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十七 列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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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故裡。
至鎮逾月而疾作,有大星墜于府署,建立即召賓介竺嶽草遺章,又謂其子守恩曰:「榆社之地,桑梓存焉,桑以養生,梓以送死。
餘生為壽宮,刻銘石室,死當速葬,葬必從儉,違吾是言,非孝也。
」旋以病笃而卒,年七十。
冊贈尚書令。
建立先人之墳在于榆社,其崗阜重複,松桧藹然,占者雲「後必出公侯」,故建立自為墓,恐子孫易之也。
子守恩,《周書》有傳。
康福,蔚州人,世為本州軍校。
祖嗣,蕃漢都知兵馬使,累贈太子太師。
父公政,曆職至平塞軍使,累贈太傅。
福便弓馬,少事後唐武皇,累補軍職,充承天軍都監。
莊宗嗣位,嘗謂左右曰:「我本蕃人,以羊馬為活業。
彼康福者,體貌豐厚,宜領财貨,可令總轄馬牧。
」由是署為馬坊使,大有蕃息。
及明宗為亂兵所迫,将離魏縣,會福牧小坊馬數千匹于相州,乃驅而歸。
明宗即位,授飛龍使,俄轉磁州刺史,充襄州兵馬都監。
尋以江陵叛命,朝廷舉兵伐之,以福為荊南道行營兵馬都監,俄以王師無功而還。
福善諸蕃語,明宗視政之暇,每召入便殿,谘訪時之利病,福即以蕃語奏之。
樞密使重誨惡焉,常面戒之曰:「康福但亂奏事,有日斬之!」福懼。
會靈武兵馬留後韓浔,以人情不協,慮為所圖,上表請帥,制加福光祿大夫、檢校司空,行涼州刺史,充朔方、河西等軍節度,靈威雄警甘肅等州觀察處置、管内營田、押蕃落、溫池榷稅等使。
福之是拜,蓋重誨嫉而出之,福泣而辭之。
明宗宣重誨别與商議,重誨奏曰:「臣累奉聖旨,令與康福一事,今福驟升節鎮,更欲何求!況已有成命,難于改移。
」明宗不得已,謂福曰:「重誨不肯,非朕意也。
」福辭,明宗曰:「朕遣兵援助,勿過憂也。
」因令将軍牛知柔領兵送赴鎮。
行次青崗峽,會大雪,令人登山望之,見川下煙火,吐蕃數千帳在焉,寇不之覺,因分軍三道以掩之。
蕃衆大駭,棄帳幕而走,殺之殆盡,獲玉璞、羊馬甚多。
到鎮歲餘,西戎皆款附,改賜福耀忠匡定保節功臣,累加官爵。
福鎮靈武凡三歲,每歲大稔,倉儲盈羨,有馬千驷,因為人所谮。
安重誨奏曰:「累據使臣所言,康福大有寶貨,必負朝廷。
」明宗密遣人謂曰:「朕何負于卿,而有異心耶!」福奏曰:「臣受國重恩,有死無貳,豈願負于聖人,此必讒人之言也。
」因表乞入觐,不允。
及再上章,随而赴阙,移授彰義軍節度使,又轉邠州,檢校太傅。
清泰中,移鎮秦州,加特進、開國侯,充西面都部署。
高祖受命,就加檢校太尉、開國公。
未幾,又加同平章事。
及移領河中,加兼侍中。
以天和節入觐,改賜輸忠守正翊亮功臣,加開府儀同三司,增食邑至五千戶,實封五百戶。
久之,受代歸阙。
天福七年秋,卒于京師,年五十八。
贈太師,谥曰武安。
福無軍功,屬明宗龍躍,有際會之幸,擢自小校,暴為貴人,每食非羊之全髀不能饫腹,與士大夫交言,懵無所别。
在天水日,嘗有疾,幕客谒問,福擁衾而坐。
客有退者,謂同列曰:「錦衾爛兮!」福聞之,遽召言者,怒視曰:「吾雖生于塞下,乃唐人也,何得以為爛奚!」因叱出之,由是諸客不敢措辭。
複有末客姓駱,其先與後唐懿祖來自金山府,因公宴,福謂從事輩曰:「駱評事官則卑,門族甚高,真沙陀也。
」聞者竊笑焉。
子三人:長曰延沼,曆随、澤二州刺史;次曰延澤、延壽,俱曆内職焉。
安彥威,字國俊,代州崞縣人。
少時以軍卒得隸唐明宗麾下,彥威性善射,頗谙兵法,明宗愛之,累曆籓鎮。
彥威常為衙将,所至以謹厚見稱。
明宗入立,秦王從榮鎮鄴都,以彥威為護聖指揮使。
從榮判六軍,彥威入司禁衛,遙領鎮州節度使。
高祖即位,尤倚彥威,即拜為北京留守,加同平章事。
《通鑒》:彥威入朝,上曰:「吾所重者信與義。
昔契丹以義救我,我今以信報之。
聞其征求不已,公能屈節奉之,深稱朕意。
」對曰:「陛下以蒼生之故,猶卑辭厚币以事之,臣何屈節之有!」上悅。
移鎮宋州。
是時河決滑州,命彥威集丁夫塞之,彥威出私錢募民治堤,堤成,滑人賴之。
遷西京留守。
歲饑,彥威開倉廪赈饑,有犯法者,皆寬貸,民免于流散,彥威之力也。
旋丁母憂,哀毀過制。
少帝與契丹構釁,授彥威北面行營副都統,彥威悉率家财佐軍,人稱其忠。
開運中,卒,贈太師。
彥威與太妃為同宗,少帝以舅事之,彥威未嘗自以為言。
及卒,太妃與少帝臨喪,人始知為國戚,聞者益重其人焉。
李周,字通理,邢州内丘人也
至鎮逾月而疾作,有大星墜于府署,建立即召賓介竺嶽草遺章,又謂其子守恩曰:「榆社之地,桑梓存焉,桑以養生,梓以送死。
餘生為壽宮,刻銘石室,死當速葬,葬必從儉,違吾是言,非孝也。
」旋以病笃而卒,年七十。
冊贈尚書令。
建立先人之墳在于榆社,其崗阜重複,松桧藹然,占者雲「後必出公侯」,故建立自為墓,恐子孫易之也。
子守恩,《周書》有傳。
康福,蔚州人,世為本州軍校。
祖嗣,蕃漢都知兵馬使,累贈太子太師。
父公政,曆職至平塞軍使,累贈太傅。
福便弓馬,少事後唐武皇,累補軍職,充承天軍都監。
莊宗嗣位,嘗謂左右曰:「我本蕃人,以羊馬為活業。
彼康福者,體貌豐厚,宜領财貨,可令總轄馬牧。
」由是署為馬坊使,大有蕃息。
及明宗為亂兵所迫,将離魏縣,會福牧小坊馬數千匹于相州,乃驅而歸。
明宗即位,授飛龍使,俄轉磁州刺史,充襄州兵馬都監。
尋以江陵叛命,朝廷舉兵伐之,以福為荊南道行營兵馬都監,俄以王師無功而還。
福善諸蕃語,明宗視政之暇,每召入便殿,谘訪時之利病,福即以蕃語奏之。
樞密使重誨惡焉,常面戒之曰:「康福但亂奏事,有日斬之!」福懼。
會靈武兵馬留後韓浔,以人情不協,慮為所圖,上表請帥,制加福光祿大夫、檢校司空,行涼州刺史,充朔方、河西等軍節度,靈威雄警甘肅等州觀察處置、管内營田、押蕃落、溫池榷稅等使。
福之是拜,蓋重誨嫉而出之,福泣而辭之。
明宗宣重誨别與商議,重誨奏曰:「臣累奉聖旨,令與康福一事,今福驟升節鎮,更欲何求!況已有成命,難于改移。
」明宗不得已,謂福曰:「重誨不肯,非朕意也。
」福辭,明宗曰:「朕遣兵援助,勿過憂也。
」因令将軍牛知柔領兵送赴鎮。
行次青崗峽,會大雪,令人登山望之,見川下煙火,吐蕃數千帳在焉,寇不之覺,因分軍三道以掩之。
蕃衆大駭,棄帳幕而走,殺之殆盡,獲玉璞、羊馬甚多。
到鎮歲餘,西戎皆款附,改賜福耀忠匡定保節功臣,累加官爵。
福鎮靈武凡三歲,每歲大稔,倉儲盈羨,有馬千驷,因為人所谮。
安重誨奏曰:「累據使臣所言,康福大有寶貨,必負朝廷。
」明宗密遣人謂曰:「朕何負于卿,而有異心耶!」福奏曰:「臣受國重恩,有死無貳,豈願負于聖人,此必讒人之言也。
」因表乞入觐,不允。
及再上章,随而赴阙,移授彰義軍節度使,又轉邠州,檢校太傅。
清泰中,移鎮秦州,加特進、開國侯,充西面都部署。
高祖受命,就加檢校太尉、開國公。
未幾,又加同平章事。
及移領河中,加兼侍中。
以天和節入觐,改賜輸忠守正翊亮功臣,加開府儀同三司,增食邑至五千戶,實封五百戶。
久之,受代歸阙。
天福七年秋,卒于京師,年五十八。
贈太師,谥曰武安。
福無軍功,屬明宗龍躍,有際會之幸,擢自小校,暴為貴人,每食非羊之全髀不能饫腹,與士大夫交言,懵無所别。
在天水日,嘗有疾,幕客谒問,福擁衾而坐。
客有退者,謂同列曰:「錦衾爛兮!」福聞之,遽召言者,怒視曰:「吾雖生于塞下,乃唐人也,何得以為爛奚!」因叱出之,由是諸客不敢措辭。
複有末客姓駱,其先與後唐懿祖來自金山府,因公宴,福謂從事輩曰:「駱評事官則卑,門族甚高,真沙陀也。
」聞者竊笑焉。
子三人:長曰延沼,曆随、澤二州刺史;次曰延澤、延壽,俱曆内職焉。
安彥威,字國俊,代州崞縣人。
少時以軍卒得隸唐明宗麾下,彥威性善射,頗谙兵法,明宗愛之,累曆籓鎮。
彥威常為衙将,所至以謹厚見稱。
明宗入立,秦王從榮鎮鄴都,以彥威為護聖指揮使。
從榮判六軍,彥威入司禁衛,遙領鎮州節度使。
高祖即位,尤倚彥威,即拜為北京留守,加同平章事。
《通鑒》:彥威入朝,上曰:「吾所重者信與義。
昔契丹以義救我,我今以信報之。
聞其征求不已,公能屈節奉之,深稱朕意。
」對曰:「陛下以蒼生之故,猶卑辭厚币以事之,臣何屈節之有!」上悅。
移鎮宋州。
是時河決滑州,命彥威集丁夫塞之,彥威出私錢募民治堤,堤成,滑人賴之。
遷西京留守。
歲饑,彥威開倉廪赈饑,有犯法者,皆寬貸,民免于流散,彥威之力也。
旋丁母憂,哀毀過制。
少帝與契丹構釁,授彥威北面行營副都統,彥威悉率家财佐軍,人稱其忠。
開運中,卒,贈太師。
彥威與太妃為同宗,少帝以舅事之,彥威未嘗自以為言。
及卒,太妃與少帝臨喪,人始知為國戚,聞者益重其人焉。
李周,字通理,邢州内丘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