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十四 列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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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有嫡子,已長,時郭氏諸親與義子相約,雲是親子,欲分其财物,助而訟之,前後數政不能理,遂成疑獄。

    希崇覽其訴,判雲:「父在已離,母死不至。

    正稱假子,孤二十年撫養之恩;傥曰親兒,犯三千條悖逆之罪。

    頗為傷害名教,安敢理認田園!其生涯并付親子,所訟人與朋奸者,委法官以律定刑。

    」聞者服其明。

    希崇亦善觀象,在靈州日,見月掩畢口大星,經月複爾,乃歎曰:「畢口大星,邊将也,月再掩之,吾其終欤!」果卒于郡。

     子仁謙為嗣,曆引進副使。

     王庭允,字紹基,其先長安人也。

    祖處存,定州節度使。

    父鄴,晉州節度使。

    庭允,唐莊宗之内表也。

    性勇剽狡捷,鷹瞬隼視,喑嗚眦睚,則挺劍而不顧。

    少為晉陽軍校,以攻城野戰為務,暑不息嘉樹之陰,寒不處密室之下,與軍伍食不異味,居不異适,故莊宗于親族之中,獨加禮遇。

    莊宗、明宗朝,累曆貝、忻、密、澶、隰、相六州刺史。

    國初,範延光據鄴稱亂,高祖以庭允累朝宿将,诏為魏府行營中軍使兼貝州防禦史。

    城降賞勞,授相州節度使,尋移鎮定州。

    先是,契丹欲以王處直之子威為定州節度使,處直則庭允之叔祖也。

    處直為養子都所篡,時威北走契丹,契丹納之。

    至是契丹遣使谕高祖雲:「欲使王威襲先人土地,如我蕃中之制。

    」高祖答:「以中國将校自刺史、團練、防禦使序遷,方授旄節。

    請遣威至此任用,漸令升進,乃合中土舊規。

    」契丹深怒其見拒,使人複報曰:「爾自諸侯為天子,有何階級耶?」高祖畏其滋蔓,則厚賂力拒其命。

    契丹怒稍息,遂連升庭允,俾鎮中山,且欲塞其意也。

    少帝嗣位,改滄州節度使,累官至檢校太尉。

    開運元年秋,卒于位,年五十四。

    贈中書令。

    有子三人,長曰昭敏,仕至金吾将軍卒。

     史匡翰,字元輔,雁門人也。

    父建瑭,事莊宗為先鋒将,敵人畏之,謂之「史先鋒」,累立戰功,《唐書》有傳。

    匡翰起家襲九府都督,曆代州遼州副使、檢校太子賓客。

    同光初,為岚、憲、朔等州都遊奕使,改天雄軍牢城都指揮使,再加檢校戶部尚書,領浔州刺史。

    天成中,授天雄軍步軍都指揮使,歲餘,遷侍衛彰聖馬軍都指揮使。

    高祖有天下也,授檢校司空、懷州刺史。

    其妻魯國長公主,即高祖之妹也。

    尋轉控鶴都指揮使兼和州刺史、驸馬都尉,俄授檢校司徒、鄭州防禦使,未幾,遷義成軍節度、滑蒲等州觀察處置、管内河堤等使。

    丁母憂,尋起複本鎮。

    案:陶穀撰匡翰碑文雲:「圃田待理,漢殿掄才,功臣旌佐國之名,出守奉專城之寄。

    」蓋鄭州即在義成軍管内,匡翰雖遷官,不離本鎮也。

     匡翰剛毅有謀略,禦軍嚴整,接下以禮,與部曲語,未嘗稱名,曆數郡皆有政聲。

    陶穀碑文雲:「齋壇峻而金鼓嚴,麻案宣而油幢出。

    控梁苑之西郊,殷乎威望;撫國僑之遺俗,綽有政聲。

    」尤好《春秋左氏傳》,每視政之暇,延學者講說,躬自執卷受業焉。

    時發難問,窮于隐奧,流輩或戲為「史三傳」。

    既自端謹,不喜人醉。

    幕客有關徹者,狂率酣鋋。

    一日使酒,怒目謂匡翰曰:「明公昔刺覃懷,與徹主客随至,事無不可,今領節钺,數不相容。

    且書記趙砺,險诐之人也,脅肩谄笑,黩貨無厭,而明公待之甚厚,徹今請死。

    近聞張彥澤脔張式,未聞匡翰斬關徹,恐天下談者未有比類。

    」匡翰不怒,引滿自罰而慰勉之,其寬厚如此。

    天福六年,白馬河決,匡翰祭之,見一犬有角,浮于水心,甚惡之。

    後數月遘疾而卒于鎮,年四十。

    诏贈太保。

     子彥容,曆宮苑使、濮單宿三州刺史。

     梁漢颙,太原人也。

    少事後唐武皇,初為軍中小校,善騎射,勇于格戰。

    莊宗之破劉仁恭、王德明,及與梁軍對壘于德勝,皆預其戰,累功至龍武指揮使、檢校司空。

    梁平,授檢校司徒、濮州刺史。

    同光三年,魏王繼岌統軍伐蜀,以漢颙為魏王中軍馬步都虞候。

    天成初,授許州兵馬留後、檢校太保,尋為邠州節度使,歲餘加檢校太傅,充威勝軍節度、唐鄧等州觀察處置等使,在鎮二年,移鎮許州。

    長興四年夏,以眼疾授太子少師緻仕。

    高祖素與漢颙有舊,及即位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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