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十 列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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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同保人,并仰所在全族處斬。

    」或謂逢吉曰:「為盜者族誅,猶非王法,鄰保同罪,不亦甚乎?」逢吉堅以為是,僅去「全族」二字。

    時有郓州捕賊使臣張令柔盡殺平陰縣十七村民,良由此也。

    逢吉性侈靡,好鮮衣美食,中書供膳,鄙而不食,私庖供馔,務盡甘珍。

    嘗于私第大張酒樂以召權貴,所費千餘缗。

    其妻武氏卒,葬送甚盛,班行官及外州節制,有與逢吉相款洽者,皆令赍送绫羅絹帛,以備缟素。

    失禮違度,一至如此。

    又性不拘名教,繼母死不行服,妻死未周,其子并授官秩。

    有庶兄自外至,不白逢吉,便見諸子,逢吉怒,且懼他日淩弱其子息,乃密白高祖,誣以他事杖殺之。

     乾祐二年秋,加守司空。

    周太祖之将鎮鄴也,逢吉奏請落樞密使,隐帝曰:「有前例否?」逢吉奏曰:「樞密之任,方鎮帶之非便。

    」史宏肇曰:「兼帶樞密,所冀諸軍禀畏。

    」竟從宏肇之議。

    宏肇怨逢吉之異己,逢吉曰:「此國家之事也,且以内制外則順,以外制内豈得便耶!」事雖不從,物議多之。

    居無何,王章張飲,會逢吉與史宏肇有谑言,大為宏肇所诟,逢吉不校,幾至毆擊,逢吉馳馬而歸,自是将相失歡。

    逢吉欲希外任,以纾宏肇之怒,既而中辍。

    人問其故,逢吉曰:「苟領一方鎮,隻消得史公一處分。

    則為」V粉矣。

    」李業輩惡宏肇、楊邠等,逢吉知之,每見業等,即微以言激怒之。

    及宏肇等被害,逢吉不預其謀,聞變驚駭,即受宣徽,權知樞密院事。

    尋令草制正授,制入,聞鄴兵至澶州乃止。

    事急,逢吉謂人曰:「蕭牆之變,太覺匆遽,主上若有一言見問,必不至是矣。

    」數夕宿于金祥殿之東,謂天官正王處讷曰:「夜來就枕未瞑,已見李崧在傍,生人與死人相接,無吉事也。

    」及周太祖自鄴至汴,官軍敗于劉子陂,是夕逢吉宿于七裡郊,與同舍痛飲,醉将自刎,左右止之。

    至曙,與隐帝同抵民舍,遂自殺。

    周太祖定京城,與聶文進等同枭于北市,釋其家族。

    其枭首之處,适當李崧冤死之地。

    廣順初,诏就西京賜其子莊宅各一區。

    《五代史補》:高祖在河東幕府,阙書記,朝廷除前進士丘廷敏為之,以高祖有異志,恐為所累,辭疾不赴,遂改蘇逢吉。

    未幾,契丹南侵,高祖仗順而起,兵不血刃而天下定,逢吉以佐命功,自掌書記拜中書侍郎、平章事。

    逾年,廷敏始選授鳳翔麟遊縣令。

    過堂之日,逢吉戲之,且撫所坐椅子曰:「合是長官坐,何故讓與鄙夫耶?」廷敏遂漸悚而退。

     李鏻,唐宗屬也。

    父洎,韶州刺史。

    伯父湯,鹹通中為給事中。

    懿宗除乳母楚國夫人婿為夏州刺史,湯封還制書,诏曰:「朕少失所親,若非楚國夫人鞠養,則無朕此身,雖非朝典,望卿放下,仍今後不得援以為例。

    」湯乃奉诏,其諒直如此。

      鏻少舉進士,累舉不第。

    客遊河朔,稱清海軍掌書記,谒定州王處直,不見禮。

    鏻即脫綠被绯,入常山谒要人李宏規,以宗姓請兄事之,由是得進。

    趙王镕辟為從事,镕卒,複為王德明賓客。

    德明使鏻聘于唐莊宗,鏻密疏德明之罪,且言可圖之狀,莊宗嘉之。

    及常山平,以鏻為霸府支使。

    嘗從容請于莊宗曰:「鏻有四子,請誅之。

    」莊宗問其故,對曰:「此輩生于常山,禀勃亂之氣,不可留也。

    」莊宗笑而止。

    同光初,授宗正卿,俄兼工部侍郎。

    常山有唐啟運陵,鏻受富民李守恭賂,署為陵台令,守恭暴橫,為長吏所訴,按之以聞,鏻左授司農少卿,削金紫,未幾,出為河府副使。

    明宗即位,曆兵部、戶部侍郎,工部、戶部尚書。

    長興中,以與明宗有舊,常貯入相之意,從容謂時相曰:「唐祚中興,宜敦叙宗室,才高者合居相位。

    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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