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進舊五代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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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羅質郡王臣永瑢等謹奏,為《舊五代史》編次成書恭呈禦覽事。

      臣等伏案薛居正等所修《五代史》,原由官撰,成自宋初,以一百五十卷之書,括八姓十三主之事,具有本末,可為鑒觀。

    雖值一時風會之衰,體格尚沿于冗弱;而垂千古廢興之迹,異同足備夫參稽。

    故以楊大年之淹通,司馬光之精确,無不資其赅貫,據以編摩,求諸列朝正史之間,實亦劉昫《舊書》之比。

    乃征唐事者并傳天福之本,而考五代者惟行歐陽之書,緻此逸文,浸成墜簡。

    閱沉淪之已久,信顯晦之有時。

      欽惟我皇上紹繹前聞,綱羅群典,發秘書而雠校,廣四庫之儲藏。

    欣觏遺篇,因裒散帙,首尾略備,篇目可尋。

    經呵護以偶存,知表章之有待,非當聖世,曷闡成編。

    臣等謹率同總纂官右春坊右庶子臣陸錫熊、翰林院侍讀臣紀昀,纂修官編修臣邵晉涵等,按代分排,随文勘訂,彙諸家以搜其放失,胪衆說以補其阙殘,複為完書,可以繕寫。

     竊惟五季雖屬閏朝,文獻足征,治忽宜監。

    有《薛史》以綜事迹之備,有《歐史》以昭筆削之嚴,相輔而行,偏廢不可。

    幸遭逢乎盛際,得煥發其幽光,所裨實多,先睹為快。

    臣等已将《永樂大典》所錄《舊五代史》,依目編輯,勒成一百五十卷,謹分裝五十八冊,各加考證、粘簽進呈。

    敬請刊諸秘殿,頒在學官。

    搜散佚于七百餘年,廣體裁于二十三史。

    著名山之錄,允宜傳播于人間;儲乙夜之觀,冀禀折衷于睿鑒。

    惟慚疏陋,伏候指揮,謹奏。

     乾隆四十年七月初三日多羅質郡王臣永瑢  經筵日講起居注官武英殿大學士臣舒赫德 經筵日講起居注官文華殿大學士臣于敏中  工部尚書和碩額驸一等忠勇公臣福隆安 經筵講官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臣程景伊 經筵講官戶部尚書臣王際華 經筵講官禮部尚書臣蔡新 經筵講官兵部尚書臣嵇璜 經筵講官刑部尚書仍兼戶部侍郎臣英廉 都察院左都禦史臣張若溎 經筵講官吏部左侍郎臣曹秀先 戶部右侍郎臣金簡 禦制題舊五代史八韻 上承唐室下開宋,五代興衰紀欲詳。

     舊史原監薛居正,新書重撰吉歐陽。

     泰和獨用滋侵佚,永樂分收究未彰。

     四庫搜羅今制創,群儒排纂故編償。

     殘缣斷簡研磨細,合璧連珠體裁良。

     遂使已湮得再顯,果然紹遠藉搜旁。

     兩存例可援劉昫,專注事曾傳馬光。

     序以行之詩代序,惕懷殷鑒念尤長。

      ◎舊五代史編定凡例  一、《薛史》原書體例不可得見。

    今考其諸臣列傳,多雲事見某書,或雲某書有傳,知其于梁、唐、晉、漢、周斷代為書,如陳壽《三國志》之體,故晁公武《讀書志》直稱為诏修梁、唐、晉、漢、周書。

    今仍按代分編,以還其舊。

     一、《薛史》本紀沿《舊唐書》帝紀之體,除授沿革,钜纖畢書。

    惟分卷限制為《永樂大典》所割裂,已不可考。

    詳核原文,有一年再紀元者,如上有同光元年春正月,下複書同光元年秋七月,知當于七月以後别為一卷。

    蓋其體亦仿《舊唐書》,《通鑒》尚沿其例也。

    今厘定編次為本紀六十一卷,與《玉海》所載卷數符合。

     一、《薛史》本紀俱全,惟《梁太祖紀》原帙已阙,其散見各韻者,僅得六十八條。

    今據《冊府元龜》諸書征引《薛史》者,按條采掇,尚可荟萃。

    謹仿前人取《魏澹書》、《高氏小史》補《北魏書》之例,按其年月,條系件附,厘為七卷。

     一、五代諸臣,類多曆事數朝,首尾牽連,難于分析。

    歐陽修《新史》以始終從一者入梁、唐、晉、漢、周臣傳,其兼涉數代者,則創立雜傳歸之,褒貶謹嚴,于史法最合。

    《薛史》僅分代立傳,而以專事一朝及更事數姓者參差錯列,賢否混淆,殊乖史體,此即其不及《歐史》之一端。

    因篇有論贊,總叙諸人,難以割裂更易,姑仍其舊,以備參考。

    得失所在,讀史者自能辨之。

     一、《後妃列傳》,《永樂大典》中惟《周後妃傳》全帙具存,餘多殘阙。

    今采《五代會要》、《通鑒》、《契丹國志》、《北夢瑣言》諸書以補其阙,用雙行分注,不使與本文相混也。

     一、《宗室列傳》,《永樂大典》所載頗多脫阙。

    今并據《冊府元龜》、《通鑒注》諸書采補,其諸臣列傳中偶有阙文,亦仿此例。

     一、諸臣列傳,其有史臣原論者,俱依論中次第排比;若原論已佚,則考其人之事迹,以類分編。

     一、《薛史》标目,如李茂貞等稱《世襲傳》,見於《永樂大典》原文;其楊行密等稱《僭僞傳》,則見于《通鑒考異》。

    今悉依仿編類,以還其舊。

      一、《薛史》諸志,《永樂大典》内偶有殘阙。

    今俱采《太平禦覽》所引《薛史》增補,仍節錄《五代會要》諸書分注于下,以備參考。

     一、凡紀傳中所載遼代人名、官名,今悉從《遼史索倫語解》改正。

     一、《永樂大典》所載《薛史》原文,多有字句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