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一 高祖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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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以時申補報。

    」帝因再拜告辭,明宗泣下沾衿。

    左右怪其過傷,果與帝因此為訣,不複相見矣。

    十二月,明宗晏駕,帝聞之,長恸若喪考妣。

    應順元年正月,闵帝即位,加中書令,及增食邑。

     帝性簡儉,未嘗以聲色滋味辄自燕樂,每公退,必召幕客論民間利害及刑政得失,明而難犯,事多親決。

    有店婦與軍士訟,雲「曝粟于門,為馬所食」。

    而軍士懇訴,無以自明。

    帝謂鞫吏曰:「兩訟未分,何以為斷?可殺馬刳腸而視其粟,有則軍士誅,無則婦人死。

    」遂殺馬,馬腸無粟,因戮其婦人。

    境内肅然,莫敢以欺事言者。

    三月,移鎮常山。

    所曆方鎮,以孝治為急,見民間父母在昆弟分索者,必繩而殺之。

    勤于吏事,廷無滞訟。

    常山屬邑曰九門,有人鬻地與異居兄,議價不定,乃移于他人。

    他人須兄立券,兄固抑之,因訴于令。

    令以弟兄俱不義,送府。

    帝監之曰:「人之不義,由牧長新至,教化所未能及,吾甚愧焉。

    若以至理言之,兄利良田,弟求善價,順之則是,沮之則非,其兄不義之甚也,宜重笞焉。

    市田以高價者取之。

    」上下服其明。

     及岐陽兵亂,推潞王為天子,闵帝急诏帝赴阙,欲以社稷為托。

    闵帝自洛陽出奔于衛,相遇于途,遂與闵帝回入衛州。

    時闵帝左右将不利于帝,帝覺之,因擒其從騎百餘人。

    闵帝知事不濟,與帝長恸而别,帝遣刺史王宏贽安置闵帝于公舍而去,尋為潞王所害,帝後長以此愧心焉。

      清泰元年五月,複授太原節度使、北京留守,充大同、振武、彰國、威塞等軍蕃漢馬步總管。

    二年夏,帝屯軍于忻州,朝廷遣使送夏衣,傳诏撫谕,後軍人遽呼萬歲者數四,帝懼,斬挾馬将李晖以下三十餘人以徇,乃止。

     三年五月,移授郓州節度使,進封趙國公,仍改扶天啟運中正功臣。

    尋降诏促帝赴任。

    帝心疑之,乃召僚佐議曰:「孤再受太原之日,主上面宣雲:'與卿北門,一生無議除改。

    '今忽降此命,莫是以去年忻州亂兵見迫,過相猜乎?又今年千春節,公主入觐,當辭時,謂公主曰:'爾歸心甚急,欲與石郎反耶?'此疑我之狀固且明矣。

    今天子用後族,委邪臣,沈湎荒惑,萬機停壅,失刑失賞,不亡何待!吾自應順中少主出奔之日,睹人情大去,不能扶危持颠,憤憤于方寸者三年矣。

    今我無異志,朝廷自啟禍機,不可安然死于道路。

    況太原險固之地,積粟甚多,若且寬我,我當奉之。

    必若加兵,我則外告鄰方,北構強敵,興亡之數,皎皎在天。

    今欲發表稱疾,以俟其意,諸公以為何如?」《玉堂閑話》:晉祖在并部,嘗從容謂賓佐雲:「近因晝寝,忽夢若頃年在洛京時,與天子連镳于路,過舊第,天子請某入其第,某遜讓者數四,不得已即促辔而入,至?事下馬,升自阼階,西向而坐,天子已馳車去矣。

    其夢如此。

    」群僚莫敢有所答。

    是年冬,果有鼎革之事。

    蓋晉祖懷不軌之志久矣,故托夢以惑衆也。

    掌書記桑維翰、都押衙劉知遠贊成密計,遂拒末帝之命。

    朝廷以帝不奉诏,降旨削奪官爵,即诏晉州刺史、北面副招讨使張敬達領兵圍帝于晉陽。

    帝尋命桑維翰詣諸道求援,契丹遣人複書諾之,約以中秋赴義。

    《遼史太宗紀》雲:七月丙申,唐河東節度使石敬瑭為其主所讨,遣趙瑩求救,時趙德鈞亦遣使至,河東複遣桑維翰來告急,遂許興師。

    八月庚午,自将以援敬瑭。

    六月,北面招收指揮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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