯淑衆号十萬,淑向弋陽,瑩向新息。
時州兵并放休息,衆裁一旅,浮淮潛濟,出其不意,瑩等不虞晉師之至。
渾擊破之,以功封次子尚為關内侯。
遷安東将軍、都督揚州諸軍事,鎮壽春。
吳人大佃皖城,圖為邊害。
渾遣揚州刺史應綽督淮南諸軍攻破之,并破諸别屯,焚其積谷百八十餘萬斛、稻苗四千餘頃、船六百餘艘。
渾遂陳兵東疆,視其地形險易,曆觀敵城,察攻取之勢。
及大舉伐吳,渾率師出橫江,遣參軍陳慎、都尉張喬攻尋陽濑鄉,又擊吳牙門将孔忠,皆破之,獲吳将周興等五人。
又遣殄吳護軍李純據高望城,讨吳将俞恭,破之,多所斬獲。
吳曆武将軍陳代、平虜将軍硃明懼而來降。
吳丞相張悌、大将軍孫震等率衆數萬指城陽,渾遣司馬孫疇、揚州刺史周浚擊破之,臨陣斬二将,及首虜七千八百級,吳人大震。
孫皓司徒何植、建威将軍孫晏送印節詣渾降。
既而王濬破石頭,降孫皓,威名益振。
明日,渾始濟江,登建鄴宮,酾酒高會。
自以先據江上,破皓中軍,案甲不進,緻在王濬之後。
意甚愧恨,有不平之色,頻奏濬罪狀,時人譏之。
帝下诏曰:“使持節、都督揚州諸軍事、安東将軍、京陵侯王渾,督率所統,遂逼秣陵,令賊孫皓救死自衛,不得分兵上赴,以成西軍之功,又摧大敵,獲張悌,使皓途窮勢盡,面縛乞降。
遂平定秣陵,功勳茂著。
其增封八千戶,進爵為公,封子澄為亭侯、弟湛為關内侯,賜絹八千匹。
”轉征東大将軍,複鎮壽陽。
渾不尚刑名,處斷明允。
時吳人新附,頗懷畏懼。
渾撫循羁旅,虛懷綏納,座無空席,門不停賓。
于是江東之士莫不悅附。
征拜尚書左仆射,加散騎常侍。
會朝臣立議齊王攸當之籓,渾上書谏曰:“伏承聖诏,憲章古典,進齊王攸為上公,崇其禮儀,遣攸之國。
昔周氏建國,大封諸姬,以籓帝室,永世作憲。
至于公旦,武王之弟,左右王事,輔濟大業,不使歸籓。
明至親義著,不可遠朝故也。
是故周公得以聖德光弼幼主,忠誠著于《金縢》,光述文武仁聖之德。
攸于大晉,姬旦之親也。
宜贊皇朝,與聞政事,實為陛下腹心不貳之臣。
且攸為人,修潔義信,加以懿親,志存忠貞。
今陛下出攸之國,假以都督虛号,而無典戎幹方之實,去離天朝,不預王政。
傷母弟至親之體,虧友于款笃之義,懼非陛下追述先帝、文明太後待攸之宿意也。
若以攸望重,于事宜出者,今以汝南王亮代攸。
亮,宣皇帝子,文皇帝弟,伷、駿各處方任,有内外之資,論以後慮,亦不為輕。
攸今之國,适足長異同之論,以損仁慈之美耳。
而令天下窺陛下有不崇親親之情,臣竊為陛下不取也。
若以妃後外親,任以朝政,則有王氏傾漢之權,呂産專朝之禍。
若以同姓至親,則有吳楚七國逆亂之殃。
曆觀古今,苟事輕重,所在無不為害也。
不可事事曲設疑防,慮方來之患者也。
唯當任正道而求忠良。
若以智計猜物,雖親見疑,至于疏遠者亦何能自保乎!人懷危懼,非為安之理。
此最有國有家者之深忌也。
愚以為太子太保缺,宜留攸居之,與太尉汝南王亮、衛将軍楊珧共為保傅,幹理朝事。
三人齊位,足相持正,進有輔納廣義之益,退無偏重相傾之勢。
令陛下有笃親親之恩,使攸蒙仁覆之惠。
臣同國休戚,義在盡言,心之所見,不能默已。
私慕魯女存國之志,敢陳愚見,觸犯天威。
欲陛下事每盡善,冀萬分之助。
臣而不言,誰當言者。
”帝不納。
太熙初,遷司徒。
惠帝即位,加侍中,又京陵置士官,如睢陵比。
及誅楊駿,崇重舊臣,乃加渾兵。
渾以司徒文官,主史不持兵,持兵乃吏屬绛衣。
自以偶因時寵,權得持兵,非是舊典,皆令皁服。
論者美其謙而識體。
楚王玮将害汝南王亮等也。
公孫宏說玮曰:“昔宣帝廢曹爽,引太尉蔣濟參乘,以增威重。
大王今舉非常事,宜得宿望,鎮厭衆心。
司徒王渾宿有威名,為三軍所信服,可請同乘,使物情有憑也。
”玮從之。
渾辭疾歸第,以家兵千餘人閉門距玮。
玮不敢逼。
俄而玮以矯诏伏誅,渾乃率兵赴官。
帝嘗訪渾元會問郡國計吏方俗之宜,渾奏曰:“陛下欽明聖哲,光于遠近,明诏沖虛,詢及刍荛,斯乃周文疇咨之求,仲尼不恥下問也。
舊三朝元會前計吏詣軒下,侍中讀诏,計吏跪受。
臣以诏文相承已久,無他新聲,非陛下留心方國之意也。
可令中書指宣明诏,問方土異同,賢才秀異,風俗好尚,農桑本務,刑獄得無冤濫,守長得無侵虐。
其勤心政化興利除害者,授以紙筆,盡意陳聞。
以明聖指垂心四遠,不複因循常辭。
且察其答對文義,以觀計吏人才之實。
又先帝時,正會後東堂見征鎮長史司馬、諸王國卿、諸州别駕。
今若不能别見,可前詣軒下,使侍中宣問,以審察方國,于事為便。
”帝然之。
又诏渾錄尚書事。
渾所曆之職,前後著稱,及居台輔,聲望日減。
元康七年薨,時年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