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三 太祖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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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三上章,诏報不允。

    丁未,滄州奏,自十月已前,蕃歸漢戶萬九千八百戶。

    是時,北境饑謹,人民轉徙,襁負而歸中土者,散居河北州縣,凡數十萬口。

     十一月丙辰,荊南奏,朗州大将劉言,以今年十月三日領兵趨長沙,十五日至潭州,淮南所署湖南節度使邊鎬、嶽州刺史宋德權并棄城遁去。

    庚申,以前少府監馬從斌為殿中監。

    壬戌,樞密使王峻亡妻崔氏追封趙國夫人,非故事也。

    乙醜,刑部尚書張沆卒。

    辛未,陝州折從阮移鎮邠州。

    以前宋州節度使李洪義為安州節度使。

    癸酉,青州符彥卿移鎮郓州。

    甲戌,诏曰:「累朝已來,用兵不息,至于繕治甲胄,未免配役生靈,多取于民,助成軍器。

    就中皮革,尤峻科刑,稍犯嚴條,皆抵極典,鄉縣以之生事,奸猾得以侵漁,宜立新規,用革前弊。

    應天下所納牛皮,今将逐所納數,三分内減二分,其一分于人戶苗畝上配定。

    每秋夏苗共十頃納連角皮一張,其黃牛納幹筋四兩,水牛半斤,犢子皮不在納限。

    牛馬驢騾皮筋角,今後官中更不禁斷,隻不得将出化外敵境。

    州縣先置巡檢牛皮節級并停。

    」丙子,诏曰:「應内外文武官僚幕職、州縣官舉選人等,今後有父母、祖父母亡殁未經遷葬者,其主家之長,不得辄求仕進,所由司亦不得申舉解送。

    如是卑幼在下者,不在此限。

    」己卯,日南至,帝禦崇元殿受朝賀,仗衛如儀。

      十二月丙戌,權武平軍留後劉言遣牙将張崇嗣入奏,于十月十三日,與節度副使王進逵、行軍司馬何敬貞、指揮使周行逢等,同共部領戰棹,攻收湖南,僞節度使邊鎬當夜出奔,王進逵等已入潭州。

    《九國志·王逵傳》:逵,朗州武陵人,或名進逵。

    邊鎬為武安軍節度使,召劉言入觐,言不行,謀于逵曰:「江南召我,不往,必加兵于我矣,為之奈何!」逵曰:「鎬之此來,以制置潭、朗為名,公如速行,正入其算。

    武陵負江湖之阻,帶甲百萬,乃欲拱手臣異姓乎?鎬新至長沙,經略未定,乘人心憤怒,引兵攻鎬,可一鼓而擒也。

    」言然之,乃遣與何景真等同起兵于武陵,号十指揮使,以攻邊鎬。

    逵率舟師南上,至長沙,邊鎬大駭,以所部奔歸江南,諸州屯守皆罷之,盡複湖外之地。

    癸巳,太子太師緻仕安叔千卒。

    甲午,诏今後諸侯入朝,不得進奉買宴。

    丁酉,皇子澶州節度使榮落起複,加同平章事。

    戊戌,太子少傅緻仕王延卒。

    壬寅,幸西莊。

    乙巳,以端明殿學士顔衎權知開封府事。

    禦史台奏:「請改左右威衛複為左右屯衛。

    」從之,避禦名也。

    是冬無雪。

     廣順三年春正月壬子朔,帝禦崇元殿受朝賀,仗衛如儀。

    幸太平宮起居漢太後。

    甲寅,賜群臣射于内鞠場。

    乙卯,武平軍兵馬留後劉言奏:「潭州幹戈之後,焚燒殆盡,乞移使府于武陵。

    」從之。

    诏升朗州為大都督府,在潭州之上。

    丙辰,以武平軍節度使留後、檢校太尉劉言為檢校太師、同平章事,行朗州大都督,充武平軍節度兼三司水陸轉運等使,制置武安、靜江等軍事,進封彭城郡公;武平軍節度副使、權知潭州軍州事、檢校太傅王進逵為檢校太尉,行潭州刺史,充武安軍節度使;以武安軍行軍司馬兼衙内步軍都指揮使、檢校太傅何敬貞為檢校太尉,行桂州刺史,充靜江軍節度使;以張仿領眉州刺史,充武平軍節度副使;以硃元琇領黃州刺史,充靜江軍節度副使;以周行逢領集州刺史,充武安軍節度行軍司馬。

    自進逵而下,皆劉言将校也。

    邠州奏,慶州略蕃部野雞族略奪商旅,侵擾州界。

    诏遣甯州刺史張建武等率兵掩襲,仍先賜敕書安撫,如不從命,即進軍問罪。

    辛酉,诏賜朗州劉言應兩京及諸道舊屬湖南樓店邸第。

    乙醜,诏:「諸道州府系屬戶部營田及租稅課利等,除京兆府莊宅務、贍國軍榷鹽務、兩京行從莊外,其餘并割屬州縣,所征租稅課利,官中隻管舊額,其職員節級一切停廢。

    應有客戶元佃系省莊田、桑土、舍宇,便賜逐戶,充為永業,仍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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