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十五 列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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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密旨于維翰曰:「朕比以北面事之,煩懑不快,今省所奏,釋然如醒。
朕計已決,卿可無憂。
」 七年夏,高祖駕在鄴都,維翰自鎮來朝,改授晉昌軍節度使。
少帝嗣位,征拜侍中,監修國史。
頻上言請與契丹和,為上将景延廣所否。
明年,楊光遠構契丹,有澶淵之役,凡制敵下令,皆出于延廣,維翰與諸相無所與之。
及契丹退,維翰使親黨受寵于少帝者,密緻自薦,曰:「陛下欲制北方以安天下,非維翰不可。
」少帝乃出延廣守洛,以維翰守中書令,再為樞密使、宏文館大學士,繼封魏國公。
事無巨細,一以委之。
數月之間,百度浸理。
然權位既重,而四方賂遺,鹹湊其門,故仍歲之間,積貨钜萬,由是澆競輩得以興謗。
未幾,内客省使李彥韬、端明殿學士馮玉皆以親舊用事,與維翰不協,間言稍入。
維翰漸見疏忌,将加黜退,賴宰相劉昫李崧奏雲:「維翰元勳,且無顯過,不宜輕有進退。
」少帝乃止。
尋以馮玉為樞密使,以分維翰之權。
後因少帝微有不豫,維翰曾密遣中使達意于太後,請為皇弟重睿擇師傅以教道之,少帝以此疑其有他。
俄而馮玉作相,與維翰同在中書,會舍人盧價秩滿,玉乃下筆除價為工部侍郎,維翰曰:「詞臣除此官稍慢,恐外有所議。
」因不署名,屬維翰休假,玉竟除之,自此維翰與玉尤不相協。
俄因少帝以重睿擇師傅言于玉,玉遂以詞激少帝,尋出維翰為開封府尹。
維翰稱足疾,罕預朝谒,不接賓客。
是歲,秋霖經月不歇。
一日,維翰出府門由西街入内,至國子門,馬忽驚逸,禦者不能制,維翰落水,久而方蘇。
或言私邸亦多怪異,親黨鹹憂之。
及契丹至中渡橋,維翰以國家安危系在朝夕,乃詣執政異其議,又求見帝,複不得對。
維翰退而謂所親曰:「若以社稷之靈,天命未改,非所能知也;若以人事言之,晉氏将不血食矣。
」 開運三年十二月十日,王師既降契丹;十六日,張彥澤以前鋒騎軍陷都城。
契丹遣使遺太後書雲:「可先使桑維翰、景延廣遠來相接,甚是好事。
」是日淩旦,都下軍亂,宮中火發。
維翰時在府署,左右勸使逃避,維翰曰:「吾國家大臣,何所逃乎!」即坐以俟命。
時少帝已受契丹撫慰之命,乃謀自全之計,因思維翰在相時,累貢謀畫,請與契丹和,慮契丹到京窮究其事,則顯彰己過,故欲殺維翰以滅其口,因令圖之。
張彥澤既受少帝密旨,複利維翰家财,乃稱少帝命召維翰。
維翰束帶乘馬,行及天街,與李崧相遇,交談之次,有軍吏于馬前揖維翰赴侍衛司,維翰知其不可,顧謂崧曰:「侍中當國,今日國亡,翻令維翰死之,何也?」崧甚有愧色。
是日,彥澤遣兵守之,十八日夜,為彥澤所害,時年四十九。
即以衣帶加頸,報契丹主:維翰自經而死。
契丹主曰:「我本無心害維翰,維翰不合自緻。
」契丹至阙,使人驗其狀,令殡于私第,厚撫其家,所有田園邸第,并令賜之。
及漢高祖登極,诏贈尚書令。
維翰少時所居,恆有魑魅,家人鹹畏之,維翰往往被竊其衣,撮其巾栉,而未嘗改容。
當兩朝秉政,出上将楊光遠、景延廣俱為洛川守;又嘗一制除節将十五人,各領軍職,無不屈而服之。
理安陽除民弊二十餘事,在兗、海擒豪賊過千人,亦寇恂、尹翁歸之流也。
開運中,朝廷以長子坦為屯田員外郎,次子埙為秘書郎。
維翰謂同列曰:「漢代三公之子為郎,廢已久矣,近或行之,甚喧外議。
」乃抗表固讓不受。
尋改坦為大理司直,埙為秘書省正字,議者美之。
初,高祖在位時,诏廢翰林學士院,由是并内外制皆歸閣下,命舍人直内廷,數年之間,尤重其選。
及維翰再居宥密,不信宿,奏複置學士院,凡署職者,皆其親舊。
時議者以維翰相業素高,公望所屬,雖除授或黨,亦弗之咎也。
《五代史補》:桑維翰形貌甚怪,往往見之者失次。
張彥澤素以骁勇稱,每谒候,雖冬月未嘗不雨汗。
及中渡變生,彥澤引蕃部至,欲逞其威,乃領衆突入開封府,弓矢亂發,且問:「桑維翰安在
朕計已決,卿可無憂。
」 七年夏,高祖駕在鄴都,維翰自鎮來朝,改授晉昌軍節度使。
少帝嗣位,征拜侍中,監修國史。
頻上言請與契丹和,為上将景延廣所否。
明年,楊光遠構契丹,有澶淵之役,凡制敵下令,皆出于延廣,維翰與諸相無所與之。
及契丹退,維翰使親黨受寵于少帝者,密緻自薦,曰:「陛下欲制北方以安天下,非維翰不可。
」少帝乃出延廣守洛,以維翰守中書令,再為樞密使、宏文館大學士,繼封魏國公。
事無巨細,一以委之。
數月之間,百度浸理。
然權位既重,而四方賂遺,鹹湊其門,故仍歲之間,積貨钜萬,由是澆競輩得以興謗。
未幾,内客省使李彥韬、端明殿學士馮玉皆以親舊用事,與維翰不協,間言稍入。
維翰漸見疏忌,将加黜退,賴宰相劉昫李崧奏雲:「維翰元勳,且無顯過,不宜輕有進退。
」少帝乃止。
尋以馮玉為樞密使,以分維翰之權。
後因少帝微有不豫,維翰曾密遣中使達意于太後,請為皇弟重睿擇師傅以教道之,少帝以此疑其有他。
俄而馮玉作相,與維翰同在中書,會舍人盧價秩滿,玉乃下筆除價為工部侍郎,維翰曰:「詞臣除此官稍慢,恐外有所議。
」因不署名,屬維翰休假,玉竟除之,自此維翰與玉尤不相協。
俄因少帝以重睿擇師傅言于玉,玉遂以詞激少帝,尋出維翰為開封府尹。
維翰稱足疾,罕預朝谒,不接賓客。
是歲,秋霖經月不歇。
一日,維翰出府門由西街入内,至國子門,馬忽驚逸,禦者不能制,維翰落水,久而方蘇。
或言私邸亦多怪異,親黨鹹憂之。
及契丹至中渡橋,維翰以國家安危系在朝夕,乃詣執政異其議,又求見帝,複不得對。
維翰退而謂所親曰:「若以社稷之靈,天命未改,非所能知也;若以人事言之,晉氏将不血食矣。
」 開運三年十二月十日,王師既降契丹;十六日,張彥澤以前鋒騎軍陷都城。
契丹遣使遺太後書雲:「可先使桑維翰、景延廣遠來相接,甚是好事。
」是日淩旦,都下軍亂,宮中火發。
維翰時在府署,左右勸使逃避,維翰曰:「吾國家大臣,何所逃乎!」即坐以俟命。
時少帝已受契丹撫慰之命,乃謀自全之計,因思維翰在相時,累貢謀畫,請與契丹和,慮契丹到京窮究其事,則顯彰己過,故欲殺維翰以滅其口,因令圖之。
張彥澤既受少帝密旨,複利維翰家财,乃稱少帝命召維翰。
維翰束帶乘馬,行及天街,與李崧相遇,交談之次,有軍吏于馬前揖維翰赴侍衛司,維翰知其不可,顧謂崧曰:「侍中當國,今日國亡,翻令維翰死之,何也?」崧甚有愧色。
是日,彥澤遣兵守之,十八日夜,為彥澤所害,時年四十九。
即以衣帶加頸,報契丹主:維翰自經而死。
契丹主曰:「我本無心害維翰,維翰不合自緻。
」契丹至阙,使人驗其狀,令殡于私第,厚撫其家,所有田園邸第,并令賜之。
及漢高祖登極,诏贈尚書令。
維翰少時所居,恆有魑魅,家人鹹畏之,維翰往往被竊其衣,撮其巾栉,而未嘗改容。
當兩朝秉政,出上将楊光遠、景延廣俱為洛川守;又嘗一制除節将十五人,各領軍職,無不屈而服之。
理安陽除民弊二十餘事,在兗、海擒豪賊過千人,亦寇恂、尹翁歸之流也。
開運中,朝廷以長子坦為屯田員外郎,次子埙為秘書郎。
維翰謂同列曰:「漢代三公之子為郎,廢已久矣,近或行之,甚喧外議。
」乃抗表固讓不受。
尋改坦為大理司直,埙為秘書省正字,議者美之。
初,高祖在位時,诏廢翰林學士院,由是并内外制皆歸閣下,命舍人直内廷,數年之間,尤重其選。
及維翰再居宥密,不信宿,奏複置學士院,凡署職者,皆其親舊。
時議者以維翰相業素高,公望所屬,雖除授或黨,亦弗之咎也。
《五代史補》:桑維翰形貌甚怪,往往見之者失次。
張彥澤素以骁勇稱,每谒候,雖冬月未嘗不雨汗。
及中渡變生,彥澤引蕃部至,欲逞其威,乃領衆突入開封府,弓矢亂發,且問:「桑維翰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