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四 禮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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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今嗤诮。
臣遠觀秦、漢,下至周、隋,禮樂衣冠,聲明文物,未有如唐室之盛。
武德議廟之初,英才間出,如溫、魏、顔、虞通今古,封、蕭、薛、杜達禮儀,制度憲章,必有師法。
夫追崇先王、先母之儀,起于周代。
據《史記》及禮經雲:「武王缵太王、王季、文王之緒,一戎衣而有天下,尊為天子,宗廟飨之。
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太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禮。
」又曰「郊祀後稷以配天。
」據此言之,周武雖祀七世,追為王号者,但四世而已。
故自東漢以來,有國之初,多崇四廟,從周制也。
況商因夏禮,漢習秦儀,無勞博訪之文,宜約已成之制。
請依隋、唐有國之初,創立四廟,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為太祖。
謹議以聞。
敕:宜令尚書省集百官,将前議狀與張昭遠所陳,速定奪聞奏。
左仆射劉昫等再議奏曰: 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書省集百官詳議。
夫王者祖武宗文,郊天祀地,故有追崇之典,以申配飨之儀。
初詳太常禮院議狀,唯立七廟四廟,即并通其理。
其他所論,并皆勿取。
七廟者,按《禮記·王制》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鄭玄注雲:「此周制也。
」詳其禮經,即是周家七廟之定數。
四廟者,謂高、曾、祖、祢四世也。
按《周本紀》及《禮記·大傳》皆曰:「武王即位,追王太王、王季、文王。
以後稷為堯稷官,故追尊為太祖。
」此即周武王初有天下,追尊四廟之明文也。
故自歎、魏已降,迄于周、隋,創業之君,追谥不過四世,約周制也。
此禮行之已久,事在不疑。
今參詳都省前議狀,請立四廟外,别引始祖,取裁未為定議。
續準敕據禦史中丞張昭遠奏,請創立四廟之外,無别封始祖之文。
況國家禮樂刑名,皆依唐典,宗廟之制,須約舊章。
請依唐朝追尊獻祖宣皇帝、懿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故事,追尊四廟為定」 從之。
七年七月,太常禮院奏:「國朝見飨四廟:靖祖、肅祖、睿祖、憲祖。
今大行皇帝将行升祔,按《會要》:唐武德元年,立四廟于長安;貞觀九年,高祖神堯皇帝崩,命有司詳議廟制,議以高祖神主并舊四室祔廟。
今先帝神主,請同唐高祖升祔。
」從之。
漢天福十三年閏七月,時漢高祖已即位,尚仍天福之号。
太常博士段颙奏議曰:「伏以宗廟之制,曆代為難,須按禮經,旁求故實,又緣禮貴随時,損益不定。
今參詳曆代故事,立高、曾、祖、祢四廟,更上追遠祖光武皇帝為始祖百代不遷之廟,居東向之位,共為五廟,庶符往例,又合禮經。
」诏尚書省集百官議。
吏部尚書窦貞固等議雲:「按《禮記·王制》雲:「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
」疏雲:「周制之七廟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
太祖,後稷也。
」。
又雲:「天子七廟,皆據周也。
有其人則七,無其人則五。
」至于光武中興及曆代多立六廟或四廟,蓋建國之始,未盈七廟之數。
又按《郊祀錄》王肅雲:「德厚者流澤廣,天子可以事六代之義也。
」今欲請立高祖已下四親廟。
又自古聖王,祖有功,宗有德,即于四親廟之外,祖功宗德,不拘定數。
今除四親廟外,更請上追高皇帝、光武皇帝,更立六廟。
」從之。
《文獻通考》:莊宗、明宗既舍其祖而祖唐之祖矣,及敬瑭、知遠崛起而登帝位,俱欲以華胃自詭,故于四親之外,必求所謂始祖而祖之。
張昭遠之言,議正而詞偉矣。
至漢初,則段颙、窦貞固之徒,曲為谄附,乃至上祖高、光,以
臣遠觀秦、漢,下至周、隋,禮樂衣冠,聲明文物,未有如唐室之盛。
武德議廟之初,英才間出,如溫、魏、顔、虞通今古,封、蕭、薛、杜達禮儀,制度憲章,必有師法。
夫追崇先王、先母之儀,起于周代。
據《史記》及禮經雲:「武王缵太王、王季、文王之緒,一戎衣而有天下,尊為天子,宗廟飨之。
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太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禮。
」又曰「郊祀後稷以配天。
」據此言之,周武雖祀七世,追為王号者,但四世而已。
故自東漢以來,有國之初,多崇四廟,從周制也。
況商因夏禮,漢習秦儀,無勞博訪之文,宜約已成之制。
請依隋、唐有國之初,創立四廟,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為太祖。
謹議以聞。
敕:宜令尚書省集百官,将前議狀與張昭遠所陳,速定奪聞奏。
左仆射劉昫等再議奏曰: 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書省集百官詳議。
夫王者祖武宗文,郊天祀地,故有追崇之典,以申配飨之儀。
初詳太常禮院議狀,唯立七廟四廟,即并通其理。
其他所論,并皆勿取。
七廟者,按《禮記·王制》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鄭玄注雲:「此周制也。
」詳其禮經,即是周家七廟之定數。
四廟者,謂高、曾、祖、祢四世也。
按《周本紀》及《禮記·大傳》皆曰:「武王即位,追王太王、王季、文王。
以後稷為堯稷官,故追尊為太祖。
」此即周武王初有天下,追尊四廟之明文也。
故自歎、魏已降,迄于周、隋,創業之君,追谥不過四世,約周制也。
此禮行之已久,事在不疑。
今參詳都省前議狀,請立四廟外,别引始祖,取裁未為定議。
續準敕據禦史中丞張昭遠奏,請創立四廟之外,無别封始祖之文。
況國家禮樂刑名,皆依唐典,宗廟之制,須約舊章。
請依唐朝追尊獻祖宣皇帝、懿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故事,追尊四廟為定」 從之。
七年七月,太常禮院奏:「國朝見飨四廟:靖祖、肅祖、睿祖、憲祖。
今大行皇帝将行升祔,按《會要》:唐武德元年,立四廟于長安;貞觀九年,高祖神堯皇帝崩,命有司詳議廟制,議以高祖神主并舊四室祔廟。
今先帝神主,請同唐高祖升祔。
」從之。
漢天福十三年閏七月,時漢高祖已即位,尚仍天福之号。
太常博士段颙奏議曰:「伏以宗廟之制,曆代為難,須按禮經,旁求故實,又緣禮貴随時,損益不定。
今參詳曆代故事,立高、曾、祖、祢四廟,更上追遠祖光武皇帝為始祖百代不遷之廟,居東向之位,共為五廟,庶符往例,又合禮經。
」诏尚書省集百官議。
吏部尚書窦貞固等議雲:「按《禮記·王制》雲:「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
」疏雲:「周制之七廟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
太祖,後稷也。
」。
又雲:「天子七廟,皆據周也。
有其人則七,無其人則五。
」至于光武中興及曆代多立六廟或四廟,蓋建國之始,未盈七廟之數。
又按《郊祀錄》王肅雲:「德厚者流澤廣,天子可以事六代之義也。
」今欲請立高祖已下四親廟。
又自古聖王,祖有功,宗有德,即于四親廟之外,祖功宗德,不拘定數。
今除四親廟外,更請上追高皇帝、光武皇帝,更立六廟。
」從之。
《文獻通考》:莊宗、明宗既舍其祖而祖唐之祖矣,及敬瑭、知遠崛起而登帝位,俱欲以華胃自詭,故于四親之外,必求所謂始祖而祖之。
張昭遠之言,議正而詞偉矣。
至漢初,則段颙、窦貞固之徒,曲為谄附,乃至上祖高、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