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三 太祖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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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軍一百餘人,各給錢鞋放歸鄉裡。

    壬子,太子太師緻仕安審晖卒。

     三月庚申,幸南莊,令從臣習射。

    戊辰,以樞密院直學士、左谏議大夫王溥為中書舍人,充翰林學士;以内客省使、恩州團練使鄭仁誨為樞密副使。

    诏宣徽北院使翟光鄴權知永興軍府事。

    甲戌,回鹘遣使貢方物。

    庚辰,诏:「西京莊宅司、内侍省、宮苑司、内園等四司,所管諸巡系稅戶二千五百并還府縣。

    其廣德、升平二宮并停廢。

    應行從諸莊園林、亭殿、房舍、什物課利,宜令逐司依舊收管。

    」 夏四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帝避正殿,百官守司。

    丁亥,诏停蔡州鄉軍。

    戊子,以京師旱,分命群臣禱雨。

    癸巳,制削奪慕容彥超在身官爵。

    甲午,高麗國冊使、衛尉卿劉皞卒。

    乙卯,诏取來月五日,車駕赴兗州城下,慰勞将士。

    以樞密副使鄭仁誨為右衛大将軍,依前充職,兼權大内都點檢;以中書侍郎、平章事、判三司李穀為權東京留守,兼判開封府事。

     五月丙辰朔,帝禦崇元殿受朝,仗衛如儀。

    庚申,車駕發京師。

    戊辰,至兗州城下。

    乙亥,收複兗州,斬慕容彥超,夷其族。

    诏端明殿學士顔衎權知兗州軍州事。

    壬午,曲赦兗州管内罪人,取五月二十七日已前所犯罪,大辟已下,鹹赦除之。

    慕容彥超徒黨,有逃避潛竄者,及城内将吏等并放罪。

    自慕容彥超違背以來,鄉州内有接便為非者,一切不問。

    諸軍将士殁于王事者,各與赙贈,都頭已上與贈官。

    兗州城内及官軍下寨四面去州五裡内,今年所征夏秋稅及沿征錢物并放;十裡内,隻放夏稅;一州管界,今夏苗子三分放一分。

    城内百姓遭毀拆舍屋及遭燒焚者,給賜材木。

    諸處差到人夫内,有遭矢石死者,各給絹三匹,仍放戶下三年徭役雲。

    癸未,诏兗州降為防禦州,仍為望州。

      六月乙酉朔,帝幸曲阜縣,谒孔子祠。

    既奠,将緻拜,左右曰:「仲尼,人臣也,無緻拜。

    」帝曰:「文宣王,百代帝王師也,得無敬乎!」即拜奠于祠前。

    其所奠酒器、銀爐并留于祠所。

    遂幸孔林,拜孔子墓。

    帝謂近臣曰:「仲尼、亞聖之後,今有何人?」對曰:「前曲阜令、襲文宣公孔仁玉,是仲尼四十三代孫;有鄉貢《三禮》顔涉,是顔淵之後。

    」即召見。

    仁玉賜绯,口授曲阜令,顔涉授主簿,便令視事。

    仍敕兗州修葺孔子祠宇,墓側禁樵采。

    丙戌,車駕還京。

    初,帝以五月十三日至兗州,賊尚拒守,至十七日,晝夢道士一人進書,卷首雲「車駕來月二日還京」,其下文字絕多,不能盡記。

    既寤,以夢告宰臣,又四日而城拔。

    帝至軍,凡駐跸九日而賊平,果以六月二日發離城下,近代親征克捷,無如此之速也。

    是日大雨,城下行宮,水深數尺。

    其日晚,至中都縣,帝笑謂侍臣曰:「今日若不離城下,則當為潦所溺矣。

    」戊戌,車駕至自兗州。

    辛醜,以靈武節度使馮晖卒,辍視朝一日。

    壬寅,前翰林學士李澣自契丹中上表,陳奏機事,且言僞幽州節度使蕭海貞欲謀向化,帝甚嘉之。

    《宋史·李澣傳》:海貞與澣相善,澣乘間諷海貞以南歸之計,海貞納之。

    周廣順二年,澣因定州孫方谏密表,言契丹衰微之勢,周祖嘉焉,遣諜者田重霸赍诏慰撫,仍命浣通信。

    澣複表述:「契丹主幼弱多寵,好擊鞠,大臣離貳,若出師讨伐,因與通好,乃其時也。

    」屬中原多故,不能用其言。

    癸卯,德妃董氏薨。

    乙巳,诏宣徽南院使袁鳷判開封府事。

    辛亥,以朔方軍衙内都虞候馮繼業起複為朔方軍兵馬留後。

    甲寅,幸舊宅,為德妃舉哀故也。

     秋七月丙辰,诏:「内外臣僚,每遇永壽節,舊設齋供。

    今後中書門下與文武百官共設一齋,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已下共設一齋,樞密使、内諸司使已下共設一齋,其餘前任職員及諸司職掌,更不得開設道場及設齋。

    」是日大風雨,破屋拔樹,尚書省都堂有龍穿屋壞獸角而去,西壁有爪迹存焉。

    襄州大水。

    丁卯,诏複升陳州、曹州為節鎮。

    以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洋州節度使郭崇為陳州節度使,以侍衛步軍都指揮使曹英為曹州節度使,并典軍如故。

    以陳州防禦使藥元福為晉州節度使。

    辛未,诏相州節度使李筠權知潞州軍州事。

    丙子,以小底都指揮使、漢州刺史李重進為大内都點檢兼馬步都軍頭,領恩州團練使;以内殿直都知、驸馬都尉張永德領和州刺史,充小底第一軍都指揮使。

     八月甲申朔,翰林學士、刑部尚書張沆落職守本官。

    以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判館事徐台符為禮部尚書,充翰林學士承旨;以兵部侍郎韋勳為尚書右丞;以尚書右丞于德辰為吏部侍郎;以戶部侍郎邊歸谠為兵部侍郎;以禮部侍郎趙上交為戶部侍郎;以樞密直學士、左散騎常侍陳觀為工部侍郎,依前充職;以刑部侍郎景範為左司郎中,充樞密直學士。

    乙酉,樞密使王峻上章,請解樞衡,凡三上章,诏不允。

    庚寅,颍州奏,先于淮南俘獲孳畜,已準诏送還本土。

    甲午,诏止絕吏民詣阙舉請刺史、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