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十一 列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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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總倫诘其休咎,總倫至曰:「王自有天分,人不能奪。

    然分野災變,俟磨滅将盡,存留一人一騎,即王鵲起之際也。

    」守貞深以為信。

    洎攻城,守貞欲發石以拒外軍,砲竿子不可得,無何,上遊泛一筏至,其木悉可為砲竿,守貞以為神助。

    又嘗因宴會将佐,守貞執弧矢,遙指一虎舐掌圖曰:「我若有非常之事,當中虎舌。

    」引弓一發中之,左右拜賀,守貞亦自負焉。

    《宋史·吳虔裕傳》:周祖讨三叛,以虔裕為河中行營都監,率護聖諸軍五千以往。

    李守貞出兵五千餘,設梯橋,分五路于長連城西北以禦周祖。

    周祖令虔裕率大軍橫擊之,蒲人敗走,奪其梯橋,殺傷大半。

     及周光遜以西寨降,其勢益窘,人情離散。

    官軍攻城愈急,守貞乃潛于衙署多積薪刍,為自焚之計。

    二年七月,城陷,舉家蹈火而死。

    王師入城,于煙中獲其屍,斷其首函之,并獲數子二女,與其黨俱獻于阙下。

    隐帝禦明德樓受俘馘,宣露布,百僚稱賀。

    禮畢,以俘馘徇于都城,守貞首級枭于南市,諸子并賊黨孫願、劉芮、張延嗣、劉仁裕、僧總倫、靖?餘、張球、王廷秀、焦文傑、安在欽等并磔于西市,餘皆斬之。

    《五代史阙文》:符後先适河中節度使李守貞之子崇訓。

    守貞嘗得術士,善聽聲,知人貴賤,守貞舉族悉令術士聽之,獨言後大富貴,當母儀天下。

    守貞信之,因曰:「吾婦尚為皇後,吾可知也。

    」遂謀叛。

    及城陷,後獨免,周祖為世宗娶之,顯德中,冊為後。

      趙思绾,魏府人也。

    唐同光末,趙在禮之據魏城也,思绾隸于帳下,累從之。

    在禮卒,趙延壽籍其部曲,盡付于其子贊,思绾即其首領也。

    高祖定河、洛,贊自河中移京兆尹。

    贊以久事契丹,常慮國家終不能容,乃與鳳翔侯益謀,引蜀兵為援,又令判官李恕入朝請觐,贊不待報赴阙,留思绾等數百人在京兆。

    會高祖遣王景崇等西赴鳳翔,行次京兆,時思绾等數百人在焉。

    思绾等比是趙在禮禦士,本不刺面,景崇、齊藏珍既至京兆,欲令文面,以防逋逸。

    景崇微露風旨,思绾厲聲先請自刺,以率其下,景崇壯之。

    藏珍竊言曰:「思绾粗暴難制,不如殺之。

    」景崇不聽,但率之同赴鳳翔。

    朝廷聞之,遣供奉官王益部署思绾等赴阙。

    思绾既發,行至途中,謂其黨常彥卿曰:「小太尉已入他手,吾輩至,則并死矣。

    」小太尉蓋謂趙贊也。

    彥卿曰:「臨機制變,子勿複言!」王益至永興,副使安友規、巡檢使喬守溫出迎,于郊外離亭置酒。

    思绾前曰:「部下軍士已在城東安下,緣家屬在城,欲各将家今夜便宿城東。

    」守溫等然之。

    思绾等辭去,與部下并無兵仗,才入西門,有州校坐門側,思绾遽奪其佩劍,即斬之。

    其衆持白挺殺守門軍士十餘人,分衆守捉諸門。

    思绾劫庫兵以授之,遂據其城,時乾祐元年三月二十四日也。

    翌日,集城中丁壯得四千餘人,浚池隍,修樓橹,旬浃之間,戰守皆備。

    尋遣人送款于河中,李守貞遣使赍僞诏授思绾晉昌軍節度使、檢校太尉。

    朝廷聞之,命郭從義、王峻帥師伐之。

    及攻其城,王師傷者甚衆,乃以長塹圍之。

    經年糧盡,遂殺人充食。

    思绾嘗對衆取人膽以酒吞之,告衆曰:「吞此至一千,即膽氣無敵矣。

    」《太平廣記》:賊臣趙思绾自倡亂至敗,凡食人肝六十六,無不面剖而脍之。

      二年夏,食既盡,思绾計無從出,時左骁衛上将軍緻仕李肅寓居城中,因與判官程讓能同言于思绾曰:「太尉比與國家無嫌,但負罪懼誅,遂為急計。

    今朝廷三處用兵,一城未下,太尉若翻然效順,率先歸命,以功補過,庶幾無患。

    若坐守窮城,端然待斃,則何貴于智也。

    」《洛陽搢紳舊聞記》:趙思绾主藍田副鎮,有罪已發。

    李公肅時為環衛将兼雍耀三白渠使、雍耀莊宅使、節度副使,權軍府事,護而脫之,來謝于李公。

    公歸宅,張夫人诘之曰:「趙思绾庸賤人,公何以免其過?既來謝,又何必見之乎?」曰:「某比不言,夫人問,須言之。

    思绾者雖賤類,審觀其狀貌,真亂臣賊子,恨位下未有朕迹,不然,除去之,可也。

    」夫人曰:「既不能除去,何妨以小惠啖之,無使銜怨。

    」自後夫人密遣人令思绾之妻來參,夫人厚以衣物賜之,前後與錢物甚多。

    及漢朝,公以上将軍告老歸雍。

    未久,思绾過雍,遂閉門據雍城叛,衣冠之族,遭塗炭者衆,公全家免禍。

    終以計勸思绾納款,遂拔雍城。

    思绾然之,即令讓能為章表,遣牙将劉成琦入朝。

    制授思绾華州留後、檢校太保,以常彥卿為虢州刺史,遣内臣赍官告國信賜之。

    既受命,遲留未發。

    郭從義、王峻等籌之曰:「狼子野心,終不可用,留之必贻後悔耳!」既而從義、王峻等緩辔入城,陳列步騎至牙署,遣人召思绾曰:「太保登途,不暇出祖,對飲一杯,便申仳别。

    」思绾至,則執之,遂斬于市,并族其家。

    《東都事略·郭從義傳》雲:思绾困甚,從義遣人誘之,佯許以華州節钺。

    思绾信之,遂開門送款,從義入城,思绾谒見,即遣武士執之。

    思绾臨刑,市人争投瓦石以擊之,軍吏不能禁。

    是日,并部下叛黨新授虢州刺史常彥卿等五百餘人并誅之。

    籍思绾家财,得二十餘萬貫,入于官。

    始思绾入城,丁口僅十餘萬,及開城,惟餘萬人而已,其餓殍之數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